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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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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真相只有一个……爱情从来就不是瞎子,而是傻子!
第十五章 路易斯湖
路易斯湖,位于加拿大艾伯特省,班夫山以东35英里处。
这片宁静的湖泊是世界上最好的滑雪胜地之一。湖两测的山岭覆盖着浓绿茂密的针叶林,对岸是雄伟巨大的维多利亚冰川,冰川划过地表而带来的细沙溶入湖中,使湖水呈现奇妙的宝石绿色。
高山、跨国滑雪,直升机滑雪和滑板滑雪是这里最受欢迎的活动。冰中捕鱼,滑冰,雪橇和冰山攀岩也吸引了大批的游客。
即使在夏季,单纯为了欣赏这片美景而来的人也绝对不少。
翔翼的出手基本可以用豪迈来形容,直接包了三架大型客机,花了三天与加拿大政府沟通一番,对方机场那儿早已派了几十辆旅游大巴待命,师生们下了飞机就直达路易斯湖城堡酒店。
就这样,王诩的修学旅行开始了,当然,在我们的故事中,往往不会有什么一帆风顺的好事发生……
……
1882年,在距班夫小镇40分钟车程的加拿大班夫国家公园深处,一位探险者在山林中行走着,忽然,他听到了一声巨响,同行的印第安向导告诉他,这声音是巨大的冰块从山上滚入了一个“没有多少鱼的湖泊”而产生的。
在印第安人的引导下,外来世界的人首次发现了这片翡翠色的湖泊,从这天起,这里被命名为“翡翠湖”。
此地的美景如同有着魔力般,很快便吸引了许多人,连当时的加拿大总督都慕名而来,他将这个湖泊的存在上报给了维多利亚女王,并请求用他妻子的名字来重新命名这个湖(这位仁兄的老婆其实就是维多利亚的女儿),路易斯湖由此得名。
每年5月,湖面的冰会融化,由于山上的雪水带着泥沙流入湖中,湖水的颜色会变得不那么纯净,而到了10月,湖面又会再次冰封,所以,只有在每年夏秋季节,这里才会显现出翡翠色的湖水。
随着前来观光的游客越来越多,湖边建起了一座城堡酒店,酒店里至今仍然悬挂着路易斯的照片,豪华的装潢和星级的服务,加上窗外美不胜收的景色,让去过那里的游客无不流连忘返。
不过在这城堡酒店百余年的历史中,有的不仅仅是辉煌,那里还曾有过一次不同寻常的灾难……
1924年7月3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给所有人留下了一段可怕的记忆。恰巧就在这天,中国的老黄历上写着:忌——行丧、伐木、作梁、作灶。
可能从未有人注意到,同样是在这一天,另一起匪夷所思的事件正在北美大陆上发生着……
bozite镇,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镇,很多年以后,人们称其为“鬼镇”。就在那一天,整个镇子,从地图上永远消失了……
……
“喂,醒醒,这位同学。”一位四十来岁的大叔轻轻摇着躺在大巴最后一排睡觉的王诩。
王诩艰难地睁开眼,打了个哈欠,这才看清面前的人,长了张国字脸,五官并不突出,看着不觉得帅,也不显难看。
“你哪位啊?”王诩的态度比较恶劣,所谓起床三分火,他的时差没倒过来,在车后面睡得又不舒服,自然火气要更盛几分。
“我是郝教授。”
“我不认识你吧?”
“我教了你快一年了……”
“嗯……”王诩这才觉得这位很眼熟,应该是自己每天上课去睡觉时瞥到过这家伙几次。
“算了,我看是时差问题……总之,王诩同学,你该下车了,大家都已经进酒店了,司机现在要开车去加油。”
王诩这才注意到车里只剩自己和郝教授两人了,他点点头,说了声:“哦。”然后便跟着教授一起下了车。
山区的空气十分清新,王诩下车后深呼吸了一次,顿觉神清气爽,精神百倍,在这大自然环绕的地方,他的感知能力使其本能般地觉得舒服,在那一秒,他似乎有了种明悟,天地之大,自己只是沧海一粟,尽情地将自己的感觉如触须般探索出去,就像与这无限的天地融为了一体,估计在医院吸纯氧都没在这儿站一会儿来得爽。
不过他的举动在郝教授眼里,仅仅是伸个懒腰罢了……
半小时后,王诩、齐冰和猫爷三人已经坐在了餐厅里胡吃海塞起来。齐冰原本是真不想和这两位一起进餐的,因此他特意提前来到了餐厅,想要一个人,迅速、安静地解决掉晚饭问题。
但事与愿违,猫爷比他来得还早,而王诩正巧在大堂里经过,从极远处看见了他们……
“我说,老齐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下车了也不叫我一声。”王诩嚼着一块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鱼的肉。
齐冰面无表情地回道:“为什么你不干脆和巴士一起离开呢……哎……”
“靠!你太没人性了,还有你。”他抓住了猫爷的手腕,阻止了对方从自己盘子里拿走更多东西:“你丫混过来干什么?家里有怀孕的老婆,你还出来旅游?”
