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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红鲱鱼-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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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一个男人,是吗?”
“从伊丽莎白的观点,是这样。他的绷带下面露出一束头发,闭着眼睛,或者半闭着眼睛。尽管她就站在面前,这个男人还是嘟嘟囔囔地问,‘是你吗,阿尔科克?’她没有回答,这时那个幽灵又退回他的房间,关上了门——之后她听到铃声大振。她方寸大乱,冲下楼梯,也顾不得刚出房门站在她面前的阿尔科克。她太害怕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大喊:‘哦!天哪!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阿尔科克回答:‘肯定是那些该死的老鼠触到了铃线。回床上去,贝蒂。’然后她记起私自去那走廊会被责罚,就跑回自己的屋子,把头埋进睡衣里。”
“她所能作出的最好选择。”温西点评道。
“完全正确,我的主人。思考了整整一个上午之后,她得出结论,自己看到的这个人不是僵尸,而是一个病人。她确信自己一生当中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这样的脸。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天她和阿尔科克夫妇吃完饭之后剩下的食物都会消失不见了——她再一次拾回勇气,因为,据她发现,死人是不会吃东西的。”
“非常正确。”温西回答,“就像G。 K。 切斯特顿〔3〕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
“非常正确,我的主人,我尽量用鼓励的语气和这个年轻的姑娘说话,然后提议陪她走回高恩先生房前。她说她今天放假,要在妈妈那里过夜。”
“真的?”温西问道。
“千真万确,所以我送她回家,然后回到闹区,在那里我看到高恩先生的轿车停在屋前。那时候是差五分十一点。我的主人,这让我感觉有人要从他的住所中偷偷离开。放伊丽莎白的假,就是为了不让她看到这一幕。”
“我想你的推论是对的,本特。”
“是的,我的主人。我藏在与高恩先生房屋相连的街道拐角处,那里有几级台阶向下通到河里。一个高大、完全被围巾和外衣包裹起来、帽檐压低盖住整个五官的男人出现在门口。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确定这是一个男人。他和司机低声说了几句话,我感觉这个男人就是高恩先生本人。”
“高恩?那么神秘的陌生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的主人。车子开走之后,我看了看表,时间是十一点过三分。”
“哈!”温西说道。
“我认为,主人,高恩先生周一晚上根本没有像阿尔科克说的那样离开科尔库布里郡,而是藏在自己家里照料伊丽莎白发现的那个病人。”
“奇怪啊奇怪!”温西嘟囔着说。
“我回到这里,”本特继续说,“看了看当地时刻表。我发现有一辆车十二点过二分从邓弗里斯开往卡莱尔和南方。高恩似乎想要在邓弗里斯或者在道格拉斯城堡上车。”
“你看到他们拿行李了吗?”
“没有,我的主人,但是有可能事先已经放到车子里去了。”
“当然有可能。你通知警察了吗?”
“考虑到当时情况的复杂性,我想最好直接告诉马克斯韦尔先生,所以我迅速来到塞尔扣克·阿姆斯酒吧,在那里打了电话。”
“你肯定错过我了。”温西说,“我那时正奔向警察局,但是麦克弗森巡官不在那里。”
“我很遗憾当时错过你了,主人。我告诉马克斯韦尔先生当时的情况,他说他会立刻致电道格拉斯城堡和邓弗里斯。为了能在这些地方拦截到高恩先生,他还让我描述了那辆车和它的司机。”
“很好,很好,很好!”温西说,“这样一个安静的村镇,科尔库布里郡,却似乎盛产了大批聪明的市民,他们像柴郡猫〔4〕一样神出鬼没。我放弃了。拿山金车酊来,还有威士忌和苏打水,我们上床睡觉吧。我所知道的就是,现在我也没什么可查的了,你总是走在我前面。”
这段插曲的真正刺激在后面。第二天午饭之后麦克弗森巡官气急败坏地赶来。前一天晚上,他的好觉被郊区一栋房子出现夜贼的警报打扰了,而这最终被证明纯粹是一场虚惊。更糟糕的是,因为局长贻误战机,他失去了高恩的踪迹。尽管他(他是这样说的)立刻致电道格拉斯城堡、邓弗里斯、卡莱尔和所有通往尤斯顿的中间站描述那辆车和车主,但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沿着斯特兰拉尔方向的调查也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真是太荒谬了,”巡官气愤地说,“满心以为可以在道格拉斯城堡郊外或者邓弗里斯截住他,但是他们居然让高恩跑了——而且他有那么明显的黑色大胡子。”
温西忽然大叫了一声。
“哦!巡官!巡官!他骗了我们!我们简直是一群傻子!我想现在那该死的照片肯定已经散布到全国去了。把那个样本给本特,巡官。我告诉你我们本应该先做这件事。我们真该死。我们永远也抬不起头了。样本,巡官,样本!”
