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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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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他不高兴我就高兴了么?!”陆小莞不乐意了,闷闷道,“我还想在家陪爹爹呢!我就乐意去了么?!”
     叶三三笑:“这样的啊?原来你这么不愿意呢!行啊,我告诉李悠然一声,孝女陆小莞不去了!”
     “叶三三!”陆小莞急了,狠狠瞪她一眼,“我说不去了么?!我只是说不愿意而已!”
     叶三三又笑:“哦,那好,那我告诉陆叔叔一声,陆小莞见色忘爹……”
     只是还没说完,嘴巴就被陆小莞凶凶地捂住:“叶三三——!”
     “好了三三,你也不要逗小莞了。”叶延天从马车边过来,皱皱眉道,“我现在有些担心,就让你们几个孩子去是不是太冒险了些?”
     陆小莞马上松开手,高兴地问:“叶叔叔,是不是你们也要一起去啊?”
     叶延天笑笑:“本来是想,可现在有些事要耽搁了。”
     “那陆叔叔呢?”叶三三看了看丧气的陆小莞,问道,“陆叔叔可否和我们同去?”
     “陆叔叔也想啊!”陆定一笑着从另一边过来,“可镖局里还有好几趟镖,实在是无法抽身。”
     陆小莞闻罢嘟起了嘴:“爹爹啊……”
     “阿爹,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叶三三想了想,低声问道。
     “三三……”叶延天的脸上竟然现了抑制不住的喜色,“你还记得施穹小施叔叔么?有人在湘西一带见到了他,我和你楚伯伯准备去看看……看看是不是他。”
     “真的?!”叶三三高兴道,“如果真是小施叔叔就好了!他以前待我很好呢!”
     陆定一看叶延天,笑道:“总镖头,你也该宽心了,难为你家三三这么懂事,别人待她的好都记得那般牢,哪像我们家小莞……”
     “陆叔叔,你这样说的话,小莞可是会怪我的。”叶三三笑道,“其实你家小莞才好呢,别人的好都放在了心里,哪像我,就知道在嘴上说说。”
     “爹爹啊——”陆小莞又噘嘴了,可眉眼里却掩不住得意的笑,实在可爱得紧,看得众人也舒心地笑起。
     “各位,都准备好了么?”李悠然执着墨扇走过来,眉眼悠然中带了一贯的笑,“可以了的话,我们就要起程了。”
     叶延天抱拳道:“李公子,这些孩子经验尚浅,如果李公子愿意的话,可否多待些时日,等老夫办完事后再一同上路?”
     “叶总镖头客气了,虽然仓促了些,但李某之前并非没有准备。”李悠然笑笑,“况且,令千金的本事在下并非不曾见识过,这点眼光,李某还是有的。”
     令千金?
     本事?
     眼光?
     叶三三觉得嘴角的笑容都有些僵硬了,笑面狐真不愧是笑面狐啊,佩服!佩服!
     这个时候,如果不说点什么应场的话好象也说不大过去了,不是么?
     于是,叶三三微笑道:“阿爹,你不知李……呃……公子有多客气,他自己身手不凡,手下也都是个中高手,所以,你不必多担心。”
     叶延天迟疑了一下,终是点头:“那末三三,你比小莞、西业经验足,功夫高,要多照顾他们两个,尤其是西业,他从小没怎么习武,脾气也不太好,所以再不顺心也要多担待他,莫忘我以前说过的话。”
     叶三三点头:“阿爹,我明白的。”
     其实类似的话,楚伯母也曾对三三说过,只是三三一向不明白,明明是从小到大的好友,为何楚西业总要摆出一副敌视的模样?叶三三一直都在忍耐着他,他也都不知道么?

     终于起程了,回头看了一眼楚风镖局,绛紫色的镖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再回首,众人都在微笑挥手,连阿爹也在笑着向她点头,叶三三却突然有些难过,仿佛……仿佛这一路就难得有尽头了。
     身后马车的车帘被风掀起,露出花夕颜淡淡的鹅黄衫裙一角。
     叶三三微微怅然,不知花夕颜这样的女子,离开从小生活的地方,踏上一条未知的前路时,又是怎样的感受?


