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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秀-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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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花要听当朝的故事那就讲嘛,秀花的话一定没错的。”

    这句话得到了其他的孩子的一致赞同,让秀花不得不感慨秀花在这群小屁孩儿中的威望。

    小小年纪,很有领袖风范嘛。秀花在心中不要脸地自夸了一句,继续仰着头,扑闪着大眼睛,满是期待地望向杜仲。

    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还能好好活下去嘛,不然两眼一抹黑,出门都不知道往左拐还是往右拐,还怎么好好活?

    杜仲继续捏着胡子,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这里的这群孩子,怕是这辈子也赶不上太平年景了,虽说如今借姚家寨的庇护有了暂时的平安,但是早晚,他们还是要长大。

    想到这儿,杜仲咳了一声,慢条斯理地说:“要说这当朝呀……”

    话说这天下原本国号雍,国姓岳,国祚三百余年,被最后三年里轮番换的四个皇帝一起作死了。

    雍朝鼎盛之时,国土南至海上东至列岛西与远山诸国接壤北至极北苦寒。可谓是万邦来朝国运昌隆。

    而当雍朝灭亡,天下入大争之世,群雄并起,今日你称王,明日我称霸,几乎无一日安宁。

    自姚金山三十一岁开立了姚家寨至卜一一穿越而来,十三年的时间里,已经换了九个皇帝三个朝代了。

    乱成了这个样子,如姚家寨这种偏远、贫穷、本来就难以搞懂皇帝是谁的地方,更没必要算明白是什么朝代了。

    反正等到京里的通报到了姚家寨,天下已经又换了人家。

    若仅仅是天下大争也罢了,偏偏还有外敌滋扰。

    因为地处偏远,所以寨子里的人对于谁做皇帝谁称霸的兴趣不大,但是对于北面的孟商部族,却恨得牙痒痒。

    孟商部族的族长与雍朝开国皇帝本为异姓兄弟,在雍朝建国之时,就许孟商部族天下货殖之利。

    所以孟商部族靠连通雍朝与东部列岛西方列国的商路,很是富足。但是当雍朝逐渐没落之后,孟商部族显然不满足于仅仅得货殖之利了。

    扰边、劫掠、屠城、吞并,以至于边境处的居民终日胆战心惊。

    雍朝无力抗敌,只能和谈了。而对于孟商部族的劫掠之行,视而不见。

    内有纷争,外有强敌,百姓水深火热,听得姚秀花又感慨又难过。

    于是,秀花用一双闪亮的大眼睛看着给她讲故事的杜仲,问:“那我爹爹就是为了抗击孟商部族的暴行,才组建了姚家寨,对吧?”

    杜仲捏着嘴角的八字胡,淡定地说:“哦,大当家的起这个寨子,和这些倒是关系不大。”

    姚秀花:“…………”

    杜仲起身背着手,做望天状,似乎陷入了回忆中,继而长叹了一口气:“但大当家的,确实是英雄。”

    姚金山本是流放北疆的死囚,据说是在家乡时杀了人,却没人知道他为何杀人。

    当时朝廷押送了数百苦力——其中有死囚、还有被强征的民夫——到北疆修筑长城抵挡孟商部族。

    哪知刚过了雁水河渡口,还没到河北草原,就遇见了一支百余人的孟商部族刀兵劫路。原来就在这群苦力过雁水河的三天前,河北草原已经是孟商部族的地方了,雍朝驻守河北草原的五万精兵,全军覆没。

    押送官员吓得撇下这群苦力就跑。

    孟商部族见雍朝人就杀。

    等这群苦力再次逃过雁水河渡口的时候,只剩下不足百人了。

    往南走,是雍朝北边最后的关隘雁回三关,关上的人,必然不会给他们开关,说不定还会当他们是孟商部族的细作,在关上射箭杀了他们了事。

    往北走,是孟商部族刀兵。

    这时候,姚金山站了出来,拎着一把不知道是哪户逃难人家丢下的砍柴刀,大喊一声:“拼了。”