“天哪!”巡官恍然大悟,“我相信你是对的,阁下。仔细想一想,我确定这就是高恩的。”
他拿出笔记本,将放在里面的那一束卷曲的黑色头发拿出来给本特。
“我的主人,”后者略带责备地说,“非常遗憾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这个。没有必要假设我是专家,我只能说有几次偶然的机会我得以近距离研究某个伊斯兰教信徒的胡子。很显然,您已经知道,我的主人,这个教派忠诚的信徒认为修理胡子是有违宗教精神的,其结果就是,他们的胡子质地总是非常柔软,每一根胡子都保留着自然的锥点。”
温西一言不发,将他的放大镜交给本特。
“主人您肯定已经观察过了,”本特继续说道,“这个样本的特征与我刚才所作的描述完全吻合,而且我也见过高恩先生的胡子——因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观点——高恩先生脸上的装饰品有可能全部或者部分被揪下来了。”
“我想你是对的,本特,”温西伤心地说,“现在我们知道那个神秘的陌生人是谁了,而且也知道他有什么样的遭遇。你不得不修改一下你的时间表了,警官,应该将高恩列为头号嫌疑人。”
“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准确的描述。”巡官准备行动。
“就这样,”温西说,“但是你觉得没有胡子的高恩是什么样子?我大胆预言,巡官,肯定会让你大吃一惊。当一个男人,下颌骨上蓄满一丛杂草,而且一直长到胸部的位置,那么他肯定是要隐藏什么东西。我有一个感觉——”他叹口气,“你意识到了吗?亲爱的,除了他的眼睛和那只夸张的大鼻子,你对高恩一无所知。”
“我们会根据他的大鼻子抓住他的。”巡官丝毫不带幽默感地说完,一阵风似的走掉了。
“本特,”温西说,“本案类似于威尔基·柯林斯〔5〕小说的情节安排,所有的线索都出现得太晚,以至于我们不能很快得出结论。”
“是的,我的主人。”
“本特,麻烦在于现在的发现完全推翻了我们的理论,而且似乎把法伦排除在外了。”
“是这样的,主人。”
“除非你的朋友贝蒂在说谎,否则高恩也被排除在外了。”
“看起来是的,我的主人。”
“因为,如果他因为受到重创,周一晚上到周二早上,一直藏在家里,那么他不可能出现在牛顿…斯图尔特作画。”
“我完全明白,主人。”
“贝蒂说的应该都是实话吧?”
