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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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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

    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

    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沈斐。

    

68、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 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 不喜欢主动; 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 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 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朝曦:“……”

    放弃了,朝曦又想了个法子,“祝由术你听说过吗?”

    没等沈斐问,继续道,“我前段时间接了一个病人,半夜喝醉了酒,在坟头醒来,就以为自己中了邪,变得神神叨叨,后来我给他写了张符,告诉他喝下符后‘鬼’就会被我驱走,他相信了,第二天果然什么毛病都没有,知道我是怎么治好他的吗?”

    “你骗了他,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他自己吓自己而已,可你若是直说,他便以为你什么都不懂,不如假装自己知道,告诉他‘鬼’被驱走,他心里放心,‘鬼’自然消失。”沈斐肯定道。

    朝曦点头,“不过光靠这个还不行,我给他画的那张符朱砂是用草药磨出来的,符本身也是草药根,合在一起就是镇定安神的药,可以让他一觉睡沉,与昏迷无二,他没有做梦,不会胡思乱想,才会以为‘鬼’消失。”

    沈斐似乎受到什么启发,“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将囚犯捆在黑暗里,眼睛绑起来,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放水给囚犯听,囚犯以为是自己的手在滴血,其实他手上只有一道很小的伤口,已经结了疤,但他不知道,活活被吓死了。”

    朝曦颌首,“差不多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力其实也是一股力量,不要总想着元国冷,想想元国给大顺带来的耻辱,想想元军杀了大顺多少兵马,坑了多少百姓,一旦转移注意力,或许就没那么冷了。”

    说起这个,朝曦突然想起另一个法子,“你知道冰吗?元国别的不多,就冰块多,物极必反,越是冻人的冰越烫手。”

    沈斐蹙眉,“这话怎么说?”

    朝曦失笑,“一看就知道你是没有玩过雪球的人,用手揉雪球刚开始会感觉很冷,过一会儿就会觉得手发烫,这就是物极必反,阴阳互转,人也是,常用冷水洗脸洗手,沐浴冬泳,会让血液加快循环,提高抗寒的能力。”

    沈斐明显不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朝曦已经给他剪好了一只手,“这种事我骗你干嘛?”

    “我小时候师祖让我洗冷水澡,我快恨死她了,结果长大之后发现比旁人更抗冻。”

    朝曦还记得师祖跟她说,从前有个民族,会把出生百天的孩子浸泡在冰湖里,说是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虽然那个民族个个彪悍异常,不过朝曦还是不建议这样做,小孩子太小,有点残忍。

    “因人而异,身体差的还是不要尝试了,身体好的可以试试。”

    “对了。”朝曦想起什么,“云石好弄吗?”

    “用来糊房子的,好弄。”沈斐回答。

    “云石遇到水,会加热哎。”

    “如果没有柴火的话,可以带些云石,再抓些雪和冰块,搁在一起就会发热,用的时候一定会小心,有些会爆炸,你还是多琢磨琢磨吧,具体我也不清楚,就是听人说的。”

    刘大娘说云石洒在地里可以防虫,又说遇水会发热,朝曦没有地,也用不着云石,所以没有试过,沈斐既然想攻打元国,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不用她说,自己掀开被子下来,当即跑出去找材料尝试。

    朝曦在身后喊他,“另一只手还没剪完呢!”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人已经钻进了另一个帐篷里,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喊都不应,不知道去干了什么?

    这个死人,有了事鸟都不鸟她。

    朝曦有些生气,自己回了帐篷午睡,下午起来照例检查伤患的情况,中午那个后背发脓的着重照顾,忙到晚上才回来,擦擦身子泡泡脚上床睡觉。

    刚躺上去,感觉背后有人走来,沈斐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背后偷袭,“今天谢谢你。”

    “哼——”朝曦用鼻孔出气。

    “帮了我很大的忙。”

    “哼——”继续用鼻孔出气。

    “白天急着试你说的法子,忽略了你,我的错。”

    “哼哼——”还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埋没良心当没看见。

    “天晚了,睡吧。”

    ???

    就这么?晾了她一天没说补偿?

    指甲才剪了一半,朝曦还惦记着,张张嘴刚要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本能将沈斐盖在被子下,一个横跨越过他,顶在前方,假装刚睡醒的样子。

    果然下一刻有人进来,瞧见她衣衫不整,又退了出来,“朝大夫,隔壁那个背后腐烂的人伤口复发,这回严重了,直接发热说胡话,你快去看看吧。”

    朝曦连忙爬起来,“等等我,我马上来。”

    沈斐叫住她,“披我的披风。”

    好听的男音乍响,又陡然停下,昙花一现似的,帐篷外的人挑挑眉。

    朝曦应了一声披上,急匆匆带着药箱过去,白天那人果然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出满了虚汗。

    朝曦蹲在他身边,发现披风挨了地,怕弄脏,干脆脱了下来,搁在角落,也没注意,招呼人过来给床上那人翻一个面,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连披风不见了都不知道。

    月上梢头,有人披着披风快步接近她的帐篷,门口的人瞧见那披风的样式,没有怀疑甚至点了点头放他进去。

    ‘朝曦’直直进了帐篷。

    沈斐刚准备睡觉,换了亵衣,坐在桌边将头上的玉冠卸下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突然被人从侧面一把推倒,有人欺身而上,死死压住他。

    帐篷外的人听到动静,连忙抬脚进来,被沈斐呵斥,“出去!”

    险些便被人掀开的帘子又放了下来,帐篷外的人顿了顿,招呼人恢复成原来的站姿。

    没人进来打扰,沈斐眯起眼问,“披风怎么在你这里?”

    

69、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 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 风将帽子吹开; 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 手面黝黑粗糙; 说明经常干粗活; 力气大; 又是整个人压过来; 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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