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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江湖-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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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虽然不大,人倒是不少。
除了极少数匆匆的旅人之外,大多是前来避雨的农人。
他们一边肆无忌惮地谈着这场雨对今年收成的影响,一边就着浊酒东家长西家短地叫嚣着,乱成一片。
虽然已经初秋,天气开始转凉,可是,他们依然光着膀子,踢啦着草鞋,浓重的汗酸味儿和酒酸味儿以及酱菜、咸菜味儿交织着混在在一起,酝酿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调子,让人欲吐还休。
凤飞飞跟在江丰的身后,好容易才找到一张空桌子坐下来。
可是,坐下来之后她就后悔了,因为桌子和椅子上全都粘着一层说不出存在了多久的污垢,一坐上去,屁股上就留下两个污点,乍看上去,就像是刚刚被人非礼了屁股一般,逗引得客栈里的人一阵轰然。
凤飞飞气得一跺脚就要跑出去,可是,仔细一想,外面下着雨,估计即使想找这么一个避雨的地方还真不好,只好忍了。
江丰也在一旁劝着,忍忍吧,忍忍吧,偏僻之地,也别那么挑剔了。
凤飞飞强忍着恶心,将伙计叫了过来。
别看荒郊野外的,伙计倒还挺热情。
虽然很热情,可就是卫生情况差了一点儿。
听到凤飞飞召唤的伙计抱着一摞茶碗和一只熏得跟鬼似的茶壶跑过来,在凤飞飞和江丰面前摆上。
那茶碗也不知道是没洗干净,还是用得时间太长,茶垢太厚,本来就已经够脏的了,伙计甚至还把两根更脏的手指头伸到茶水里去,请两位慢用。
他们哪敢用呀。
赶紧吃吧,吃了赶紧离开这里,江丰虽然见惯了大场面,可也有点儿受不了啦:“伙计,你过来。”
那伙计用小拇指使劲地抠着鼻孔,笑嘻嘻地道:“公子,小姐,不知道你们想吃点儿什么?”
他这副邋遢样子,让我们这位娇气的千金大小姐差点儿吐出来。
哼,用这样的碗喝了这样的伙计倒出来的茶,不拉肚子才怪。
她赶紧摆手,略嫌憎恶地对那伙计道:“算啦,算啦,等会儿想起来吃什么我再叫你。”
那伙计将刚刚从鼻孔里抠出来的阿堵物顺手抹到了大小姐正坐着的那张桌子的桌角上,也不生气,随意地点着头道:“那好,想好了记得叫我。”
说完,转身去招呼其他客人。
江丰好不解气呀,虽然也觉得这很恶心,但心里却有种报复的快感,背对着凤飞飞,使劲憋笑。
凤飞飞只好闭起眼,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不去注意周围的脏东西。
但屋子里实在太吵了,刚才那些脏东西给她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疯掉了。
她要发泄。
所以,她猛然站了起来,一拍桌子,冲着江丰大声道:“喂,你个死推车的,怎么带我到这种鬼地方来呀?!”
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看着她。
凤飞飞一瞪眼,大声道:“看什么看,再看小心我把你们的眼珠子挖下来当球踢。”
所有人不以为忤,又是一阵哄笑。
江丰耷拉着脑袋,在下面扯了扯凤飞飞的衣袖,道:“好啦好啦,坐下,你这么大呼小叫的难道就不怕里面有你的仇家?”
凤飞飞本来想说“谁敢找我麻烦看我不一刀一个剁了他们的狗爪子”,但想到温八那副恶心相不由后怕,只好重新坐下来保持低调。
江丰讪讪地道:“这荒郊野外的,能够给你找个可以吃东西挡风遮雨的地方就已经很不错了,我说你就知足吧,我的大小姐。”
凤飞飞皱着眉撇着嘴道:“可是,我们要歇息也找个大一点儿的地方嘛,你看看这里的每个人,全都鬼头鬼脑的不像好人,你再看看这乱七八糟脏的,这哪里是什么客栈,根本就是猪窝嘛。”
江丰用手轻轻地捶了捶自己麻酥酥的腰眼和肩膀,沉沉地道:“这里不是客栈?这就是客栈,外面的旗子上像脸盆那么大的字写着呢,你自己出去看看。看你一副饱读诗书的千金大小姐模样,不会不识字吧。”
凤飞飞很不服气,只是使劲瞪着他,然后,像是发现了他的破绽似的,冲着他又是一阵怒吼道:“喂喂喂!!!”