猫爷不停往嘴里塞东西,竟还可以讲话:“小孤前些日子也搬来S市了,似乎是接到了余老狐狸的命令来监视无魂成员的,让他帮我照顾他老姐几天,问题不大。
哎……没办法,校方不放心这些少爷小姐们,所以有那么几个随行医务人员的名额,而我正好搞到了一个。”
“等等……”王诩表情忽然变得异常猥琐:“如果我没猜错,是你的某位‘上司’给你留了个名额吧,而且……她自己无疑也来了……”
猫爷还未说话,齐冰插嘴道:“虽然猫爷和我们不是乘同一辆巴士,但我在酒店门口下车时,无意中听到了某人对他说‘记得来我房间玩,门一直给你留着’之类的。”
“齐冰啊,原本我以为你也是个大好青年,没想到你已经被王诩同化,与他沆瀣一气,变成了这种人……”猫爷说归说,自然是不会在乎那些风言风语的。
齐冰不说话了,因为王诩抢先吐槽道:“什么叫我这种人?你还敢说我?前几天是谁?啊?校长亲自跑到他面前,说了句‘请不要在学校里种植大麻’。这句是说给你听的不?不是我的幻觉吧?”
“切……我只是最近对园艺有些兴趣……”
无耻之徒们就这么大言不惭,大吃大喝,肆无忌惮,反正老外也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
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晚饭吃成了夜宵,齐冰已经找了个机会开溜,而王诩和猫爷仍然坚持奋战,大有一种撑死也是条好汉的觉悟。
又过了片刻,终于,他们饱了……
“啊……”两人齐齐打了个饱嗝,表情要多销魂有多销魂。
这时,服务员先生端来了一个盘子,上面有张小纸片,纸片上有着一个触目惊醒的数字。
“怎么?学校不是包了食宿和来回机票的吗?这家伙怎么端上来一账单啊……”王诩问道。
猫爷耸耸肩:“很显然,我们吃的不是标准餐,而是自己另外点菜的,算是额外费用,学校不可能对你在这里娱乐的所有活动买单的,因此,我们得付账。”
王诩看着他:“喂……我可没钱啊……我以为来这儿不用花钱,根本就没换加拿大元,连人民币都没带啊……”
猫爷的表情依旧十分镇定:“这样啊……那没关系,我来付好了,你和我的债务上我会适当做些修改的……”
王诩听了这句,瞬间感觉自己坠入了一个深渊中……这个世界上,哪怕是欠高利贷的钱,纵然利息会不断翻倍,但你至少知道一个确切的数字,可是欠猫爷的那本黑账,恐怕是谁也说不清了。
付完了账,王诩拖着沉重的步伐朝房间走去,旅行的好心情在第一顿饭以后就被猫爷给破坏了,不过很快,就会有另一个家伙来给他泄愤的。
“哼……王诩,没想到你也来了。”高大的身影挡在了他的面前。
王诩抬头一看:“楚……楚……”他好像很努力地在想对方的名字:“楚云飞!”
我还李云龙呢!楚凡自然不可能这么回他,毕竟自己是有风度的,和王诩这样的家伙吐槽太跌份儿了:“是楚凡!”
“哦,这样啊……”
“怎么?不记得我了?”
“记得记得,怎么会忘了呢?你想在公共场合强吻我女朋友,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连碰都没碰到人家,就被支配之力吓得快尿裤子了。”
王诩的后半句话楚凡没听懂,他之所以会无所顾忌地说出来,也是吃准了对方听不懂,当然了,听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这里,楚凡就几近暴跳如雷了,后面的话根本没听进去。
“哼……尚翎雪是你女朋友?你这穷鬼混混高攀得起吗?”
