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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行,霍去病-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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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一段时间失神,周围已站满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他的眼波一潋神色,放下手:“你站起来。”我站起来,故意让自己驼了一点儿背。相形之下,重新恢复了镇定的他,又显出了器宇轩扬的神采,周围的人也开始认出他来了:“冠军侯。”“骠骑将军。”他平时常骑马在驰道上伴驾出游,认识他长相的人颇多……人群中刚起来一点骚动,又被他那股泰山压人的气势将闲言碎语收拾得一干二净。
“跟我走。”他抬头走出人圈,人们不由自主地让开道路,仰视着他。我在原地稍微踌躇了一下,我的脸上肿成猪头,还贴着一个几可乱真的伤疤,我觉得他未必认得出我,跟在他身后也走了出去。
他似乎觉得我走得慢了,回头站住目光扫来,我被他骇得无法动弹。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拖着我快步走出了人圈子,向一条僻静的巷子走去。我不敢挣脱,又似乎不能不挣脱,他可是现在长安城最红的人,一举一动都能够成为这里小道消息流传的源泉,大家看到他拖着一个又脏又丑又贱的丫头,谁人不好奇?有些好事者就跟了过来。他霍然停住脚步,肃厉得仿佛能杀人的目光在人群中只一搅,大家都怯怯地后退了,停止了。他这才继续捏紧我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我深入巷子。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一杯浊酒一段愁
巷子很黑,这个朝代也没有路灯,只有巷子的两旁,有人家的地方有灯光漏出来,把个巷子弄得一段光明一段黑暗,正如我此时的心情,一段是喜一段是忧。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不是认出我来了,仅凭那句话就认出来吗?他也太神了,而且,刚才他的目光根本就不是在看我。
穿过巷子,来到一条小河边,他在垂柳下站住,让我也站在他的身边:“你叫什么名字?”
“黄瓜。”我偷窥一下他的表情,他毫无表情。
“长安人吗?”他盯着河水。
“不是。”
一回答完他立刻转过头来看我:“那你是哪里的?”
唉,我叹气,他又开始查户口了。我按照早已和小吱编好的身世进行通报,因先前背默过无数遍了,说得十分顺溜:“民女乃是代郡人氏,今年三月,匈奴人骚扰家乡,黄瓜家人都死于匈奴人的刀下。只和堂兄还有表姐幸免于难,因无处生活辗转到长安,堂兄以唱歌为生,表姐从前因生计所迫学习过杂耍,黄瓜身无所长,以打杂为业。”
他不再说话了,席地坐下,面对小河,过了一会儿见我不敢有动作,道:“坐下。”我按照长安城平民女子在贵族面前的坐姿,十分小心地坐下。他继续看着河水,仿佛在和我比赛耐心。耐心我是有的,但是,班主大人未必有耐心,我实在忍不住了:“霍将军,民女还要回去涮碗,晚回去了怕主人苛责。”
“哦,听起来你怕那个主人胜过怕我?”他的话语中似乎含着冷哼。
我摇头:“不是。可是,吃饭大过天啊。”
他转向我:“其实,黄瓜姑娘是谁都不怕吧?只想找个借口快点脱身。”被他点穿,我噤若寒蝉,早知道他是个感觉敏锐的人,在他面前是不能够耍心眼的。我嗫嚅着嘴巴,哪里还敢说半个字?他道:“我曾经有个故人,表面装得谦恭温顺,骨子里比铁块还要硬,看起来黄瓜姑娘跟她还真有几分相像呢。”
我悚然大惊,抬头看他——“我不是她!”话一出口我便觉得不妥。
他却眉目淡淡,依旧平静地望着河水:“我知道。”
“……”我低着头。
“你回去吧。”他轻轻说。
我混杂着意外、解脱、还有一些失望,站起来:“霍将军,民女告退。”低头转身,慌忙疾跑。走出了巷子,重新融入熙熙攘攘的长安城,融入了长安城一百六十闾里中最不起眼的地方。
那里,还有一大堆碗等着洗呢,希望我可以洗得很干净。
………
“一百零三个。”我把洗干净的碗叠在灶台边,手脚麻利地用鬃刷刷着锅台。外面的夜已经深了,我的事情也总算都做得差不多了。我把抹布用热水搓搅干净,走到大堂里去抹案桌。
晚上的大堂里一片黑暗,当然我做事情并不需要光线。明月为伴,孤星作灯,我在黑暗中一把一把地抹案桌。稍含油腻的抹布擦在桐油案桌上,有时候得用力抹上好几把。我用足全身的力气擦抹着桌子。擦了一张又一张,大堂里一共有五十四张案桌,我擦完一遍又重头开始擦……
桌子已经光滑得连苍蝇也上不去了,我颓然坐倒在案桌旁,往案桌上一伏,光滑的桌面让我滑了出去,咕噜一声碰到了什么东西。我看了半天才看出这是一坛客人喝剩的残酒,不知怎么忘了收走。我顺手拿过来,月光从格子木窗中一格格透入,落在案桌上组成一道道方形的网线,我如同网在网兜里的鱼,怎么走也走不出有生天。
我打开酒坛的黄裱布,浓烈的酒香便蹿了出来,让我的脑门一阵发昏。
“弯弯。”一个声音忽然出现我的面前。
我抬起头,睁圆了眼睛看着小吱。小吱看了看我手中的酒坛:“我们还从来没有喝过酒呢,不如,今天你陪我喝一点儿?”
