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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客·绝刀·残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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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十年后,他又回来了,为了复仇,他寻找了十年,十年的时间,本可以做很多很多事的,但他,却都用在了寻找复仇的方法上,和复仇的准备上,十年时间,每一个日日夜夜,他都在为复仇准备着。
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做了魔神的仆人,练成了绝世的魔功,天下无敌的魔功。
十年后,他带着所有的仇恨,和一群当年惨死的冤魂恶鬼,开始向他的仇人们复仇索命。
短短的一个月,繁华的江湖上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那一千三百多个当年参与了屠杀的那些刽子手和他们的家眷们,全部惨死在了自己的家里,他们的头,全部被人砍了下来,不知所踪,他们的无头死尸,全部暴峥天日之下,无人敢为他们收尸。
据银刀门附近的目击者称,银刀门的四百三十位好手,也是和其他门派的人一样,在午夜被一个地狱来的索命魔鬼,带着三十八位前里复仇的冤魂恶鬼,屠杀一空。
没有一个人能够逃掉,他们,真正的被斩尽杀绝了。
这些当年那代表正义的五大门派:银刀门,铁剑帮,无极剑派,天威楼,蓝衣教,一个月内全部从江湖上消失一尽,他们的门徒,包括记名弟子,一个月内,也全部都死绝了。
而那个给魔神做了仆人的云龙,江湖却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的真面目,据说他脸上的肉,已经被恶魔剥去,只剩下惨白的骨头。他虽然有无尽的生命,却只能戴着一副面具示人。
而那个十年前被清除的组织,又再一次回到了江湖上。
云龙仍然是这个组织的总瓢把子,并且带着他们,在神州大地上继续横行江湖,长达几百年之久。
这个神秘组织,就叫做铁血盟。
烈阳高照,高温残酷的吞噬着大地。
天气很热,真的很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滚烫的烤箱,走在外面的人们就像是在蒸桑拿,烈日下平时繁华的曼谷街道上行人廖廖无几。
热得连野狗都懒懒的趴在路边的树阴下伸着长舌头,望着几米开外的开外的垃圾桶中刚被饭店的伙计丢进去的残渣剩饭,思想正在斗争着,要不要顶着这烈日过去把它从垃圾中翻出来,填一填空空如洗的饥肠。
正当它抬起有气无力的腿,准备走过去时,忽然,一辆时速一百码的宝马轿车从路边疾弛而过,将它吓得落荒而逃。
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不是很多,车子一直飞速的开着,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车手的技术很棒,很快的超了一辆又一辆车,幸亏这时的交警也都在空调房里躲避着酷热的天气,不然他的车后,肯定会跟着一队响着警笛的警车。
车手很自信,对自己的技术很自信,也对警察们的工作精神很自信,他的自信不光是在车速上,他的脸上也充满了自信。
这是一张很精致的脸,造物主总是那么偏爱他,给了他一个男人最好的礼物,给了他一张所有的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脸,一张帅得不像话的脸,一张让男人妒忌,让女人疯狂的脸。
轮廓分明的五官,冲满着英气,如果哪个女人看到这张脸会不心动的话,那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她肯定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
他叫聂残,今年三十一岁,不仅是一个帅哥,还是一个成熟的帅哥,一个*倜傥的帅哥,一个多才多金,挥金如土,喜欢美女的帅哥,但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就是他还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自古以来,黑暗岂非就是恐惧的根源?!
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
这些侠客名人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很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行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无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爱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行没有“退出”的机会,只要你一踏进,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想等捞饱了钱,然后退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就算仇人不杀你,同行的人也一定会追到你,追到你完全不能说出秘密时为止——不能说出秘密的人,在这世上大概只有死人一种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别人已认为你不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时,或许会放过你。