    横竖都是死,不如拼一拼。

    这一拼,真的拼出了一条血路。

    雁水河自落雁山而出,流向东北,而落雁山的山脉,则是向东南去,一山一水中间,夹着一处山势平缓,易守难攻的地方。

    姚金山就是带着这群苦力,一路借地势躲藏,逃到了这里。

    孟商族刀兵全军覆没,这群苦力只活了三个人。

    就是如今姚家寨的大当家姚金山、二当家孟传宗和三当家刘大,三个人扯旗起了姚家寨的时候,只剩下一把断了刃的砍柴刀和一个铁笊篱。

    还有从孟商部族刀兵那里夺来的两把半孟刀。

    时年雍朝倒数第三个老皇帝还活着,六十多的老头,宠得一个十七岁的贵妃无法无天的。

    和落雁山姚家匪寨一同送到老皇帝案头的,还有一份孟商部族夺了河北平原的奏折。

    老皇帝扫了一眼奏折,拍案而起:

    “竟然敢有人在朕的地盘拉大旗起义!这日子没法过了!速速给我去剿匪!”

    至于孟商部族屠城劫掠?

    老皇帝没提。

    五万大军,由一个只会咬文嚼字的酸书生带着,浩浩荡荡地到了姚家寨。

    至于期间领军的书生如何折辱君中将士的故事,此处略去十万字。

    总之等朝廷的剿匪大军到了落雁山,只剩下五千来人了。

    故事听到这儿,姚秀花觉得这个数一定是错了。

    “杜叔叔,你记错了。”姚秀花靠在丫头的肩上,提醒道。

    杜仲继续捏着他的八字胡,继续淡定地说:“没记错,因为我就是那时军中的将领之一。”

    姚秀花:“……”

    总之,在落雁山上,迎来了杜仲和一千多无家可归宁愿落草为寇的全副武装的战士。

    杜仲的故事说得极慢,孩子们听得很开心。只不过年纪尚小的他们,只听了个热闹,见杜仲示意说已经讲完了,就都跳起来,连蹦带跳地跑去玩了。

    也有人招呼秀花,但看见秀花一脸闷闷的,只以为是她身体刚好不舒服,就自己先跑了。

    而姚秀花的心智是二十五岁的成年人,这个故事只让她觉得沉重和难过。

    “杜叔叔,”姚秀花沉默了很久,才抬头问,“那,你知道我娘么?”

    杜仲看看她,也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地说:“你娘亲……”

    在杜仲投奔姚家寨的一个月后,姚金山就带回了一个脸上有烧伤、跛了一条的女人,姚金山叫她“玉妹”,就是姚秀花的母亲。

    当时大夫说,玉妹活不过一年。

    可是玉妹却在姚金山的照顾下,又活了六年光阴,直到怀了姚秀花。

    再后来,姚秀花出生了,玉妹却一命呜呼。

    “那,我娘为什么会被烧伤?”姚秀花问。

    杜仲犹豫了一下,才说:“你爹并没有说,只不过我见她的手上,有马蹄形的伤痕。”

    “马蹄形的伤痕?什么意思?”姚秀花并不懂。

    杜仲摇摇头:“你爹爹并不肯说,我也不知道猜得是否真切。只是西岭一代的乡间,会给鬼上身的人烫上马蹄形的印记,寓意万马踩踏小鬼不安,甚至还会烧死……”

    说着,杜仲看向秀花:“前几天你生病的时候,也有人提要给你驱邪……唉,若不是当初真的以为你要去了,大家也不会想这个注意,毕竟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你爹爹最讨厌邪魔上身之说……”

    此刻,秀花低着头,杜仲看不清她的表情,以为她是听到了母亲的事情,心中难过,便出言安慰:“秀花,你也去无需难过,你娘她……很好,你好了,她就会很好……”

    “嗯,我知道。”姚秀花依旧低着头,泪水不受控制地滑落。

    姚秀花搞不清楚,此刻流泪,是因为原主对于父母经历的痛心还是因为自己对这些事的同情。

    “爹爹他,”秀花声音有些嘶哑,声音也极低,“真的是大英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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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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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做一个全新的秀花
    山上的时光过得慢悠悠的,起码对于现在的秀花来说,真的很慢,尤其是姚家寨这种远离世事的地方。

