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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雷幽明水云闲-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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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只见程羲和无语地挥挥手,杜玉清颠颠地跑向马车,把棉袄递给其中一位缇骑。这位黑脸缇骑随便捏了捏衣服的各角又递回给杜玉清。杜玉清接过衣服并没有动,看了杜渊之手上的绳索一眼,敢情!王虎彪这才明白他又把棉袄递给缇骑的意图,缇骑抬头看了看程羲和,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两人解开绳索,让杜玉清伺候杜渊之穿上棉袄,又把绳索给重新绑上了。

    杜玉清注意到父亲手腕上有几道血痕,有的已经破皮血肉模糊的,绳索还要在旧伤上摩擦,得多疼啊!她心里难过得几乎要涌出泪来,却笑着说:“叔父,您看,这两位缇骑大哥真是好人啊。为了照顾您把这绳子绑得松松的,我再给您上点药,这伤很快就好了。”

    两位缇骑这才看向杜渊之手上的绳索,他们按照习惯把杜渊之的手给绑了个结结实实,哪有杜玉清所说的“绑得松松的”,于是不好意思了,等杜玉清上完药再给杜渊之绑上的时候,真的是照顾他给“绑得松松的”,完成自己是好人的形象。

    杜渊之给两个缇骑夹在中间位置,一直在闭目养神。只有他们偶尔掀开厚棉帘子时,他才能借机看到后面逶迤跟随的四个骑马人。每次都能看见阿杏嬉皮笑脸地和两位穿着圆领甲的官爷套近乎,天花乱坠说些幼稚可笑的话,杜渊之忍俊不禁了,这时的阿杏就如一匹脱了缰绳的小野马,撒欢地蹦蹦跳跳。如果不是他了解阿杏,他几乎觉得这个阿杏和穿女装时的阿杏是两个人,仿佛她的身体里装着两个灵魂,让她自由地在男孩和女孩的角色穿越,完全不隔膜。

    因为他们走的是官道,虽然经过了许多城镇,但因为要赶路,白天只能在城镇的边上歇脚。中午吃饭时杜玉清打发宁夏提前去预备,等到他们到达宁夏在守候的酒馆时,热饭热菜端上来马上就能吃了,让几个人对杜玉清的贴慰感觉舒服极了。而且他在细节上尤其注意,一到酒馆还给预备了热水让他们洗脸擦手,桌上还有一壶烫着的热酒,菜肴未必是最贵的,但有荤有素搭配得当,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一两样,人人都十分满意。几位官差不论坐车骑马,在这寒冬中都给灌了一肚子的寒风,脚也麻了身体也僵硬了,这时候的一盆热汤,一碗热饭,真是让他们觉得舒坦。

    程羲和看了看正在优雅吃饭的杜玉清不禁就纳闷了,他遇到的杜家人都是十分简朴的,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位细致讲究的爷啦?其他人可没想这么多,蒙头大嚼,两杯酒下肚更不把杜玉清当外人,称兄道弟,默认做了杜玉清的大哥和大叔。

    晚上入住客栈,还是宁夏一手安排的,给程羲和、王虎彪一人一间上房,给杜玉清一间普通房间,其余四人都安排在一间给包下的通铺间,房间里打扫的干干净净,换上了新被褥,每个房间走进去都是暖融融的——里面有火盆子烧得旺旺的,再喝下一碗热乎乎甜滋滋的姜汤,这时每个人都闪过了一个念头,这才是生活啊!

    晚饭就在客栈里解决了。天寒地冻的大家都不愿意动弹。上桌时店家端上温好的黄酒,王虎彪迫不及待地抿了一口,便觉得寡淡,骂了句:“这黄酒太他娘的没味了。”他好杯中之物,尤其喜欢烧刀子。每天无酒不欢,看着瘦,酒量却不小,可惜到现在他带来的酒都喝完了,只能喝这没味的黄酒了,他十分郁闷。

    杜玉清闻言看了一下面前盛酒的碗,又端起来闻了闻,最后微呷了一口,咂咂嘴,叫来掌柜问道:“这酒是三年的吧?”

    掌柜的是黑瘦的老头,笑起来满脸皱褶,点头哈腰地应道:“这位公子嘴刁,不瞒您,是三年的。”

    杜玉清笑着说:“你怕我们付不起银子吗?把你们最好的十年花雕给送过来,不要其它,就把掌柜你平时喝的端上就行。”

    掌柜大吃一惊,也不知道这位少年公子是如何知道自己爱喝酒,而且喝的是这店里最好的酒,也不敢多言语,便转身出去端上一个大坛来。酒坛还没有开封,坛口封着一圈黄泥。掌柜哭丧着脸说:“这是最后一坛了,平时一直舍不得打开,还等着过年喝呢。”

    杜玉清笑骂道:“你少废话,我们付的银子还不够你再去买几坛来?去,小爷我能喝你的酒是赏你的脸。别啰嗦,快打开!”