聂残加入这一行,已经有六年了,他甚至没有后悔过成为一个杀手。
他杀人,从不需要理由,因为只要有人出钱,他就杀人。
当然,他也不需要讨价还价,因为他杀一个人的价钱,一直以来都是杀手中要价最高的,请他杀人的人,也从来就没有人怀疑过他能力是否与他的要价对等,他杀的人,和该拿的钱,绝对物有所值。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每一种他都会,也很精通,但他只喜欢用一种方法杀人。
那种最安全,最直接,最利索的杀人方法,让他每次杀完人后,总能全身而退,不留下一丝蛛丝马迹。
他做任何事都很仔细,也很认真,杀人也是,每一步,每一个细节,他都会很认真,很细心的计划,所以六年来,他每次都总是能是一次次出色的完成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甚至一次都没挂过彩,如果不是他的细心,只怕他早就趟在了哪一块墓地,而不是出现在这了。
他杀人的武器是一把枪,长长的枪,黑黑的枪,专业或不专业的人士们都认识那把枪,知道它叫狙击步枪。
他杀人从来都是只开一枪,一枪毙命,从未失手,这一点也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因为六年来被他杀的一百八十七个人中,还没有过能在他一枪命中后心脏还能跳动的人。据说他不管是用手枪还是自动步枪,枪法也都有这么准,这么狠。
他有个习惯,多年来一直不变的习惯,就是杀人他从不开枪打头,他只打人的心脏。
当子弹射进那颗鲜活的心脏,在它将痛感通过神经传输到大脑前,它就会停止跳动,而那颗没有生命力的大脑,也总能在体会到那痛苦前的一刹那,就会随着心脏的*而停止工作。不少业内人都戏言说,如果有一天他们要被杀的话,他们都喜欢那个开枪的人是聂残,因为只有他的枪,才可以将人不受半点折磨的远离这个世界。
然而人性都是卑劣的,这个世界没有不怕死的人。
任何人在面临生死的那一刹那,脸上的表情都遮挡不住内心的恐惧,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能够安安康康。
但想法是好的,而前提必须是你没做过见不得人的坏事,没得罪不该得罪的人,不做亏心事的人,自然不会怕半夜有鬼来敲门的。
第十三章
半个多小时后,车开出了市区,停在荒郊一个废弃多年的烂工厂旁。这个方圆三公里内荒无人烟的地方,是他选择的靶场。
每一把枪,都有它独特的个性,而每一个枪手,要将他手里的枪变成他的朋友,那么首先就得熟悉它,熟悉它的脾气,它的性格,和它组成的每一个零部件。其实人与人之间,要成为朋友,不也是一样要如此吗。
一把新枪,到了枪手的手中,要经过试枪,校枪,调枪后,它才会边成你最听话的朋友,了解了它的一切,将它握在手中,你要打哪,它就打哪,它们是最忠实的朋友,从来不会欺骗你的感情。
天气真得很热,连聂残都不得不走到一棵宽大的树荫下躲避烫人的阳光。他摘下墨镜,端着手里的狙击枪趴在草地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五百米开外的一棵芒果树,这个季节是果实成熟的季节,黄澄澄的芒果挂满了枝头,好不诱人。谁见了它们,都想去咬上一口。
随着一声声枪响,弹壳一个个弹了出来,落到右边的地上。而远处的芒果树下,那一个个熟透的芒果,随着枪声的结束,落满了一地,每一个芒果,都没有被弹头射烂,因为子弹全打在了连接它们和果树的枝条上。
多么恐怖的枪法,只怕是就在去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夺金的射击手们,也难做到如此吧。
看着一地的芒果,聂残看着手中的枪,轻抚着,十分满意的露出了笑容,一丝带着死亡气息的笑容,怪异而又可怕。
杀人前,他的脸上总是喜欢挂满这样的微笑。让人见了,心不觉的都会揪起来,那个时候,绝对没有人会觉得他长得很帅,很可爱了。
午夜,此刻已经是午夜,本该是万家灯火熄灭,千家万户沉浸梦乡的时刻,但在那繁华的城市里,总有着一群生活在黑夜里的人类,过着那昼伏夜出的糜烂生活。
阿得拉是个泰国人,一个土生土长的泰国人,他年轻,又有地位,有才华,又有本事。不过
五十来岁,他就掌握了曼谷市近三分之一的*场所和地盘。
他是个毛泽东思想的狂热分子,他十分信奉偶像那句枪秆子里出政权的经典名言,在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就把偶像的头像纹在了左手臂上,拉起了一帮不怕死的兄弟,开始在曼谷市打打杀杀讨生活。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不是死了就是蹲了大牢,惟独只剩他还安安稳稳的坐在那张高高的椅子上。所以千万不要怀疑他的能力和本事,也许曼谷市里杀人最厉害的不是他,但逃生和保命功夫最强的人,绝对非他莫属。
人一到了中年,一到了权力的顶峰时,年轻时的豪言壮气就会被磨灭得踪迹难寻,阿得拉也不例外,他是个非常明白的人,他知道自己身处的位置,也知道天下间,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他甚至知道他的命,能值三百万美金。
他最怕别人要他的命,因为他喜欢活着,活着好啊,曼谷市那么多的美女,他还没有玩够,那么多的美酒,他还没有喝够。
为了活着,为了每天都能享受这种神仙般的生活,他比谁都怕死,每一次出门,身边保护他的人,总是把他围得严严实实。每一个接近他的人,总是要经过全身搜查后,才能走到离他三米以外的距离。就连每晚陪他的女人,连身体最私密的地方都要经过特别的检查,才能爬上他的床。
