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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沉婚-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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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嫁给景焱,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那是她的男神唉!
    什么城府深,性情冷,这些沈行之所不屑的,在她眼里却统统都是优点。
    那个时候的沈若初一直觉着,景焱性子冷又怎么样?她热情就好了!
    反正她浑身上下都是火。所以,她早晚都能将他融化掉。
    直到有一天她才终于发现,在冷漠的人,都会有他柔软的一面。景焱也不例外。
    只是他的柔软,永远不会给她沈若初。而是属于另外一个女人,一个和他青梅竹马,却终究没能执手相伴的女人!

  ☆、06。最熟悉的陌生人(下)

“怎么不进来?”低沉的声音将她凌乱的思绪打断。
    沈若初回神,发现景焱不知何时已经结束了通话。隔着一条很短的碎石小路,正蹙眉凝望着她。
    视线交汇间,她忽然有些浑身不在。随后轻咳一声,用一种客气到近乎别扭的语气说道:“这里现在不是我家了,好歹我进门也要得到主人同意不是吗?”
    景焱皱起了眉头,“请进。”说完便径自转身,推门进屋。
    早在两个月前,沈若初就已经和景焱闹分居,从这里搬了出去。然后抱着从此以后老死不相往来的心态,她把自己的东西也统统带走,连用过的毛巾都没剩下。
    所以此刻,她发现自己这个回来取东西的理由,是多么的不走大脑。
    该带的都带走了。
    剩下的,要么是不属她的,要么就是看到只会触物生情徒惹难过的。
    沈若初楼上楼下转了两圈儿,最后在卧室某处犄角旮旯的地方翻出来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钥匙链。
    随手揣进口袋准备离开,结果刚下楼梯一条毛茸茸的大萨摩就蹿出来,直接扑到她身上。
    沈若初被扑了个趔趄,而后看着它长长的舌头,一阵恍惚。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是在景焱办公室。
    那时它才一岁零一个月,一见她便很友好的扑上来,丝毫不像它的主人那样。而她正艰苦的行走在追男神的路上。
    她问景焱“它叫什么?”
    他头也不抬的只回了一个字,“狗。”
    她丝毫不觉尴尬,边逗弄它边上赶着没话找话,“我当然知道它是狗不是猫。我是问它叫什么名字?”
    “狗。”还是那一个字。
    于是她死皮赖脸地自告奋勇,“哪有叫这种名字的呀,我给它起个名字吧。唔……就叫大白!好不好?”
    “随便。”景焱仍旧盯着文件头也不抬。
    只有大白狗兴奋地叫了两声,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名字。
    后来,当沈若初知道景焱不喜欢带毛动物时,问他“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养?”
    他说“没有为什么,养了就养了。”
    直到前一段,她才猛然发现,那条狗是他心里那个人送他的。而他只是爱屋及乌,哪怕是他不喜欢的东西。
    “唉……”一声轻叹缓缓溢出。
    三年了,从她嫁给景焱那天起,这条狗就一直是她在喂。可感情再深又怎么样,终究不属于她。
    她连人都不要了,更何况是一条狗!
    沈若初心一横,用力将一脸讨好的白狗扒拉到了一边。
    白狗毫无准备之下爪子打滑,摔倒在了地板上。
    委屈的呜咽从它喉咙里发出,脚步声也同时在她身后响起,“你有什么不高兴直接冲我来。何必和一只狗较劲。”
    “我就是喜欢,怎么着吧?”沈若初回头,一脸‘你奈我何’的表情。
    景焱步子一顿,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眉心越拧越紧。
    而沈若初在他冷沉的目光下脖子一梗,毫不示弱,“我讨厌狗的主人,自然也讨厌它咯!反正我这种恶毒的女人连人都害呢,虐待动物怎么了?”
    他嘴角的肌肉跳了跳,最终只是沉默着快步走下楼梯。然后在经过她身边时,忽然出手擒住她纤细的腕子,不容分说地拽着往外走,“我送你回去!”
    “用不着!”沈若初一把将他甩开。而后从包里翻出了这栋别墅的钥匙和小区门卡,泄愤一般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

  ☆、07。我只是关心你(上)

