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热血追风-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人道:“把打灭你莲荷灯的东西交给孟飞花,她自然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白衣女子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晃亮,来到了悬挂宫灯的树门户之间旁。
刚才挂灯的地方果然钉着一枚东西。
她用两指捏住,一运力,拔了出来。
原来竟是一枚小小的铜钱。
很普通的铜钱。
此人竟能用一枚小小的铜钱把一盏若大的宫灯击得破碎纷飞。
白衣女子忽然举起手中的小刀,把铜钱在小刀上一比,铜钱的边缘刚好和小刀上的痕迹相吻合。
也就是说刚才就是这个人,以铜钱击中了她的“风刀”,放跑了秦不还。
好一枚铜钱。
可是表面看起来,这枚铜钱再普通不过了,它能代表一个人的身份么?
这个人到底是谁?
她抬起头,朗声道:“刚才那个人关系到我们宫主的大事,你把人放跑了,这笔帐我一定会找你算的,现在你不站出来,我也迟早要找到你。”
她说完半天,四周竟没有任何声息。
心头的那股压力也一下子消失了。
她忽然意识到,那个人已经走了。
………【第三十七章 逃】………
事实上从开始拔腿飞奔的一刹那起,他就再没有停过。
他不知道背后有刀射来,但他模糊听到白衣女子似乎说了一个“刀”字,他意识到有危险,只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停下来必死,管他什么危险,就当是赌一把了。
所以,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更足狂奔。
好象是赌对了。
没有什么事情生,但是他不敢停,他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不是就在后面。
凭白衣女子的轻功,不要说停顿,哪怕是一点的迟缓就足够了。
天渐渐亮了。
他感觉到体内的精力正一点一点地流失,脚下越来越软。
他这才省起,自己足足有一天的时间没有吃饭了,此刻还能以这样的度飞奔简直就是奇迹,怕是只有逃命的人才有这种力量。
没想到吃饭还好,一想到这点,饥饿、疲劳、虚弱,所有的问题一下子都作了。
他忽然觉得脚下似乎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立刻失去重心,象个倒空的麻袋的一样,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迷迷糊糊,也不晓得过了多长时间,他挣扎着坐起来,倚在一棵大树上喘气。
天已经亮了,小茜在那个山崖上呆了一夜,她还平安么?
朱庄主呢?
徐正明有没有见到他?
是不是已如他们计划好的那样放了他。
朱庄主该不会被他蒙敝,把他当成好人吧?
那可真的危险了。
不行,得尽快赶回南阳,把一切告诉朱庄主。
徐正明已经害了西门寨主,已经毁了秋风寨,绝不能再让他加害朱庄主。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想走,却现四周根本无路可走。
他昨夜只想逃命,一味狂奔,却没有注意路径,没有注意方向,更不知道跑了多远,此刻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连在哪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往哪里走?
