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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研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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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这种来往当时有多罗曼蒂克、有多么令人怀念之处,只要他们是女人、是小人,你就不能高估、不能倚恃。女人和小人会在一夜之间毁掉这些,把你和交情丢掉,像丢掉一只不值一顾的破鞋。
  孔子只看到当你占优势的时候,女人与小人的难相处一面;却没看到当女人与小人占优势的时候,或是在主观上判断你对他无利或不再有利的时候,他们那不跟你相处的一面。我认为,所有的男子汉、所有的高人,必须在内心深处,对这种“女人性格”和“小人性格”有悲剧性的准备和领悟。准备和领悟以后,他才会带着宽厚博大的心胸,面对一切或背对一切;对任何悲欢离合都不以为异。这就是人生,你无法避免不与女人和小人打交道,但你若在不可高估、不可倚恃的对象上过度动情,你就难免是狗娘养的了。
  鞭子缠身可也!
  十九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在他的名著《查拉图士特拉如是说》(Also Sprach Zarathustra)里写道:“要到女人那儿去吗?别忘了你的鞭子!”这段活,据尼采的妹妹说,是得自屠格涅夫(Ivan Turgenev)《初恋》(Pervaya Lyubov)中父亲鞭打情人的景像,这显然有着“虐恋”(algolagnia)的痕迹。霭理士(Henry Havelock Ellis)在《性心理学》(Psychology of Sex)中说:我们在一个纯粹的受虐恋者的身上虽不容易找到一些施虐恋的成分,但是在施虐恋者的身上却往往可以找到一些受虐恋的成分。即就沙德侯爵(MarquisdeSade)自己而论,他也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施虐恋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很清楚地发现了不少的受虐恋的成分。所以说,虐恋中的主动与被动的成分是可以有很密切的联系的,说不定两种成分实在是一种,也未可知。有一个大体上是施虐恋的人,在他的心目中,鞭子是一件富有刺激性的恋物,写着说:“我的反应是偏向于鞭笞行为的主动的一方面的,但对于被动的一方面,我也养成了少些的兴趣,但此种兴趣的所以能成立,是靠着在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一番心理上的扭转功夫或移花接木的功夫,结果是,鞭子虽由别人加在我的身上,我的潜意识的想象却以为是我自己操着鞭子在挞伐别人。”还有一,或也是有注意的价值的,就是,一方面有的受虐恋者在一般的性情上虽见得很刚强、很壮健,施虐恋者的人格,在另一方面,却往往是很畏缩、懦弱,而富有柔性的表现。
  由此看来,尼采对女人的鞭子论,正好符合这一解释。据尼采的情人莎乐美(LouSalome)说,尼采的双手纤细柔美如女人。为人也温和如女人。他显然“富有柔性的表现”。他的鞭子论,其实绝非字面上的粗犷意义,而是性心理学上分析的一个有趣例子,是一个可以解开的谜题。
  在心理学的分析之外,尼采的鞭子论,显然又有他对女人性格的痛苦理解,他认为女人是不能做朋友的,女人不过是猫、是乌、是最好的母牛。因为女人头脑中只有跳舞、废话和衣服。在女人性格中,有许多做作、肤浅、骄矜、放肆的因子,这些因子,只有由于对男人的畏惧,才有以局限和控制。在这一方面,他显然比孔夫子女人难养论更为细腻。尼采相信女人是令人快乐的,但他相信除了训练女人来误乐战士外、在使紧张的男人开心外,其他皆为蠢事。因此,他的鞭子论,在性心理学的分析外,又可有伦理学、社会学的分析,他的鞭子,显然具有抽象的镇压女人的意味,因为女人那一套劣根性一旦不能镇压,一切就都不可收拾了。