我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自从进入这个身体我也没有喝过酒。小吱说道:“怎么,这一点都不肯?”
“好吧。”我心如乱麻,坐了下来。摆开酒杯,我们喝了起来,味道辛辣我不爱喝,却被小吱不断地劝着。喝过三巡,那一点点晕忽忽的感觉让我感到非常舒服,我笑着自己去拿酒喝。
小吱按住我的手,目芒清锐地看着我:“冠军侯好像认识你?”我茫然摇头。他皱眉看我:“弯弯,你看看你这付慌乱的样子,你想骗谁?去平阳公主府是为了他吧?被柳姑娘赶回来也是因为他?”“没有。”我残存的意识依然在保护着我……让我喝酒……
“弯弯!”他大声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一阵凉风带动百乐门屋顶上数十风车,风车呜呜转动起来了。百乐门大厅两旁的布幔也随风而起,仿佛鸽子洁白的翅膀。
我糊里糊涂地笑着:“小吱,你在说什么,我什么事情也没有。酒是你让我喝的,怎么现在又不让我喝了呢?这多难过!”我开始去拉他的手指。
“每次见过他以后,你就要昏昏沉沉好几天,你这样要拖到什么地步去?”小吱紧紧抓住酒坛不肯放,“如果你只是一个人有点想法,我不会来干涉你。今天,发现你不在屋子里,我就出去找你,你们之间我什么都看见了!”
“看见了,你看见什么了?”我用力去掰他的手指,争那一坛残酒。
“我看到他对你……”
“没有就是没有!都跟你说了,什么也没有!!”我凶猛地掰开他的手指,拿起酒坛就冲了出去。小吱没有能力拦住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路狂奔跑到了百子池。
风吹向百子池,拂过万千荷叶,一层层荷浪从湖边垂柳一直翻卷到百子湖见不到岸边的远堤,仿佛蓝水的湖上又生出一层绿猗的湖来。
我直接跳上了自己的小船,脚在湖岸上用力一蹬,飞快地远离了岸边。我站在船头上,船在荷叶中穿行,莲叶摩擦着我的衣袖,初生的荷花苞摩擦着我的身体,满堤皆清凉。我吹了许久的风才安静地坐了下来,仰起头,咕嘟咕嘟用酒将自己灌了个透!
荷风吹过我的衣襟,摇摆我的扁舟。我坐不稳,卧倒在船舱里,手一松,倾倒的酒坛在百子湖的波涛中一沉一浮,渐渐离我远去。
一大蓬柳叶从岸边倾下,铺满了我的全身。柳叶如丝,丝如雨,我的手臂垂倒在碧水中,白萍沙洲,荇荪点点,有红鱼在绕船而行。醉意上头,我终于闭上了眼睛:借着这个酒,我可忘却烦恼,拥有一夜安睡了。
我合上眼睛,睡得朦朦胧胧,我在天空中自由飞翔,身边是白云,底下是碧海,我高飞于天没有牵绊。忽然,一个蓝色的波浪高高抛起,我浑身剧烈地晃动起来了。波浪如同碎冰一般在我的脚下裂开,里面站起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霍将军,我不会再见你了,你怎么跑到我的梦里来了?”他不说话,只用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睛里有夜湖的深沉,大海的莫测,还有长空般的辽远,变幻不停。他的眼睛慢慢幻化,化作小吱淡褐色的双眸。我哭了起来:“小吱,我又见到他了……我一直以为,见过以后我就可以放开……为什么见一次就难过一次?”