沈若初那满满一肚子的火气,在她走出小区大门没多久后,就彻底被脚上那双高跟儿小皮靴给消耗殆尽了。
    她今天是特意穿了双新鞋来和景焱办离婚手续的。就为了讨个好彩头,穿新鞋走新路。从今以后一切重新开始,越走越顺。
    可早知道今天要走这么多路的话,就不装x了好吧!
    她感觉左脚上至少已经起3个水泡了。
    快的和滴滴上叫了4辆车了,大晚上没人愿意过来。
    沈行之那逗比手机不开也不知道要闹哪样,关键时刻找不到人。沈爹和沈夫人目前是隐瞒对象,死活不能找。至于别人……算了吧,她弄得这么狼狈可丢不起那人。
    正在路边感叹自己命苦,后背明亮的灯光一晃,紧跟着景焱那辆黑车就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车窗是开着的,他眉头微蹙冲她开口道:“上车。我送你回去。”
    沈若初眼皮一翻,扭头走了。
    宁走不做嗟来之车,而且还是前夫的车!这点儿骨气她还是有的!
    景焱也没再叫她,只是盯着那抹纤细的背影,重新启动车子。始终保持着2米左右的距离,缓缓跟了上去。
    一人一车就这样以龟速前进了大概5分钟。
    沈若初忽然顿住脚步,气势汹汹地转身走到了车窗前,“你吃饱了没事儿干呀?!能不能别跟着我!”
    “我说过的,送你回去。”
    “我不是说了不用么!”
    “我没答应。”
    “你……”沈若初咬牙切齿,还不等开口就被景焱打断。
    “上车!”
    “用不着你假好心!”说完她再一次转身走人。
    这回景焱没开车跟上去。
    沈若初大概走了不到十步,忽然脚下往边上一歪。等站稳之后,踉踉跄跄地又返了回来。
    边开车门边愤愤地嘟囔,“好女不吃眼前亏。上车就上车!”
    之后两个人便是一路无话。
    一个专心致志地开车,真正的气定神闲,静若泰山。一个则始终撇头看着窗外霓虹闪烁的夜景,尽量忽略掉身边那个强大的气场存在。
    车子驶上二环的时候,景焱忽然开了口,“去医大那边么?”
    沈若初“哦”了一声,算是给出答案。
    b城的大学不少,前些年城市改造大部分都搬迁到了郊区大学城,只有医大仍留在市中心。
    沈若初在医大附近有套两室两厅的公寓。
    是沈行之买来送她的新婚礼物。
    她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逗比哥哥把门钥匙交到她手里时的语气和神情:妹啊,哥就总觉着你跟景焱那冰块在一起不幸福。这房子送你,万一将来有点儿变故闹个离家出走什么,也好有个属于自己的地方落脚。
    如今想来,不免有些郁闷。
    沈行之那张嘴,绝对是乌鸦中的战斗鸦!
    简直无敌了!
    那套公寓景焱去过几次。
    封闭式的小区,因为地处市中心,治安很好,管理上便相对松懈。
    他轻车熟路的将车子拐到沈若初楼下,这边刚踩下刹车,她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解开了安全带,准备推门下车。
    “进门之后把阳台的灯打开示意我一下。”
    沈若初一只脚已经迈出车门落了地,听见他说话动作有一瞬间的停顿。然后一言不发的下了车把门一甩,连头都没回。

  ☆、08。我只是关心你(下)

