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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谱-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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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神魔丹成,尸莲出世,尸巫教本有些淡漠的心重又火热起来。历代弟子,无不以打造钢铁身躯替九大神魔复仇为己任,虽然限于条件,没有真正开工打造,却也造了不少小铁人。大尸巫王说试过神魔丹的力量,说的就是某一代狂热的尸巫王,以血祷灵,取了一颗小丹,造了一个万斤铁人,试验了神魔丹的力量。那一代尸巫王虽因此送了性命,却也验证了神魔丹的威力,激发了后代弟子的信心。后代弟子在漫长的等待中,不断地试制小型铁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尸巫王召集铁匠,拿出图纸,与众铁匠反复讨论,几天后便定下了大铁人的尺度构造。众铁匠见了图纸后,也确认可以打造。
四大金刚构造精巧,想要打造那样的一个铁人,尤其又那么大,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吴不赊原以为即便有铁山城的高手匠人,能不能打造出来还两说呢,结果大尸巫王竟有现成的图纸拿出来,还有历代总结出的经验,打造一个铁人,一切顺利的话一个月都不要,他心中不免大喜。
不过有一件事却让吴不赊犹豫了两天。大尸巫王向他请示,到底打造几个大力神魔。
九大神魔的神魔丹,小的约有一万斤左右的力道,大丹则翻倍。算下来,一具神魔九颗神魔丹,能有十万斤左右的力道。大尸巫王估计,四大金刚每尊约十二到十五万斤左右。也就是说,每尊大力神魔要比四大金刚小五万斤左右的力道,但数量多,可以打造九尊,以多打少,不过力道逊于四大金刚,实战到底如何就不知道了。还有两点,一是需要的精钢量非常大,二是要的时间比较长。打造九具大力神魔,现有库存的好钢不够,加上炼钢的时间,要一年以上。
“我的想法是,”眼见吴不赊难于作出决定,大尸巫王提出建议,“打造三尊大力神魔,合三神魔之丹为一体,力道约有三十万斤左右,远大于四大金刚的力道。只不过比四大金刚少了一尊,但力道更大,打败四大金刚应该不成问题。”
“三十万斤力道,不必造三十万斤重的身体吧?”
“那当然。”大尸巫王点头,“这本身也是为了节省铁料,一尊大力神魔,最多十五万斤重量就够了,留十五万斤余力,行动起来自然更轻便,战斗起来也更持久。”
有理!吴不赊点头,遂又想到一个问题:“你们试过小丹,小丹驱动万斤小铁人,能持续活动多长时间?”
“半个时辰左右,”大尸巫王想了想,“而且行动比较迟缓。记载中,那位大尸巫王的几个弟子合力持大木棒与铁人相斗,最终是他们打败了铁人。众人合持大木,肯定是不灵活的,就这,铁人却对付不了,铁人的灵活性可见一斑。而且那一代大尸巫王是祷血为灵,铁人身上还带有他的灵力,若减去这一部分灵力,肯定还要慢上几分。不过,如果我们的大力神魔每尊有十五万斤的余力,该是够了。”
“不过那就是三打四了。”
“应该能行。”话是这么说,大尸巫王语气却不是特别肯定。四大金刚为守护天界之神,昔年横扫魔界。九大神魔视十万天兵如无物,却败在他们手中,谁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潜力。
“要不造六个。”他有些迟疑地看着吴不赊,“只不过神魔丹……”
“如果造一个怎么样?”吴不赊打断他。
“造一个?”大尸巫王有些吃惊,显然从未这么想过。
“造一个!”吴不赊越想越兴奋,“九大神魔合力,九九八十一丹合一,这力量,怎么样?”