王诩无精打采地望着对方,似乎都懒得理他:“我们的事情,怎么也轮不到你进来瞎掺和吧……她当时下手还是不够狠呢,看来应该干脆把你弄疯才是。”
楚凡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是无言以对。
“行了行了,我忙得很,别挡道儿。”王诩打着哈欠从他身边经过,嘴里还低声念叨着:“真不知道这家伙想干嘛……”
楚凡想干嘛?当然是找你茬呗,人家是学生会会长,被你这个小人物当众羞辱,强吻校花的好事告吹,你让他把脸往哪儿搁?肯定得在毕业前把你给恶整一回,让你永世不得翻身才行。
平日里王诩不是宅在寝室,就是在话剧社里跑龙套打酱油,话剧社有燕璃罩着,这位社长大人绝不好惹,楚凡那是真不敢得罪。
但现在,听说你和燕璃闹僵了,人又在国外,按照咱们楚凡少爷的一贯作风,出了学校,杀人弃尸的勾当也有胆干,此时不行动,更待何时?
也许正如猫爷的理论,一个在自己家乡老实本份的人,一旦到了某片陌生的土地上,行事就会奔放起来……
王诩可不知道这些,当然就算知道了他也不在乎,他只想回房间睡个回笼觉,可偏偏在他开房门的时候,又遇到了一熟人。
威廉小哥竟然就住在王诩的隔壁,此时天色渐暗,他正想出去勾搭几位美女,免得孤枕难眠,谁知他刚出房间,就发现王诩正用钥匙开他左手边的房门。
“嗯……你……你……”
“啊……这么巧啊……一卡通。”
“我……我……”
“我说……你要去哪儿啊?”
“酒……酒吧。”
“哦,那再见,祝你好运。”王诩打着哈欠进了房间。
威廉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要扶墙才能站稳,“这家伙居然和我住那么近……不妙,和他扯上关系肯定就不会有什么好事……诶?他怎么转性了?按理说应该……”
威廉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酒吧中,王诩喝得烂醉如泥,左右手各揽着一个美女,他把一张张大面额钞票塞进美女们的上衣里,表情猥琐之极,而那些钱是属于自己的……
摇了摇头,把这些念头赶出脑海,威廉小哥打了个激灵,乖乖回到了自己房间里,加入了右手俱乐部的行列……
……
夜,降临了,黑暗中,一个模糊的身影在山林间以超乎常人的诡异速度移动着。
它是潜伏在阴影中最可怕的杀手,让人谈及色变的恐怖幽灵。在平滑如镜的湖面上掠过,不带起半点波澜,它接近了湖边的酒店,用那布满血丝暴突而出的眼球紧盯着这灯红酒绿的牢笼,牢笼里的所有人,都将是它的美餐……
第十六章 预兆
王诩在一条空旷的路上走着,朦胧的月光裹在大地表面,但周围依旧很暗。
这里给人一种不协调感,难以言喻,总之就是使王诩很不舒服,他的感知能力被削弱到近乎消失的地步。所以他更多的是靠五感来观察身边的环境。
道路并不算宽,地面踩上去像岩石和沙子,路两侧的建筑让王诩联想到美国西部片,建筑前沿都有门廊和水槽这些标志性装饰,还有那种西部酒吧标准的小推门(过去美国西部的建筑设计都是很实用的,比如门廊前的柱子上可以拴马,然后水槽供马喝水,至于酒吧的那种门……很明显,如果你装一扇非常考究漂亮的普通门,当牛仔们在酒吧里打完架把某人扔出去的时候就会被破坏掉)。
王诩接着朝前走,他发现这个似乎是小镇的地方却没有一个活人的气息,路旁的屋子里鬼影绰绰,却也探测不到什么灵识。
最终他来到了小镇中心的教堂,推开教堂大门,依然是空无一人,很奇怪的是,这教堂中间的雕像不见了,没有安详的圣母、也没有十字架上的帅哥,圣坛上只有一个雕像的底座。
王诩走出教堂,向四周再张望了一下,想看看还有哪里是自己没有走过的。忽然,他看到小镇的西面不远处有一块高地,在高地之上,一幢古典英式风格的别墅跃入他的眼帘。
这景象诡异无比,就好像德古拉伯爵的城堡从欧洲飞到了美国西部的沙漠中一样,但王诩觉得自己看到的绝不是海市蜃楼,因为在月光下,那幢大屋里透出的阵阵阴森气息,即便是没有灵识的人,恐怕都能感觉得到。
王诩在镇子边缘找到一条蜿蜒的小路,沿着路前进,他走进了一片小树林。在一个沙漠小镇的旁边,有这样一片林子也不算奇怪,因为人居住的地方附近一般都有水源,有水就有植物,而造房子得砍树。可是奇怪的事情很快又出现了,这林子好像不对劲……