  孔夫子是离过婚的、尼采是独了身的,他们在与女人相处上面,都有着一定程度的胜负。尼采相信男女是永远处于敌对地位的,并要人一定要记得,这是一种必然的现象。他大骂那些侈谈“男女平等”的思想家,认为他们所以会对这一根本问题看走了眼,是由于他们的头脑都太平整简单,因此才无法深入这个人生的根本问题。尼采本人当然比这些思想家略胜一筹,但是,罗素(BertrandRussell)却笑在实际上,十个女人有九个可以把尼采的鞭子拿开,而尼采自己也知道,所以,尼采只是“聊以虚声慰创痕”而已(“Forget not thy whip”——but nine women out of ten would get the whip away from him,and he knew it,so he kept away from women,and soothed his wounded vanity with unkind remarks。)。
  我写这些话的结论是:女人不是孔夫子或尼采之流所能对付的,虽然他们比一般人多了解一点女人,但这些只是理论,不是实务,实务上,他们并不高明。
  真正解决这种“鞭下爱情”的,似乎仍有待于有几分Philanderer气质的花花公子型人物,而不是哲学家。花花公子型人物对女人最能占上风,他们不用鞭子打女人,只是鞭子缠身而已。他们能主动的仅受女人之利。不蒙女人之害,而女人也因他们的熟练、从容和自如而委身相向。而皆大欢喜。我相信最后解决亚当夏娃以来男女纠缠不清问题的,是花花公子,而不是哲学家。花花公子可以说你的是我的,女人可以说我的是你的,但哲学家却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他妈的。这就是“李敖如是说”,鞭子缠身的女人是我人证。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晨
  王八一落千丈考
  抗战胜利后,当时的中国海军在西沙群岛抓到一只大耿娼,带回南京,一时哄传。各报驻京记者,都发专电报导。天下第一吝啬鬼成舍我,那时正是北平《世界日报》社长,第二天看到各报报导,都说是玳瑁,只有《世界日报》一家说是乌龟,于是打电报给《世界日报》驻京记者,查间真相。为了节省电报费,成舍我只发了十个字,全文曰:“人皆玳瑁,我独乌龟,何也?”一时传为笑谈。
  “玳瑁”英文是hawksbill,是turtle的一类,是水生的龟:“乌龟”英文是tortoise,是陆生的龟。(淡水生的龟,多半水陆两栖。)中国最早有“鳖”与“龟”之分,《说文》上说:“鳖,甲虫也。”《考工记》注:“外骨龟属;内骨鳖属,按鳖骨较龟稍内耳,实介属也。”就是说鳖,是有盖儿的爬虫。骨头长在皮外面(有硬盖子的)是龟;骨头长在皮里面(有软盖子的)是鳖,全是背上长壳儿的动物。《说文》这种学名,在实际上、一般运用上,中国人是不大细分的,大多通称乌龟,俗称王人耳。
  高高在上
  乌龟在古代,地位是高高在上的。《大戴礼》中说:
  毛虫,毛而后生;羽虫,羽而后生,毛羽之虫,阳气之所生也;介虫,介而后生;鳞虫,鳞而后生,介鳞之虫,阴气之所生也。惟人为傈匈而后生也(王聘珍校日:倮匈谓无毛羽与鳞介也),阴阳之精也。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
  由此可见,乌龟不但是“介虫之精者”、是有壳儿的动物的头头,并且跟“倮(裸)虫之精者”圣人同级。中国古人对它,歌颂崇拜,一直不断,在那时中国人眼中,神灵也、吉祥也、发财也。长寿也、解人言也、像天地也、知吉凶也……种种好事,都跟它有关。它不但是圣人级的,并且还坐在圣人怀里,向皇帝“王八看绿豆”呢:《礼记》中说:“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圣人抱龟南面,与皇帝北面二比一,皇帝还真吃蹩呢!《史记》有“龟策列传”,记用乌龟知吉凶时,称它为“玉灵夫子”,古人对它的马屁,可真不小呢!《诗经》中有“我龟既厌,不我告犹”的诗,可见古人对乌龟拍马屁,有时它还摆上架子、爱理不理的呢!
