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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天来临-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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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快到沙洲了,浩谦问我,想不想出去玩一玩?
“可以吗?可是这么多……”
“别说那么多,你只说想不想去?”
我点点头:“当然想了。”
浩谦一笑,叫来黄大哥:“我跟静姝先走一步,咱们到沙洲城会和。”
浩谦用鞭子在我的马屁股上用力一抽,我“啊!”地一声,马儿就飞奔出去。就听见他在后面得意地笑着。
两匹马儿并肩快跑。驰骋的感觉犹如飞翔。
我喊道:“浩谦,我们去哪里?”
“你知道‘月泉晓彻’和‘沙岭晴明’吗?”
“鸣沙山和月牙泉?”
“是啊。”
我心里一高兴,“驾!”,后面的浩谦也加快了马速:“静姝。你比我跑的快吗?”
风声在耳边呼呼响:“咱们比比?”
马儿越跑越快,身后的沙漠上,留下两排马蹄印,一片扬起是沙尘。一串动人的笑声。
“浩谦这里就是了?”
“这里就是了。”
美丽的月牙泉,神奇的鸣沙山。
马儿在泉水边吃着水草,山上流沙犹如一幅幅织锦,风吹过。若有笛声响起。
流沙柔软,被太阳晒的热热地,我们两个爬到山上。浩谦抓起一把沙子冲我扬起。一阵蛙叫般的鸣响。我也毫不客气回敬一把沙。然后顺着流沙急速下滑。
也需的因为刚才的颠簸,我地发簪掉落。头发完全打散,想伸手去捡,可身体滑的太快,已经来不及,我回头看着也在下滑的浩谦,他顺手捡起,冲我摇摇手。
月牙泉水清凉,我以水为镜,我背对着浩谦绾头发,风从背后吹来,总有几绺发丝被吹散,左右抓了几次,总不能完全握在手中。
“唉,没见过这么笨的女人。”声音风一般掠过耳畔,头顶掳过浩谦地手指,他的衣袖轻轻摆动,轻抚过我的侧脸,我不自觉垂下双手。
他三两下就打好了我的发髻,我回头看他:“咦?你经常给舒云梳头吗?好熟练啊。”
浩谦脸一沉:“我是个大男人,也就会给你这种假女人梳个男人地发髻。”
“哦。我原来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差点忘记了。”我眨眨眼睛“那你不给舒云梳头地?”
“你很无聊啊。”说完瞪了我一眼,自己转身又上山了。
谁无聊啊,我跑过去,猛地在他背后一推,料想着他摔倒地样子,不禁先发出笑声。谁料我自己出卖了自己,浩谦身子轻轻一闪,我就扑到在地。
“静姝,你怎么摔倒了?”语气格外地关切。
脸贴着砂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耍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我感觉他在像看一条死狗一般看了我半天:“你再不起来我自己去莫高窟了。”说完就要走,我猛地伸出胳膊,拽到他地脚腕,某人如我一般趴在地上。
轮到我大笑了,赶紧爬起来跑开。可还没笑过三声,浩谦就追上来,我头顶一松,刚才绾好的头发又落下来,而我的发簪已经插在他的头上。
“有本事自己想办法!”
我气结,又没有办法,只好披头散发的瞻仰了伟大的莫高窟。
上学时就一直想来看看的地方,终于让我见到了。
千年多后,这里经过西方所谓考古学家的瓜分,许多的壁画已经基本看不到了,而我有幸能亲眼目睹,是幸运吗?
我用话搜触摸着栩栩如生的壁画,如同对待珍宝般,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装进眼睛里。
“静姝,你信佛?”
“怎么了?”我应着他,目光不曾离开这些宝物。
“看着你好虔诚。”
“这都是无价之宝。”我转过身对着他:“也无许现在还不是,可是千年之后,你知道莫高窟会是什么样子?”
“要是能经历千年,那这一定是个宝。”
“何止是个宝,那就是珍珠中最亮的一颗夜明珠。它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沉淀,花了多少人的心血,经历了多少风霜,也许已经不是你我现在看到的模样,但是依然光芒四射。还有这鸣沙山、月牙泉,一千多年,也许两千年后他们还都在……”
浩谦凝神看着我:“说的好像你跨越了一千年的时间一样。”
我心里一跳,赶紧掩饰道:“我要真跨越一千年,你还不当我是个妖精?”