“力量肯定是够了!——不过,一打四……”
吴不赊摇头:“一个高手打四个庸手,根本不成问题。”
“有理!”大尸巫王目光也亮了起来,“如果只造一个,可以选最好的精钢,也可以造得更大一点儿。八十一丹合力,近百万斤的力量,便造三十万斤的躯体也可轻松移动。”
“不必造太大,越大越不灵活,只要力量够,甚至比四大金刚小点儿都没关系。”
“老朽这就与工匠们商量看。”大尸巫王急火火地跑了出去,兴奋之下连蹦带跳的,看背影就像个十几岁的孩子。
库房中有近二十万斤上好精钢,最终确定,取十五万八千八百斤打造一尊大力神魔。另取一万零八百斤,给大力神魔打造一根巨棒。其实,大力神魔的拳头就是最好的兵器,不过有一根大棒子,既威风,又成倍加长了大力神魔的手臂,也是好事。
先打造骨架,模仿人体,关节处有活环,力源则是神魔丹。大尸巫王绞尽脑汁,将九大神魔的九颗大丹全安于铁人腹中,成九宫之阵,以阵聚力,力更持久,七十二颗小丹均匀分布于铁人头脑、四肢,以钢环定位。
大力神魔的钢骨架高十一丈七尺七寸,臂长可及膝,均有六丈有余,腿略短些,五丈不到。身躯太重,腿长了不稳,倒是脚板大,长有整整一丈,宽三尺九分,若放水里,就是一只小船。
骨架铸好,大尸巫王请了吴不赊去:“请大王醒灵。”
点血醒灵,便如画龙点晴,虽是骨架,神魔丹已安放完毕,只要醒了灵,大力神魔便有了灵觉。包在外面的钢铁,实在没有也没关系,等于是件衣服,有衣服,打扮打扮固然好,实在没有,裸奔也行。
钢骨架全依人形,铸得似模似样,恍眼看去,就是一副人骷髅,只不过特别巨大而已。吴不赊看了一回,飘身而起,到钢骨架肚子上,咬破指头,将血点在九颗神魔丹的正中心。
随着一声异啸,一道红光起于九丹之间,将九颗神魔丹穿了起来,有如水流,其色如血。红光越聚越盛,忽地一动,上下分流,下及裆,上及头;再一分,上走双臂,下走双腿。所到之处,小丹均发红光。最终所有的丹串在一起,在钢骨架上布下一个红色的大字,灵光闪烁,红芒耀眼。
再一声啸,钢骨架动了,慢慢爬了起来,关节处钢环尚缺乏磨合,起身时吱吱嘎嘎,摇摇晃晃,最终还是站了起来。吴不赊脑中显出幻象,正是九大神魔,齐齐冲吴不赊抱拳。
吴不赊拉大尸巫王远远退开,脑中闪念:“动一动看。”
九大神魔抱拳应令,幻象消失,钢骨架左手前伸,回缩,右手再伸。六丈长的手臂,这一伸一缩甚是骇人。钢骨架动了手,再动脚,走了几步,开始上下挥舞,再又前后跑动。
钢骨架虽有九大神魔内丹为灵,但灵与体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刚开始,行动起来显得甚不灵便,有一次自己的手打着了自己的脚,打得火花四溅,还好,精钢质量非常过硬,骨架没有变形也没有损坏。还有一次,不知怎么反了关节,左手扭到背上,竟然反不过来了,这下把众人都给笑死了。吴不赊、大尸巫王两个边笑边过去帮忙,别看还只是骨架,死重。好不容易帮他把手扭过来,下面却又绊着了,“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惊得大尸巫王大叫。还好,钢骨架居然没事,“吭哧吭哧”又爬了起来。
慢慢熟悉后,关节也灵活了,动作便快了起来。钢骨架总重约摸五六万斤左右,以九大神魔近百万斤的巨力,可以说是轻身上阵,不但越舞越快,而且时间持久。到第三天,九大神魔已完全熟悉了这具钢铁骨架,动作娴熟轻松,且速度相当快,几乎比得上真正的人了,且一次持续活动的时间可长达六个时辰左右。
吴不赊狂喜:“若这个灵活度,比四大金刚可是强得太多了,别说一打四,一打四十都不成问题。”遂对大尸巫王道,“大力神魔这名字不威风,另取个名字。”
大尸巫王也笑得老脸起皱:“请大王赐名。”
吴不赊微一沉凝:“四大金刚为天界守护之神,九魔千年咒愿,逆天灭神,就叫灭天神魔好了。”
随后浇铸躯体,二十天后,灭天神魔浇铸完毕。与四大金刚的全身金漆不同,灭天神魔全身黑甲,青面獠牙,狰狞凶恶,可怖至极。灭天神魔手中的齐眉大棍,也让吴不赊给取了名字,叫做逆天棍。灭天魔,逆天棍,与天誓不共立。
灭天神魔整体浇铸完成,熟悉躯体后,进行了一次极限考验,一次可舞棍三个时辰。若不进行激烈打斗,只是走动,一次可走四个时辰以上,步伐速度略慢于人的步子,但一步跨出去,嘿嘿,六丈有余。吴不赊那两条小短腿,若不运追风步,再快一倍也赶不上它。
浇铸灭天神魔的这段时间,吴不赊也一直在收集赵国的消息。牛八角当时作出的最坏估计,赵军在两个月内能到双余城。事实上没那么快,几乎是到灭天神魔成形了,赵国才开始动,却不仅仅是赵军,还有燕、齐两军。赵军四十万,燕军十万,齐军十万,据说还有吴军十万,将与楚王会猎于楚境。吴不赊再一次死而复活的消息也传了出来,于是赵炎多了个目标——吴不赊的追风国。赵炎打算,战胜楚国之后,天下五霸会盟,共灭追风国。
吴不赊听到这个消息,仰天狂笑,即日赶回尸莲城。灭天神魔则留在了铁山城,借山阴国陡峭不平的地势熟悉身手。
回到尸莲城,吴不赊召集所有族长、重臣,宣布对赵国开战,各族立即集聚精兵。天马族出兵十万,熊、狮、虎等上三族也出兵十万,下五族及各小族共出兵二十万,总计四十万大军。下令聚兵的同时,吴不赊向赵国派出使节,索要春晓花,一个月内,春晓花送到,便不会发动战争。
花逐天这个战争狂人可急坏了,扯着吴不赊的袖子转磨:“这天下的女人,比尸莲原上的母马还多,还不够大王你骑的啊?非得要骑这西门紫烟不可?”其实他还有句话没说出来,虽然西门紫烟一直昏睡着,可想骑照旧可以上啊,非要弄醒了不行?
