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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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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沈斐对她太好,虽然有三年之约,还没当上沈府的女主人,不过也是板上钉钉,没跑的,所以大家都很尊重她。

    原来那些背地里说她坏话的都被沈斐处理了,久而久之再也没人敢说闲话,心里和表面都恭恭敬敬对她。

    她在沈府也是说一不二的,毕竟沈斐都差点被她挤的没有生存空间,原来秀气好看的花园愣是分出大半,用来搁置她的药材,还打算挖出一半的砖,用来种菜,比沈斐还像主子。

    因为公子没说什么,她们自然不敢说什么,全照着朝曦的意思搬搬弄弄,要是有人嚼舌根,告到公子那,朝曦好好的,告的人反而挨了揍,足以说明朝侍卫在公子心里的重要地位。

    朝曦在皇宫都是男装,小皇帝啊,太后啊,朝中大臣啊,都以为她是男的,怕给沈斐添麻烦,在家也穿着男装,毕竟穿着沈斐的衣裳不费事,也是怕人说漏嘴。

    她不喜欢摆架子,与大家打完招呼,拒绝大家特意拿来的老爷椅,随便捡了个矮凳坐下,加入大家。

    算沈斐运气好,她今天有兴致,要亲手给他包一碗饺子。

    饺子不是沈斐一个人吃的,整个沈府上上下下都有份,所以需要这么多人帮忙。

    镜花和水月也在,昨天明明放了她俩三天沐休,可这俩人一个从小跟着沈斐,一个父母双亡,根本没地方去,也就昨天疯了一晚上,今天照例回来,左右闲着,便干脆过来帮忙,比朝曦起来的还早。

    朝曦坐在她俩身边,要说熟,还是跟她俩更熟一些,经过这么多天,见镜花也不觉得尴尬了,镜花对她也没那么别扭,瞧见她还很高兴。

    “如果是你包的,公子今年肯定吃。”

    ???

    朝曦蹙眉,“他往年不吃饺子?”

    镜花摇头,“你也知道,公子爱干净,包饺子的时候指印留在上面,公子一看见就反胃。”

    这个朝曦懂,记得有一回下馆子,那厨子指甲缝里都是泥,黑乎乎一圈,做好端过来的时候还插进碗里,朝曦当时什么食欲都没有了。

    那指印对沈斐来说也像指甲缝里的泥吧?

    “还是惯的。”没人惯朝曦,所以那碗插了手指的饺子她还是一口不漏全吃完喝完了。

    “饿他几天看他吃不吃?”

    当初在山谷时不也一样,前几天只喝一点米稀饭,后面该吃啥吃啥,该喝啥喝啥,根本没得挑。

    镜花捂嘴,“也就你会这么说公子。”

    “可不是吗?”水月接话,“我们都在想着怎么去掉指印,又能包得饺子。”

    “那几乎不可能,别瞎折腾了。”朝曦直接上手包,爱吃不吃,不吃拉倒,是男人,又不是千金小姐,谁有功夫伺候他。

    朝曦手快,很快包了两排出来,想了想突然拿出一枚铜板,将之泡在盐水里清了一会儿,又用刷子刷了两遍,然后包在饺子里。

    “谁吃到谁福运齐天。”

    小时候在鬼谷时就是这样的,包一枚铜板,花生,或者黑米,铜板是第一好运,花生第二,黑米第三,今年不玩那么多花样,包个铜板就好。

    她又包了些,凑够一锅,先拿去下,叫沈斐这个忙碌了一年,为国鞠躬尽瘁的人尝个鲜。

    镜花姐姐掌勺,饺子很快出锅,干捞一盘,一碗带汤的,朝曦也喜欢带汤的,自个儿盛了一碗,正打算去叫沈斐,沈斐自己打开门出来,脸上还带着热气,明显刚洗漱好。

    “起来了?”朝曦去拉他,“正好开饭,包了饺子。”

    昨天闹了半天,今天已经翻过一页,又和好如初,沈斐安安静静被她拽去堂屋坐在主位。

    “快尝尝看。”

    沈斐拿了筷子,先是撸了撸袖子,然后动筷夹了个饺子。

    “吃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沈斐已经咬了小口。

    “我在饺子里搁了铜板……”

    硌……

    沈斐咬到一个硬东西,他放下筷子,用手接了一下,半个露了馅的饺子里头藏了玫铜板。

    他因为没有防备,咬的极狠,那一口下去,饺子没事,他自个儿流了满嘴的血,手心里也淌了些,和着饺子汤水,顺着指缝滴滴答答的往下滴。

    沈斐抬头看向朝曦。

    朝曦莫名有些心虚,“看我干嘛,我提醒你了。”

    她本是好意想给沈斐包饺子,谁知——差点磕掉他的牙。

    