  你龟我龟
  正因为乌龟这么风光八面,所以中国人在对它马屁之余,在称呼上,多想跟它发生牵连,于是,大家就你龟我龟起来了。春秋战国时宋有公子围龟、楚有斗韦龟、汉有京兆尹陈龟、幽州刺史朱龟、曹魏有典农刘龟、北魏孝明帝以“神龟”纪年(公元五一八一五一九),孝昌年间(五二五一五二六)有大臣叱列伏龟,正始年间(二四0-二四八)有羽林监王元龟、唐宗室有楚王灵龟、嗣曹王龟年、大臣有崔从龟、王龟、刘崇龟、李权龟、庶僚有乐朋龟、薛元龟、协律有李龟年、进士有张仁龟、处士有陆龟蒙、道士有解元龟、白居易叫他侄子做龟儿、字文籍字夏龟、张志和本名龟龄、王俌字兴龟、贺知章称殷践猷为五总龟,以龟千年五聚,问无不知也。五代时前蜀有京兆李龟祯、宋吕蒙正之父名龟图弟弟名龟祥,就是吕夷简的爷爷,何承矩之子名龟龄、范雍的爷爷名从龟、王大宝字元龟,又有员外郎董龟正、郎中王龟从、陈尧封之子陈渐自号金龟子、陈季常做“龟轩”、杨时号龟山、有侍御史黄龟年、有直讲彭龟年、洪朋字龟父、何兑叫龟津学者、龚开号龟城叟、沈与求号龟溪、王十朋字龟龄、陆游叫龟堂病叟、又做“龟堂”、又以龟壳做帽子,又有张龟寿、元谢应芳自号龟巢老人、室名“龟巢”、所著有《龟巢集》、又戴良自署其居曰“龟毛庐”、明方渊号龟鹤山人、清黄丕烈号龟巢老人,潘恭寿号龟潜,潘祖荫做“龟盫”……这种你龟我龟甚至传到月本,日本有龟井昭阳、有龟井南冥、有龟谷省轩、有龟田莺谷、有龟田鹏斋、有龟田绞濑……日本人之乌龟也。
  龟蛇同组
  不料乌龟虽然一路风光,不幸慢慢被人造了谣言,集谣言大成的,是《说文》这部书。《说文》作者许慎(约五十八-约一四七),字叔重,河南郾城人。他是汉朝的古文学家,以博通经籍闻名,大家推服他,称他做“五经无双”。许慎在公元一百年左右,完成了一部书——《说文》,这书本是打笔仗的书,是用来驳斥今文学家解经的说法的,不料书中对中国文字的整理,显出了它的另一层意义,从此以后,它就成为中国第一部以偏旁编排的字典了。
  《说文》全书分五四0部,共收九三五三字。它决定了两千年中文字典的形式,同时在文字学、语意学等方面,又有着最具影响力的功劳。许慎写这部书的重点,在说明为什么一个字要那样写,他要找出每个字的原始意义,再从原始意义上说明它那样写的理由。就这样的,这书收存了小篆和晚周的许多文字,使我们可以溯源寻根,从而解决进入古典的许多问题。(《说文》就是《说文解字》,它的真正的价值,直到清朝才被认出来。)
  在《说文》中“龟”字条下,有这样权威的解释:
  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从它(蛇)。龟头与它(蛇)头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蛇)为雄。
  这就是说,乌龟是没有雄性可言的(《列子》中说它是“纯雌”),要生小乌龟,得跟蛇交配才成,正因为如此,所以“龟头”与“蛇头”长得一样。《埤雅》中说:“广肩无雄,与蛇为匹,故龟与蛇合,谓之玄武。”玄武就是指龟蛇,它后来形成为“北方之神”,地位仅次于玉皇大帝。《民俗》第四十八期收有“潮州儿童歌”,原文是:“面盆脞水(脞水,贮水也)津呵呵(清到彻底也),照见北爷(玄天上帝也)在后座,头毛披肩手骑(骑,拿也)剑,脚下踏着龟蛇哥。”这就是玄武拟人化后的造型。《正统道藏》洞真部(昃下)有“元始夭尊说北方真武妙经”,明说这种拟人化的造型是披发跣足、踏龟与蛇,可见龟蛇同组,早就被中国人认定不疑了。
  糟糕的是,中国人的动物学,实在不怎么高明。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没把乌龟观察清楚。中国人以为乌龟“无雄”,是完全看错了的,这一错就记录在《说文》上,于是积非成是,就传出“王杂俎”所谓“龟不能交;而纵其它者与蛇交”的说法了。既然自家人不搞自家人,自家人竟在外面与蛇奸,那做“无雄”一方面的,还有好话吗“
  帽儿改绿
  在元朝时候,有“元典章”规定制度,说娼妓穿着紫皂衫子、戴角中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青头巾与绿色是相近的。到了明朝,头巾发绿,绿似龟头,于是,各路附会就慢慢在集合了。据《陔余丛考》中“绿头巾”条下:
  明制乐人例用碧绿中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大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又《知新录》云明制伶人服绿色衣,良家带用绢布,妓女无带,伶人妇不带冠子、不穿褙子,然则伶人不惟裹绿巾。兼着绿衣。按《唐史》及《封氏闻见记》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但令裹碧绿中以耻之,随所犯重轻以定日数,吴人遂以此服为耻。明之令乐人裹绿巾,或本诸此也。
  明朝郎瑛《七修类稿》中“绿头巾”条下说:“但又思当时李封何必欲用绿巾?及见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然后知从来己远。李封亦因是以辱之。今则深于乐人耳。”唐朝从李封用罚戴绿头巾方法整人,当时绿头巾主要是象征贱人之服,还没有定型成“敝眷”跟别人睡觉的确定意义,后来龟蛇之说、龟头之色、头巾之绿、娼妓之家,等等等等,各路附会大集合,于是,自戴绿巾而戴绿帽子,就一片绿矣!(绿帽子是清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是最有名的。)
  王八出场
  至于乌龟以外,又有王八之说,是怎么回事呢?
