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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侵袭-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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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时间,六扇门便只知君帅,而不知金九龄。

    凡人若能取得如此成就,即便骄傲如陆小凤,也会有些得意,有些骄傲,但岳风脸上却没有哪怕一分一毫的傲然。

    他缓缓从怀中拿出一方洁白的手帕,又慢慢擦拭掉嘴角的血迹,仍微微轻笑道:“看样子公孙姑娘是不准备束手就擒了。既然如此,本帅便得罪了。”

    他当然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为了破案,他能眼睁睁瞧着别人去死。而当他面对杀人凶手,往往是一句话没有,连审讯都欠奉,直接斩杀。

    也正因此,短短半年,他便已经成为整个江湖的公敌,但因公门身份,却并没有多少人敢实施报复。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情况。

    若这凶手是女子,尤其还是美女的时候,他往往便是最知书达理的世家公子,就算要杀人,也总是面带微笑,予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更重要的是,这半年来,他也从未做过一件辣手摧花的事情。当然,前提是你必须足够美。

    “这是一个很怪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家伙。”陆小凤对君帅岳风的评价,早已传遍了江湖。

    公孙兰笑道:“咯咯咯,人人都道君帅惜花爱花,难不成今日要破例?”

    岳风轻叹一口气,慢慢的道:“所以,在下准备瞧瞧公孙姑娘的真面目,然后再决定是杀是放。”

    咻!

    他已蓦地伸出了手,这一抓既快且疾,如雷轰,似闪电。放眼江湖之大,能避过他这一抓的人已经很少,偏生这公孙兰便是其中之一。

    她身体忽然化作了一朵云,蓦地飘飞而起,朝后上空暴掠而去,口中还咯咯笑道:“想瞧妾身本来模样,还要看看君帅是否有本事……”

    唰!

    说话间,一道鲜艳瑰丽的玄芒一闪,就好像是一道玄芒闪电。公孙兰这轻轻一闪,人已在五丈开外,世上绝没有五丈的剑,她用的是鲜艳的绸缎。

    她原本就是唐朝公孙大娘的后代,公孙大娘非但剑法了得,而且更是舞圣,舞蹈之瑰丽,乃是大唐王朝一绝,同吴道子的画、李太白的诗、张旭的字般臻至化境,亮绝青史。

    一根绸带,却缠着两柄短剑,那两柄短剑虽被一根绸缎所控,可落在公孙兰手中却是任意飞舞,犹如臂手在用,眨眼便已点杀而至,一刺眉心,一刺咽喉。

    好快的出手。

    好毒的剑。

    好狠的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岳风的咳嗽声却又极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剑势未滞,气贯长虹而来,公孙兰并没有因为面前这人的身份,亦或是相貌有任何留手。

    金九龄以公门身份涉足江湖,十八岁便惊艳天下,后来还不是被他所代替,所以就算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妖孽死去,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似他这般相貌的少年郎,六扇门虽然罕有,江湖却众,更不消说以后了,所以,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自古如是。(。)

第541章 姑娘,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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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捷如电的出手,狠辣玄妙的剑法,即便如此,仍令人嗔目,只因美。

    剑法美轮美奂,令人恨不得死在这剑法下。

    公孙兰既是公孙大娘的后代,那么她自然而然便将家传的舞蹈完美地融入到了自己的剑法之中,令之产生了一种足以令任何人眩晕的美感。

    刹那之间,岳风已要死在这绚烂而又狠辣的剑法之下。

    笑。

    到了这个时候,岳风竟然还笑得出来,非但笑得出来,他的笑还非常灿烂,足以令世上任何一个瞧见这笑的女人沉醉:“‘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公孙大娘的舞,果真是大唐一绝,虽不能亲眼一见,但能目睹公孙姑娘使来,也了却了一桩憾事……”

    铛!

    两柄短剑就好像撞到了什么,发出了一阵金属震颤之音,直接倒飞而出。

    公孙兰惊道:“无形气墙!好本事!”