我上前拉起他的衣袖,“我们离开长安,好吗?我们一起走,好不好?”他不说话,我便不断地求着他,不住摇晃他的袖子,他也不让开。我的身体还在不断摇晃,直到把我胃里的酒水都摇晃了出来,吐在了他身上。我虽然糊涂,也知道这样太腌臜了,就团起自己的袖子用力擦沾在他身上的秽物。他任由我在他身上擦呀磨呀,擦得太用力了,跌了下去,他又把我扶起来,我再继续擦,直到迷迷糊糊地又一次倒下。
正文 第五十三章 独立逢春雁归飞
“此处经陇西,乌盩河,狐奴河这一带已经严防密布。所有进出关隘基本上都能够他们被控制住,修屠王部、浑邪部落、乌鞘王部、居令部落、脩濮王部等大大小小至少还有二十多个部落在那里守着。”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头痛欲裂中分不清楚自己在哪里。我爬起来,头重脚轻又一次摔倒在一个柔软的卧榻之上。
“赵破奴的意思是,走上次的路线要面对的是河西的大队人马,且已经防备重重了。”另一个声音传来,我吃惊:赵破奴?我甩甩脑袋,努力想看清自己所在环境。
眼前是一面很大的金漆嵌螺钿错金银的辟离兽屏风,以翠羽贴饰,璧玉环绕,瓦纹装饰着屏风边缘,显得精致而浑厚,一看就知道这属于王侯家的用品。
我坐起来,想绕过屏风走出去,耳边又传来了说话声:“从贺兰山东麓走!”咚的一声,似乎说话的人用手指重重点在了什么东西上。帷帐外顿时一片沉寂,我的心脏也仿佛漏跳了一拍,霍将军?
“将军也请细看一下,”一个声音似乎带着一点讽然的味道提醒着,“此处过灵武,涉钧耆,还要经过巴丹吉林沙漠……”霍去病已经打断了他的话:“还要过弱水,穿合黎山。”
“这路途也太遥远了。”那个声音又在提醒他,霍去病轻笑一声:“你不是叫李敢吗?元朔六年,你父亲与你以四千骑对抗左贤王的四万骑大军,你一人深入敌军营地,探匈奴虚实。皇上为此赞赏你,说你名如其人,还说李老将军家又出一名壮士。怎么,挪了一个地方,就南橘北枳起来了?”
李敢没有了声音。
我听着只觉不太对劲,这一句句都是军事机密,如何让我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偷听了去?我走到屏风后,轻轻磕了两下木屏风。房屋里的声音立时大静,我绕出了屏风。
这里站着有五个戎装的汉朝军官,其余四人看到我出现,皆呆若木鸡,又不约而同看向霍去病。独霍将军从沙盘上抬起头,漫不经心地看了看我:“醒了?”
我想不起己怎么会在这里,他又道:“酒量不好,以后别喝那么醉。烂醉如泥地从荷塘里漂出来,简直不象话。”
众人见他这般自然大方,一时吃不准我的身份,只有赵破奴脸上罩上了一层深深的青色。霍去病向他们解释:“这丫头是我放在后面的。离我近一些,免得她酒醒了一个人躺在陌生的地方害怕。”
众人哪里还有什么话可说?只看着我的脸,我下意识地摸摸脸,可能是添了酒气,红肿疙瘩越发发得大了,摸着如同蟾蜍皮似的,想来定然是难看得吓人。
霍将军低头看着沙盘问:“赵破奴,你那天问医师要的什么药,再去给我要点来,她这张脸该多上点那种药。”赵破奴站着未动,低头道:“就……那么五丸,我都……”霍将军看着他微微而笑,大约那药不是那么好讨的,他这种不置一辞的样子分明隐隐带有威慑感,令赵大哥的脸色由青转白,快没了人色。
霍将军眼睛没有看我,说道:“弯弯,你怎么老毛病不改?什么东西都爱往嘴里叼,真不知又叼了什么脏东西,把个嘴脸肿成这样。”
“我没乱叼东西!!”——他污蔑我!