  欲知原委,得先谈王八。
  王八作为人名,最早见于《辽史》,辽圣宗时有安州团练使工八副马保祐,留守开京。到了《金史》忠义传中,有这样一段:
  王毅,大兴人。经义进士,累官东明令。贞祐二年,东明围急,毅率民兵愿战者数百人拒守。城破,毅犹率众抗战,力穷被执,与县人王八等四人同驱之郭外。先杀二人。王八即前跪将降,毅以足路之,厉声曰:“忠臣不佐二主,汝乃降乎?”躯毅者以刃斫其胫,毅不屈而死。赠曹州刺史。
  这些历史中带出的王八,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早期王八。但看全文语气,王八是人名,尚无不雅之称,但到了《新五代史》前蜀世家里,王八就变质了:
  王建字光图,许州舞阳人也。隆眉广颡,状貌伟然。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后为忠武军卒,稍迁队将。
  这段历史中,王八虽天始不雅,但照《茶余客话》考证:“骂人'王八贼',盖五代王建行八,素盗驴、贩私盐,人骂'王八贼'也。”可见不论“贼王八”还是“工八贼”,虽已不雅,并没不雅到和绿帽有关。
  虽然王八之初,只不过真人真名而已,但从“贼王八”之后,王八在北方,慢慢约定俗成,成为乌龟的俗称,也成为骂人的词儿。慢慢在南方称乌龟时候,多以王八代之。一些民间谚语、歇后语,也就全部出笼,像“王八好做气难当”啦,像“有钱的王八大三辈”啦、像“王八看绿豆——对眼”啦……都是。虽然王八是北方的口语,但是南方人最初多不知道,《广谐铎》中就有这样的笑话:
  苏人某,有事赴〔北〕京,反至津门,拟做一二日游,投寓旅馆。一日因事他出,苦不知路径。欲唤黄包车(人力车)代步,于是操其半强之京话,高唤“黄八车”不止。一般黄包车夫多侧目视之,而不之应。某乃执一车夫而问之曰:余唤汝,汝何弗应?岂余不名一钱那?车夫怒目答之曰:君所唤者,乃“黄八车”非“橡皮车”,吾辈非“黄”(王八)故不汝应也!甲闻之始不敢再言。后问于京友,京友告以“黄八车”乃妓女所坐者,其车大名“黄八”,即南边所称“乌龟”,而街头所停者,虽是南方之黄包车,然若辈名之曰“橡皮车”,盖欲与妓车有区别也。甲方知言语之不同,于是不复再唤“黄八车”矣。
  于法无损
  照“王杂俎”的说法,乌龟是“污闺之讹”,是从奸污了大闺女变出来的;王八是“忘八”之变,“以其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者俱忘也”。这些说法,都是站不住的。乌龟王八的流变,这样解释,显然跟事实与情理都扣不上,自是附会无疑。
  对中国人说来,对当了王八的恐惧、厌恶与不甘,可算别具一格。这种恐惧、厌恶、不甘,流传下来,已经到了离奇的程度(在这一方面,好像只有意大利人有几分神似)。在法律上,自己太太与人通奸,“奸夫淫妇”犯的只是告诉乃论的相奸罪,但却有人在恐惧、厌恶与不甘之余,却提出妨害名誉之诉,因为他认为他当了王八,而高等法院法官竟也有跟着乱判的。试看一则台湾最高法院法官的驳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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