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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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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明明记得昨夜完事之后,我打水给苓儿清洗身体的时候,他的样子明明是很慵懒很妩媚很迷人让我很想再犯犯错误的啊!怎么睡一觉起来,就变成了如此令人……令人……的模样了?

    难道是昨夜的烛光太迷蒙,月光又不怎么亮,导致我看花了眼?

    我在百般不解中披上里衣,帮苓儿穿好外衫,然后敛住心神,打坐练功。

    我可没忘了,昨夜“开工”前,我心心念念的就是练功这件事。先奠定好内功的基础,再学习外功,按照萧苓老师给我安排的步骤,踏踏实实学下去,总有一天,我也能练出一身结实块头!

    ……

    收功,睁眼,苓儿正在摆碗筷。

    我第一反应是:“苓儿你会做饭?”

    苓儿抿嘴一笑,反问道:“你以为我连煮饭都不懂?”

    他摆好碗筷,从一个食篮里,拿出一个瓷罐,一盘花卷,一盘烙饼,三碟小菜,把它们整齐地码放在桌上,然后冲我招招手,道:“穿好衣裳,来吃饭了。”

    我眼馋地看了半天,得了指令,立刻以肉眼难以识别的速度,三两下套好衣服系上带子,飞快跳过去坐到高凳上,看看食物,看看苓儿,一脸感动:“好香哦!苓儿,这么短时间,你做了这么多吃的?”

    “我煮饭的速度,自是一般厨子不能比的,何况这几样简单东西?”

    苓儿边回答我,边把盛好的小米粥放到我面前,碗里有勺子,旁边搭着筷子,方便我取用。我拿起勺子,舀了勺粥,送进嘴里,觉得热而不烫,温度正好,浓度也不稀不稠,小米煮得很烂,几乎感觉不到米粒的存在。可是,我抽抽鼻子,粥闻起来却有满满的小米清香。

    太幸福了……

    我抓起花卷,咬了一大口!花卷绵软中略带筋道,显然和面时就拿捏好了,筋道却一点不觉得费牙,味道也极好,捏卷子的时候,撒了盐、花椒粉和别的材料吧,有点咸,有点麻,就着粥吃,真是再好不过的口味了。

    三两下解决了一个花卷,我还想再吃,又好奇烙饼的味道,于是去抓……

    “啪”——苓儿打开我的手,不满道:“看看你吃饭,像个什么样子?不会用筷子么?谁让你一直吃粮食了?也要吃点菜啊。”

    他把盛花卷和烙饼的盘子,移到自己那边,又给我盛了碗粥,问:“跟你吃了这么久的饭,也没见你这么挑,这府里的厨子做的,你不是什么都吃么?”

    我刚急于表现地夹了两筷子菜,嚼了几下吞下肚,空了嘴才老实地说:“其实我不爱吃菜爱吃粮食和肉,不过以前怕你知道了说我,所以……其实我也挺能吃菜的,呵呵。”

    苓儿似笑非笑:“现在不怕我知道了?”

    我忙道:“以后我改!一定改!你做的什么都这么好吃,我什么都爱吃!”又止不住地笑眯眯道:“苓儿,吃你做的饭,我心里好高兴的,觉得每一样都这么与众不同!我以后每一顿饭,不管你做了什么,都一定会努力吃光光!”

    “嗯。”苓儿点点头,指指那三碟子小菜,“看你表现吧。”

    ……

    等我抚着肚子,为了证明自己把一桌子食物都消灭光了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苓儿,你都没怎么吃东西!这怎么行,早饭是很重要的!”

    苓儿摇头,“我本就吃得少,方才也喝了一碗粥,吃了几口菜,还有半个卷子呢。今早已经吃了不少了。”

    怪不得你那么瘦……

    我默然。想起自己过去,吃多一点就发胖,对比现在,吃下一头牛都不长肉的奇特体质,很感慨。

    想瘦时,瘦不下去,想胖时,胖不起来……这是人品问题么?

    饭吃完了,我抢着收拾餐具,并表态以后苓儿做饭我洗碗,家务要平摊,就算他武功高强做事不费力,但这是我作为他另一半的心意。并且,我表示,自己也会努力习武,争取早日加入“武功高强人士”的行列,好能者多劳。

    “你有这份心就好,洗碗交给灶房的下人就行了,你去凑什么热闹?”

