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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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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又有了半天。所以总计休息时间四天半。听了他的掐算,我大为感叹:这种利己不损人的算法,糊弄洋人估计是糊弄不过去的,也只有善良的天朝人民才能发明并接受。
在休息天里,民工们的休闲方式,除了学习着的、恋爱着的、或已婚后需要持家的人之外,基本上是以男的喝酒、赌钱,女的满街闲逛、购物为主。这种普遍现象,延续至今都没有多大的改变。在城市的主要街道或商业区里,你总能看到一群又一群的、一批又一批的打工妹,听她们在莺歌燕语或讨价还价;在城中村简陋的出租屋里,你总能听到打工仔们一阵又一阵的吆喝、划拳声,或者看到他们在酣战方城。这已经成了我们城市中最常见的风景,不知道算不算也属于天朝的时代潮流之一。
不过我发现,侄女儿似乎并不怎么愿意赶这个时髦,她除了和“老狗”一起之外,单人一般很少外出。听“老狗”说,她经常只是呆在宿舍里,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对于她在这个年龄居然会有老僧坐禅般的定性,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有一天,趁着聚会喝酒的机会,我坐到了她的身边,开口相询。
“侄女儿,我发现你不怎么喜欢逛街,倒喜欢整天躲在宿舍里。你一个人在宿舍里面,干些什么呀?打毛线衣?”我问侄女儿。在我的印象里,女孩子们都喜欢把编织毛衣当成一种消闲,经常是织好了拆,拆了又编,不厌其烦。
“不是,我看书呢。”侄女儿说。
“看书?”我愣了一下。现如今,社会喜欢看书的女孩子可不多,“什么书这么好看啊,看得连街都不想去逛?”我问道。
“逛街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看书呢。”侄女儿说,“我从公司图书馆里借来了好多书,可好看了!”
“是吗?呵呵,你喜欢看书的话,我那儿倒有不少。我的书,很多连公司图书馆里也未必有,你和你叔叔随时过来拿都行。”我说。
这一次我真的没有扯蛋。论其它东西,我可能没有,但要是论书,公司里估计没几个人能和我比。我这辈子似乎和书有缘分,只要见到了自己喜欢的书,就想据为己有,日积月累,藏书颇丰。我的那点儿工资,除了喝酒、抽烟,也基本上都耗在了买书上面,别无花销。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侄女儿眼里发光,显得很兴奋。
“当然是真的。这么说吧,除了数理化之类的书,你想要看的,我估计基本上在我这儿都能找到。”
我也由衷地高兴,以为发现了一颗酷爱学习文化知识的种子。
020 所谓酷爱学习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出自一个为追逐权、利而不惜出卖朋友的卑鄙无耻小人之口,但这句话的本身,却道出了一个真理:知识有时候,确实能够改变人的命运。比如明代有名的权宦王振,如果进宫之前肚子里没有点儿墨水,仅凭把下面那玩艺割掉,就绝对成不了当时太监们的最高领导和遗臭万年的光辉榜样。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北宋以后,历代学生教育都把汪洙的《神童诗》作为蒙学篇,不是没有道理的。汪洙同志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其理由就是“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表明,事实上基本如此。且不要说当国家公务员需要文化知识,就是干任何事,有知识也总比没知识强。因此,对那些酷爱读书学习的人,我向来欣赏有加。
然而这年头,由于社会进步实在太快,似乎一切都被改变了。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接踵而来的新鲜观点,总能给人带来“世界真奇妙”的感觉。最明显的是,为了紧跟时代步伐,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跟着快速转变:当政府开始提倡“狠抓物质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时,联系到社会现状,人们马上就对此有了自己的深刻理解:第一,有钱真是他妈的好,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就可以过怎么样的生活;第二,人何必活得那么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及时学会享受才是真幸福。于是,忙于经商一心赚钱的人越来越多,忙于看无聊电视连续剧、玩电子游戏和热衷恋爱游戏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势所趋之下,肯自觉读书学习的年轻人已经变得稀罕如国宝大熊猫,就连少年儿童也深受此风气影响,逐渐淡化了对读书学习的兴趣。虽然在大街上,我们仍然能看到不少背着沉重的书包、提着各式家什去上各种学习班、兴趣班的孩子们,但其中大多数的孩子并非出于自愿。他们的举止,往往只来自于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以及长辈们的威逼利诱。
我欣赏酷爱读书学习的人,侄女儿喜欢读书,自然就引起了我的关注。可接下来的对话,却让我感到了什么叫啼笑皆非。
“你都喜欢看些什么样的书啊?”我问。
“好看的书呀。”
“那你觉得什么书,才算是好看的书呢?”
