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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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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自己太笨么?或是,自己根本就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好像,自己一直都只是别人的累赘呢。父母为了自己花尽时间精力,玉也为了所谓的匹配自愿隐藏自己的光芒……自己,真的一直是拖人后腿呢。
突然,就不想见任何人。包括凌玉。
就像一个套中人,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只一个人看小说,一个人上网。
后来,路边摊小说被她看得差不多了,也再满足不了她的口味,她开始看新出的杂志,《花火》、《读者》、《青年文摘》……似乎都不够过瘾呢。最后,她发现了一本武侠杂志,叫《今古传奇·武侠版》。
那是一本现代新人写的武侠,大都是中短篇。看遍了金庸、古龙、卧龙生后,方思雅发现这种年轻人写的武侠更有吸引力,尤其是里面一些美女写手,更让人向往,甚至有种偶像的感觉了。
带着粉丝般的心情,她顺着杂志上的网址进了杂志的附属论坛,论坛里,大家都是以江湖的背景相遇,让人有时竟分不出现实与虚拟,仿佛自己真的置身于那一片超尘脱俗的古典江湖。
而在那个虚拟的世界,她很入乡随俗地拜了位“师父”。
那“师父”也是个《武侠版》的读者,是个跟方思雅同龄的男孩,刚好也是个现实失意的人,两人刚好又是同一届同一个专业,还偏偏挂的是同样的科目……
两人瞬间感受了缘分的神奇,并引对方为知己。
加了qq后,两人开始没日没夜地聊,似乎对方是最知音的人,可以让自己倾吐所有。
无数个深夜,就在两人的键盘噼啪中度过。
在交心的过程中,说不动心是假的。
渐渐,方思雅对那位师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那感觉,是跟以前的那些男生,完全不同的。
她知道,这一次,她认了真。
那个男孩,是个真正的才子,远比高四喜欢的那个男生更有文采。
他为方思雅写诗,也为她填词。甚至,有时候方思雅一个心情不好,丢条信息给他,他就会一条短信一条短信地编故事给她听。
哦,方思雅现在有了自己的手机。
原本,刚上大一的时候,爸爸就问她要不要手机,她很懂事地表示不用浪费钱。可到了大二的时候,她在网上认识了师父,师父问她手机号,她立刻就打电话让爸爸买了。
而与此同步,凌玉也紧随其后地买了手机。
但,凌玉买手机也丝毫阻止不了方思雅网恋的脚步。
是的,网恋!从论坛到qq,再到手机。方思雅没日没夜地跟那男生联系,如痴如醉。
凌玉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知道:这一次,方思雅是真的爱了。
而作为一个拉拉,最大的悲哀,就是情敌满天下。如果是异性恋,只需防异性就可以了。但喜欢方思雅这样的直女,根本就是除了要防男还要防女好么!妹的,全天下不论男女,都是隐性情敌啊!
“小雅,你知道他是谁么?”凌玉拉着方思雅的袖子,“你连他人都没见过,怎么就能爱啊?”
“没见过又怎么样。”方思雅有些看不起地回看凌玉,“你根本不懂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不以美丑和身份为转移的。我爱他,不管他在现实里是美是丑、是富是贫,我都爱他。真正的爱情,本就应该如此。”
“呵。”凌玉气得冷笑,“你爱他。那他呢?他是否也能那样对你?”
“当然。”
“呵。”凌玉吸入一口冷气,“小雅,你真的就那么相信男人?经历了那么多,你真的觉得男人会不在乎你的美丑?在他们身上,你的教训还不够吗?”
方思雅脸色也白了。她知道凌玉指的是什么,却如此不甘:“那不一样!他跟我以前遇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同!他是真正的君子!我们爱的是彼此的灵魂!”
“是么?”凌玉也有些失去理智,“可是,每一个男人,在我揭开他们伪装之前,你都是这么认为的啊!”
“你……揭开伪装?”方思雅蹙眉,沉思半晌,脸色更白,喃喃,“你……什么意思?”
自己一直以来遭遇的渣男,难道跟凌玉有关?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话已说出,以东方玉的性子也就不屑于隐瞒,即便她此刻是披着“凌玉”的身份。
“你的那些男友,就是被我引诱走的!”
话已出口,一时间,万籁无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思雅才颤抖着开口:“你的意思,是,我的男朋友,都是被你,抢走的?”
声音,已然哽咽。
这哽咽,让凌玉心头一疼,不自觉声音也放软了。
“我根本没想抢走他们。我只是,想让你看清男人的本来面目。”
“本来面目?”
“是。他们的面目,本来就是色令智昏!我根本没对他们做太多,只是把自己打扮漂亮站在他们面前,然后再透露一点对他们有兴趣的意思,他们自然就跟着我走了。”凌玉痛声,“小雅,你还不明白吗?男人从来是没有爱的,只有性!在他们眼里,情义千斤,都不敌胸脯四两!一旦有了比你更漂亮、条件更好的女孩,他会走得毫不留情啊!”
方思雅说不出话。
凌玉已走了上来,扶住她的肩:“小雅,不要再为了男人们折磨自己,好不好?他们根本不懂真心的!”
“呵,呵呵。”方思雅怆然,“他们不懂,难道你懂?”