“是大漆!”我辩白,“干活的时候让大漆咬了,最多再三四天就会好了。”
“哦?”他挑起一个带点恶意的笑容,认真端详了我一下:“我还以为是毁了容,一辈子都这样呢。我把你带到皇上面前去,皇上会说我没有眼光的。能够好起来那就最好了,省得丢我面子。”
丢面子是他的事情,管我什么事情?我眉毛一摆正要回敬他,看到现在的情形古怪,周围又人多,说道:“你们正商量着事情,我不要在这里。”
“头还痛不痛?”他并没打算立刻让我走,把他的那些部下干晾着。我摇头:“不痛。”他道:“怎么可能,五六个时辰的宿醉,人都快烧干了。”我抬头看看窗外,外面好象天已经大亮了。他叫道:“沈伍德,带姑娘去左厢房休息,给她弄点醒酒的汤菜。”
一名军士答应一声,走到我面前。我巴不得快点离开,其他几个军官的鼻子都快埋进沙盘里去了。刚经过沙盘,又被霍将军一把拉住衣袖:“既然来了就不许走,我这里完了事会去找你的。”
我随他拉着袖子,自行低下膝盖,行了一个礼:“诺。”
他的手指前移,隔着衣衫握住我的手指:“不许走,听见没有?”
我心道,看不出来他还真罗索,遂有些不耐烦地道:“诺!”他的手指稍微松了松,似乎要放手,我正要转身走开,他猛然一拉,出于反作用力,我被他一把拉到了他的面前,几乎撞上他的身体。手一撑恰好撑在他的胸口,我仿佛被烫了似的,迅速将手从他胸前撤下来,但觉一把火从手掌烧上来,整个人都仿佛通红了。
他的眼睛夹杂着怒气,火烫的光芒直逼过来:“好好给我回答!”
我面红耳赤地站好脚,心虚地说:“我不是回答你了吗?”
“这种腔调?”他还要管我说话的语气?我拧头拧脑地道:“那你要怎么样的腔调啊?”他握住我的手忽然加力,我痛得差点出声。未容我有何动作,他已一把拉起我的下巴,将我的头抬起来,逼视着我的眼睛:“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方才的平静与调侃全部消失了,我深知此时不便再做任何抵抗。
脖子不能动弹,只得垂下眼皮,摇摇头。他低下头,几乎贴在了我的蟾蜍皮脸上,口中的气息热乎乎地扑在我的脸上,死死地对着我看。我的脸上被他烤得发烫,又羞又急。别的没什么,我这张脸难看成这样,他凑得这么近,我以后还要不要在他面前做人了?
忽然想到身边还站着一大圈人呢,正要提醒他,眼睛正对上他的眼睛,大概是距离太近的关系,他的眼睛里,闪出一团团魅惑人心的光芒,灼热得一寸寸燃烧过来……顶住!
“霍将军,你这里好像还有要事相商……”我的眼睛努力向边上看去,提醒他这里是公众场所。他眸子中的热度又上升几度,快把我点燃了:“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你先去我的房子乖乖等着。”手指把我的下巴又用力一捏:“等多久都要等着!”
识时务者为俊杰,否则我的小下巴要变成碎片了。
“诺!”我迅速放出最最郑重的样子,十分庄重地承诺着。大概我的肿猪脸严肃认真的样子很可笑,他的眼角微微一拢,收起刚才的强硬,带出一个戏谑的笑容:“弯弯,你还真是难看得够呛。”我哭丧着脸对此毫无办法,为什么每次最落魄最差劲的时候就会落在他的手里呢?
他慢慢松开我,把我的头摆平。虽然他放手的时候很当心,我的脖子还是被搞得很痛,低下头自己揉着。他看看自己的手指,轻捻了一下,好像有点后悔的样子,道:“去躺一会儿就好了。”说得轻巧,为什么刚才他拉我下巴的时候,就不能下手轻一点呢?
他又对那军士道:“多派些人手看着她。”
做什么?我又不是罪犯!竟敢监禁我的自由?!你信不信,我……
我的话没敢说出来,他神色平定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像他爪子下的猎物。我十分清楚他的为人,向来就是,抗拒肯定要从严,老实一点儿也许会从宽。因此,我决定暂时放弃徒劳反抗,免得多受无妄之灾。
他看我确实表现比较老实,挥挥手,这才让我离开。
我乍着胆子看看赵破奴他们几个,只见他们正慢慢从沙盘上直起腰来,连眼色都不敢交换,各自松了口气。高不识大人还偷偷按摩了一下后腰——在霍将军手下吃饭真是很辛苦呢。
………
注明:历史上,李敢在此战中其实在李广部。为了集中故事情节,就把他提前移到了霍去病军中。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西风离愁断肠谶
我跟着军士穿过一个小小的院落,来到一个三开间的大屋子。
我刚走进门,那扇黑漆绘朱的厚实木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外立刻传来一阵战靴跑动的声音,还有兵戈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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