    一击未能得手,公孙兰手腕蓦地翻转,那根绸缎如疾风暴雨般挥舞开来,两柄短剑同样如疾风暴雨般朝岳风扑杀而去,发出一阵“铛铛铛”的脆响。

    雾气更浓,笼罩在岳风周身的无形气墙也变得有形,一圈淡淡的水火在他四周浮腾,衬得他好似来自九天之外的仙人,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公孙兰一对妙目露出前所未有的惊诧,身为红鞋子组织的头目,君帅岳风的大名她自然是听过的。

    事实上,这红鞋子组织非但是一个巨大的敛财工具,而且更是江湖上最出类拔萃的情报组织,或许还是最恐怖的。

    只因红鞋子里的姑娘,有的是出来卖的,有的是王府总管的妹妹,有的甚至是道姑,各异的身份,为她们获取情报提供了最方便的途径。

    没有人会怀疑她们,也没有人会提防她们,所以她们得到的就比别人更容易,也更真实。

    君帅岳风突然崛起江湖,信息虽然少,但也有,红鞋子自然收集到了,这些情报最后也全都到了公孙大娘的手中。未雨绸缪,她知道他一定会找上自己。

    她原本以为自己对岳风的实力已经有了预估,并且高估了许多,但直到现在她才发现,她自以为高估了他却最终还是低估了。

    幸好,幸好他患有重疾这一点是没错的。

    公孙兰咯咯娇笑道:“今日见了君帅的本事,果真名不虚传。今日有事,妾身便先去了。”

    公孙兰说话之际,人站在东侧民房的青瓦片上,待她说罢,人已如云朵一般,远远飘开,转瞬已在十丈之远。

    岳风轻笑道:“姑娘若是要走,在下绝不强留。但姑娘刺了在下这么多剑,若不留下些什么,此事传将出去,本帅在江湖上就有些不好混了。”

    嗤!

    一道劲气,如电闪般划破了夜空,点向公孙兰的后背。

    气劲未至,公孙兰便觉后背一凉,不寒而栗,口中却仍在娇笑:“人人都道君帅风流,奴家原本以为君帅如此英雄人物,岂会如此。今日才知,道听途说原来是真,原来君帅也瞧上奴家的鞋子了。只消君帅一句话,奴家便心甘情愿双手奉上,哪里需要打打杀杀?”

    岳风仍在轻笑:“公孙姑娘说笑了,在下没有收藏鞋子的癖好。还是留下别的东西吧。”

    咻!咻!

    话虽如此,但公孙兰当真准备将一双绣花红鞋留下来。谈笑间,双脚轻轻一蹬,那一双绣花红鞋被劲气包裹,化作世上一等一的暗器。

    砰!

    只听一声震响,两道劲气相撞在一起,公孙兰蹬出的那双绣花红鞋在爆炸中化作了齑粉,清风一吹,便已消散。

    公孙兰轻笑道:“君帅果真如江湖传言,惜花爱花……”

    话未说罢,俏脸却是蓦地一变,两抹红晕悄无声息袭上了脸颊,酡红得就好似喝了十八坛陈年醇酒。

    却原来,就在适才那劲气震荡间,她的衣衫已被震得撕裂,露出一条狭长的缝隙,而胸前那抹同样绣花的精致肚兜,背后的扣子也断开。

    一道劲气犹如无形之手,探了过去,更羞人的是,那无形怪手竟还在她丰润挺拔的红缨上轻轻点了一下,揉了一下,一股电流瞬间传遍全身,令她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冷噤。

    她修为极高,地位更高,却是处子,这前所未有的体验,令她身心震荡,麻麻的感觉在身体里嚎叫,似每一个细胞都在发颤。

    瞬间,真气差点儿没跟上。

    待她再回过头来,绣花肚兜已经被岳风拿在手中。同脚上绣的图案不一样,肚兜上绣的是一对戏水鸳鸯,拿在手中,已闻到处子体香所散发出能令世上任何男人为之沉醉疯狂的淡淡幽兰气息。

    “你!”