    王虎彪看到有好酒喝便有些兴奋,说:“这么麻烦干什么,直接敲开就是。”作势要直接用手拍碎酒坛上封着的黄泥。

    杜玉清连忙制止,“别介,王叔。不差这会子。好东西得用心等待,万一黄泥掉进了酒中,搅浑了酒滋味,不是让王叔您抱憾吗。”王虎彪抓耳挠腮地坐下,惹得旁边的缇骑张辉嘿嘿地笑,程羲和冷漠的脸上也有了一丝松动。

    掌柜拿来一把菜刀,从下往上撬起封泥,三下五下,大块大块的黄泥裂开落下,露出坛口上用细麻绳扎紧的褶叶盖子。盖子还没有打开,就闻到了一股甘冽芬芳的醇香,王虎彪深嗅了一口,叫道:“好酒啊。”

    杜玉清亲自给每人都舀了一小碗,其余的吩咐掌柜端下去加温。在白瓷粗碗里,花雕呈现幽深的琥珀色,上面隐约还氤氲着一层气雾。杜玉清倒完酒后,先给各位拱手道了一声辛苦,说中午因为赶路没办法多讲究,晚上就请大家放松地吃一顿。她最后说:“这好酒就像识人一样,要慢慢地品。这黄酒别看入口绵软但后劲大,不宜喝快了,不然明天会头疼。”众人听杜玉清说的有道理不由地郑重起来。学着杜玉清端起碗,微呷一口,再呷一口,慢慢地学着品尝起来。

    初时味道微苦,但细细咂摸之下,又有一种柔和的甜中带酸的滋味,到后来这滋味在口中蕴运出一种奇特的鲜香,这鲜香柔和温润,顺着咽喉而下,很快地温暖了五脏六腑。

    “它娘的,”王虎彪骂了一句粗话,“到今天我才知道以前的酒都白喝了,从来没有喝出这种滋味。”张辉也不由点头称是,络腮胡子也跟着抖动起来。

    杜玉清笑道:“这花雕本就是黄酒中的翘楚,这十年的花雕自然又非比寻常。待会温热的酒上来,你们再好好体会一下,黄酒以大米、黍米为原料,又是通过酿造方式做出来的,喝了对身体有益,不仅能温煦五脏,还能舒筋活血。不要喝得太过就行。”

    程羲和一碗酒下肚,脸色也有些微红,他突然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这掌柜藏的是十年的好酒?”

    杜玉清嘿嘿一笑,朝程羲和拱了拱手:“程大哥,您看这掌柜的面色暗沉,眼白发黄,一看就是个酒囊子,这三年的酒还是十年的酒,嘿嘿,其实是我蒙的,也就想吓唬他吓唬他把好酒拿出来,谁知还蒙对了。”大家哄笑。程羲和虽然也笑了笑,但总觉得没有他解释得这么简单。

    杜玉清能够蒙对,实际是因为平时观察细致并进行合理推测的结果。在江南食铺、酒家门口的柜台边一般都摆着几瓮的黄酒作为招牌,这些往往都是才一两年的淡酒,珍贵的好酒是轻易不示人的。进到酒馆里丰俭由人,但也是步步试探的过程,遇到懂行的,又有银子的,自然能喝到好酒;遇上过路人,或者不懂的人,自然是舍不得一下拿出货底子。就如云栖寺门上的那副对联,看似讥讽嬉笑,却蕴含深刻:茶、敬茶、敬香茶;坐、请坐、请上坐。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哪个不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总之,美人,要千呼万唤始出来才惊艳。

    杜玉清一看掌柜的面相就知道他爱喝酒,甚至在他身上嗅到了淡淡的酒味。对于爱酒的人来说最好的酒当然会留给自己。所以就连蒙带诈,让他拿出自己的好酒来。

    说到这里杜玉清灵机一动,对程羲和说:“要说吃喝上的学问哪,还是我三叔最广了。他能把这黄酒、烧酒的一二三四五说得清清楚楚,它们之间的差别,哪里的最好,我这点东西还是从他那贩来的,我看刘缇骑也辛苦,还不如大伙热热闹闹地坐一块喝酒,您说呢?”为了看管方便,杜渊之现在给押在房里,由两位缇骑轮流去看着。

    刚才一碗黄酒就能让杜玉清讲出那么多的道道来,那比他更有学问的杜渊之得讲出多大的花来?大家期待地看着程羲和,程羲和其实心里也十分好奇,他知道杜渊之在作人和时政上见识深远,但没想到他在生活上也有这么多的学问,于是从善如流地点点头。桌上身份最低的张辉很有眼色地颠颠地跑去房间,不一会,两位缇骑带着解了绳索的杜渊之走了过来。