吴不赊冷笑:“你放心,他们拿不出春晓。”
魔族穷,人族富,魔族对人族的战争,不论用什么名目,其实归根结底就两个字:掠、夺。因此,人族畏惧战争而魔族喜欢战争,吴不赊的王令一出,尸莲国大小上百族群,人人欢呼。半个月时间内,四十万大军齐聚尸莲城。吴不赊让花长眉领人在尸莲城周围虚张声势,自率大军绕道天马原,悄悄由牛邑关进入山阴国。
牛邑关南下三百里,是山阴国的望山城。望山城正卡着山阴国与赵国的边境,出望山城,便是一望无垠的赵国大平原,从望山城打进赵国,将会给赵炎一个巨大的“惊喜”。
吴不赊大军还未到牛邑关,花长眉送来消息:赵国派了一个庞大的使节团来尸莲城,没有春晓,却送来了三百美女,外加价值百万的盐、茶、丝绸、瓷器,希望能打动吴不赊,不要发动战争。
吴不赊冷笑:“告诉那使节,我只要春晓,至于其他东西,我自己会去拿。”他明白赵炎的心思,有了四大金刚,赵炎肯定不再畏惧尸莲国,但在打服楚国、灭掉追风国完成霸业之前,暂不想与尸莲国开战。赵炎需要时间,可吴不赊不会给他时间。
马鞭一指,四十万大军轰隆进关,灭天神魔已完全熟悉自己的钢铁身躯,迈开大铁脚,跟随大军前进。它一步六丈,一个时辰能赶一百五十里,比马还快。它走三个时辰,差不多就够尸莲军精骑赶一天。
赶到望山城下,那望山城守将有种,对着望不到边的尸莲国铁骑,竟仍敢顽抗,不肯开关投降。当然,他心里有倚仗,望山城是山阴国防御赵国的第一道关卡,城墙高大险峻,以前也有过冲突,赵国从来也没能打下过望山城。魔族的攻城能力是众所周知的差劲,赵国尚且攻不下望山城,魔族行吗?人再多又有什么用?骑兵攻城?别搞笑了,骑马撞墙啊?
不过他马上就笑不出来了,山背后转出一个超级巨怪,高若山岳,青面獠牙,咆哮如雷,手中一根大棒子,就如一根擎天柱。它走到城前,一声咆哮,大棒高举,一棒砸下。那守将的感觉,天崩了,地裂了,然后安静了,因为他死了。
过了望山城,看着眼前一望无尽的平原,吴不赊一脸狞笑:“冲进去,所有的财产、女人都是你们的,敢抵抗者,杀无赦。”
四十万大军如炸堤的洪流,咆哮着泄进赵国广阔的腹地,所到之处,尸横盈野,血流遍地,敢于抵抗的男子通通杀光,女子、财物通通抢光。
花逐天等人把最美的女子献给吴不赊。吴不赊冷眼向天,轻声低语:“西门小姐,你莫怪我,我不会凌辱你赵国的姐妹,但她们必须为赵炎的无情、愚蠢付出代价。”他抬首看向南方,冷笑,“赵炎,你不是很会玩弄阴谋吗?这次我看你还有什么阴谋可以玩?”