    公孙兰双脚一定,就那么站在青瓦房顶上,竟没有再逃,更没再伪装,一双妙目极为复杂地瞪着岳风,说不出话。

    岳风将嘴角鲜血擦拭干净,放在鼻尖轻轻一嗅,而后放进怀中,微笑道:“《逍遥游》言:‘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姑射仙人不过是传说,神话中的人物,当不得真,我原是不信的,可现在却有真正的仙人珠玉在前,在下便相信了。公孙姑娘,再会!下次再见,若姑娘想要拿回,在下自当完璧归赵。咳咳……”

    青石长街上又多出一滩血迹。

    咳嗽声中,岳风人已走远。

    该追的人没有再追,反倒自己走了;而该逃的人,也不再逃,反而又恨又羞又不知该如何地看着追自己的人离开,这果然是一个有趣的世界。

    “登徒子!”外表老年实则却正当妙年的女子轻轻跺了跺脚,恨恨离去。

    ……

    ……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轻吟声在浓雾中的夜色下响起,岳风随意在长街上行走。

    “咳咳……”

    他的咳嗽还没有好,身体当然也没有痊愈。燕十三以燃尽自己生命为代价,最终刺出了他这一生的巅峰,虽是天人的剑,却已是神人的境界。

    在岳风原本的算计中,燕十三只能到天人的境界,原世界里,他连这种境界都未达到。为了更保险,他甚至早在自己离开之前,就嘱咐谢王孙、风行烈、戚长征三人记得要点拨他。

    他们也的确这么做了,可事情一旦开始,就会按照自己的发展而发展,一切已经脱轨,早不再岳风的预料之中。

    天人一剑,他尚可勉强应对,但若是是神人的境界施展出来。就好比是一个重达千斤的斧子,燕十三原本只能勉强拿起来,砸在岳风身上就让他砸,也没什么要紧。可现在的问题是,燕十三非但举起了千斤中的斧子,并且还幻化招式,这就出乎了岳风的算计,应对不能。

    那一剑过后,岳风身受重伤,几近不能动,一身功力十不存一。再之后,便进入到陆小凤世界,不明不白又被六扇门里的一名捕头老邢给救下下来,瞧他是个读书人,在这个文盲遍地走的万恶的封建社会,会几个字可是很吃香的,便引他进了六扇门,做起了读书人的门面担当。

    如此又过了半年时间,他功力已经恢复了三成,但他仍在装死。装死也并非无因,领略过天人之境的绚美,再去砍瓜切菜虐杂鱼,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情。

    若是按照这个发展,他将成为六扇门里一名光荣的读书人,事情在半年前发生了变化。

    一次江湖厮杀中,老邢充当了六扇门卧底,不小心漏了底。自古以来,卧底都是敌我共愤的事情,你待不久,别人不会相信,等别人相信你了,同伴又会怀疑,而这时一旦与社会动乱份子交融生出了感情,那更是……等背叛来临那一刻,连自己心理这一关都过不去。

    老邢比较幸运,心理没有过不去,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潜入的银钩赌坊要杀他,岳风再也不能安稳装。他的性格向来是不做便已,做就做绝。

    银钩赌坊一夜之间,直接蒸发,六扇门也诞生了三百年来最强的一人……君帅再现。

    六扇门因为金九龄的退出,已经没落,对江湖的束缚力下降许多,岳风横空杀出,这半年以来,斩杀江湖恶徒、汪洋大盗,不下三百。

    一时之间,江湖震动,六扇门再度崛起,岳风君帅之名传遍天下,连当朝天子也听到他这名号,特此“君帅”二字,算是为“君帅”称号正名。

    又通过半年的时间,他功力已经恢复了五成。

    燕十三刺出的那一剑,的确非同小可,起初恢复起来,自是容易。但越来后来便越艰难,恢复这五成功力足足用了一年,若想完全恢复,至少需要三年。

    五成功力,也勉强够用了,若他拼着加重伤势的危险,将自身功力强行提升到十成也没有问题。

    除了功力上的影响,再有便是身体上。

    迄今为止,燕十三那一剑堪称是岳风穿越诸多武侠世界,受伤最重的一次。当时他拼尽全力,护住心脏要害,肺部却受到重创,从此便留下咳嗽的毛病。

    最初引动伤势,光吐血便能将人吓死,现在这都算好些了。功力恢复到八成,所有伤势便将不治而愈,至于咳血的毛病,到六成功力,便再不会出现。

    正因为此,除了君帅这名头,他还得了“病郎君”、“玉面病郎君”的称号。

    陆小凤传奇,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这同样也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世界,既然隐藏不住,他便张开怀抱,欣然接受这个世界,参与其中。

