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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女穿越:妖孽王爷踢下床-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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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相信,他一定会治好她,只是没想到她会执意把云梦遥给她的伤疤留在脸上。
  带着这伤恐怕没办法去见明昭。
  不是他想带她去见她,可是她要是不去,还真没办法从明昭手里见到那苍云图。
  一年前,皇帝南相恒曾派他去东方城找寻苍云图,结果一看就是假的,但南相宇还是把它带回了金陵国,并告诉皇帝,那图是真的,让皇帝把它连同擎天剑一起,收在宫中。
  这样一来,天下人都以为苍云图已在金陵国皇宫,无数盗贼曾去皇宫内搜寻,却被宁王布下的天罗地网给阻挡在外,根本无法拿到。
  但后来,明昭却托人给宁王南相宇带来了话,说真正的苍云图在他手上,若是想要,必要拿王妃叶珊珊去换,此事做得隐秘,皇帝南相恒并不知情。
  南相宇故意与假叶珊珊大吵大闹,还闹到了皇帝那里,惹来皇帝大怒,罚两个人再次在家中禁足,不许外出,因此,南相宇便有了三个月的时间,可以不用去皇宫做事,更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得离开皇城。


☆、强吻

  南相宇故意与假叶珊珊大吵大闹,还闹到了皇帝那里,惹来皇帝大怒,罚两个人再次在家中禁足,不许外出,因此,南相宇便有了三个月的时间,可以不用去皇宫做事,更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得离开皇城。
  离开白尚城后,南相宇便来到了金碧城,让人布了这个局,引微笑杀手,江湖传闻的玉观音入局。
  人人都知微笑杀手杀过的人屈指可数,真正要雇凶杀人者,都不可能再找到叶珊珊名下,而南相宇却故意为之,叶珊珊不疑有它,还是接了下来,自然就入了局,被南相宇逮个正着,还被要求送往氐云国。
  现在,叶珊珊拒绝进食喝水,人也快不行了,南相宇又岂会坐视不管,他还要拿她去换图呢。
  看着女子憔悴的面容,俊美不凡的男子眼中有了一丝不忍:“珊儿,本王答应你,只要集齐那四件宝物,定会还你自由,你若要用同样的方式让本王赔给你,本王也绝无二话,只是现在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
  南相宇说完,眼中已是一片坚定,将水囊的木塞打开,缓缓倒入自己口中,一个俯身,将自己的唇贴到她的唇上,用那水慢慢滋润她的唇,再慢慢用舌尖抵开她的嘴,将那水一点点渡到她的口中,让她可以将那水吞下肚去。
  叶珊珊只感觉有什么在自己的唇上辗转,有温暖湿润的感觉。
  当她缓缓睁开眼来,便发现自己竟然被南相宇嘴对嘴地亲吻着,这个认知让她火冒三丈,真是欺人太甚,他到底是想要怎样?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叶珊珊双手一用力,便把南相宇直接给推倒在了车子的另一边,然后一骨碌起了身,双手交替着在唇上擦拭着,想要将南相宇在自己唇上留下的印记擦干净。
  “本王吻过的地方就那么让你觉得不舒服吗?”
  “你是人吗?你是禽兽,竟然趁人之危,不要脸。”
  “叶珊珊。你再骂一句?”
  “不要脸,怎么了?你就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
  “唔……”毫无预兆的,南相宇猛然扑过来,再次吻住了叶珊珊,这一次的吻带着惩罚性的,在她的唇上辗转反侧,恨不能狠狠堵住她的嘴,让她无法再骂出更难听的话来。
  叶珊珊没想到他会再吻自己,根本没做防范,便被他吻上了,而且怎么甩也甩不开,只能任他欺凌。
  嘴里发出唔唔声,眼泪也跟着顺颊而下,心中的委屈如滔滔江水翻涌,实在是让她难以承受,只有靠哭来发泄。
  好窝囊!好无耻!好过分!叶珊珊恨不能一头撞死在这车内,免得受这只禽兽的侮辱,叶珊珊的眼泪便如决了堤的水,止也止不住。
  感觉到她在哭泣,眼泪一颗颗滚落,落在南相宇的手上,让他有了种灼烧感。
  猛得睁开意乱情迷的眼,看着哭泣的女子,南相宇有一刻不知所措。
  不知吻过多少女人,也不知和多少女人有过亲密关系,她们对他的吻欣喜若狂,甘之如饴,却从来没有谁的反应是哭泣,即使哭也是喜极而泣。