     2008…09…28 21:17
     十五、疑团

     山路上的茶寮总是生意清淡,尤其是秋后的早晨,风里凉爽湿润,在山间是越走越清爽越舒服,如早春的踏青,总让人心旷神怡,不会急着想找个茶寮坐下喝口茶歇歇脚,所以,做小二的,早起也没用。
     马小二的心里是这么想的,可茶寮老板的心里却又并非如此设想,他总会觉得,茶寮的经营惨淡是因为小二的不勤快,所以,生意越差就越是要督促小二。
     于是,可怜的马小二被早早地唤起,砍柴、烧水、蒸馒头包子,然后吊着块抹布托着下巴等待。
     等了好久好久,都快日上三竿了,竟然连一个喝茶吃饭的人都没有。
     等着等着,马小二的眼皮子就要疲倦地合上了……
     “你这小二!看我不赶了你?!”
     忽然额头被人粗暴地戳了几戳,痛得他马上睁眼兼带呲牙咧嘴。
     果然,矮小的老板横眉竖目地立在身前,口沫横飞大骂道:“懒鬼!叫你大早起来在这里打瞌睡么?!”
     马小二委屈地揉额上的红印子:“可一大早一个人也没有啊……”
     “没人?!”老板的粗手指又重重地戳上来,“你抬头看看!那么多人不叫人难道叫鬼啊?懒鬼!”
     马小二怯怯地抬眼去瞧,果然瞧到了一行人。
     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镖队,因为队伍中间的一辆车上,插着一杆绛紫色的绣着黑色“楚”字的镖旗。
     但是,好象又不应该只是镖队,因为队伍中还有一辆式样古朴的马车,不时被风掀开的车帘内露出一抹淡淡的鹅黄。
     镖队最前的白衣女子利落地从马上跃下,拉了马就往茶寮这边走来。
     管它是不是个镖队呢,只要有生意就好了!马小二精神了,一甩肩上的抹布就笑着上前:“姑娘几位喝茶还是吃饭?”
     “喝茶吧。”白衣女子淡淡笑道,“只是我们要急着赶路,所以还要麻烦小二哥帮我们沏五壶茶水带走。”
     马小二刚要笑着点头,却听到一个懒懒的声音道:“慢着。”
     “我可要歇一下。”队伍最末的一个蓝衫男子踱马上前,然后下马在茶寮坐下,面无表情道,“还有,小二,赶紧来几个好菜。”
     “楚大少爷,你以为这里是县城的大酒楼么?”跟在白衣女子身后的一个红衣女子忽然探出头来,笑眯眯道,“那还要不要再斟上一杯好酒?或是叫几个能唱小曲儿的姑娘来陪你啊?”
     马小二赶紧道:“这位姑娘说得是,咱们这儿只是个茶寮,只有茶水和馒头包子。”
     蓝衫男子脸一沉,眼看就要发作,忽然自马车中走下一个眉眼悠然的华服男子,优雅地摇一把墨色折扇,却也是微笑了道:“楚兄何必动怒呢?等到了洛阳,李某定当好好慰劳楚兄。”
     “对啊大少爷,我们现在急着赶路,等晚上到了县城也不迟。”白衣女子也劝道。
     “李大公子的面子好大呢,我楚西业怕是如何也受不起的!”蓝衫男子并不领情,却也微微敛了怒色,只是冷冷道,“可我的确累了,坐在这儿喝个茶也不行么?!”
     白衣女子有些为难,但还是点点头:“那么就一会儿。”
     “小二哥。”她转而看向马小二道,“我们共十五人,除了带走的茶水,再帮我们沏十五碗茶,只是要快一点。”
     十五碗茶,再加上带走的五壶茶水,好生意呢!
     马小二殷勤地点头,赶紧烧水沏茶去了。