“她看起来是一个诚实的好姑娘,我的主人。但是仔细想想,她也是直到周二午饭时分才看到阿尔科克进入蓝胡子〔6〕的房间——请允许我使用具有想象力的语言——而且她也是周三早上才真正亲眼看到那个病人。”
“是的,”温西沉思着回答,“我们完全没有证据说明他周二全天都在那里。看来,阿尔科克会被提审了,我想,他会是一位深思熟虑而又聪明睿智的人。”
“完全正确,我的主人,而且更重要的是,阿尔科克也消失了。”
注 释
〔1〕山金车酊,一种由山金车花制成的药酊,用以减轻挫伤和扭伤引起的疼痛和炎症。
〔2〕《奥特朗托城堡》是英国作家贺拉斯(Horace Walpole; 1717…1797)在一七六四年出版的史上第一部哥特小说。小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不到四个月就出了第二版,在这一版上,作者为书名加上了副标题,“一个哥特故事”。由此,这种小说就被命名为哥特小说。故事的背景常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故事情节恐怖刺激。著名的作品有《德拉库拉伯爵》、《夜访吸血鬼》等。
〔3〕吉尔伯特·吉思·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 1874…1936),英国作家和批评家,信仰罗马天主教,政治观点保守。他的著作包括散文,一系列以布朗神父为主角的侦探小说以及几卷评论和辩论文集。
〔4〕柴郡猫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创作的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虚构角色,形象是一只咧着嘴笑的猫,拥有能凭空出现或消失的能力。
〔5〕威廉·威尔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 1824…1889),英国文学史上一位著名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白衣女人》、《月亮宝石》。
〔6〕《格林童话》里《蓝胡子》中杀害了六个妻子的人。
第十六章
帕克警长
那辆神秘的汽车现在有了简单而合理的解释。警察接到迪伊桥一家小旅馆的报告——迪伊桥位于科尔库布里郡附近,是距离道格拉斯城堡几英里的一个村庄。警察在那里发现阿尔科克和哈蒙德先生正相对而坐,平静地吃午餐。他们的故事很简单。高恩先生从伦敦写信过来,建议他们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放个假,而且准许他们随便使用他的小汽车。他们决定作个短途钓鱼旅行,因此来到了这里。他们出发得比较晚,因为引擎出了点问题,哈蒙德必须去小小地修理一下。坐进车里的蒙面人就是阿尔科克本人。当然,巡官可以看高恩先生的来信。在这里,高恩先生从伦敦的俱乐部,马尔斯迪克写来的,用的是俱乐部的信纸,周三从伦敦寄送。
对于本特的陈述,阿尔科克一概予以否认。女孩贝蒂是个傻姑娘,患有歇斯底里臆想症,总是幻想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阿尔科克夫人确实禁止她接近那些废弃不用的房间——因为贝蒂总喜欢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储藏室有一些旧杂志,本来应该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偷偷摸摸到那里看杂志。阿尔科克夫人曾经教训过她。至于周二,他(阿尔科克)确实端着热水走进那里,一只狗掉进抓兔子的陷阱中受了伤。他在那个废弃的房间弄了一个窝,然后用消毒剂为它清洗了伤口。如果需要的话,阿尔科克夫人可以提供那只狗作为证明。周三早上所谓的幽灵,则完全是那个女孩做噩梦的结果,完全是她自己关于尸体、死人之类的幻想。那里没有受过伤的人,从来没有。就像先前描述的那样,高恩先生周一晚上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车离开了科尔库布里郡。周四晚上本特看到的钻进小汽车的人是阿尔科克本人。哈蒙德和阿尔科克夫人都可以作证。
这些陈述确实都得到了证实。那只狗被出示了,腿部确实受过严重的创伤,而贝蒂,经过详细询问,也确实经常因为进入储藏室看杂志而受到责备。
与此相反的是,有一条来自道格拉斯城堡车场场主的线索,他说一位自称罗杰斯的先生昨天晚上打电话来,要订一辆比较快的车,因为他要赶十二点零二分在邓弗里斯的特快列车。场主为他准备了一辆14h。 p。 塔尔博特牌小轿车,大约在十一点二十分的时候,这位先生走进车库。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双黑眼睛,场主着重描述了他的那张“兔子脸”。场主亲自将他载到邓弗里斯车站,抵达的准确时间是差四分钟十二点。
邓弗里斯的售票员也肯定了这一线索。他记得就在午夜之前卖给某位先生一张前往尤斯顿的一等车厢票。他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因为那个人就跟其他先生一样——除了长着一个大鼻子而且牙齿外龇之外。
列车上的检票员没有提供多少帮助。晚班车的先生们一般都是蒙头大睡。在邓弗里斯站有几位一等车厢的乘客上车,但他不记得有谁和高恩的照片相似。有没有人长得像刮掉胡子的高恩先生呢?列车检票员知不知道刺猬拔掉刺是什么样子呢?不,他也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个检票员而不是猜谜专家。邓弗里斯的售票员强调了同样的观点。
将这个单调乏味的调查工作一直进行到尤斯顿的麦克弗森巡官,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高恩寄信来的那个俱乐部。传来的消息有点振奋人心——高恩先生肯定没有待在那里,有一两封寄给他的信,是被一位持高恩先生名片的先生代领的,那位先生代为签收。巡官可以查看收条吗?当然可以。签名人是J。 布朗。巡官不知道伦敦四百万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叫做J。 布朗,于是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向苏格兰场。
在那里他要求找帕克警长,帕克先生热情而诚恳地接见了他。任何一个温西的朋友都能够得到帕克的关照,而且高恩、大扳手、法伦、斯特罗恩还有那两辆自行车的复杂案情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我们会帮助你找到高恩。”帕克鼓励他说,“根据你告诉我们的详细情况我们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他。如果我们找到他你想怎么处理?”