☆、一见惊情3

  不知吻过多少女人,也不知和多少女人有过亲密关系,她们对他的吻欣喜若狂,甘之如饴,却从来没有谁的反应是哭泣,即使哭也是喜极而泣。
  而叶珊珊不同,她的眼泪凝在眼中,眼底一片赤红,那恨恨的目光让南相宇直觉自己罪大恶极,这样的感觉让他很压抑很难受,让他无法再待在这里,和她在一起。
  所以他起身,将叶珊珊独自留在车内,然后转身离开了车厢,同侍卫和萧御财待在了一起,再不去想刚才发生的事。
  他为什么要吻她,仅仅只是为了要堵上她的嘴吗?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靠在车壁内,感觉空气越来越凉,即使有狐裘铺在脚下,也感觉不到一丝暖意,叶珊珊将双腿屈起来,下巴搁在双膝上,两眼无神地盯着车壁繁复精致的花纹,不知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如何。
  她的穴道似乎解开了些,但她仍然感觉不到自己身上有力气,不知道师父怎么样了,自己那么久没有回转,他会不会担心自己。
  将怀中的木雕拿出来,叶珊珊专注地抚着那木雕上,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她其实很想问云留仙,明明真正的云梦遥有着一双冷酷的双眼,为什么他刻出来的女子那双眼是笑着的,那分明是自己在镜中才会看到的眼,是真正属于她的眼。
  她很想问,可她却没有勇气去问,不知不觉便在车内睡着了,直到天明。
  大概又走了三天,终于抵达了氐云国境内,因为是私人交易,明昭约他们在氐云国境内一座边境小城见面,那座城名为惊情。
  这名字听起来很怪异,让叶珊珊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经过知情人解释,叶珊珊才知道氐云国先祖是个痴情种,曾在惊情城遇到自己的意中人,便将这里称为一见惊情,不是钟情,而是惊情。
  不知道当时是怎样一段惊世骇俗的感情,让氐云国的先祖会以这样的名字命名这座城。
  这座城也的确充满了惊情的味道,因为它的不同于周边的城市。
  这里仿佛是绿洲中的沙漠,眼中所见,全是沙漠的颜色,黄沙漫天飞舞,有风笛的苍凉之声从流浪艺人的口中吹出,听得人更加觉得这个地方荒凉无比。
  来到这座城,直觉很不喜欢,叶珊珊更想逃离这里,但因为身上没劲,只能作罢。
  没想到这里还有萧御财的布庄,萧家布庄,而他们是这座城里唯一一家布商,所以生意好得不得了。
  没有绿树,没有花,除了风沙,还是风沙,连人们住的房屋的窗台上都是一层沙,这让叶珊珊想到了现代的沙尘暴,追根溯源,就是乱砍滥人,导致水土流失,最终导致土地严重沙漠化而形成的。
  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估计古人却是不懂的,所以他们要受风沙之苦也在所难免,叶珊珊只叹人类的无知,导致很多悲剧不可避免地上演。
  现在,自己也在这样的环境里,只能接受事实。