他的手下都很能干,一个个帮他把生意和地盘都打理得很好,也把他保护得很好。
他的大儿子言,是他的骄傲,年纪轻轻就用那双坚硬的拳头,打服了曼谷所有的黑道分子,很有他年轻时候的影子,也是他心中最好的接班人,他总是在想,自己是不是该把权力交给他了。
他的小儿子邓,是个很杰出的内科医生,定居在美国的硌珊叽市。老子杀人,儿子救人,在他这个不寻常的家庭里,实在是一件很讽刺的事。
他最疼爱的小女儿,还在英国剑桥上大学,成绩优异,长相甜美,也是最让他操心的人。他一辈子拐骗玩弄了不知道多少漂亮女人,他不想自己的漂亮女儿,也被别的男人一样的玩弄。
妻子两年前被安放在车上的炸弹炸死了,他在那场爆炸中瞎掉了一只眼,很可惜,那个体贴他伴随他多年的妻子,就在那一场烈火中被烧成了焦碳,但更可惜的是,以后这个美丽的世界,和那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女人,他只能用一只眼睛去欣赏了。
虽然他杀的人比他儿子救的人不知道要多出多少倍,但更讽刺的是,他却还是一个十分虔诚的佛教徒。
他信仰佛教,每晚的十二点整,他都要脱下衣裳,换上洁白的信徒衣服到佛祖面前进行祷告和祈福。他相信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慈悲的佛,万能的佛赐给他的,所以每晚的这个时候,他都会停下手里的活,来祭拜佛祖。
当然这个时候,他也一定会脱下那件从不离身的防弹衣。
十二点又到了,凯悦酒店楼顶的空中花园,原本十分激情的摇滚乐和那群更加激情的男女,都停息了下来,因为老板祭神的时间又到了。
众目睽睽下,阿得拉脱下了身上的衣裤,他的儿子言推开坐在他大腿上的那个女人,站起身子走了过来,接过一个手下打来的那桶清水,朝他的头往下轻轻的倒下去,代表着为他洁身。水倒完后,阿得拉穿上了一套白色的衣服,跪在游泳池尽头供奉的那墩大大的佛像面前,闭上他仅有的一只眼睛,双手合十,默练着佛家的经文。
原本喧闹的空中花园,在那一刻出奇的安静,二十多个男人和三十多个女人围在阿得拉的周围,竟然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庄严而又神圣的时刻,半点声响,都是老板最忌讳的。
在六百多米开外的一座五十多层楼高的大厦顶上,聂残掐灭了左手的万宝路香烟,放下手中的望远镜,他把敏锐的眼睛贴到了瞄准镜上,他又笑了,脸上还是那代表死亡的笑容,修长的手指慢慢的,轻轻的放在了扳机上,温度三十七摄氏度,风向西南风二级,湿度……他脑中默练着数据,计算着,仔细的瞄准。
五秒后,他的手指动了,扳机也动了,枪尾的对撞机随着弹簧的送出,重重的打在子弹尾部,火药被点燃了,一瞬间,弹头顺着那光滑的枪膛管蹦了出去,打破了夜空,在空中滑出一条笔直的直线,轻轻的擦过空气,擦过微风,擦过言左耳边的长发,射进了阿得拉的心脏。
随着一股温热的鲜血四溅,阿得拉那一只闭着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睁开看看他迷恋的这个世界最后一眼,就慢慢的倒下去了。
鲜红的血溅在神台上,地上,和言的脸上,一代呼风唤雨的枭雄,就这样从他生命的舞台上倒下去了,他,终于死了。
不一会,现场乱成了一团,言扑到了阿得拉的身上,大声的喊着,“破!破!破!”(注:破泰文是父亲的意思)悲伤溢于满面,热泪挥洒,真情的流露,绝对不是在做作。
浓妆艳抹的女孩们被吓呆了,全都尖叫起来,几个意识还有点清醒的嘴里还在喊着,“he呀歹辽!he呀歹辽!”(这句泰文的意思是老板死了)
几十个保镖和手下从怀里掏出了枪,冲来过来,将父子二人围住,以防枪手的暗杀再次发生,如果言再死了,他们就会真正的群龙无守。他们要在这里混下去,总得有个老大,有个带领他们的人,就像一个靠山,有了靠山,他们也才会有安全感。但是聂残已经不会再开枪了,因为请他杀人的人,只给了他杀一个人的钱,如果没人付钱,他是不愿意杀任何一个人的。
枪本无情,子弹更是无情,因为它们只是工具,它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义。如果他们落在有情的人手里,那它们也会有情,如果他们落在绝情绝义的人之手,那它们也会无情无义。
聂残取下了架护拦上的狙击枪,动作迅速的分解完毕后装进了旁边的袋里,他捡起地上的弹壳和烟头,放进口袋,又把一头系在楼顶的一根长长的攀登绳丢下楼去,将腰间的粗腰带上的两个扣环和钢绳打好扣结,戴好了手套,从五十多层的高楼顶层一路滑了下去。
落地后的不远处停着那辆宝马车,他解开身上的攀登腰带和手套,将它们和装枪的袋子全放到了车子的后尾箱,油门一踩,车往机场的方向急速的驶去。半小时后,从机场的高速下来,他把车停在了机场的入口处。
他拿起后座自己早已准备好的行李,将车钥匙交给了一位在入口处等候多时,留着小胡须的年轻人,飞往香港的班机快要开了,他还有三十分钟办理登机和出境的手续,所以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所以,他走得很快,但却没有拔开腿跑。
车和枪,会由眼前的年轻人开走处理掉,当然,那根系在楼顶的攀登绳和脚印,也会有人一并处理,他们的组织,工作效率很高,还总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第二天不管警察怎么查怎么找,也搜不到半点痕迹和指纹,就算想控告他谋杀,也根本没有一点证据。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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