    我……好吧。咱现在也是有钱一族,不用事事亲历亲为的。

    把餐具送到灶房,我去陈大叔那里和他说了几句话,陈大叔表示,看到我成亲,他也了了一桩心愿……以前不知道我这么能干,还担心我娶不到媳妇——因为家穷。万万没想到,我不仅自己找了个心上人,对方条件还这么好,我也出息了,能风风光光地迎娶人家,操办了一场很好很体面的婚事,让他很放心很高兴。

    “一白,你昨儿在这房子里娶亲,大叔心里很高兴,觉得很快活!镇南头的房子,不是早弄好了么?别等三天了,啥时候方便你们就搬过去吧,你媳妇看着是个有主意的,要当家的,还是在自己宅子里放得开手脚,大叔明白。”

    最后,大叔红着眼眶,对我说。

    大叔的体贴让我颇受触动,我心里发酸,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紧紧握着大叔的手,点点头。

    回去和苓儿一说,苓儿收拾了些贴身细软,我们便出发了。大件的可以过段日子再派人来搬。

    出门前,环顾一圈这个我住了多年,因昨日的喜庆事儿布置得一水儿的大红的新房,有些感慨,有些不舍。

    回头看向苓儿,从今以后,就是需要我们两人共同经营的新生活了。

    我会很用心、很努力的,做好一个伴侣应该做的事。

    今天的第一件事就是——

    “苓儿,我有件礼物送给你。虽然今天已经是乞巧节第二天了,不过,特殊情况嘛,这份还算是乞巧节的礼物,好不好?”

    “哦?什么东西?”

    “到了咱们家,你就知道了。”

    结果苓儿轻功使得更快……

    我有点头晕地落到地面时,暗下决心,学外家功夫时,第一样就要学轻功!坐车会晕车的人,开车时,就不会晕了——同理可证,被使轻功的人携带的“乘客”,自己用起来,大概也就不会头晕了吧。

    苓儿停下的地方,就是我们住的小院,宅子里一处最幽静的所在。

    我让他等着,然后去门房那儿,取来之前拜托看门老大爷照看的一个小花盆,再回到小院。

    “这是什么?”

    苓儿疑惑地捧着小小的花盆,看我在我们以后要住的房间窗前空地上,拿把铲子飞快地铲土,刨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坑来。

    花盆里的绿苗,已经长得挺高了,看起来像是含羞草,绿油油的很可爱。

    我一边小心翼翼地把树苗连着根,带着土,从花盆里挖出来,一边解释:“这是我让去南方采购的伙计,找来的合欢树的树苗。”

    “合欢树……”苓儿想了想,“合欢树都是种在江南的,这儿养得活么?”

    这我早考虑过了,虽然在这附近一带,我都没见过合欢,但现代的北京天津都有合欢树,河北的气候和北京差不多,按说也能养活的。

    我期待大于确定,却对苓儿点了点头,坚定地说:“我相信,能养得活的。”

    把树苗移到坑里,埋好土后,我又拿出个事先找匠人做好的木质简易花洒,洒了点水在周围的土上。

    弄好这些时,苓儿已给我打好了水,我回屋洗净手,擦干,拉着苓儿的手走到门外,看着那株小小的树苗,笑对苓儿道:“合欢合欢,这个名字我很喜欢,也很适合作为乞巧节礼物,对不对?”

    苓儿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树苗,声音有点小地说:“哪有乞巧节送树苗的……”

    我乐呵呵地说:“苓儿,在我们那里,七月初七,乞巧节,有个更直白的名字,叫‘情人节’,意指这一天,是有情人的节日。我们那边的人,男子习惯在情人节向女子送花,而且一定要送玫瑰,象征着对对方真诚的爱情。”说到这里,我停下来,深深注视着苓儿,很郑重地继续道:

    “可是,被摘下来的玫瑰花,最多只能开五六天,花期太短,令人遗憾。尽管,很多人认为,他们只需要欣赏到花儿盛放时的美丽,就已经足够,我却更倾向于长久的、更富有生命力的美好……因而,比起送花,我选择在今天,我们成婚第二天,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第二天,送你一颗合欢树——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我们把这棵合欢树,当作连理枝,我们爱情的象征——好不好?”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可以听起来如此动人。