王诩走进小树林已经超过十分钟了,闷热潮湿的感觉自不必说,可怕的是周围那些树给他的感觉不像植物,反而有点像活着的东西,或者说,曾经活着……
阵阵尸体的腐臭味从那些树上传来,刺激着王诩的嗅觉,一般人估计早就吐了,但王宅男毕竟也算是见过一些恶心场面的,加上人癫胆壮,除了微皱眉头,他也没表现出太多不适和恐惧。
正在王诩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小林子里走,还是在大兴安岭里面跋涉的时候,这片树林终于迎来了尽头。眼前,就是那块高地,倾斜的路面曲折地向上延伸,通往那幢怪诞的古屋。
王诩继续走着,他发现这块高地比自己想象中还要高,当到达最上方的建筑时,他才意识到,这里根本就是一处只有一条出路的悬崖。
回望刚才的小镇,似乎离得并不远,而那片树林从高处看去也依旧显得稀松单薄,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有一种走入重重密林的感觉。
抬头看着面前的大屋,就这么紧贴悬崖边缘而立,王诩心中想的是,这屋子的主人也不怕下雨收衣服的时候从窗口掉出去摔死?
这时,王诩的目光忽然被一口井吸引了,这口井其实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问题就是它的位置,为什么悬崖高地上会有井?
就算王诩这人的地理常识再差,也觉得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在地势这么高的地方,有条河倒不奇怪,但是井这东西,通的是地下水,周围这一大片平原,只有你这块高地鹤立鸡群,那你这口井有多深?垂直上下的距离至少得算上这地方的海平面落差吧?我看你这井口的绳子也不像是可以用来支持登山高度的吧?难道你这屋子底下的山体里面建了个地下水库?
突然,只听得“嘎吱”一声怪响,这声音打断了王诩的思路,他的目光朝声音的来处望去,那是二楼的一扇窗户中传来的,五根枯柴般的手指正用指甲慢慢地划过玻璃,那手掌上还沾满了鲜血。
王诩看不到屋里的景象,只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这屋里如果是一个正在求救的活人,那说明很可能还有一些比较邪恶的东西在朝他施暴,而如果这只爪子是一个死人的,那情况反倒简单了……不就是进去和它玩命么,干这事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所以王诩提起袖子就冲进了大屋,原本他想用非常帅感且有霸气的姿势踹门而入,一是诈唬别人,而是给自己壮胆,谁知门根本没关好,只是虚掩着,王诩的动作直接导致自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不过狼狈归狼狈,王诩好歹也是个狩鬼者,许多事情看上去做的时候很抖,其实心里是有底的,这屋子里怎么也察觉不到灵识的存在,蹊跷得很,王诩冲进来时已经使用了灵识聚身术,随时准备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
屋里漆黑一片,不过王诩已经使用了灵视,看得还挺清楚,正是因为如此,他觉得特不对劲儿……这里实在太正常了,没有凌乱的家具,没有满地的鲜血碎肉,也没有穿着英式管家服的白发老头露出尖牙四处奔跑……在王诩最初的估计中,这种鬼屋里至少得像个凶杀案现场一样,墙上按满了血手印那才是常规现象……可现在,一切都安然无恙,简直就是套含家具、全装修的古典小别墅,门口插块牌子就能直接出售了。
不过王诩也不及多想,他立刻冲到二楼,来到刚才看到异象的那个房间门口,转动了门把手……
“啊!!!”王诩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整个头都湿了。
“叫什么叫,大半夜的,注意素质。”猫爷站在王诩的床边,手上拿着个玻璃杯,不过里面没有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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