151、我好怕啊() 
沈斐很挑食; 又娇贵,冷的不吃; 烫的不吃,酸辣都不爱,就好清淡的; 牙口保护的很好,朝曦第一次见他时还有些吃惊。

    虽然不是牙医,不过偶尔也要越庖代俎替人看看牙齿,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白,这么整齐; 保护的这么好的牙齿,咬个铜板而已,不至于崩掉,流血是因为陡然用力; 磕到了。

    朝曦拿了水给他漱口,等血差不多止住才让他张嘴瞧一瞧里面,没什么大碍; 牙床有些肿,给他敷些药含着便是。

    没有口福,饺子也吃不上了; 半边脸还因为崩到; 肿了一些,瞧着不太明显,细看才能看出来。

    都是因为她才这样; 朝曦多少有些心虚,尤其沈斐从头到尾安安静静,没有指责也没有控诉,乖的像个被欺负了的宝宝,叫朝曦甚是心疼。

    等过了饭点,朝曦过去问他还疼不疼?沈斐说不怎么疼了,才去后厨亲自给他熬了一碗粥,温温的不冷不烫才给他。

    这温度对于沈斐来说还是有点烫,刚送进他嘴里,这人便眉头蹙紧,一副很疼的样子。

    朝曦连忙放下勺子和碗,叫他张嘴看看,这个地方伤着,看伤治病都不方便,还好沈斐是个很配合的病人,叫他张嘴就张嘴,歪头就歪头。

    大雪过后有些寒气,沈斐老寒腿须得养着,把他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

    其实根本不用锁,沈斐压根没有出去的**,闲闲坐在窗前,悠然看书。

    在家里时他喜欢赤着脚,所以家里都铺了毡毯,遍布每个角落。

    沈斐坐的是茶几床,很大,底下是空的,填上柴火便很暖,屋里也燃了火盆,温度保持在很暖的状态,他赤着脚完全没问题。

    总之只要不出去,朝曦基本不怎么管他,难得沐休,也叫他做些喜欢的事,不能总是啥都不让做,压制他的天性和乐趣。

    对于沈斐这个性子来说,一杯清茶,一束花,每天赤着脚走一走,就是他的全部乐趣了。

    这厮的生活枯燥乏味,远不如朝曦,朝曦静也行,动也行,练武,种菜,做饭,采药,给人看病,陪平安玩,绣花,做衣裳都是她的乐趣。

    最近天气太冷,平安虽然有食物,不过也吃不消,进入冬眠状态,偶尔醒一回,吃完就睡,睡完起来吃,若是运气好被朝曦赶上,敷衍似的陪她玩一会儿,立马又开始睡。

    它与驯兽师关系越来越好,渐渐的不怎么粘朝曦,朝曦有些失落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毕竟她在京城要跟着沈斐随时进宫出宫,不好带着它,如果它一直心心念念等着她,朝曦会愧疚,它就这样没心没肺,只顾吃喝很好,起码不会伤心难过。

    因为自己是造成沈斐受伤的罪魁祸首,朝曦几乎一会儿过来看一下沈斐,瞧一瞧他肿的地方有没有消下去。

    没有消便换换药,或是从地窖里搬出冰块过来给他含着消肿。

    冰块凉,刚切割好的菱角分明,朝曦怕刮到他的伤口,搁在火炉旁边,等化的差不多了才给他。

    沈斐也不拒绝,给他就要,不给就不要,看来他也不讨厌吃冰块,要是讨厌,这么点小伤,肯定不会委屈自己含着。

    朝曦还要忙着做午饭,沈斐伤在嘴里,吃喝都跟以前不一样,须得温和的,特意给他做一份,做好回来发现桌上的冰块只剩下零星几块快化的还在,其它不知道是已经化成了水,还是被沈斐吃了,竟然不见了。

    化成了水,水应该很多才是,那盘子里浅浅一层,难道都被沈斐吃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朝曦又拿来一盘,放在沈斐手边,自个儿谎称很忙出去,实际上躲在门后偷偷的往里看。

    沈斐似乎没想到朝曦还玩这出,等她一走,手自然的伸进盘子里,边看书边吃冰块,不是为了含着,是单纯咬碎吃掉。

    不知当零嘴,还是合他口味,很快又拿了一块,还没递到嘴边,手上突然一疼,冰块掉在桌子上,和冰块一起的还有一枚铜板。

    铜板先是在桌子上滚了几圈,又掉在地上,还不停,一路滚去门口。

    一只手捡起铜板,朝曦怒气冲冲过来,“沈斐,你还小吗?居然偷吃冰块!”

    沈斐眼神一暗。

    被抓到了。

    冰块自然被朝曦拿走,不仅如此,还要挨一顿骂,朝曦从头到脚指着他的鼻子数落。

    “自己胃不好不知道吗?还吃凉的,嫌自己命长?”

    “知道老寒腿是怎么来的吗?就是因为你体内寒气过重。”

    “胃痛发作多疼你不晓得吗?”