☆、被偷了

  现在,自己也在这样的环境里,只能接受事实。
  一行人来到离布庄不远的一家悦来客栈住下,宁王南相宇与自己的随从们都打扮地相当普通,与街上行人一般无二,只是那太过俊美的外表,还是会惹来不少惊艳的目光。
  叶珊珊的面具早已被摘掉,而且南相宇为了让她的容貌恢复,还是找来了碧凝膏,那个药不仅是云梦谷才有,当年南相宇从谷中逃出时,就把那药带在了身上。
  待他们安顿好一切后,南相宇带了萧御财独自离开了客栈,不知去了什么地方,叶珊珊则一个人待在一间房内,行动并不方便,她依然被点了穴道,尽管她想尽一切办法要冲破那穴道,无奈就是不行。
  天黑了,南相宇还没有回转,为了防止叶珊珊逃跑,他甚至将两个人安置在了同一房间,这样的安排差点儿没让叶珊珊再次吐血,她有理由相信,他这是假公济私,不过是想占她的便宜,而事实上,他们两个相处这么久,他从来没有真正对她做过什么。
  但这不妨碍叶珊珊这么想。
  人算不如天算,南相宇一直防着叶珊珊逃跑,却没想到会有人来偷她,确切说,叶珊珊遇到了采花大盗。
  当那个蒙面大盗出现在叶珊珊眼前时,她吓了很大一跳,那人一双眸子如鹰一般锐利,连鼻子也带钩,他带着金色的蒙面,能透过那蒙面,隐隐看到五官的轮廓。
  叶珊珊就这样被那人给偷走了,绝对让南相宇想不到。
  也不知那人把她用黑布袋装着,扛着她跑了多远,叶珊珊只感觉头重脚轻,胃里翻江倒海,都快要吐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真的要吐了时,那人已把她放了下来,并且和另一个人不知说了什么,然后她又被另一个人扛着继续赶路。
  叶珊珊想,刚才负责偷盗的人一定是把自己卖了,这里是氐云国,他们说的本地话,她根本听不懂,所以即使他们刚才是在做交易,她也只能是用猜的。
  但她能摆脱南相宇,于她来讲却是再高兴过的事。
  叶珊珊这么想着,那人已把她放在了马背上,一路狂奔起来。
  好家伙,这滋味更难受,被人扛在肩上,是硌着别人的肩胛骨疼,这会儿在马背上,那马脊梁就更是硌得人胃里难受,叶珊珊直想大吐特吐,那口袋也不知装过什么东西,闻起来一大股味儿。
  想她一代女侠,江湖上人称玉面观音,竟然遭遇这样的事,她觉得自己再也无颜见江东父老了,还不如买块嫩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目的地到了。
  随着听到一声声:“阿甲好。”的问候语,叶珊珊被人继续扛在肩上,透过黑色布袋,能隐隐约约看到一长串火把被许多侍卫打扮的人拿在手中,而扛着她的人就那么直直把她带进了一个像是帐篷的地方,然后重重将她摔在了铺有大花长绒地毯的地面上。


☆、斗鸡眼

  随着听到一声声:“阿甲好。”的问候语,叶珊珊被人继续扛在肩上,透过黑色布袋,能隐隐约约看到一长串火把被许多侍卫打扮的人拿在手中,而扛着她的人就那么直直把她带进了一个像是帐篷的地方,然后重重将她摔在了铺有大花长绒地毯的地面上。
  叶珊珊不禁轻呼出声,那将她丢弃在地的人跪了下来,对眼前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道:“阿布,阿甲这次给你带来的绝对是一名汉族女子,他们是从金陵国来的,有人跟着他们一直来到惊情城,趁着她的家人走开,才将她带到这里,希望阿布会喜欢。”
  “哦,是吗?阿甲,你也知道,带到阿布面前来的女子没有几千也有上百,可还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汉族,希望这次你们真的没有骗我。”
  “其实阿甲很不明白,阿布为什么一定要找汉族女子呢,我们水黎族的姑娘不就很好,还有明家的女子,那个明月郡主,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她吗?她是这大陆上最漂亮的姑娘了。”
  “别跟我提她,那样任性刁蛮的女子,阿布宁愿从没有认识过她,如果可以退货,我愿意付双倍的价钱把她给退回去。”
  哦,好吧,叶珊珊是越听越糊涂了,这是个什么样身份的人,他们一会儿阿布,一会儿阿甲,一听就不是汉人,什么水黎族,难道是生产水泥的家族?
  话说古代有水泥吗?
  叶珊珊越想越奇怪,越想越觉得脑子里一团浆糊,然后那黑色的口袋便被打开来,看到眼前着金色服饰,却将那金色能穿出不一样的风情来的俊美男子,叶珊珊一时怔住。
  不是吧,这趟古代之行,运气也太好了点吧,竟然又见到一名帅哥,叶珊珊直接眼睛就成了斗鸡眼,两颗黑眼仁,全集中在了眼角之上,吓得那名金衣美男倒退了好几步,指着叶珊珊对一旁的黑衣男子语无伦次道:“阿甲,她是怎么回事?她的眼睛?”
  被称作阿甲的男子长相尚可,一听到阿布的惊呼,也看向叶珊珊,同样被她这惊悚的形象给吓得脸色苍白,指着叶珊珊,一时说不出话来。
  “来人,把这女人给我拖出去,丢到草原上喂野狼。”阿布对着帐篷外一通吼道。
  不好!这回装疯卖傻有些过了,要是再这么装下去,恐怕小命就没了。
  算了,装什么不好,非得用这么恶心人的招式,叶珊珊决定不这么干,她立刻把自己的眼珠子恢复,然后开口道:“慢着,你们慢动手,我不过是逗你们玩儿,怎么这么心急嘛,连个玩笑也开不起。”
  叶珊珊翻着白眼,从那口袋里自己走了出来。
  一身刻意打扮过的华丽衣裙,本是被南相宇打算拿去送给明昭的女子,这会儿身上已是污迹斑斑,不过不影响那整体美感,脸上的疤痕因为碧凝膏的作用,已好得七七八八,一张粉脸俏丽可人,说话时,那粉色的红唇一张一合,还真是有些迷人,尤其是那双带笑的眼,让人觉得澄澈如水,好看极了!