     分完了十四碗茶,还剩一碗,马小二迟疑道:“这一碗……?”
     “给我罢。”叶三三笑笑上前接过,然后小心端向马车,“夕颜姑娘,茶水来了。”
     花夕颜轻轻掀开车帘,她脸上依旧白纱蒙面,看到的人总会想,若除了这面纱,这该是多美丽的一个女子。纵然是见过面纱之下真面目的叶三三,有时也会不自觉地怀疑,那天除下面纱的,其实并非是花夕颜,或者,她并不曾除下过自己的面纱,那一幕只是叶三三自己的梦而已。
     于是,当花夕颜微微撩起面纱喝水时,叶三三不禁问道:“夕颜姑娘,为什么你……”
     她原本想问,为什么你声音这么动听,给人的想象如此美好,却有这样的容貌,是不是因为什么原因?只是她还未问出,就见花夕颜放下了茶碗,抬起那双美丽的眼睛看自己。叶三三猛的想到,这样的话实在不应该问出口,不仅被问的人尴尬难堪,问的人也会尴尬不已,倘若换了自己,定不高兴别人这样的询问。
     所以,叶三三便改了口,问道:“为什么你……又答应李公子了呢?”
     花夕颜轻轻笑,连笑声也极其悦耳沁心:“叶姑娘,昨晚上你问过了,我也答过了,你忘了么?”
     叶三三有些脸红,只好笑:“是啊,我都忘了。可我还是想问,为什么李公子说你不方便出来?”
     “三三,我叫你三三好吗?”花夕颜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温柔,“你这样好奇的样子,实在很像我的一个小妹妹……”
     “你有妹妹?”叶三三好奇地睁大眼,“她多大,和我一样么?她的身上是不是也像你一样很香很香?”
     “其实我只比她大了几个月,而且,并非所有的花姓女子都是身带异香的,我们……”花夕颜好象还在很温和地笑,却突然脸色煞白,身子也不由微微晃动。
     叶三三大惊:“你怎么了?!”
     她匆忙伸手探她的鼻息,却讶异地发现她的气息越来越弱!
     “夕颜、夕颜怎么了!”
     她匆匆回头,却看到李悠然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差点将她撞了出去。
     他仔细看了看花夕颜的情况,然后道:“我们要赶快找个安静的地方,最好,最好非常通风。”
     他说完,却不见身后的叶三三有任何响动。
     他转头看她,却见她的眼里陌生的怪异,顿了顿,她才缓缓开口问道:“李悠然,为什么花夕颜会这样?你们到底瞒了我什么?!”
     他定定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他的眼眸又亮亮地闪着莫名的光,当他这样看她时,她就觉得仿佛被巨石压得喘不过气来。
     可她终究是勇敢地回视着,用她的眼睛告诉他,她一定要知道原因!
     他眼里的光黯淡下来,终于有些无奈地开口:“叶三三,我们先救夕颜,好么?”


     2008…09…28 21:17
     十六、传说(一)

     马小二说,此处最通风的地方,莫过于十里之外的啸风湖了,因为地势的缘故,啸风湖上常年呼啸着不明方向的风,前一刻可能还是西风或南风,下一刻马上就转为了东风或是北风,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分外猛烈,以致常常掀翻了湖上的船只,到了如今,起了秋风,更是没人敢在这湖上泛舟。