江丰看了看她,道:“又怎么啦?”
凤飞飞道:“是谁让你坐下的?!”
江丰看了看她,又看看自己的凳子,然后,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大声道:“怎么?我坐下来还需要人批准吗?”
凤飞飞学着他刚才的口气道:“哼,看你斯斯文文的,像个读过书的人,怎么连最基本的规矩都不懂呀。”
江丰:“什么规矩?”
凤飞飞指了指江丰,又指了指自己,道:“大户人家的规矩。你只是个下人,怎么能跟我这个主人一起吃饭呢。”
听到这话,江丰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如果不是要注意形象的话,他早就跳到桌子上了。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又指着凤飞飞的鼻子,想哭,又想笑。
但更多的是气愤。
他猛然一拍桌子,指着自己的鼻子哇哇大叫道:“什么什么什么?下人?你说我是下人?真是岂有你的此理。”
凤飞飞道:“你一个臭拉车的,还敢说自己不是下人?”
江丰懒得理她。
他只是愤愤地晃着脑袋,道:“好呀,好呀,既然你分得这样清楚,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你自己慢慢吃吧,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说着,在另外一张桌子上坐下来。
番外:春雨封城()
明辉双手负在身后,在窗前已经站了很久。
他知道外面下雨了。
窗前有一棵树,还是初创明门时所植,在雨中,映着深寒的傲岸。
看着雨点敲打在光秃秃的枝桠上,他忽然感觉有些发冷。
雨很急,像是在跟他讲述着外面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
黎明已经到来,可是天又黑得很快。
越来越冷。
他本来想关起窗子,却不知不觉想得有些出神。
甚至连雨打芭蕉的枯叶溅湿了衣衫也没有注意。
明门,处江湖之远,无庙堂之高,是个很偏僻的地方。
雨,大滴大滴地落下来,尘封了那些迷离的尘土,溅起一个又一个的涡儿。
犹如无数双张开的眼睛。
风沙,尘土,暴雨,水涡儿,相互交织在一起,荡起一副又一副迷幻的场景。
让他想起了很多的往事。
或许,是因为已经上了年纪的缘故吧。
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他总会想起年轻时所做的事,想起年轻时所做过的梦。
他清晰地记得,在十八岁刚刚成年的那一天,他兴冲冲地跑进酒窖抱出了一坛酒。
那是他在初生时,阿爹亲手酿制的。
他去跟好朋友江丰、宁守信、孟浪来庆祝他们十八岁的成年。
他们终于可以放开海量地海吃海喝了。
可是,当他赶到平常聚会的祠堂时,却得到消息,青衣被花间派的采花贼给掠走了。
青衣,是宁守信的姐姐。
也是他童年时代仰慕的姑娘。
为了寻找青衣姐的下落,他和江丰、宁守信、孟浪决定闯荡江湖,给十八岁的成年礼增加男子汉的调料。
而在闯荡江湖的这段时间里,他们误打误撞地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奇怪的人。
比如说剑三十,比如说慕如净叶,比如说大小姐凤飞飞。
当然,这其中还有他的师父,人称盗侠马面的顾雍。
仔细想想,那个时候,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年轻的缘故吧,他们总是喜欢做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年少轻狂的岁月,总以为自己是男子汉,总以为自己懂得比别人多,所以,经常被假象蒙蔽了眼睛,分不出究竟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就在他们自以为取得胜利的时候,却不幸发现,原来,那些看起来名字响当当招牌亮当当的大侠最后却成了坏人。
比方说,大侠慕如净叶。
而那些看起来不像大侠的人却又偏偏总是在最紧要的关头接二连三地救他们。
比方说剑三十,比方说师父马面。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是呀,年少轻狂的岁月呀,虽然有些疯狂,有些迷乱,时刻充斥着危险,可是,却又总是让他怀念。
在经过富甲山庄的那一战之后,他和江丰就分开了。
因为他看得出来,江丰好像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那位蛮不讲理、骄傲自大、自作聪明的大小姐了。
而师父马面呢,却好像对自己很感兴趣。
他不停地给自己灌输江湖思想,说自己如果有个师父好好教导的话,绝对不会比剑三十的徒弟差不了多少的。
当他听出这个大名鼎鼎的盗侠马面的话外之意原来是想收自己为徒的时候,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迟疑的。
盗马面在江湖上虽然有着很好的名头,几乎是跟剑三十齐名的人物,可大家都知道,他只不过是个贼罢了。
收自己为弟子,难道要自己跟着他一起做贼?