    在缠着姚金山练了三天的武艺之后,秀花再不出房间,赖在床上,只说要和杜仲学写字,念书。

    姚金山是个惯孩子的父亲,见女儿一听练武就眉毛眼睛全皱在一起,只是赖在床上不肯动,便哈哈一笑,当真将秀花托付给杜仲,自己则去忙寨务去了。

    重任在肩的杜仲来连八字胡都闪着探究的精光。只是秀花一直正襟危坐,与杜仲以前看过的对学识如饥似渴的秀才没什么区别,才慢慢打消了疑惑。

    而且,秀花并不是真的爱读书,而是喜欢听故事,尤其是历史掌故,山川地理,仿佛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

    杜仲这才打消了疑惑——以前的秀花也爱听这些故事——现在的秀花只是提的问题更多了一点,问的也多是孩子气问题,偶有一二闪光之句,还是在和丫头玩笑时提出的。

    就说嘛,世间哪儿有什么精魅鬼怪。

    疑心既然没了,杜仲就无所顾忌了,他本是当年雍朝的文武双状元,有儒将之称,对世间事有独到的见解,如今见秀花喜欢,索性就都说给她听,也不管秀花和丫头是否理解。

    这让秀花有些感慨。

    对于胸有丘壑的杜仲来说,落草为寇,蜗居姚家寨,不但屈才,而且寂寞。

    终于有一天,秀花在杜仲讲先雍朝太宗善用文武平定四海,至四方来朝故事的时候,感慨了一句:“杜叔叔如果活在太宗那时候,肯定也会被太宗重用的。”

    杜仲闻言,眼神中有了一瞬间的落寞,旋即笑道:“虽则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然读书之人,既然明了事理,那么宁抱残躯山间死,也不可助残暴之人,祸乱天下。”

    这句话让秀花很受感动,但是见自己的一句话让杜仲的心思沉重起来,就觉得过意不去,忙道:“我懂了,等我和杜叔叔学会了认字,和爹爹学好武艺,就要和当家的们一样,保护寨子里的人。”

    杜仲是生性豁达之人,方才消沉只因秀花之言感怀己身,如今听秀花说,当即爽朗一笑:“秀花有好志向,不过你爹爹比我强了许多。”

    秀花不由愣了一下:“可是爹爹说,杜叔叔是最聪明的人。”

    杜仲摇头道:“也只是空有聪明,而你爹爹…秀花,你要记住,于乱世中找一桃源静地苟且比揭竿而起要难,而能保住一方安静永为桃源之地,则是难上加难。”

    杜仲这句话,让秀花的心没来由地一阵剧痛。

    脑海中突然有一个声音响起——

    “吾立此寨,只为换得一处安宁,如今寨毁人亡,我姚金山绝不苟活!”

    恍惚间,有一个不那么清晰的人影,似乎一身带血,提刀向高高在上的一个人蹒跚而去。

    先是蹒跚,再是跛足,再是跌倒在地,爬动而行,不肯停下。

    周围兵甲之士如嘲弄般轰笑,时不时将手中的刀剑砍向那人……

    秀花知道,这是那个红衣女将的记忆,只是不知道,她是否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秀花?你怎么了?”一边的丫头首先发现了秀花的异样,她拉住秀花的手,发现她在打冷颤,忙惊呼,“杜叔叔,你快看秀花!”

    “没事”秀花忙回握丫头的手,抬头笑看杜仲,“我爹爹,真是大英雄。”

    这是她第二次在杜仲眼前如此说。

    杜仲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泪水,却不说破,只是眯起了眼睛,上下打量秀花。

    秀花避开了他的眼神,对仍然担心自己的秀花笑言:“没事儿,就是坐久了有些冷,丫头我们把手炉点上吧,我记得爹爹买过的,却忘记放在哪儿了。”