“不会的,你本来就是妖精。”
我两手合十,对着佛像道:“佛祖,我不是妖精,我的发簪是被他抢走的。”
………【第七十七章 大漠】………
骑马赶到沙洲城外,我伸手向浩谦要我的发簪:“总不能让我这样进城吧!”
他竟然挑着眉毛看着我,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我跳下马,走到他旁边,狠狠抓着他的胳膊,用力扯下一条布来,然后把他的胳膊又甩掉。整个过程,他没有做出丝毫挣扎,任我宰割。我把头发拧了一个发髻,用布条缠好,牵着马儿进了城,城里早有黄大哥留下接应我们的人。
进了城,说明今天不用再睡帐篷,可以住店。
客栈很简陋,很像新龙门客栈的样子,虽然老板不是一个叫做金香玉的女人,可是认得黄大哥,因为每次从这里经过,黄大哥总会带着商队在这里投宿,所以对我们也格外照顾。
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感觉真是好,让人送了一大桶热水,好好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沙尘。
刚整理好自己,浩就听到有人敲门,我开了门,浩谦的头发湿湿的站在门口。
“有事?”
他的头似摇非摇。
“那你是来还东西的?”
他眼睛看看我的头顶,仍然是那一条破布,然后又摇摇头。
“没事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关了门,浩谦一手撑住门,一脸讨好的笑容。
“静姝。”
“干嘛?”
浩谦另一只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挂着两件衣服。正是今天穿过的:“帮帮忙吧。”
我瞪着眼睛盯着他,真是地,居然让我给他洗衣服。浩谦闪进来,把衣服塞到我手上:“听说你最贤惠,这样一个小小的忙对你来说一定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除了铭儿,我还没有给谁洗过衣服呢。
浩谦拉着我坐下,“你看,你的头发髻又没有打好。还得我给你帮忙。”
随手扯下我头上的布条,拿着梳子,帮我梳起来。
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梳了两下,浩谦又从旁边拿过一条半干的手巾,在我头发上揉搓。“你看你,头发还没有擦干就绾起来。”
这种绾发梳头的活让他来做似乎太不对劲了。我夺下手巾,后退两步:“不必讨好,我自己来就行,你放下衣服。可以回去睡觉了。”
他又看看我的头发,眼神中带着一丝留恋,“那多谢了。我明早来取。”然后转身去睡觉了。
他莫非对头发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今天就两次摆弄我地头发。这种习惯么。就比如有很多小孩子睡觉前一定要摸着妈妈的手或者头发才能入睡,他这么大的人难道还改不掉?以前也没发现啊。那舒云不在。他这些天是怎么睡着的?
我拍拍自己地脸,回回神,想什么呢!
我抖开他的衣服,看着袖子上残缺的一块,找来针线,仔细补好,直到看不出有明显的痕迹,然后洗好。值得庆幸地是只是两件外袍,没有他的内衣。
第二天早起后,大家伙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水,下一步就要出阳关,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南缘去善,然后是楼兰、于阗、莎车、疏勒,也就是我们行程地最西边。从疏勒返回,则要走另外一条,大致的沿着沙漠的北边缘从疏勒到姑墨、龟兹、焉耆、高昌、伊吾,返回瓜洲,进嘉关,回长安。
其实这个时候已近有很多翻阅葱岭,到中亚、西亚。甚至到达欧洲地商队,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计划要走那么远。
听黄大哥说那些地方他过去是去过地,从咸海,里海,过碎叶、阿斯特拉罕到了君士但丁堡,也就是后来地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
这样一个荒无人烟地地方,漫漫黄沙,若是没有像黄大哥这样熟悉地理位置,多次出大漠的人做向导,想要走出去,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就算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这里不辨方向,迟早也要完蛋,
出阳关时,黄大哥就给商队就换了好多骆驼,驼铃叮叮当当的,在黄沙之中显得十分悦耳。炎炎烈日烤的我皮肤发疼,看看黄大哥他们,好像丝毫不觉的辛苦。看来我还是太娇气,又看看浩谦,在马背上也做得直直的。这样一个公子哥,哪里受过这样的罪,不知道是真的能承受还是做出一副样子给人看,不由撇撇嘴。
就这样一个细小的表情就他锐利的眼神捕捉到,我用手挡在额头,当去一些太阳光,也当去他的目光。
“你怎么样?”