    也从来不知道,自己说起情话来,因抱着虔诚的态度,而丝毫不觉得扭捏、羞涩。

    苓儿回应着我的注视,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我的话语。

    他的目光越发柔和,眼波如水,温情脉脉地看着我,让我知道,他的心,此时和我一般——柔软,平静,安宁。

    他转过身子,面向我,松开被我拉着的手,胳膊圈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上,动作轻柔地抱住我,轻轻地道:

    “好……”

     
定终身 第二十三章 让我们去游山玩水吧!
    第二十三章让我们去游山玩水吧!我和苓儿婚后一个多月,早晚气候转凉,白日里阳光却依然炽烈。要说古代纯生态无污染的绿色环境有什么不好,就是夏天太长,云层薄空气好,恶毒的阳光得以直接荼毒渺小人类脆弱的皮肤。

    不要得皮肤癌才好……我痛恨暴烈的阳光!

    这种天气和热度,我以前最爱闷在屋里发霉,可是现在我不能只考虑自己了,我的伴侣在我心中,某种程度上已经比我自己还重要。

    需要安排处理的事情,都告一段落的时候,我和苓儿有了如下对谈。

    我说:“苓儿,这一个多月,我日日忙于工作,冷落了你,你有没有不高兴?”

    苓儿摇头微笑:“男子汉当重事业。你辛勤工作,我又怎会不喜?我该做的,是为你分忧解劳,而非增添烦恼。”

    在我的影响下,苓儿也逐渐会把心里话讲出来,不会不论感觉好坏都一味闷在肚里。

    我试探地问:“那,如果我懒于应付这些……不学无术呢?”

    苓儿笑了:“你爱工作,有成就,我为你骄傲,高高兴兴让你养着;你若是个懒散人,也没什么不好,我们两人过闲云野鹤的生活,不也自在?不过,这不学无术一词,我不喜欢……你耽于吃喝倒还好,难道你要嫖要赌我都赞成?”

    苓儿平时除了关心我生活起居,不爱主动说话,可是……一开口就很……

    我清清嗓子,不再迂回弯绕,直奔主题:“其实,苓儿,我是这么想的——咱们婚事办的很隆重,声势很大,因而关注的人也很多。咱们是新婚,外人还不来打扰,等过段时间,与我做生意有来往的那些人家的女眷,肯定要打着各种旗号来与你相交,不仅因为我,他们估计也很好奇你的来头、家世。谁不想多认识些有背景的人呢?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单纯的好奇心,咱们往后的生活,都会大受打扰,麻烦多是非多,想着就让人头疼。”

    我停下来,看苓儿神色。他听得很专注,点点头,问我:“你看来是有主意了的,说来听听。”

    “我想,咱们不如离开镇子,到外面游山玩水逍遥一段日子,如果看到好的风景山水,留下来也不错。这样,当地人把咱们当作外乡来的,不知道咱们的根底,也省却了许多麻烦。如果没有合意的地方,这大好河山,玩儿个遍少说也要好几年呢。”

    苓儿皱眉看我:“你自从来到这里,就在镇上生活,六年来对这里的一切都已熟悉,生意做得也不错。难道好容易置办下的一番家业,就这么不要了么?”

    我不在意道:“这些我都想过。首先,就心理上而言,这里并不是我的故乡,只是我在此处第一个落脚的地方,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就是在此结识了你,与你相知相许成就了终身大事。在我来的地方,年轻人离开故乡到远方读书、工作,是很普遍的事情,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扎根在远方,很久才回家乡一次,看望亲人。所以,离开这儿,就感情而言我不会有很大不舍。”

    这和这个时代的故土观念有很大不同,苓儿需要消化一下。

    苓儿想了想,点点头,表示理解。

    我接着说:“至于家业,我做得都是些服务行业,酒楼茶楼小商铺,只要没有天灾人祸的意外,客流稳固,在这个可以称得上闭塞的小镇,进项不会有很大差别。我只需把生意托付给信得过的几个人,让他们互相监督,定期把收入存入全国连锁经营的钱庄,不管我们在哪儿,都可以查账取钱。若在旅行中,我有了新的主意想法,也可着人回来传达指示。这叫,远程遥控。”

    我紧赶慢赶处理事务这一个多月,苓儿一直在书房里陪着我,对我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些新鲜词汇,也略知其意。

    他似笑非笑地说:“你连我的部分,都想好了吧?”