“有很多很多的呀,像《心有千千结》啦、《一帘幽梦》啦、《撒哈拉的故事》啦,全都是很好看的书。”
“那你现在又在看什么书呢?”
“《天鹅姑娘》。”
几句简短的对话,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她所喜欢看的,只是云山雾罩、痴人说梦、呓语连篇的言情小说。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的作文水平不佳,但在我看来,所谓的“言情小说”,我还是有能力用脚趾头写出来的。这类东西本身就是满纸荒唐言,根本就不需要具备什么写作技巧、水平,只要会幻想、会做梦、会记录就行了。有一次,一位酷爱看言情小说并有志于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仁兄向我请教,他问我,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受读者欢迎的言情小说家,是否一定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恋爱游戏当中去,亲力亲为实践,才可以产生灵感?我连想都没想,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没这么复杂,你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想象着自己如何遭遇了一场或者几场曾经期望过的艳遇;也可以锁定某位曾经让你心动过的异性,以其作为性幻想对象,天马行空地对她进行想入非非,甚至可以意淫。想象的情节,越离奇、越偶然、越神话、越传说越好。然后,你把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用文字形式详细地记录下来,就算你用的是流水帐记法,也能保证是一本颇能引诱少男少女们的言情小说。如果你肯用下半身写作,受欢迎的程度,又会提高一个档次。”
顺带说明一下,之所以有人会向我请教小说的写法,是因为我也时常写点儿东西。但我不是写小说,而是随记——随便乱记。从中学时代开始,我就有随手写下所闻所思的习惯,有时心血来潮,也会顺手把这些随记整理一下,挑几篇寄到报社、杂志社去。不知道编辑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传说在我身上体现比较突出,我寄出去的东西,竟往往会被他们冠以“散文”、“杂文”、“评论”之类的名号发表,见刊见报的概率还挺高。所以,我也因此而博得了一个“从小就能写善作”的虚名,唬倒人群一片。
我能写确实不假,但善作,我从来就不承认。所谓“能写”,属于比较简单的事,把老师阴着脸说的“罚写生字生词,每个抄上一百遍”完成,也可以算能写;可“善作”却不一样,所谓善作,不仅文章要写得公认地漂亮,产出量还必须多,比如像李白同志那样的。而我的作文水平,诸位已经很清楚,起码在人物描写上就过不了关。不过,可能是各人衡量事物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也曾遇到过夸我作文写得漂亮的,有位在邮局工作的小姑娘就这么夸过。
这位小姑娘在邮局里,干的是付款工作。当年,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很讲原则,不像如今有些报纸刊物,你给了它文字,它还要伸手问你要钱才肯给刊登,那时候我给它文字,它不仅就这么登了,还会给我钱。有钱不要白不要,所以,我经常会上邮局去领稿费,一来二去,就和小姑娘就混成了脸熟。既然熟悉了,有时候难免就会交谈几句。有一天,我又去取稿费,她忍不住问我:“人家老是给你汇钱,上面还注明是稿费。那你的作文,一定写的很漂亮吧?”她这么一问,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一直没想过,我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是作文。
明白了侄女儿爱看书的真正玄机,我立刻就对她失去了兴趣。但对一个小女孩出尔反尔,显然有点不道德。于是,我把话再次复述了一遍:“你爱看的那些书,我那儿有的是,你随时都可以和你叔叔来拿。”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平淡,明摆着是在敷衍她。不想到了第二天的晚上,“老狗”果真带着侄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21 美女大驾光临
侄女儿和“老狗”会到我的宿舍里来,我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以至于他们敲门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同楼里的哪位仁兄找我下棋还是吹牛什么的,就敞着睡衣,毫无防备地打开了门。
这是一个不大礼貌的举动,尤其是面对着一位少女。好在侄女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点,在我一边忙着系腰带一边把他们让进门之后,她的注意力,马上就集中到了我的书柜上。
“哇,你怎么会有这么多书呀?”看到满屋子的书柜和上面排列着的满满书本,侄女儿既兴奋又惊讶:“酒井叔叔,这些书都是你的吗?你家有人开书店吗?”