    丫头歪着头看了看她,叫她眼圈虽红了却笑颜如常,才安心,忙和秀花一起忙着去翻柜子找手炉。

    杜仲看着忙做一团的两个小女孩儿,沉默不语。

    ***

    秀花每日不是听杜仲说故事,就是窝在屋子里练字,有时姚金山想带她去练武,她就各种耍赖不肯去,只是拿自己写的大字给姚金山献宝。

    姚金山只当她爱读书,也不逼着她练武,只是嘱咐她最近天气转冷,北风寒冷,不要着凉之类不提。

    秀花就这么在房间里赖了一月有余,直到初雪过后,才觉得身体适应了过来。

    其实并不是秀花真的不想出去习武,只是,身体完全不允许呀。

    也许是灵魂和身体契合度太低的缘故,秀花的意识对于身体的控制总是慢了半拍。比如说她和姚金山练武那三天,毫不觉得疲累,只觉得体力极其充沛,所以什么骑马射箭刀枪斧戟的,如果不是姚金山不许,只怕她连十一当家的那双重一百二十斤的锤子都想试一试。

    然后,就悲剧了。

    第四天,反应过来的身体如被千百个人撕扯那般疼痛。秀花在床上赖了足足四天才回过劲儿来。她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是以秀花才会赖在屋子里不肯动,一来是为了适应身体,二来则是确实想与杜仲多学一些。

    秀花内里的灵魂是来自另一个空间二十一世纪的成年人,深知头脑的聪明与身体的强健同等重要。身体强健意味着能生存下来,头脑聪明意味着能更好地生存下来。如杜仲这种人,投奔到这个世道任何一个有志于天下的人的麾下,可以说只要其人不是太昏聩妒才,都会受到重用。

    守着一个宝贝,不多学学才是傻呢。况且这个空间的历史与秀花那个空间的历史完全不同,虽然有很多故事异曲同工,但是自秦始皇统一之后,历史就跑偏到不知道哪个方向去了。

    正因为存着这样的心思,所以秀花才会安心在房间里呆着。

    这一天,秀花拉着丫头与自己一起写字,秀花虽然不通软笔书法,但毕竟前世学习能力极强,所以只一个月的功夫,就颇带点儿样子了。

    而丫头年幼,又是刚练,所以练起来要困难许多,比如现在,她画在脸上的墨就比写在纸上的墨要多许多。

    “瞧你,也不知是写字还是化妆呢。”秀花笑着拉过丫头,轻轻帮她将脸上的墨擦干净。

    丫头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尤其是一双眼睛,带着水光。秀花在和镜子中自己的容貌对比了之后,认为丫头确实比自己看起来更像个大家闺秀。

    秀花肤色虽然比面似黑铁的姚金山白了许多,眉眼之间却像极了姚金山,长眉入鬓,眼睛又大又亮,带着英气。

    姚金山也曾经说过,秀花的鼻子嘴巴都像玉妹,好看却不像其他女子那般大气。

    综合来说就是秀花长得很大气,更中性化一点儿。

    丫头安静地让秀花给自己擦脸,突然说了一句:“秀花和以前不一样了。”

    秀花的手顿了一下,继续为她将唇角的墨水擦净,才问:“哪儿不一样了?”

    丫头歪着脖子,认真地说:“你以前可不会在屋子里呆这么久。”

    说罢,看看被秀花一天收拾一点儿是以焕然一新的屋子,加了一句,“也不会把屋子收拾地这样好看,寨子里的婶婶都说这屋子仙女都住得了。”

    一句话将秀花逗乐了。

    不过笑过之后,秀花又严肃地问丫头:“那丫头,你觉得我现在这样子,好不好?”

    丫头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还是点点头,道:“好,不好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最近倒是听了许多故事。”

    秀花又笑了:“丫头,你觉得不觉得,最近我爹他们,表情都怪怪的,都不笑了?”秀花用不满六岁的丫头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了一下“凝重这个词。”

    丫头点点头:“是。”

    “所以呀,”秀花拉着丫头的手说,“我爹他们都在为寨子里的事儿忧心,所以我们也不能整天的混闹,要学好本事,将来一起保护姚家寨,你说对不对?”

    前半句丫头没听懂,但是后半句的“保护姚家寨”她听懂了,连忙道:“嗯,我可喜欢寨子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全新的秀花了,要好好地学本事。丫头也和我一起,好不好?”秀花觉得自己的诱导非常完美。

    事实证明,也确实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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