想他明辉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南陵出名的大善人明景的儿子。
如果让他那个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的老爹知道了他这个儿子放着万贯家财的大少爷不做居然跑去做贼的话,那他可真是吃不完兜着走了。
当时,他虽然有些迟疑,可又实在不想这么早就回去被关进牢笼般的院子里念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书,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跟着马面走了。
如果跟着他实在没有前途的话,大不了到时候他再跑回来继续当他的大少爷,也绝对不能跟着他走上贼路的。
所以,他便跟着好朋友宁守信、孟浪从了军,在雷千啸的首肯下,进入帝都天中,成了一名权兵卫。
可军中太多的约束让他难受。
最终,他还是退了伍,闯荡江湖。
他最终还是拜在了盗侠马面的门下。
在跟着师父闯荡江湖的那些日子,马面并没有教给他如何做一个偷遍天下无敌手的本事,而是教了他一套刀法。
马面是个很奇怪的人。
而他所教的这套刀法也有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朝三暮四。
在刚刚开始的那段时间里,他对这套刀法的名字实在抗拒得不行。
又不威风,又不好听,一副叛徒样儿。
弄得最后非要马面给它换个名字——叫做“雉子游原刀”之后,他才肯学。
可是后来,当他用这套所谓的“朝三暮四”的刀法连续击败了江湖中一百个高手之后才赫然明白这套刀法的名字中所包含的深层含义。
他知道,“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表面意思是说,一个人在做事方面极没有主见,一会儿听这个的,一会儿又听那个的,就像是墙头草一样,随风摆动。
而这套刀法也像这个成语的意思一样,会随着对手的招式而自动地发生变化。
而且,还会在对方意想不到的地方出招。
比方说在跟人对阵的时候,对方是用彭门的人,用的断魂刀法,那么,他的“朝三暮四”的刀法中就会显现出断魂刀法的招式。
正当对方惊讶于他怎么也会断魂刀的时候,自己就会忽然改变章法,使出了自己的杀招,将对方败于刀下。
——呵呵,很奇怪的刀法,是吧。
其实,就是他明辉自己在初次使用这套刀法看到这发生的奇妙的场景的时候,也是惊讶得不行。
后来,他就是凭着这套声东击西、变幻莫测的刀法,在江湖中闯出了名头。
被江湖中人称作“闪电刀”。
在之后,当他击败了第一百个对手——白云剑客京玉飞之后,便创建了明门。
二十年来,明门的声势不断地发展壮大。
而他闪电刀明辉的名头也越来越响。
很有独霸一方的潜质。
声势壮大,名头上升,这本是他当初跟着大侠马面学刀闯荡江湖的真正目的。
这本来是好事呀,可是,他却总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就像是此刻这窗外的天气一样。
——刚刚开始的时候,明明是星疏云淡的好天气,却突然就下起了雨。
或许,在最近的江湖中,又将有什么事发生吧?
江湖中的事,波谲云诡,瞬息万变,又有谁能够说得清楚呢?