沈若初这套公寓的是坐北向南的,里面的格局是两间卧室朝阳,厨房和阳台还有餐厅在北面,客厅被夹在了中间。
    她开门进了屋儿之后,也没特意去阳台开灯。
    换了鞋把包儿往沙发上一扔,一路边脱衣服边进了浴室。
    热水器的管子里存了不少凉水,等了好一会儿才放热。
    沈若初站到花洒下面,冲到整个人开始微微出汗时,才从瓶子里挤出洗面奶。
    结果她这边刚把泡沫在脸上抹匀了,外面就隐约响起了敲门声。
    洗脸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正考虑要不要理会的时候,敲门声已经变成了砸门声。
    这特么的谁啊!洗个澡也不让人消停!
    急忙冲掉脸上的泡沫,她一手关上花洒,一手扯过架子上的大浴巾围在身上,直接冲出了浴室。
    紧促的节奏一下接一下,音量简直震耳。
    “来了来了,谁呀?!”沈若初一溜烟儿到了手到搭在门锁上了,忽然想起什么又收了回来。
    倾身从猫眼儿里往外瞄了瞄,就看见景焱变形的身影近在眼前。
    大晚上的他跟上来做什么?!
    她稍有犹豫,还是开了门锁。
    防盗门推开的那一刻,他劈头盖脸地责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
    沈若初慢了一步,那句“你有病啊”卡在了喉咙里,憋了一阵儿后硬生生偃旗息鼓。
    “我问你为什么不接电话?!”景焱语气冷然,脸色也有些阴沉。
    “我洗澡呢,没听见!”沈若初脖子一梗,十分不耐。
    “我不是让你上来之后把阳台的灯打开示意一下么。”
    “我没答应。”她将他刚才的话原样送还。
    景焱忽然静默了,两秒钟后一声叹息,“若初,我只是担心你而已。”
    或许是夜色太寂静,又或许是因为其他什么。
    沈若初因着他那声轻叹蓦地心尖儿一痛,语气也跟着柔了几分,“一共就3层楼,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这不是没事儿么。”
    “你没事就好。”说话间,景焱的目光落在她圆润的肩头和小巧的锁骨上,顿时幽暗了几分。喉结上下滚动了两次后,他轻轻吁了口气,“我现在走了,你早点休息。”说完便冲她点点头离开了。
    而沈若初盯着他消失的那处拐角,微微失神。直到楼道里的感应灯灭掉,眼前一片黑暗,才关上门,转身回浴室了继续。
    沈若初今天折腾了一天本来又乏又累,可一个热水澡洗完之后反而却精神了。
    睡不着,索性翻出急救箱往客厅茶几上一放,边看着电视,边处理脚上磨破那几处。
    10点多钟的时间,地方台的黄金剧场刚结束,正放着b城的什么《说新闻》的栏目。
    她把用过的棉签扔进垃圾桶,准备收拾箱子的时候抬头漫不经心地瞄了眼屏幕,瞬间就被上面略血腥的场面惊了一下。
    还不等反应,下一秒画面就被切走了。
    随后就听见那个长得有点像说相声的男主人说道:“歹徒专门晚上的时候藏身黑暗处袭击单身女性,这已经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三起了。地点多在医科大学附近。随着天越来越冷,黑的也挺早,希望各位……”
    后面他说了什么,沈若初已经没心思注意了。她只觉着头顶冒凉风,一阵接一阵的后怕。
    歹徒夜晚藏身黑暗处袭击单身女性,师范大学附近……这么大的新闻,她怎么不知道啊!
    她们家这单元的楼宇门好死不死昨天坏掉了,这刚才万一要是藏个人……
    你妹啊!

  ☆、09。谭二光(上)

第二天一早,沈若初在睡梦中被逗比哥哥的电话吵醒。
    她一边摸手机,一边瞄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才5点45分!
    电话接通那一刻,她张嘴就喷,“沈行之你有病!”
    “嘿嘿嘿……”沈行之对她恶劣的态度毫不在意,声音柔地简直能滴出水来,“初初,要不要和锅锅去次好次的?”
    沈若初当即抖掉一身鸡皮疙瘩,“不去!”吼完挂断电话,埋头继续睡。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就在她再次进入梦乡的时候,“叩叩”的敲门声传进了耳朵里。
    沈若初翻了个身,迷迷糊糊间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
    敲的是她卧室的门!
    她扑棱一下坐了起来,紧接着就听见沈行之的声音隔着门传了进来,“初初,小初,小初初……”
    “叫你妹啊叫!”她边吼边呵欠连天地穿鞋下床,狠狠地一拽房门,盯着他没有好脸色,“沈行之你昨晚是不是嗑药了?”要不今早怎么这么精神!
    沈行之白牙一晃,笑得十分欠扁,“去吃好吃的么?有人请客。”
    沈若初本来要说“觉没睡够,不去”,可想想觉着不对。她要不去,沈行之能搅和的她今天晚上都睡不好。
    “等着,我换衣服!”说完翻了个白眼儿,“嘭——”地在他眼前关上了门。
    逗比沈行之今天开了辆高底盘儿的suv。
    沈若初上车系好安全带,头一歪眼一闭,继续睡。
    这一觉大概眯了一个来小时,醒来的时候发现车子正行驶在郊外宽敞的公路上。
    她看着窗外的景物反应了一会儿,而后边打呵欠边疑惑地问了句,“不是蹭饭么,你带我去机场干嘛?”
    “去接金主儿啊。不然蹭谁去!”沈行之分神瞥了她一眼,“你坐稳咯!”说完一脚油门儿踩到底,把车子的性能发挥到了极致。
    沈若初一直没问沈行之那个被他敲了一顿饭的大脑袋到底是谁。
    20分钟后,当她见到那个满身风尘却难掩俊逸的男人时,先是愣了愣,随即忽然一拍巴掌,“谭二光!你还欠我个万能充没还呢!”
    被叫作谭二光的男人注视着她,满眼含笑,“嗯,我还记得。”
    “那是我最喜欢的限量版!”
    “所以我是故意的。”说着,他缓缓张开了双臂,“初初,给我个欢迎回归的拥抱,我就把它还给你。”然后话音刚落,就被一个身材和他相当的男人抱了满怀。
    “家辉……”沈行之哀嚎了一声,抡起胳膊就在他后背上一阵猛拍,“你这一走就是两年,可想死我了啊……啊啊啊啊……”
    谭家辉毫无准备之下被他拍的一阵咳嗽,等缓过来之后竟然和他互拍起来,“行之啊,两年多了你也不说来看看我,你知道我一个在异国他乡,逢年过节的有多寂寞吗……”
    两个人就这么在机场门口相亲相爱了足足好几分钟,直到沈若初被肉麻的鸡皮疙瘩越攒越多,实在扛不住了,“两位大哥,咱搞基能不在公众场合么。”
    “好。”
    “好。”
    两个人异口同声,几乎同时推开了对方。
    谭家辉推了推鼻梁上的金边儿眼镜,拎起了脚边的行李箱,“给我接风的地方定了么?”
    “定了。”沈行之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车钥匙一抛,转身拉开了车门,“金汉斯大酒店,我请客,你付钱!”