“是呀,我除了上班,平时就是到街上去摆书摊卖书,发展第二产业。就像你爸爸一样,平时除了开山种地,还要养鸡养猪,增加点副业收入。怎么,你叔叔没有告诉过你吗?”我调侃她。
“叔叔,这是真的吗?”侄女儿半信半疑,转头询问“老狗”。
“酒井叔叔在逗你玩呢。他是个大学生,又是咱们公司的干部,怎么会到街头去摆书摊卖书?”看着侄女儿的天真神态,“老狗”被气笑了,“还‘这是真的吗?’连这个你都会相信,真不懂事!”
“人家也是看着不像,这才问你的嘛。”侄女儿有点羞涩地走到书架前,用手指点着上面排列的书对“老狗”说:“其实我也看出来了,你看这一排,都是些什么《清史稿》、《新唐书》、《明史》,这一排,又是什么《诸子百家》、《四书集注》、《管锥编》,摆这些书,谁会买呀?连书名我都没听说过!”
“噢,那些是我自己看的书,你要看的不在书架上,都在床底下呢。”我记起了她来我这里的目的,便弯腰掀起床单,很费劲地从床底下拖出几个大纸箱来。
大清帝国时代,有位叫袁枚的同志曾说过什么“书非借不能读也”,把它用到我身上,是大错特错的。我买的书,除了工具书外,都读过,而且是认真地读过。不过,像侄女儿喜欢的“言情小说”,我是不会问津的。
这个“不问津”指的是现在,而非以前。在以前,我问津过。原因倒不是这类东西对我有多大吸引力,而是我经常要坐车。您知道,等车、坐车都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可以充分考验人的耐心和耐性,想必这一点,您也一定有过深刻的体会。我是个不愿意老是被无聊考验的人,就养成了在那时看书消遣时间的习惯。
在车厢那种嘈杂的公共环境里,阅读可能会引发慎密思考的书显然并不恰当,看些言情的类脑残读本,算是比较恰当的选择。但讨厌的是,这类书内容有个共性,俗称“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外乎是富家子弟贫家女,郎君无意妾有心之类,除了人名地名之外,其情节基本一致,所有的作者,似乎都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这种破玩艺看得多了,要说不腻歪,那是假的,所以后来我就转而选择了《故事会》之类的刊物。
不过,由于先前投入的阅读时间比较多,我看书速度又快,这些脑残读本积累起来,为数还真不少。当然,这类东西我是绝不会摆上书架的,能上书架的基本都是大部头,不是工具书就是学术著作,或者是经典名著。这样的布置,一是因为我确实经常要和它们打交道,取阅方便;二则借此以示自己学问高深,品味高雅。至于琼瑶、岑凯伦、三毛之流的小说,只能委屈一下,拥挤到床底下的纸箱里,任由它们发霉。
看到我从床底下搬书,侄女儿眼睛都睁大了。她诧异问道:“怎么连床底下也是书啊?”
“你没听说过吗,好衣服在箱底,好酒在坛底,我呢,是好书在床底。只要是好东西,都得藏起来呀。”我一边打开纸箱一边说,“我问你,你妈妈是不是把钱藏在枕头里面?”