也许他现在唯一能辨别的就是大致方向。
因为有一个方向的天正渐渐红。
他知道,那是东方。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他从前就经常站在崂山之巅,看着如火的朝阳从辽远的海平面跃动着升起,感受着大自然的神奇与壮阔。
可是,现在只辨别出方向没有用。
他要去五里坡,却不知道身在五里坡的何方。
这半夜的飞奔,以他的度,行程至少要在五十里开外,南阳地界他又不熟,根本无法预测现在究竟身在哪里。
四周还是一片树林。
他最后决定,还是先走出这片林子,找到一条路就好说了。
找到路了,就可以碰到人,碰到人,自然就什么都可以打听出来了。
能找到个村镇什么的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那就意味着能找到吃的东西。
这个对现在的秦不还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他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饥饿,只有吃了东西才有体力,才能去做事情。
他在思量了一翻之后,选择了东方。
没有什么理由,总要有一个方向前进。
他的运气还算不错,走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终于上了一条大路,而且很快就遇到了一位上田的农夫,打听到这里属南阳的西北,距南阳约有一百里路,由此向东五六里光景,有一座颇为不小的南山镇。
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本来觉得自己要奄奄一息的秦不还重新又打起精神。
五六里的路程,一段前面就是希望的路程,一点也不遥远。
太阳爬上屋脊,阳光变得明媚起来的时候,秦不还终于看见了南山镇房舍上冒出的炊烟,那一刻,他几乎忍不住要欢呼起来。
假如他还有力气的话。
走上了南山镇虽不宽阔但平整的大街,看着两旁的商铺酒家,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南山镇再漂亮再美好的地方了。
实际上南山镇根本谈不上漂亮,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而已,镇上也没有什么象样的酒家,饭馆,而且加起来也不过三家。
秦不还从西面进了镇子,远远地看见有一家“南仙居”,便径直走了过去。
也许是时间早,刚开张,“南仙居”里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少得很。
秦不还走了进去,就只见到一个客人。
这可是个不一般的客人,看到她,秦不还几乎当场晕过去。
那个客人坐在进门左的一张桌子旁,侧对着门,白衣胜雪,没有半点纤尘,一领白纱遮住了面庞,只露出如秋水般明亮清澈的眸子,不时闪动着灵动娇媚的神采。
正是他拚了性命好容易逃开的白衣女子。
如果你是秦不还,现在你会是什么感觉?
秦不还总算反应还不算太慢,他立刻把刚迈进去的第二只脚收了回来,想趁白衣女子还没有现他溜掉。
可还没等他的另一只脚跨过门槛,“嗖”地一声,一件东西飞了过来,钉在门槛上,就钉在秦不还的脚边。
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秦不还就僵在了哪儿。
他低头,现钉在门槛上的不过是一根筷子。
四寸厚的门槛竟被穿透。白衣女子这才抬起头,居然冲他笑了:“没进门,怎么就要走啊?”
秦不还想笑,可他怎么能笑得出来。
这根筷子当然是白衣女子的杰作,她当然是要秦不还留下来,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秦不还退出去,那么他一定比这个门槛要难受得多。
秦不还只能又迈进来,走了过去,临走前他低头看了一眼那根筷子,心里骂道:“这死丫头,非但有准头,手劲儿还真不小。”
他走到白衣女子对面,大马杀金刀地坐了下来。
“老板,有什么好吃的赶紧端上来,少爷我可饿了,赶快赶快,慢了小心我折了你的店。”
已经到了这一步,他还能怎么样?
先吃饱了再说吧。
就算给这丫头杀了也得做个饱死鬼。
白衣女子也正在吃饭,她面前放着一个馒头、一碗稀粥、一碟盐水花生米,还有一碟翠绿的炝拌小菜。
馒头只咬了两口,看来也刚开始吃。
秦不还有点纳闷,这丫头吃饭也带着面巾,就不怕别人把她当怪物?
白衣女子却不在乎这个,她正看着秦不还,眼里满是笑意,笑得开心极了。
秦不还却觉得她这笑可恨极了。
这时,一个年轻的小伙计走了过来,在秦不还身边小心翼翼地道:“这位公子,一大清早,小店实在没什么好吃的,只有稀粥馒头牛肉和小菜,您来点什么。”
他说话格外小心,似乎生怕秦不还站起来咬他一口。
或者怕秦不还真的会折了他的店。
秦不还不耐烦地道:“两大碗稀粥,十个馒头,一斤牛肉,再来四个小菜,快。”
“是。”
小伙计连声答应着退了下去,始终没敢看白衣女子一眼。
白衣女子看着秦不还,眼里笑意不减:“你走了半夜,怎么才走到这里?秦家庄在这儿么?还是天黑迷了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你舅舅?”
秦不还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也不说话,抓起伙计刚端上来的馒头,用力咬了一大口。
白衣女子手拄下巴,调皮地道:“你心里一定在奇怪,本姑娘为什么会安安稳稳坐在这儿,你恐怕这大半夜都马不停蹄吧?”