    “是不是老寒腿疼的还不够,所以你还敢偷吃冰块?”

    “吃一个两个倒也罢了,你差点把一盘吃掉。”

    “是想拉肚子吗?”

    “你看看你弱的,我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你推倒。”朝曦说着当真伸了一根手指头,点在沈斐胸口。

    不知是点的太重,还是戳中了沈斐穴位,沈斐居然真的倒了下来。

    黑发瞬间铺了一床,沈斐半躺着,点漆似墨的瞳子静静看她。

    朝曦愣了一下,“胸口怎么了?”

    她以为有伤,矮下身子过去检查,手刚拉开沈斐的衣襟,突然被沈斐握住,“一点事没有。”

    顿了顿又道,“只是觉得你一根指头摁不倒我,所以配合你一把。”

    朝曦无语,“身上是没伤,怕是伤着了脑子。”

    她要站起来,沈斐依旧握住她的手,“朝曦。”

    朝曦抬头看他。

    “我不懂,”沈斐眼中倒影出她的身影,“只是一盘冰块而已,为什么你这么在乎?”

    他是真的不懂,朝曦似乎有些大题小做,时常将他的小毛病放大,人无完人,即便是他也不可能做到尽如人意。

    朝曦一下子沉默起来,“你真的不懂?”

    “嗯。”沈斐如实答道。

    “沈斐。”朝曦轻轻唤着他的名字,“以前都是你给我讲故事,今天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沈斐静静听着,“你说。”

    “鬼谷是师祖的师傅鬼谷子创立,据说那时候她已经一百高龄,不想医术断在她手里,所以养了些孤儿,孤儿长大,五十多年后她才长眠鬼谷,细算起来鬼谷子活了一百五十多岁。”

    “后来鬼谷被师祖接手,那时师祖已然五十多岁,师傅是她捡来的弃婴,将弃婴养大,弃婴又捡来了我,在我九岁之前师祖还像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如果不是将药蛊给了我,怕是如今还跟以前似的,貌胜少女。”

    “你见过我师傅吗?她今年起码四十多岁,可你看她哪点像?明明瞧着才十七八岁而已。”

    “我们鬼谷长命,驻颜有术,可你不是鬼谷的人,没接受过鬼谷的传承,不好好保养,万一以后比我先死怎么办?”

    这东西微妙,有些都是从小师祖师傅喂她吃的东西,有蛊也有药,从小开始便与众不同,沈斐现在已经有点晚,这方面不行,只能在其它方面注意一些。

    所以沈斐干别的朝曦都不管,唯独对身体有害的,必须管。

    “这样啊。”沈斐听了进去,面色也凝重起来,“那我以后听你的,你让我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不让我碰的东西我绝对不碰。”

    朝曦心中一暖,“也没有这么严重,我也可以想想别的办法。”

    比如重新炼制一个药蛊,寄生在沈斐身体里,如此沈斐即便小时候没吃过药和蛊,以后只要有药蛊在他体内,养个几十年,搞不好真能追上她。

    沈斐这样的容貌若是老了,当真可惜,他就适合被摆放在冰柜里,当一个花瓶和玉饰,虽然冰冷冷,但是青春永驻。

    “我不会让你老,也不会让你比我先死的。”朝曦目光坚定。

    如此盛世美颜,她要看一辈子,怎么可能叫他半路先跑?

    沈斐点头,“万一你比我先死呢?”

    “那我就把你一刀捅了,下了地狱继续夫妻。”

    沈斐抽气,“真狠。”

    朝曦叉腰,“没办法,谁叫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了,要是找到我立马踹了你。”

    沈斐无奈,“不能光看样貌,也要看看品行,你把我踹了,去哪找能容你,忍你,任你胡来的人?”

    朝曦认真想了想好像是这样的,如果她真的踹了沈斐,怕还真找不到这么纵她,容她,宠她的人。

    沈斐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表面不能这么说,犹自逞强道,“比你脾气好的也很多,总之我要是找到比你好看,比你脾气好的男人我就把你踹了。”

    沈斐语气越发无奈,“嗯嗯,你高兴就好。”

    他好像并不难过,毕竟他自个儿也知道,这就是玩笑话,朝曦不可能因为相貌和脾气就踹他。

    朝曦往他怀里蹭了蹭,几乎半趴在他身上,脑袋搁在他胸口,闻他身上的味道,也在听他的心跳声。

    不知是听的太入神,还是淡淡的清香太醉人,朝曦竟然躺在他怀里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一醒来便是晚饭时间,吃完饭缠着沈斐玩了一会儿,让他教书,教认字,沈斐一改常态,变成好师傅,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俩人一教一学,到亥时才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152、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 沈斐听了进去,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 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 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 陪着他练,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 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 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走不了; 只能靠她抱着; 像照顾千金小姐,不,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 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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