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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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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玛无计可施,求恳地看向罗桑
众人见状,不约而同地想:只怕真有鬼怪附身,要不她怎会害怕成这样?
阿奴想真要来个喇嘛,万一白姆学那西俄洛的次央那样早就收买了他,指不定那喇嘛手中的金刚杵就指向自己了。
她连忙止住那叫人的娃子,劝道:“突然去请大法师来,让那些客人怎么想呢?”
齐美一想也对,家族名声要紧,那怎么办?
阿奴问罗桑:“阿爸可以吗?”她眨眨眼,怎么样都要说可以哦。
罗桑见状,只好硬着头皮胡编:“这个我法力没那么高,要打坐冥想一下才行。”
白珍催促:“你到经堂去,我们等你。”
罗桑点头去了。
央金玛松口气,示意白姆不哭了,向阿奴道歉。女人心细的多,她自己也是从少女时代过来的,白姆摆明了是‘公主病‘,哪是什么鬼怪附身。如今只要事情不传出去,把白姆的名声保住才是最重要的。关键就在罗桑两父女身上,只要他们松口,白姆的处罚就不会太重。
白姆不情愿,央金玛恨铁不成钢,正要训斥,罗桑出来了。
这么快?众人疑惑,罗桑装作喜形于色:“今天出奇的顺利,刚刚进入冥想状态,就觉得自己的法力上升了一层。”
白珍、齐美欢喜无限,齐念佛爷保佑。
罗桑看向白姆,叹口气,手掌按在她的头顶上,急速念了一串经文。白姆呆滞了一会儿,回过味来,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心中窃喜。
罗桑对众人说道:“是个修行很高的妒鬼,我法力有限,要每日念经做法才能驱除。这期间白姆不能接触外人。”
众人先惊后喜,白姆毕竟是他们最爱的孩子,事情内部解决却是再好不过,央金玛忙追问:“要多久?”
罗桑看见阿奴朝他手掌翻了翻,软禁十年?罗桑倒吸一口凉气,阿奴向来睚眦必报,白姆还是自求多福吧。他最终还是不忍心真的囚禁白姆十年,说道:“大概五年吧。”
随后他看见阿奴的眼睛因为吃惊睁的溜圆,知道自己误会了,当下咳嗽一声:“要看做法的情况,时间也许不要这么久。”
众人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央金玛最后见罗桑松口,知道只要阿奴气消,白姆就会没事了,当下也不太担心。
白姆可没那么镇定,她只听见囚禁五年,当场晕过去了,一天刺激太多,任谁也受不了。五年后她就是二十一岁的老姑娘,再鲜嫩的黄花菜都凉了。
随后白姆被救醒,抬回她的小楼,被严密看管起来。
达娃的处置出人意料。
挨了二十鞭后。就是要打发她嫁人,毕竟是庄园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是有很多男人想娶她。最后罗桑想起索朗旺堆的妻子死了很久了,问索朗旺堆愿不愿意娶她。索朗旺堆摇摇头,他的心里只有妻子曲品一个人。
苏醒过来的达娃也松口气,不用嫁给一个傻子。
谁曾想刚才还跃跃欲试的男人们在索朗旺堆拒绝后,都不肯上前了。罗桑觉得奇怪,叫一个站在最前面的银匠都吉问话,都吉可惜的摇摇头,解释道谁也不会要一个傻子都不要的女人。
阿奴无语,这些人的逻辑真奇怪,妻子又不是物件。
最后是牧场上的一家奴隶两兄弟带走了达娃,他们一直娶不上妻子,没有庄园里的人那么挑剔。达娃哀哀的看着格列,希望他能求情。她是庄园里长大的娃子,跟着白姆锦衣玉食惯了,怎么适应得了牧场上的辛苦劳作。格列正在恨她乱传谣言,差点闯下大祸,根本不看她。
拉隆的惩罚是一百鞭。原本是两百鞭,阿奴为他求情,说拉隆从狼嘴底下救了她,惩罚减半。
不过一百鞭也是够受的,阿奴想自己答应过饶他的性命。毕竟是他一念之仁,自己才捡回一条小命,那时候他只要恶向胆边生,现在只怕自己已经在排队等投胎了。她对着亨珠耳语了几句,悄悄解下一串珊瑚珠项链,叫他去打点,让打手们行刑的时候手下留情。亨珠跑出去,过了一会儿回来,跟阿奴一点头示意办好了。阿奴心想,亨珠倒是个机灵的,就不知心地怎样。
等众人又重新回去陪客人,阿奴想想白姆吓得晕过去的傻样,乐得笑出声来,罗桑捏捏阿奴的鼻子,笑骂:“你手掌翻一翻是什么意思?”
阿奴更乐:“我的意思是十个月,没想到你的怒气这么大。”十个月后,自己应该离开了,那时白姆就是个‘武疯子’跟她都没关系。
罗桑‘哈’的一声:“我以为你说十年。”
原来是误会,这个阿爸还是很向着自己。阿奴嘻嘻笑:“怎么可能,就是十个月,婶婶都会来讨价还价的。”
白姆年岁到了,家里不可能一直留着她。不出她的估计的话,一两月后,央金玛就会耐不住,再过一段时间,白珍也会舍不得。
门外刘仲在探头探脑,罗桑忽然想起来,父亲把阿奴许给刘仲了。阿奴失踪,家里乱成一团,谁也没有记起这件事,这下子怎么跟阿奴说。女儿发起脾气跟美蒂一样的恐怖,他连忙借口去看白姆,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今晚只有去找沈嘉木和阿波挤挤。两人因为谈论吐蕃历史,最近打的火热,那天说到哪了,对了,苏毗女国的末代女王的去向。
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更新时间2010…3…31 10:56:52 字数:5008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
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qing,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糟糕的开馆的那天。
为了表示对未来的亲家和贵客的尊重,白珍祭过灶神,选择吉日,指挥收拾学堂,看见四壁雪白空空如也,又连忙叫罗桑占卜,亲自请来一幅唐卡观音佛像。
而沈嘉木也洗手焚香,画了一幅孔子像,兴冲冲的捧进学堂内,却迎头撞上白珍准备挂佛像。两人对哪张画挂在墙壁的中间位置发生了分歧,至圣先师怎能屈居人下,沈嘉木寸步不让。白珍听阿奴说这位比金刚还丑的胖老头是中原的圣菩萨,连中原皇帝都要年年祭拜。他们吐蕃神灵众多,多一个不嫌多,反正都是菩萨,观音也不会怪罪。当下拍板决定,两张画像并列。
沈嘉木无奈同意,又见白底黑线的白描孔子像和金碧辉煌的文殊菩萨并排而挂,寒酸之极。他小心眼发作,转回去再画一幅一般大小白描的鱼篮观音像,要换下那幅唐卡。这下子白珍不干了,这幅观音像是占卜的结果佛爷的旨意,请一幅佛像容易么?就算是汉人贵族也不带这么得寸进尺的,这还是在自个的地头上呢?她实在看不上那白描的孔子,碍于颜面才同意一墙两制,现在她翻脸了,请孔先生到后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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