秦不还看了她一眼,虽然没有说话,但确实有这个意思。
他这大半夜疲于奔命累得半死,人家却好整以暇悠闲自得地坐在这儿,好象正等着他送上门来呢,他心里能不奇怪吗?
白衣女子象是小孩子在做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一样,兴奋地用手里剩下的那根筷子沾着茶水在桌子上划了一条线:“你到这里来之前有没有看到一条小河?”
秦不还点了点头,没说话,不明白这丫头搞什么。
他早晨出了林子的确趟过一条小河才上的大路。
那女子又重复了一下那条线:“你昨晚跑到那条小河处,再沿着河边的大路来到这里的,对不对?”重复完那条线,她又折了一下划了一条线,意为从那条小河到南山镇的路线。
这一次秦不还连头也不点。
她并不介意,又把南山镇和昨晚的林子连了起来,成了一个三角形。
“我是从林子里直接来这儿的,算起来也就十几里的路程。走得我很无聊,还好清晨的小鸟叫声很好听。你走的可真快,该有五六十里的路程,你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
“我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你该不会是知道我在这儿吧?”
她说着话,眼里都快笑出花来了,边笑还用筷子边划着那个三角形上的路线。
秦不还已经明白了,白衣女子走了三角形的一边,他走了三角形的两边。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在这里相遇。
他倒不在乎拐什么弯,多走什么冤枉路到什么地方。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他撞上这死丫头。
他看着桌上的三角形,拚命用馒头塞住嘴,否则,他怕自己会大声哭出来。
他现在真的很想哭。
………【第三十八章黄菊花】………
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心情不错。
秦不还尽量不去看她的眼睛,他不想让自己的心情更郁闷更糟糕。
他只吃,拚命地吃。
也许是有东西填肚子的关系,边吃着,他苦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吃了八个馒头,喝了四碗粥,一斤牛肉四个小菜也被他一扫而光。把最后一片牛肉放进嘴里,他这才挺了挺肚子,用手抹抹嘴,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看样子是吃饱喝足了,脸上居然还有了点笑容。
原来他刚才边吃边在心里盘算,既然已经又撞到这丫头手里了,就算哭爹喊娘也没有用,只能认倒霉,现在不妨先拖住她,在这镇子里人多,就不信她敢当街杀人。
只要暂时不死,就还有机会逃跑。
想到这些,他的心情自然好了不少,心情好了,思维也就活了起来。
那女子看着秦不还几乎是片刻之间把一桌子东西吃了个干干净净,不禁皱眉道:“你是不是有一个月没吃东西了,真担心你把盘子也放进嘴里。”
秦不还故意叹了口气:“不用一个月,一天没吃东西就快要人的命了,何况,平白无故就要送命了,当然要多吃点,死也得做个饱死鬼。”
“你倒是很想得开,不过不用太担心,本姑娘还没有决定要不要现在就杀了你。”
的确看不出白衣女子有杀人的意思。
秦不还一乐,他看出那女子说的不是。.假话,虽然不意味着放过他,暂时可以不死还是一件让人很高兴的事的。
“就是嘛,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别动不动就杀呀杀的,搞的那些人都那么怕你。”
那女子哼了一声:“我只杀你一个人,别人用不着怕我?”
“他们真的怕你。”
“他们是谁?”
“这里的人啊!”
“这里?胡说,这里的人怎么会怕我,我只不过在吃点东西而已。”
这回是秦不还一楞,他用手悄悄指了指一直站在柜台里面的伙计和掌柜,小声道:“你看他们是不是很害怕?”