     而现在,镖队的一行人正紧张地守在湖边,颇有些担心地盯着湖中那条被风吹得东摇西晃的小船,只是他们都不太明白,为什么带队的镖师叶三三会突然下令赶至这个人迹罕至的湖泊,又找了这条破破烂烂的小船,而且,只有她和李悠然扶着有些踉跄的花夕颜上了小船,然后在湖心的大风里被吹得摇摇欲坠。
     船身晃得有些厉害,耳边也尽是呼啸而过的风,叶三三只看到花夕颜端坐在船舱正中,双手平托一株光阴莲,眼眸微阖,朱唇轻启,看不究竟她在做什么,也听不清她口中的低语。但是她的这副模样,显然是让叶三三安心了许多,起码不会像刚才脸色惨白,连坐都有些坐不稳。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吗?”她看着旁边的李悠然问。
     李悠然站在船头,一手执扇,一手扶住船舱顶,却是关切地看着舱中端坐运气的花夕颜。好久,他才看向叶三三,淡淡道:“你真的一定要知道?” 
     湖上的风那么大,叶三三觉得开口异常困难,可李悠然却说得毫不费劲,而且,他明明不曾大声喊出,可他的声音在风里听来依旧清晰可辨。叶三三突然有些惶惑,这个男人的身上好象藏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每发掘一点,每探入一点,心里却更是没底。可是,她还是想知道,所以,她重重地点头。
     “好吧。”他的声音好象有些迟疑,目光也开始移向波涌不息的湖面,“其实故事,还是要从你们迷蝶镇的先祖说起……”
     “自从先祖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之后,因为身带异香,所以被先祖和他的族人认为是吉兆,也认为,在此地定居是天意所归,于是你们迷蝶镇便以先祖的房舍为中心而慢慢扩展。后来,先祖又有了好些孩子,有男有女,却不再有一个身带馥郁芬芳之气了,所以,先祖和他的族人便将第一个孩子奉为神子,从此加以细心照料。但是慢慢的,先祖和他的妻子发现,这个孩子特别喜欢待在房舍的后院,尤其是一片假山之中,一天在那里不待上两个时辰,她就会脸色苍白,哭闹个不停。当然,那个时候,那个孩子还只是一个小婴儿,先祖和他的妻子再苦恼,也不知道孩子为何如此哭闹,也只得由着她,抱着她在假山之中走走坐坐足足两个时辰。假山周围和中间本来就栽满了花草,香气撩人,再加上那个孩子身上的异香,更是沁人心脾,所以那两个时辰,只让人感觉身处花海之中,周身也仿佛溢满了花卉甜甜的香气。
     那个孩子后来大了些,会走会跑会跳也会唱了,也喜欢自己钻入假山之中玩,有时不经意的就在那里待了一整天;再后来的一天,她突然捧了一蓬绿色的草,告诉先祖的妻子说,从今天开始,她要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里了,有人要进房的话,一定要先敲门。先祖和他的妻子虽然觉得奇怪,可这孩子从小就那么特别了,所以他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那时先祖家的丫鬟婆子中流传着许多种关于这个小姐的……”
     叶三三突然问道:“小姐?那个带着异香的孩子是个女的?”
     李悠然笑:“小叶子,如果一个男子身上那么香,你会怎么想?!”
     叶三三脸红了一下,幸好湖上的风大,脸一凉,也就不红了。
     他笑笑看她,然后又继续往下说了。
     “那时先祖家的丫鬟婆子中流传着许多种关于这个小姐的传言,有人说,小姐整天关在房内,会不会是受了什么刺激?有人说,小姐该不会是被什么邪魔歪道蛊惑,然后在房内练什么邪功吧?也有人说,说不定小姐是思春了,天天在房里偷偷会谁家的公子呢?……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只是因为先祖管得严,也没人敢去证实,都只在私下里议论着。
     有一天,一个丫鬟端茶去小姐的房间时,突然昏厥,不仅打翻了茶水,她的身子还撞在了房门上,小姐的房门第一次未经应允就被打开了。
     据当时人们回忆,一瞬间,整个府邸仿佛吹过了一阵浓郁的香风,每个人都觉得好香好香,而且,这香气并未因浓烈而令人不适,反倒觉得心神舒畅,精神愉悦。而先祖和他的妻子赶到小姐房间时,只见小姐正捧着当初那株绿色的草发怔,而那个昏到的丫鬟竟然在香气中慢慢转醒,醒来后,分外神清气爽。那一天,整个迷蝶镇都氤氲了淡淡的香气,蝴蝶迷途的异景十六年后再一次重现。”
     叶三三惊异道:“这……这我怎么从未听说过?”
     李悠然笑:“这也是有原因的,那么,你还要听下去么?”
     叶三三忙点头。
     李悠然还是笑,眼光里却渐渐夹了一丝凝重。
     “那天以后,整个迷蝶镇上都开始传言,先祖的小姐是花神转世,而且她身上的花香可以救人。当然,说归说,大家也都是猜测,因为自那天后,小姐就不再闭门了,没多久,她嫁给了她的表哥,成了别人的妻子,而且,自从嫁了人,小姐身上的香气也日渐淡稀,不细细闻,也闻不出那股香味来。于是,那个传言也渐渐低了下去,好几年了,也不见有人说起。
     可是有一天,这个传言又开始兴盛,这一次,它也已经不再只是个传言了。
     小姐的表哥,也就是她的夫君是一位商人,常年在外地行走,有一天半夜回来时已是浑身血迹斑斑,气息微弱。他在路上遇上了打劫的山贼,随从们拼死保了他一命归来,却也是奄奄一息了。镇上最好的大夫被连夜请来,看了看后都无奈地摇头离去,府上的人都伤心极了,他的爹娘更是痛心得老泪纵横。小姐这时却极其镇定,而且,她做了一件极其怪异的事。
     她用一柄极薄的刀刃划开自己的手腕,滴了差不多一调羹的血,等不及包扎伤口就将那调羹血送进了她夫君的嘴里。她身上的香气原本已经非常淡薄,镇上的许多人都快忘了这个小姐曾经是因为异香扑鼻而被奉为神子的,而当她划开自己的手腕时,他们又闻到了那股熟悉的沁人心脾的香气。可他们当时都认为,小姐是太爱她的夫君了,才会做这样在大夫眼里根本就是无用的事。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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