☆、我认识你

  那叫阿布的男子和阿甲见叶珊珊的眼睛并没有问题,整个人还活泼好动,说话又快又好听,让他们也瞬间被她的灵动所感染,不由得唇角带笑,看着她有些痴痴傻傻。
  见两个人这会儿都不说话,只是把她看着傻笑,叶珊珊直觉自己的危机解除,忙坐到了一旁的兽骨凳上,然后对着两个人道:“我说了那么久的话,又走了那么远的路,你们是不是该给我端杯水来喝啊?”
  “哦,啊,对,对,阿甲,赶紧给这位姑娘倒水喝。”穿金色服饰的男子吩咐一旁的男子道。
  “马上就来。”那名男子立刻走到帐篷边,提起一个铜制的大茶壶朝外走去,那中阿布的男子则走到了叶珊珊身边,眼含柔情地看着她,看得叶珊珊头皮一阵发麻,拜托,他们才见第一面,他何必要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
  “你叫什么名字?”
  “你呢?你又叫什么名字?”
  “曲尺阿布,他们都叫我阿布,我是水黎族的族长继承人,你是汉族吗?”
  “恩。”
  “对了,我这个族长,就相当于你们的皇帝。你愿意做我的丢丢吗?”
  “丢丢?”
  “就是族长夫的意思,我的爱人。“
  “呃,不对,你的丢丢应该是明月吧。”叶珊珊马上提醒道,如果没记错,他们确实提到过这个女人。
  “哼,那个女人不守妇道,整天只知道勾三搭四,我真后悔认识了她,还把她带到了水黎族来。”曲尺阿布一脸愤恨道。
  “可既然她是你的丢丢了,你还能随便把她扔了吗?”叶珊珊好心提醒道。
  “算了,别再提她,既然你是汉族,那么今晚我便要和你成亲,明天我就会在大帐中宣布,你是我的新丢丢,我们将一起骑马,在草原上驰骋,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丢丢,这样他们就会爱戴你,敬重你,你会很幸福地在这里生活下去。
  呃,好吧,这丢丢的称谓实在是让叶珊珊接受无能,为了不使自己当上那个所谓的丢丢,怎么也要给自己弄点儿名声出来才行。
  “哎呀,我说阿布大哥,你实在太不了解我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我是被自己的第十三任丈夫给带到这里来的,他就是想把我卖给这边的人,不论是水黎族还是那个氐云国的皇族。”
  听了她的话,那个阿布果然很吃惊,不禁开口问道:“你怎么会有这么多丈夫?”
  “正像你说的咯,一个男人怎么过瘾嘛,非得多经历几个才好啊,你说,我这样的女人是不是魅力十足啊。”叶珊珊故意学着电视里那些青楼女子的模样,对着阿布猛抛媚眼,还搔首弄姿,生怕不恶心死她。
  “没想到姑娘是如此有魅力的人,那么我阿布岂不是有福了,来吧,丢丢,我们今晚就成亲。”那水黎族美男说着话,就要扑向叶珊珊。
  这一扑,把叶珊珊吓得够呛,忙移动脚步躲开来,站在离他稍远的地方道:“喂,曲尺阿布,你不是说你不喜欢水性杨花的女人吗?像我这样的残花败柳,你娶来作甚,不怕我比明月还要过分,再多给你带几顶绿帽子。”叶珊珊叉着腰教训他,一副不把他说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曲尺阿布却是一副认定她的表情,一字一句很认真道:“我就要你了,我见过你,你不必隐瞒自己的身份。”


☆、做他的丢丢

  叶珊珊叉着腰教训他,一副不把他说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曲尺阿布却是一副认定她的表情,一字一句很认真道:“我就要你了,我见过你,你不必隐瞒自己的身份。”
  不对,不对,剧情怎么急转直下了,他怎么会说认识她了?
  不该是这么演的啊。
  “不瞒你说,我曾去过氐云国皇宫,与四皇子明昭相见甚欢,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明月,把她带回了我们水黎族的聚居地,可是那女子刁蛮任性,实在让我有些招架不住,所以我想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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