“啊,你怎么知道?”侄女儿大为惊讶。
“奇怪了吧?其实没什么可奇怪的,这个不光我知道,做贼的朋友们基本上也都知道。”我笑道。
侄女儿也笑了:“贼也知道呀?我回去就告诉我妈,让她不要再把钱放在枕头里了,要换个地方藏。”
“老狗”插话说:“我们山里很少有贼,地方穷,不值当一偷。”
“是山里的民风比城里淳朴。在你们那里,所谓藏,也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已。”我回了“老狗”一句,又对侄女儿说道:“这些箱子里,全都是你喜欢看的书,你随便拿吧,全抱走都行。”
在侄女儿眼里,这几个纸箱里的破书,简直本本都是精品。她挑了又挑,拣了又拣,拿起了这本,又舍不得放下那本,满眼的恋恋不舍。我提醒她“如果你喜欢的话,这些全部都可以送给你”,可她只是笑了笑,最后,只拿走了两本。
“我看完后,再来换啊。”临走时她说。
这是侄女儿第一次到我的宿舍里来。凡事有了第一次,很自然地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侄女儿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一开始的时候,还都有“老狗”陪着,慢慢地,“老狗”便放了手,任由她一个人独行。
我很奇怪一向护犊有加的“老狗”为何突然就此放手,“老狗”却像个教育家似的,很认真地告诉了我两个原因。他说,其一,侄女儿已经长大了,不能老是被人呵着护着,得让她慢慢学会独立生活;其二,女大不中留,你管得了她一时,管不了她一世。最后,“老狗”总结说:“这就像是养鸽子一样,养大了,就不能老把它关在鸟笼子里,否则的话,它就会变成一个不会飞的废鸟”。
我同意“老狗”的总结,可我没觉得侄女儿已经长大了。对这位小姑娘,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依然认为她只是一个瓷娃娃,还是一不留神就会被摔碎的那种。所以,尽管“老狗”决定撒手,我却不敢掉以轻心,依然比较小心翼翼地,能呵护就尽量呵护着。
她到我这里来最令我担心的,是她的安全问题。我所住的机关宿舍,离她居住的单位集体宿舍并不算太远,而她又总是在礼拜天或我下班后才过来,最多也就是呆到临近傍晚时走,本来也没啥可担心的,怎么说这里也是公安、保安遍地的化工企业重地,朗朗乾坤、青天白日之下,估计也没哪个歹徒胆敢施暴。可是到了后来,事情就起了变化:她来的越来越勤快,在我房间里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好多次,她都是傍晚时分才来,到了天黑才离开。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担心了:白天不懂夜的黑,都说“月圆杀人夜,风高放火天”,万一她在回去的路上出了什么事,我对“老狗”可不好交待。于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我只好在她每次天黑离开的时候,随她一起走,直到把她送回宿舍。
我是个天生怕麻烦的人,但对护送侄女儿这件事,我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麻烦。因为在内心里,我是期盼着她经常光临寒舍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022 我是个公子哥
诸位知道,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怀有期盼,那么在他的心里,必然隐藏着某种目的。因为所谓“期盼”,不是个独立的、没来由的东西,它的前提是“有所”,后缀是“什么”,所以,该词的完整表述,是“为什么对他怀有期盼”,或是“期盼着他做出什么”,是有因果关系的,其中的道理,和“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致。
我对侄女儿的期盼,自然也心存着某种目的。需要郑重说明的是,我的这个目的,虽然与我的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但它和道德君子们所忌讳的某种颜色却毫无关系,也绝非如后来某些同志想像的那样,里面蕴藏着人类最原始的那种“干得,却说不得”的生理欲望。
您要想彻底明白这事,首先对我的生活,要有所了解。
我的家里除了父母,共姐弟三人,我排行在最后,也就是东北人俗称的“老末”。在我们这个古老国度的任何家庭里,女“老末”可能会有例外,但凡男“老末”,基本上都天生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其具体表现为:兄长老姐们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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