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阴谋都只是笑话。事实上,得到消息的赵炎几乎就要哭了:春晓,哪里还有春晓?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第八十三章 暴虐
赵国作为五霸之首,潜力惊人,虽然两败于吴不赊手中,丧失了大量精锐,这次会猎楚国,又带走了四十万大军,可在国内仍有几十万军队。不过这些军队散布全国,是各地的守卫部队,加起来的总量不少,单独一城一地,不过几千或万余人。其中,有两处兵力相对集中的,一是面对尸莲国的西北边境,有七八万边军,是真正的精锐;再就是守卫京城的卫戍部队,也有两三万人。如果这两支人马凑在一起,加上一些地方守卫部队,倒是可以和吴不赊打一下。
可惜吴不赊是从山阴国杀进去的,这把刀来自赵国的后背。而赵国那些边军,那只还算强有力的手,却还远在西边数千里之外。吴不赊大军入境千里,他们那里还毫不知情。其实,即便他们得到这个消息,也不敢回师来救,花长眉还在边境上耀武扬威呢,而且还不是虚张声势。魔族全民皆兵,哪怕是不入流的杂兵,上了马也是勇士。家中有虎,门外有狼,边兵哪里敢动。至于悲歌城的卫戍部队倒是得到了消息,可也不敢动,唯一能做的,就是飞马急报御驾亲征的赵炎,同时加强城防。
近万的守备部队,对阵吴不赊的四十万魔族精骑,就如一只羊对上了一群狼,一个照面,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不过吴不赊进军的速度并不快,一天前进不到两百里,但十余天时间,也深入赵国腹地两千余里,沿途所经,便如蝗虫过境,一扫而空。
这日斥候来报,前面便是双阳城。双阳城是赵国北面锁钥,沟通南北,地居形胜,是赵国北地第一大城,有人口二三十万。双阳太守鲍信,出身鲍家。管家出将,鲍家出相,这鲍信还真当过一任国相,为人清廉,声誉俱佳,是赵国有数的名臣。双阳因地势重要,本有守军近两万人,听得尸莲军入侵的消息,鲍信将附近守军尽数调入双阳,又招城中青壮数万,发给兵器,这时竟号称拥有了二十万大军,要死守双阳。
吴不赊得报冷笑:“管、鲍、西门,赵国三大世家,管家和西门家人物我都见识过了,再来领教这鲍家有什么奇处,能世出相国。”当天,尸莲军在城外扎下大营,没有攻城。夜间,鲍信竟派了使者来,赶着一百头羊,二十头猪,说是来劳军。
吴不赊听了大笑:“这倒有趣了。让使者进来!”
使者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蜡黄的一张脸,瘦得皮包骨头,恍似病了二十年的痨病鬼,又生似一辈子没吃过一餐饱饭。
卖相不佳,精神却好,见了吴不赊,来人微微一揖,道:“传闻大王以四千兵起家,白手夺国,英明神武,人所共钦。然我主待大王不薄,处之以诚,待之以礼,持之以信,守之以仁,表之以义,大王却仍起兵犯我国境,掠我财物,伤我子民,此礼乎?诚乎?信乎?仁乎?义乎?”声音高亢,两眼炯炯发光,那种气势,如挟山岳而临北海,居云端而睥下獠。
这种人,吴不赊还真见过,自以为读了几句书,站在道义的高度,卑公侯而轻王者,气裂云天。这种人,你若和他争,无论如何都是争不过的,他也盼望你和他争。可惜吴不赊不是君子,他就一奸商。他哈哈一笑,斜瞟着那使者:“什么乎啊乎的,我力气大,大耳刮子想扇你就扇你,怎么着?你是不是想哭?”
这叫一个不讲理,那使者面红耳赤:“大王以我赵国好欺乎?待我主回兵,百万大军雷霆而下,到时粉身碎骨,可就悔之晚矣。”
“百万大军啊!”吴不赊点头,“赵国是凑得出来,不过要快,别等我吃饱喝足了才来,不然可就太晚了。哦,学你的,是晚矣!还有这双阳城,你家大王就是能飞,也是晚乎!晚矣!”
他语带讥笑,那使者神色反平静下去,长揖为礼:“双阳愿献上金珠百万,绝色美女十名,还请大王秉好生之德,放过双阳城百姓。”
还能屈能伸啊,难怪派了他做使者。吴不赊嘿嘿一笑:“金珠百万,美女十名,都在这双阳城里吧,我要你献什么?明日打破城池,我自己不会去取吗?”
那使者脸上变色:“到底要如何,大王才会满意?”
“春晓。”冷笑从吴不赊脸上敛去,看着那使者的眼光有若刀锋,“拿到春晓,立刻退兵。”
不可能还有春晓,站在他面前的,似乎不是这个双阳城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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