“还好。”
浩谦扔了一个水囊给我,我接过喝了几口,嗓子里一片清凉,可是仍然觉得头顶在冒烟。
“如果不行就停下休息?”
我笑笑:“不用,你不要小看我。”我可不想脱累别人,转过头,两只手拢在唇边,对着走在后面的兄弟们喊道:“哎!大家伙打起精神,我给大家唱一段怎么样啊?”
“好!”应和之声四起。
我看看浩谦,扶着驼峰站在骆驼背上,放开嗓子大声唱起来。
“秦时明月汉时关,
滚滚黄河蓝蓝的天,
壮士铁马将军剑,
旌旗半卷出长安。
女儿柔肠男儿胆,
涛涛热血汉衣冠,
大漠无垠江湖远,
暴雨惊雷夜如磐。
美人泪,杯中酒,天下任,丈夫肩
风潇潇,路漫漫,情切切,意绵绵,
生死梦,山河恋,君与臣,恩与怨,
何必回头伤往事
万里江山千均担
脚下的步伐变得轻快许多,太阳也好像没有刚才那样毒了,我觉得连骆驼的心情都变好了,走起路来跟盛装舞步一样快乐。
………【第七十八章 美玉】………
日的毒热下去,夜晚的凉意袭来,我裹了毯子躺到沙眼睛就能看到低低的星空,离我是那样的近,触手可摘。
对于星象、星座我是一点也不懂,只认得出北极星,北斗七星,还有充满传说的牛郎织女星。
浩谦和黄大哥安顿好大家,一起走过来。
“王公子还懂得观星?”黄大哥开口问道,虽然他知道我是谁,还是以公子相称。
“我哪里懂得,只认得几颗而已。”
“哦?认得那几颗?”
我指着北边:“那个是大名鼎鼎的北极星,呃,就是北辰。”
“嗯,认得北辰,就能找到方向。”
我点点头,“那边的就是北斗七星?”
黄大哥坐下,指着星空:“对,你看那是天枢、那是天璇,天玑、天权,这四颗是北斗的斗魁,那边是玉衡、开阳、摇光,是斗柄。北斗绕着北辰,很容易找。”
“我听说有二十八星宿,是哪二十八颗?”
黄大哥摇摇头:“那个我也认不全,你问公子吧,他都懂得。”
我看看浩谦:“你懂得星象?”
“你累不累,累了就去睡觉。”催促我睡觉,他的眼角也带着一丝倦意。
我站起来,瞪他一眼,回了自己的帐篷。
不多时,浩谦也钻进我旁边的帐篷,我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一阵吵杂的喊声,我惊醒。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我钻出帐篷,天已经微明,看到大家都起来了,有地手上拿着火把,有的拿着刀剑。
我在人群中搜索浩谦的影子,看他手中也提着一把刀,我过去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没事,你先回帐篷。”
我看了一下四周围,没发现什么异常。突然“嗷!”的一声,我心里一惊,是狼叫。
“有狼?”我话音没落,叫声又响起。而且此起彼伏,“是狼群?”