白衣女子一脸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掌柜和伙计确实一付很紧张的样子。
秦不还道:“从我进来他们就在那站着,都没招呼我一下,哪有这样做生意的?刚才上菜,伙计连多站一下都不敢,我还真以为他们是怕了我,怕我要拆他的房子,不过本人知道自己虽然胸有才华志存高远,外表看起来可绝对不是心肠够黑手段够辣的主儿,远达不到让人望而生畏的境界。还有,能吃的人肯定很多,但象我这样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消灭掉这么多东西的只怕不多,至少不会经常见到,可这么少见的事儿,他们居然连看也不往这边看一眼,你说怪不怪?”
白衣女子微皱眉头,没有说话。
秦不还继续道:“就算我这付吃相不奇怪,可你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大白天带着面纱行走,吃饭也不摘下来,够新鲜的,可他们还是一眼也不瞧。”
“你想说什么?”
白衣女子盯着秦不还。
“他们怕你。”
他颇不些神秘兮兮。
“就因为你坐在这儿,他们不敢乱动,以至于我进来他们也不招呼,上菜的时候那伙计总是尽量离你远一点,而且始终不敢多看你一眼。还有,刚才我吃饭的时候,至少有两伙客人想要进来,结果看到我们两个,准确点说是看到你,立刻见了鬼似的转身就走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看到你才走的。”
白衣女子不悦地道。
“我的衣着不过是个平常人,就算他们认识我怕我,也不至于一眼就认出我,门都不敢进转身就走,所以,他们怕的只能是你。因为你大白天带着面纱,这种打扮太有特征了,根本不需细看。”
“可我根本不认识这里的人,从前也没有来过,早晨进了镇子直接来这儿的,又没有做过什么事情,他们怎么会怕我。”
白衣女子皱眉头,一脸狐疑。
她刚才一进镇子就觉得这里的人都怪怪的,好象都躲着她走。她当时并没有太在意,现在经秦不还这么一说,她立刻意识到了这一点。
“你真的没来过?”
秦不还盯着那女子。
这个时候她就象是一个困惑的小姑娘,秦不还一点也感觉不到危险的意味,甚至有点觉得她很可爱。
一桌之隔,薄薄的面纱已不能掩盖她的美丽,这样一张面庞,你不觉得可爱才怪呢。
“当然。”
她似怪秦不还不相信她。
秦不还的大眼睛眨了眨,忽然道:“你为什么大白天带着面纱。”
“关你什么事?这是我们无花宫的规矩。”
“哼,原来是无花宫啊,我说这么嚣张。”他小声嘟嚷完这一句,赶紧大声道:“这么说你们的人都象你这样。”
他听说过无花宫,近年来江湖上崛起的一个专门由女子组成的组织,声势极盛,宫主孟飞花是一个武功高绝神秘异常的女子。
据说她们对男人都很仇视。
白衣女子并没有理会秦不还嘟嚷什么,她只顺口道:“当然。”
秦不还道:“那他们怕的就不是你,也不是某个人,而是你们这些带着面纱女子。”
“他们怎么会......”
她忽然顿住了,好象想到了什么。
秦不还点点头:“是的,只怕这镇子上有你的同门。”
说完这话,他的心一沉,立刻后悔起来。
帮她分析这个干什么?她和同门碰上,他岂不是更没有机会溜了。再说,万一遇到一个比这丫头凶狠冷酷脾气不好的,只怕自己的小命立马就要送掉了。
他自懊悔,白衣女子却皱起眉头。
她看了看秦不还,又看了看门外,似乎有些不安。
忽然,她的目光停留在敞开的门上。
“南仙居”的大门是往里开的,她的目光停留在右边那扇门的左下角。
那个门角上画着一样东西,一朵小小的黄色的菊花。虽然翏翏数笔,却生动逼真,极有神韵,没有叶,花下只有一段短短的象个弯勾似的茎,弯弯的茎的末端指向左侧。
一看到这朵小小的**花,白衣女子的脸色立刻变了。
门是向里开的,所以,这花应该是画在门外面,如果门关上了,小小的黄色菊花的弯茎应该是指向西方。
也就是他们来的方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