    杜玉清站起来让座,说道:“叔父,王大叔觉得这黄酒不如北方的烧刀子有劲,你就给我们讲讲这其中的学问吧。”

    杜渊之嗔怪地看了杜玉清一眼,顺手给她了一个爆栗,杜玉清其实可以赖皮地矮身躲过,但还是嬉笑地承受了。杜渊之便在杜玉清原来的位置坐下,杜玉清退到了下首。

    温热的黄酒端了上来。杜渊之说:“我们北方人因为天寒,喜欢喝烧刀子,它是由麦子、高粱、米糠等粮食或其他果品发酵、蒸馏而成,因为经过蒸馏提纯,它的度数比较高。最早关于酒的记载是商朝的杜康酒,所以曹孟德诗中有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杜康就代指酒了。在唐朝就有了烧酒、蒸酒之名。《国史补》中有:‘酒则有剑南之烧春。’唐朝把酒称为‘春’。这就是现在剑南春的由来。雍陶有诗云:‘自到成都烧酒热,不思身更入长安。’你看,他因为喜欢成都的酒,连去长安做官都不愿意了。”

    大家呵呵笑起来,纷纷说道:“嘿嘿,要是我有这酒喝,也不会去的。”大家端起酒碗,相互敬过喝下。在微醺的气氛中,大家情绪慢慢放松下来,在酒酣耳热之际彼此看着都觉得亲近了几分,到最后甚至勾肩搭背放声歌唱。

第三百零四章 堵不如疏() 
    第二天,程羲和在晨光微曦中醒来的时候,觉得浑身暖洋洋的。昨天晚上最后喝酒喝到微醺的状态时散了。回到房间,杜五那个圆头圆脑的小厮同客栈的伙计一起端进来滚烫的热水给他洗脸、泡脚,泡脚的木桶很高,热水淹过了他的脚踝,当时他把脚放进那个木桶舒服得几乎要**时,脑子还闪过了一个念头,但那个念头是什么,后来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到得泡完脚后,他的小腿变成红白截然的两段,浑身温热地出了些汗,然后躺进被窝一夜无梦睡到现在。

    程羲和伸伸腰,昨夜的好眠让他身体的每块骨肉、每个脏腑都得到彻底的放松和休息,他觉得自己浑身是劲。昨天有杜家叔侄的文化佐餐,大家都吃的非常尽兴痛快,经他们一讲,平时让人熟视无睹的最简单的酒肉蔬食都蕴含着丰厚的历史和深刻的内核。到最后杜渊之还吟诵了苏东坡的一首诗《薄薄酒》让他们乐得不亦悦乎,最后半醉的几个人或击掌,或拿竹筷敲打碗碟一起唱和,好不快活。他现在还记得其中一段。

    薄薄酒,胜茶汤;粗粗布,胜无裳;丑妻恶妾胜空房。

    五更待漏靴满霜,不如三伏日高睡足北窗凉。

    珠襦玉柙万人相送归北邙,不如悬鹑百结独坐负朝阳。

    生前富贵,死后文章,百年瞬息万世忙。

    夷齐盗跖俱亡羊,不如眼前一醉,是非忧乐都两忘。

    程羲和很是感概,杜渊之是如此学问深厚又是如此洒脱,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会把生活过得丰富多彩吧。

    穿好靴子,程羲和打开门走到院子里,客栈里静悄悄的,只看到厨房的窗上透出灶间跳跃的火光,空气中散发着蒸煮米饭的清香。程羲和稍微扭扭身体活动一下四肢,就跑出了院子。

    冬天没有农事,加之早上露寒霜重,小镇静静悄悄的,罕有人烟。程羲和沿着小镇外围快步跑了起来。地上的霜露润湿了他的靴面,他浑不在意。自从六岁开始学习童子功,后来上山和师父学习少林拳、铁布衫,每天跑步、练功,花费在上面的时间不会少于两个时辰。他刚开始时学习时动作稍微不对师父的棒子便狠敲过来,通常都会把他打得他脊背红肿。那手臂出血,顶着香炉蹲马步罚站都更是家常便饭。

    北方呼啸,程羲和转弯的时候一不小心,鼻翼微张吸入一丝冷空气,立刻鼻子酸胀,眼睛涌上泪来。程羲和随意地用袖口擦了,脚不停歇。左脚、右脚,大步向前,左脚、右脚。。。。。。他听到自己心脏砰砰砰有力地跳动,他感受到自己每一步跨出的坚实的脚步。他非常感激师父当年对他的严厉管教,这才造就了他今天深厚的功力。即使在锦衣卫不愿意同流合污,也让人忌惮,不敢轻易来惹他。

    自信、昂扬,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他的风格,也是他的实力!