浩谦揽过我的肩膀,看着前方若隐若现的绿光:“别怕,应该不是很大的狼群。可以对付的。”
此时的骆驼听到狼叫,也都蠢蠢欲动,想要逃跑,正与几个牵骆驼地兄弟周旋。
狼是很有头脑的动物。它们也知道我们人多,没有贸然靠近,一直在周围徘徊。等待时机。许久。天已经大亮了。远处大概有三四十头狼,不知道再继续下去会不会引来更多的狼。
黄大哥对浩谦道:“不如放几头骆驼出去。这些狼抓了骆驼,能填饱肚子,多半会离开。”
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浩谦立刻让人挑了几匹放出去。此刻地狼已经等不及,有两只已经悄悄靠近我们,一匹骆驼看见狼受了惊,挣脱出我们围成的***,群狼追扑上去,只听得声声惨叫。
狼得了一匹骆驼,仍然不满足,回过头来继续观望着我们。
又僵持了许久,浩谦让黄大哥又放出两匹,狼群见状又是群起围攻。
果然如黄大哥所说,狼群也害怕人,所以迟迟不敢上前,猎到了三匹骆驼,它们能填饱肚子,也就不再来招惹我们,开始撤退,直到它们完全消失,浩谦令大家装打货物行礼,继续赶路。
又行了大概两天时间就到了善,过了善,一路都沿着绿洲而行,到了楼兰、于阗。
于阗的美玉是我们要重点采办的一样东西,浩谦带了两个玉器坊里出来地伙计,和刘大哥一起去看玉石场。玉石场主对大唐来的商人都十分热情,浩谦连着去了几家玉场,根据成色和价格,选了两家,谈定了一大批的玉器。一个场主虽然隔着翻译,但仍然和浩谦很谈得来,后又听说浩谦就是长安赵家玉器坊主人,于是热情地将浩谦领到自己家里,说那里
年的精心收藏,要浩谦一定去看看。
玉场主是很有钱地人,东来西去的商家见得也多了,偏偏对浩谦格外青睐,原来男人长得好也能起到这种作用。
玉场主是很有钱的人,屋宇修地十分华美,地上铺着柔软地羊绒地然,墙壁上地装饰美轮美奂,桌案上的小饰物都镶嵌着各色宝石,珠光宝气直逼人眼,我们几人进去之后,眼睛都觉得不够用,像没见过世面地人第一次开了眼一般,只浩谦还保持着翩翩风度。
到了内室,场主的意思只想带浩谦和刘大哥进去,于是我们都坐在客厅等着。
将整个厅里前前后后都看了个遍,坐着也觉得没意思,于是就和几个小兄弟闲聊起来。聊过之后得知,这个玉器坊出来的叫林海的,年纪只有十六岁,却已经是识别玉器的老人,他家里祖上是蓝田人,而且世代都是以玉为生,五岁开始就学习打磨,七岁就上水凳,玉器的质地好坏,工艺水平,他只要看一眼就能知道。
“王公子,你看这个杯子上的玉,就是这里的青白玉,那边镜子上镶的是我们长安西南的蓝田玉。”
“这里也有蓝田玉?那你说是于阗的玉好些还是蓝田的好些?”
林海年纪不大,谈吐之间却显得老成,他微微一笑:“这个吗,先说咱们的蓝田玉,传说秦始皇的玉玺就是蓝田玉雕成,你说他好不好?但是现下我们这批运回去的玉器却要比蓝田玉值钱许多,你说那个好一些?”
我笑笑:“你是在说物以稀为贵。”
“是这个理了。”
过了大概有一个时辰,浩谦终于出来,脸上挂着笑容,场主脸上却挂着点细密的汗珠。浩谦礼貌的辞别了场主,场主也通过刘大哥告诉浩谦希望下次还能合作,并再到府上做客。
出了场主家,林海道:“这个场主看着那么热情,怎么都不留人吃饭的?”
我笑笑,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装的再老成也是会露馅的。
刘大哥道:“今天不用他请你吃饭,你跟着郑公子,肯定比他请的好。”
我和林海都不解的看看浩谦。浩谦哈哈一笑:“走咱们好好吃一顿。”
美餐一顿,回到客栈,浩谦叫我们几人去他房里,从怀里取出一个精致的锦盒,我和林海对看一眼,猜不透是个什么,只有刘大哥面带笑容一边坐着。
浩谦道:“林海,你来给看一看,我的眼光可好?”
林海轻轻打开锦盒,里面并排躺着两只镯子。
我看不出好坏,但见到林海带着探究的脸渐渐的转为僵硬,还带着些震惊,抬起的手想要碰却不敢碰一下。
我看看刘大哥,刘大哥道:“这是公子今天跟那个场主换的一件宝贝。”
回头看看浩谦,是满脸的微笑和得意。我碰碰林海:“怎样啊?你说说看。”林海半天都回不了神,我又碰碰他,他才仿佛刚听到我的话:“公子,真……真是好眼光。”
看来真是个宝贝了,我拿起一只放在眼前,前后翻看。只觉得色如羊脂般纯净,细腻温润,以玉石的坚硬带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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