“我想,帕克先生,”巡官恭敬地说,“您觉得我们有足够证据逮捕他吗?”
帕克仔细思考了一下。
“我认为,”他说,“你的观点是高恩与坎贝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路上相遇,在争吵中将他杀死。然后他开始觉得害怕,并着手准备伪装事故现场。第一步是把自己著名的大胡子剃掉,我猜测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门城的时候不被认出来。这肯定是一次尴尬的修面,估计他在假装自己是一个两星期没有修面的人。然后他执行了你们一开始猜测是法伦完成的一系列活动。他把尸体藏在路边小巷里,然后将坎贝尔的车开回门城。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就是最大的疑点!”巡官说,“为什么他不直接带回尸体?如果是法伦开着斯特罗恩的车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件事情,因为他最初的设想是将谋杀推到斯特罗恩身上。但是高恩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呢?”
“好吧,让我们考虑一下。”帕克说,“他不知何故不得不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如果有不同的车进来,弗格森应该会注意到。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带尸体回来,同样是因为有可能会被弗格森或者其他什么人发现。另一方面,高恩的车是两座车,尾座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藏尸体。他考虑之后认为最好冒险把尸体和自己的车留在巷子里,而不是直接将死人笔直放在副驾驶座上招摇地开回门城。很好,现在他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怎么回的?走路?——不,我想应该是从之前提到的旅馆偷了自行车。”
“非常有可能。”巡官赞同地说。
“你可以把时间表作得更细一些,这里还留有很多空白。你认为十点二十分坎贝尔的车到达静石池塘。现在,这个人依然要骑自行车返回,但他不会再浪费时间走路去斯特罗恩那里。因此,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可以比我们预想的早一点回到案发现场。他找回自己的车,将自行车扔进尾座——我们可以这样猜测——而且,当时十分黑暗,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另外,我注意到弗格森说坎贝尔的车是十点刚过回来的。那么,这就与你最初的时间表吻合了。这意味着凶手在行凶之后立刻就把车子开了回来。但是我看你在这里作了改变。”
“是的,”巡官回答,“我们认为他把坎贝尔的车停在路边某个地方,在第二次返回的时候将尸体转移了过去。如果有两辆车进入坎贝尔家中,会引起怀疑。”
“正确,但是如果弗格森的时间是准确的,就不应该是这样。弗格森这个人的时间观念强吗?”
“是的,他告诉我他对于细节的记忆力很强。”
“那么凶手第二次肯定用他自己的车载着尸体进入了坎贝尔家中。很奇怪弗格森没有听到第二辆车进来或者出去的声音。”
“确实是这样。”
“第二辆车——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骑自行车走五六英里的距离——大约需要半小时。也就是说应该是十点五十分。自行车被放到尾座,开着一辆快车走五六英里——在野外需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他应该十一点零五分第二次到达。弗格森说他十点之后已经上床,那么他肯定是睡着了。当车子——我的意思是凶手的车——再次开出去的时候他仍然在睡觉。不,这不对。高恩——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什么时候而且怎样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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