    程羲和跑到浑身温热,脊背微汗时结束了跑步,来到小镇入口处的树林里。刚才他已经观察到这里的情况预备把它作为今天晨练的地方。

    跑进树林,程羲和一下刹住了脚,他淬不及防撞见杜文清,他正和他的小厮两人各持武器在对练哪!旁边还有一个瘦小的中年人在独自练拳,是那个被人称为“老梁”的车夫,他的动作朴实无华却有一股凛然的气势,俨然是个高手。程羲和心里一惊,要不是因为对杜渊之有所了解,他真要怀疑对方是否居心叵测了。

    那个叫宁夏的小厮势大力沉,手中一根哨棒舞得虎虎生威,程羲和突然想起自己昨天晚上稍纵即逝闪过的念头是什么了:原来这小子力气好大,一大木桶热水提在手上犹如无物一般。眼下他一番扑闪之后,双手抡起哨棒朝着杜文清劈了下去,程羲和清晰地听到哨棒发出咻——地一声呼啸,显示出这棒下去的巨大威力。心里不禁要为杜文清这个薄弱的身体捏了一把汗了,但心里又十分笃定杜文清能应付这一招。毕竟他们是主仆,宁夏再厉害也不能伤到主人性命,他们现在这样真刀真枪地练习,只能说明杜文清有应对的实力。只是杜文清会怎样应对让他十分期待。

    只见杜文清稍稍侧身后退半步,堪堪避过哨棒的直击,哨棒夹带的疾风甚至吹扬起他的散发。他左手覆压住下势的哨棒,右手已经欺身上前,手中短剑抵住了宁夏的脖颈。

    这狠厉的对决发生不过几息时间,对于程羲和来说却足够看清楚他们的细枝末节。心里既有惊异又有疑惑,惊异的是这位平时嬉皮笑脸的公子哥儿竟然有这么深的功夫,他的动作看似是用灵巧避让,实则另有一种厚重的实力——以静制动,蓄势后发,这是一种建立在能够掌握对方一举一动的充分自信基础之上的能力!

    程羲和下意识地想:如果是自己接这一棒,自己会架起剑来直接以力抵力去对抗吧。对于有充分实力的自己来说,固然有些胜算,但这样硬碰硬不仅会消耗自己的体力,胳膊也会酸胀受伤,尤其是对方这样强力之下说不定还会有些内伤。杜文清这招,让他看到了应对进攻另外一种的可能。这不禁让他有些疑惑,他不是没有见过迎敌时的迂回曲折蓄势后发,但分寸拿捏的这么好,严丝合缝没有破绽且一招即中的,对他来说是第一次。他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鼎力对抗,他也要再走几个回合才能决定胜负吧。

    杜文清他是练就了什么飘渺孤鸿影的功夫吗?还是有什么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秘笈?

    尽管诧异,但程羲和是正人君子,知道窥探别人练武是禁忌,转身便要离去。

    “程大哥,有缘遇到,何不一起练习?大家还可以切磋交流一下。”背对程羲和的杜文清这时转身朝他喊道。

    程羲和挥挥手,还是跑开来了。他已经允许杜文清主仆同行了,并且经历过昨晚愉快的夜饮,但程羲和觉得还是不能和他们走得太近了,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

    杜玉清一行越往北走,越是寒冷,景物也从绿色变得越来萧索灰败。路边不要说茶寮,就是客栈也往往户门紧闭,让他们有时不得不风餐露宿。虽然条件艰苦,但程羲和看杜文清似乎兴致不减,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都很有兴趣的摸样。每件事都要瞪大眼睛要问一下,这是什么或者为什么。程羲和有时真要被他问烦了,但杜文清好像没有看到程羲和拒绝的神色,照旧“恬不知耻”和程羲和说呀说的,让程羲和烦不胜烦。程羲和偶尔嗯嗯以对,杜文清立刻打蛇随棍上兴奋地说:“大哥,你也这样认为吧,到底英雄所见略同。哈哈。”

    程羲和真拿他无可奈何,你说他清勤学好问嘛,却常常缺乏基本常识让人啼笑皆非。他在村子里把一群大白鹅给认成了鸭子,跑上去细看结果给撵着狼狈逃窜;看到农家养的大猪也能惊奇得目瞪口呆;借宿在农家,他会兴趣盎然帮人去生火,在灶下塞了过多的干草和木柴,一阵烟熏火燎之后把人好不容易点燃的火苗给弄熄灭了。不过,他也皮厚,在脸上略过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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