    我讨好地倒了一杯茶,两手端给老婆大人,再给自己倒一杯,润润喉,笑呵呵道:“我哪有那么厉害,你是教主,要处理的事情才多才繁杂呢!我就是想,你手下的都是高人嘛,咱们出去,你要领导教众,总要时常派人传达信息吧?顺手叫你的高人手下,来帮我给我的管事们传达下指示,行不?当然,最好能让我手下的管事们,知道我找了个大靠山,不敢猫腻太多。”

    “还猫腻太多呢,萧一白你就这点出息么?我叫他们忘得了自己亲爹的名字,也忘不了好好给你办事。”苓儿眸中冷光一闪,微笑说道。

    我汗:“还是要让人家尝点甜头的嘛。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我也不吃亏。”

    苓儿发狠的样子,真的很帅气呢。我知道他无论如何不会伤害我,所以对他偶尔一闪而过的狠厉神色,只觉得崇拜仰望,却不会感到丝毫恐惧。

    有种,狐假虎威的虚荣感,果然有所倚仗的人,胆气就格外壮些。怪不得我总觉得自己最近胆儿肥了,有苓儿在,我都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感觉真好啊。

    不过自己也要上进,不能落后爱人太多。否则就算苓儿不嫌弃我,我都要自我鄙视了。所以这段日子,我不仅花更多时间练内功,外功也学起来了。当然,最先学的就是轻功,这方面我基础好!四年前,我刚认识苓儿时,跑起来就能比好多轻功一般的人都强,如今跟苓儿学了上等的轻功步法,进境堪称一日千里,都能在苓儿放水的情况下,跟着他跑一段了。

    苓儿喝了那杯茶,神色一转,有些无奈地说:“本来,我是懒得处理那些教务的,这个教主爱谁做谁做,我早不稀罕了。不过,手下有些人办事,确实很方便,我也不用管太多事情,只需关键问题上拿个主意,指使一下手下人,就能挂着这教主的名头行使权力,也不错。”他狡黠一笑:“想要什么,钱也好物也好,或者办什么事情,都可倾全教之力——由这点来看,当这个教主,还是很有些好处的。”

    我大叹,苓儿变精明了!

    不,应该说,苓儿本来就很精明,不过他以前都从武林中人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现在却更像是以一个商人的角度看待事物,注重更加实际的利益。

    苓儿可是传说中武功心计都超一流的东方教主啊,如果他转而变得现实、客观且超然(对于武侠世界而言),那谁还能是他的敌手!哦哦,这样的苓儿,太可怕了!(星星眼)

    我怀着难以抑制的骄傲和激动,一把抱住苓儿,花痴地说:“苓儿你怎么这么厉害……这么出色呢!”

    苓儿被我一把抱住了腰,瞪我一眼,想绷住脸却最终宣告失败,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萧一白,叫我说你什么好?好罢,好罢,我会越来越厉害,好让你越来越没出息,是不是?”

    苓儿你越来越了解我了!当初要不是你突然离开,我哪儿来的化伤心为动力积极奋起啊!我诚恳地看着他,诚恳地说:“苓儿,其实,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成为一只米虫啊!”

    苓儿扬唇,并不意外地说:“所以,说了一大堆理由,其实就是你想要游山玩水,不务正业,对不对?”

    我含着两泡感动的热泪(此处用的是夸张修辞,热泪也不是这么容易酝酿出来的),猛点头:“我最大的两个人生爱好,除了睡觉,就是旅游啊!”

    苓儿大笑。

     
逍遥游 第二十四章 出发
    第二十四章出发决定了出游,接下来就是收拾行李,讨论出行路线。

    行李的事情交给苓儿了,他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情,而我……其实以前我也喜欢做,消磨时间嘛,不过我还是不要剥夺苓儿的乐趣了。

    出行路线——苓儿以前行走江湖,去的地方多了,只是那时候不是以旅行为目的,再美的景色也入不了眼,所以再到以前去过的地方,并不会觉得无趣。我们的目的地,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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