  ☆、10。谭二光(下)

逗比沈口中那所谓的什么金汉斯大酒店,其实就是一家在b城算是中上等的自助式烧烤店。
    b城不光经济发达,教育也比较出名。b大虽然比不上x华x大,却也是能能排得上名次的百年名校。
    沈家兄妹,还有谭家辉,都是b大毕业的。谭家辉和沈行之是同系不同班,上学那会儿就好的穿一条裤子。
    等到沈若初考进b大时,两人正好都上研一。于是2人组又多了一个,变成了3人组。
    那时候3个人经常一起来这里,算是个充满着回忆的地方。
    这家店的东西味道还算不错,价钱却不便宜,所以性价比不是很高。但是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限时!
    三人找好了位置,眨眼功夫就捡了满满一桌子生鲜果蔬。
    沈行之开了扎啤往谭家辉眼前一举,“兄弟,欢迎回来,我先干了!”说完直接对瓶儿吹。
    沈若初也跟着举了举装着橙汁的玻璃杯,竟然幽幽一声轻叹,“唉~二光啊……当年你走的匆匆忙忙,都没和我当面道个别。还带走了我的充电器。不过我大人大量,不怪你。”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谭家辉皱眉而笑,看着她的眼神里有几分无奈,“多谢沈小姐大人大量。”说着拿起酒瓶子和沈若初碰了碰,接着又冲沈行之一举,“都在酒里了!”头一仰,眨眼间一瓶见底。
    然后三人拿起筷子,开始边吃边聊。
    说起来谭家辉也算是个骨灰级的高富帅。
    b城是个典型的重工业型城市。
    谭家辉的父亲谭岳礼当年趁着政策好,承包了一家已经濒临破产的小钢铁厂,几经整顿之后,竟然做得有声有色,赚了不少。
    等到谭家辉的大哥谭家耀大学毕业进入父亲的公司,更是将原本的小企业做大做强,成了b城本土企业中的翘楚。
    经过前些年金融危机的洗礼,不但未伤及分毫,反而还扩展了不少新业务。
    谭家有老大这么个人才撑着,谭家辉身上的担子自然就轻巧很多。没了那么多压力和束缚,喜欢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其实当年他念研究生的时候就经常从已经工作的学长那里接案子,本来是打算毕业后鼓捣的事务所的,可两年前,就在沈若初和景焱婚礼前两个月,他却匆匆忙忙地出国了。
    沈若初那时候终于得偿所愿可以嫁给男神,早就高兴脑袋里一片空白。所以谭家辉出国的事,她半点儿都不知情。
    等到她拿着那张婚礼请柬准备叫人家随礼的时候,才发现他竟然已经身在大洋彼岸一个多月了。
    给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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