“是,我懂!”凌玉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情之所至,一把将方思雅拉入怀中,狠狠搂住,“我爱你!”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有问题?”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调整呼吸,她像应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劝解:“这样吧,你把女主的爱人性别改成男的,这篇小说立刻就定了。”
凌玉却摇摇头:“可她的爱人,确实是女的。”
谈判失败。
作为一个文学社的社长,丹青不是没经历过这种刺头才子,也不是没经历过这种谈判失败,所以她也不以为意,而是回去直接把女主爱人的性别换成男性,然后直接出印。
开什么玩笑,再耍个性也要有个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谈恋爱的!这可是校园纯文学刊物。
其实,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还没有腐女这种生物,而同性恋的科普,也完全没有到位。很多大学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觉得是见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电影的色调。
总之,不会进入主流文学圈。
但,凌玉从来就不想搞文学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时候,凌玉直接退了社团。
“为什么要退呀?你这小说写得多好呀!你简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琼瑶还琼瑶呢!”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思雅正在寝室里抱着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凌玉有点囧:“你在看那篇小说?”
“是啊。”方思雅重重点头,“写得真好。比我在书店租的小说都好!”
“哦?好在哪里?”
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神里有耐人寻味的味道。
“说不上来。就是特别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认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琼瑶的小说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说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让我哭惨了。可是,你这小说,似乎不止让我哭这么简单。唔,我也说不上来,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着女主经历过那些一样。对,就是那样!仿佛我就是那个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觉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给她看得有点心慌:“那个,我的意思,是说……感同身受。对,就是你写得好,很逼真,让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么?
只是因为小说写得好,感同身受么?
凌玉颓然坐下,深深叹了一口气。
看凌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为对方是纠结跟文学社的事,于是站起身,握住了凌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么原因退出文学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开心了。”
凌玉抬起头,眼里有了些许光彩。
“可是,你说你很喜欢文学社,想趁大学闲着写点东西啊。”
居然为了我,肯直接放弃么?
“嗨,就那么点爱好,哪里比得上好朋友珍贵!”方思雅也是个鬼灵精,只从凌玉的表情,就看穿了她扭曲的心态,于是赶紧表深情,挽上了对方的脖子,“你呀,比什么都重要!”
“真的?”
凌玉的眼里流光溢彩。
“当然。”
方思雅有些痴。那样流光溢彩的眼睛,竟让人的心猛然一动呢。甚至,让人有上去亲一下的冲动……
唔,一定是刚看完那小说受影响的。
凌玉本就是个感情木头,即便再世为人,也看不懂对方眼里的痴迷。只是仍陶醉在这份独宠里。嘴里仍纠结着:“可是,这是你的爱好……”
“哎呀,毛爱好!我的爱好就是你!老爱你了!”
原本是嘻嘻哈哈的一句玩笑,不知为何,此刻脱口而出,却让两个人都瞬间无声。
咳咳,怎么感觉……有点尴尬。 高中生活,是凌玉在这个世界最开心的三年。
她们一起读书、一起上自习、一起逛操场、一起半夜去吃烧烤……高中岁月,激情流金。那,是凌玉和方思雅这辈子最璀璨的青春年华。
其实,不管未来如何,只因有这三年,凌玉的这一生,也值了。
当然,她还想要更多。
原本,她以为她们的美好会一直持续下去,甚至,会发生更多。
毕竟,凌玉不止想跟方思雅做朋友。哪怕,是最好的朋友。
但,天,从来都难遂人愿。
高考来得不知不觉,霸道无比。犹如一道疾风,狂卷而过,将满校毕业生吹得几多摇曳、几多凋残。
而方思雅,属于凋残的那一类。
离本科分数线还差十多分,只能走一个大专。
这对一直对女儿有所期望的方家父母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思考再三,方家做出了一个决定:让女儿复读!
在那个年代的s县,复读并不少见。或者说,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在考不到理想的学校,又觉得自己还有潜力的话,都可能选择复读。有的学校复读班人数甚至比应届班还多。
尽管复读的人不少,但要说没一点羞耻心是不可能的,毕竟,复读重来,就代表自己是第一轮高考被刷下来的loser。方思雅惴惴不安,很是纠结。
凌玉得知消息后,却握着方思雅的手:“放心,没什么好丢人的。我陪你一起。”
方思雅回望着凌玉,脸上终于露出了些许舒心的微笑。
任何事、任何境况,都有人陪,这种感觉,很好呢。
当然,她不知道,为了陪她复读,凌玉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毕竟,凌玉是在继父家里,复读这种事怎么说都是再浪费家庭的人力财力。继父嘛,能把正常的责任担起,就不错了。要他额外再管孩子一年的学费和各种关照,肯定会让他不爽。更何况,那孩子以前进高中时是什么成绩,如今居然要混到复读的程度,很丢脸啊。
所以,复读这件事,是凌玉在家里跟父母狠狠斗争过的。也是为此挨了父母一顿k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再跟方思雅在一起了,当两人同时去复读班班主任那报名的时候,凌玉觉得无比幸福,为之斗争的一切,都值得了。
原本以为,高四是纯粹学习的一年。
但,越是高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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