在刚刚踏入江湖的那段日子,他也和江丰一样,总想着出头,总想着成名,总想着让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名字。
可是现在,当他真正出了名之后又怎么样呢。
自从建立了这明门之后,他甚至连一天安静的生活都没有过过。
——今天有人过来挑战,明天有人来比武。
他实在有些累了。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扶着窗户,看着窗外。
窗外的雨好像是越下越大了,声势浩大地冲刷着房檐上的枯草,洗涤着已经裹了厚厚一层尘土的阁楼。
而头顶上那些光秃秃的树枝也被摇得晃来晃去。
就像是孤儿无助的呐喊声。
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女儿,明柳。
或许是因为从小没娘的缘故,明辉对女儿宠到了极致。
他事事由着她,事事顺着她。
他把那原本对妻子的爱全部都移植到她的身上。
最终,女儿还是被宠坏了,越来越不听话。
一年前,这个丫头居然不辞而别,离开了明门。
——唉,大概是又女伴男妆偷偷地跑出去玩了吧。
这孩子也真是的,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虽然有点儿不服管教,野蛮成性,可也算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
这是让他明辉唯一感到欣慰的事情。
哦,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江丰和大小姐凤飞飞的孩子应该也有柳儿这么大了吧。
说起江丰和大小姐凤飞飞的事情,明辉忽然有些愧疚,觉得有些对不起老朋友。
他们在成亲的时候,给发来请柬,让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去富甲山庄一趟。
分散多年的好兄弟确实需要好好地聚一聚了。
可是,由于当时明门才刚刚成立,有很多烦琐的事务忙着处理,所以,就错过了他们的婚期。
而当他们的孩子出生摆满月酒的时候,他们夫妇俩又发来请柬,说让自己的这个小叔子无论如何就是掉茅厕里了也要参加,否则,就绝交。
可是,由于当时大旗帮的那些家伙却突然聚众过来扰事生非,结果,还是没有去成。
等到事情平息之后,他本来想过些日子一定去富甲山庄向他们道歉的,可一推二推,就是分不开身。
所以,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他终究还是没有去成。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和江丰夫妇好像也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吧。
甚至连宁守信、孟浪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像也多年没有见过了。
这就是江湖的悲哀。
乱世出英雄。
江湖虽然给了他应得的名利、地位、金钱、权利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却又偏偏让他失去了人间最珍贵的友谊。
明辉记得在某本书上曾经看过这么一句话,说,有的朋友,就像是火锅,需要经常地加入调料才能保持新鲜。
可是,有的朋友则像是老酒,珍藏的时间越久,味道越是醇厚。
或许,他明辉和江丰应该属于后者吧。
虽然他们已经有差不多二十年没见过面了,可是现在,如果明门有事的话,江丰一定会拼上富甲山庄所有的财力相帮的。
而他明辉也一样。
说句实话,他真的很想他们之间的这份醇厚的友谊一直传下去,直到永远。
直到化作尘土,长埋地底。
如果是二十年前他们还都是光棍一条的时候,也许是没有办法的,可是现在,他相信自己已经找到办法了。
十年前,孟浪无意中路过明门,曾经跟他说起过,江丰现在有个儿子,相貌和品质都不坏。如果江丰加以调教的话,这二十年后的江湖,肯定是他的了。
而自己又有个女儿。品貌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性格使然有那么一点点的要强,可也勉强可以配得上他富甲山庄了。
如果真的能够凑成这桩婚事,他明辉和江丰能够彼此成为儿女亲家的话,岂不是可以亲上加亲、永相为好了吗?
可没想到,那孩子也跟柳儿一样,做了同样任性的事,离家出走。
或许,是因为富甲山庄在江湖中的名头大太了。
而围绕在江丰和大小姐凤飞飞身上的光环又过于耀眼了,这使得他们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种无形的压力之下。
所以,他居然偷偷地离开了富甲山庄,离开了他那声势显赫的父母,说是要用自己的手闯出自己的名头。
这让他明辉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婿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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