    待走过一个街角,黑暗中,一个着黑衣劲装的男子已来到岳风身旁,低声说了一句。

    岳风摆了摆手,道:“行了,你们去吧,随时待命,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

    “是!君帅小心。”那捕头应了一声,旋即离开,消失在浓雾中。

    夜,更深了。

    当下不比后世,青石长街左右黑暗一片,于是,在这黑暗中,一点昏黄的烛光显得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岳风嘴角微微勾起,人已施展身法,朝那灯光的房间掠了过去,就好像是一片青烟,脚不沾地,人已在十丈开外,再点两下,

    便已进了那个院子。

    ……

    ……

    青云客栈。

    顾名思义,这当然是一家客栈,并且还不小,但现在这客栈只住了一个人,那灯光便是从那个唯一住着的房间透射出来的。

    你一定会奇怪,这么大,这样好的客栈,又不是什么黑店,这又是一座虽然不大却甚繁华的城市,人潮人海,每天来这里的商人旅客也不少,但为什么这里只有一个人住?

    当然是有原因的,或许只是因为这样一来,杀起人来便无人理会。

    院落外就有一具尸体,血还是热的。

    正在这时,又听咔嚓一声闷响,竟有人门不走,直接将之撞开。那厚木板做成的门在他面前,就变成了一张薄薄的纸,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一阵谈话过后,房内又多出一具尸体来。

    岳风恰好便是这时走进去来的,里面有三个站着的人和一个躺着的人。

    站着的三个人都很有特色,有个人一张脸几乎被削去了一半,有一个外表斯斯文文,就像是一个秀气的书生,却满脸哀愁,还有一个站在窗口,黑黑瘦瘦的脸,长得又矮又小,却留着满脸火焰般的大胡子。

    这三个人已经足够有特点,但跟躺在床上的那个人相比,就变得没有那么有特点。

    他的五官每一样都很普通,但放在一起……还是很普通,虽然普通,却给人一种好看的感觉。更有特点的是,别人只有两条眉毛,他却有四条。

    不得不说,陆小凤的确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第542章 君帅() 
此刻他正躺在那张大床上,他本是一个好酒之人,这是好听的,实际上他就是一个酒鬼,他还是一个懒鬼,他已经懒得连酒杯都懒得拿,所以便将酒杯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只挺一下肚,酒水便化作一道弯弯的水桥,自动流进他嘴里。

    “咳咳!”

    岳风脸色苍白,他还是带着咳嗽进入房间的。陆小凤是好看,那他就是……特别好看,像这样一个特别好看的男人,当他出现的时候,没有人能不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站着的和躺着的,全都看向他,站着的三个人面色一变,那个一张脸几乎被削去了一半的男子,颤声道:“六扇门,君帅……岳风?”

    “虽然蠢,但还不算太蠢。”岳风微微一笑,无视三人,直接在一个桌子旁坐了下去。

    桌子上还有一坛酒,三个酒杯。

    他将酒塞打开,醇醇的酒香便飘满了整间屋子。

    “好酒!”他轻赞一声,跟着就倒了一杯,又一杯,接连倒了足足十三杯,当然也喝了十三杯,方才停了下来,跟着道,“就是酒杯太小,不能喝得痛快。”

    陆小凤一直没说话,但现在他不得不说,他若再不说,那一坛酒说不定就全都要进了岳风的胃。身为一个酒鬼,是断断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的。

    陆小凤急道:“你喝的好像是我的酒。”

    “我知道,但若是我不抓你,这一坛酒你一定会觉得十分值得。”岳风淡然道。

    陆小凤奇道:“我又没作奸犯科,你为什么要抓我?”

    岳风翩然道:“陆兄,你以前或许没有,现在或许也没有,但你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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