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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的秋天-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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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秀耍酷显摆的机会作古了,邹小姐此后对我总是保持着非常外交,非常有教养的态度。我左思不得其解,不晓得原因在哪里?后来我才知道,女人看中男人什么?是pro…active,是事先准备;是risk…analysis,是风险处理。不过我有借口的,那就是我还是孩子啊!(一辆夏利朝我疯狂的冲过来,将我碾来碾去,司机还不停吼叫,叫你装嫩。我祈求司机放我一马,否则这后面的故事谁来讲?难道是夏利司机,讲讲他的前列腺?上海人民是善良的,夏利司机也是仁慈的,我从轮胎底下爬出来,大口大口的吐着舌头)

  南天门的四大金刚认真的听着我的讲述,黄师傅(黄阮)还拿出纸张做着记录;胖子阿凡提(叶凡)眯着眼睛,使劲的想挤出点眼泪来安慰我;阿辉(钱辉)则给我递了根烟,帮我点上;麻子沈(沈杰)很淳朴的用胳膊搂住我的头颈,不停说:“失败是成功的额吉(蒙语:母亲),别泄气,记住你是最优秀的,长生天会保佑你的。”

  什么味道啊,我要熏死了,不,我快要憋死了。我挣扎出来,推开麻子沈,吼了他下:“他额吉的(他妈的),你小子想勒死我啊!我才不会气馁呢,黄世仁说过,女人就是墙上的泥,剥了一层又一层。”

  黄师傅看到大家愕然的样子,知道他们文化有限,于是幕后旁白(有点赵忠祥老师的腔势)又开始了:“黄世仁是《白毛女》中的男主角,他代表万恶的黑社会,哦不,是旧社会。”大家立刻给黄师傅鼓掌,夸他真的是才子,很庞很统很庞统。而我却认为黄师傅可能是黄世仁的后代,所以才比较了解祖宗的光荣事迹。
  作者题外话:可以称作大学记事吧;

  另,极端自私或者无私的人永远感受不到痛苦,而痛苦的根源在于我们很多时候不能自私或者不敢自私,我祈求在自私中寻求痛苦。

第九章 我的1996(续)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大约过了几天,逐渐地我就淡漠了邹小姐,可能邹颖的皮肤太好,太奶油了吧,时间一长,就慢慢融化了。平日里偶遇,也就点头而已,就像路人甲遇到了路人乙。但她们班的另外一个女生,却和我慢慢的熟悉起来,她经常和我探讨高数问题或者普通物理。我是理工科的人,却向往艺术;她学艺术的,就不许她对理科感兴趣?一个女孩子,能够对爱因斯坦和哥德巴赫产生兴趣,这是何等勇气和智慧?

  于是我和这个叫史菁的女孩子开始互相研究1+1为什么等于2的这样非常高妙的命题。据说陈景润先生也在研究这个命题,我和史菁决定要走在陈老的前面,争取比陈老先到瑞典。

  在去瑞典之前,我得先搬家,搬离这个以瓜子壳做地板,臭袜子为挂饰的“原始人岩洞”。

  当几个哥们帮我把行李搬进我的新居…两室一厅里的时候,他们开始赞颂父爱和母爱的伟大,以及重要性。我瞪了他们一下,说道:“我的。”父母的确对我很好,这套房子也蛮精致的,母亲还特地到宜家(老宜家在龙吴路,后来才搬到漕溪路的)买了很多家具,又跑去豫园买了些字画,她知道我是个喜欢西方先进思想且爱好国学的好孩子。

  我对艺术有天生的好感,但不代表我的艺术鉴赏力如何高明,从后来很多艺术从事者参观我的房子后的演讲里可以清晰的表明,我那套房子的装修,就一个字“俗”,两个字“忒俗”,三个字“非常俗”。我反击道:“大俗即大雅,梵高的居住条件如此糟糕,但这能说明梵先生是俗人吗?”我偷换概念的能力是一流的,我清楚的知道因为梵高穷,并非他不想改善自己的房屋居住条件。

  暂且先不谈论艺术,我说过,我有时候是个粗人,不是细人。招呼大家帮忙解包布置房子。大家正忙活的时候,只听得一声欢呼,“啤酒”,麻子沈发现了冰箱里的啤酒,我知道肯定是母亲准备的,心里甜甜的,世上只有妈妈好啊,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于是我们五个人立刻围拢起来,拿出整两扎啤酒,是比利时的英啤,我蛮喜欢的牌子。

  送走这帮家伙,我吟着毛诗《送瘟神》中的最后两句“借问瘟君欲何往? 纸船明烛照天烧 ”。想着晚上要不叫史菁过来研究研究霍金的新理论,或者探讨探讨毕加索的头皮屑产生的根源,我给自己打气,“嗯,让阿辉帮我去约下”,我暗暗打定主意。给阿辉打了拷机,这小子马上就回了电话允诺一切会搞定的。那么接下去是不是应该准备点白酒啊?

  听说白酒是个好东西,阿辉就很推崇白酒,他说白酒是男女关系的推进剂,也是爱情升华的催化剂。好几个晚上,阿辉和我一起讨论白酒的作用,还谈到白酒不光对爱情产生促进作用,对中国市场经济也有不可磨灭的功勋,没看到那么多合同,那么多决策是在白酒的催化下达成的嘛。

  我想了又想,来回走了几步,我断然放弃白酒的想法,我开始痛恨自己的卑劣和无耻了,怎么能耍手腕呢?人要真诚,要坦诚。所以,随缘是最好的方法,别强求,不苛求,水到渠成,顺其自然,老祖宗的教导还是很管用的。

  既然放弃了白酒计划,那么橡胶圈计划也就作罢了,那玩意我一直羞于去买,多尴尬啊。

  我是个爱干净的人,于是乎地板我擦了两遍,干湿集合;玻璃也正反擦了两遍,但我觉得外面一层以后绝对不自己擦了,很危险,我住十八楼,万一要是掉下去了,真成十八层地狱了;打扫完卫生间和厨房,看看手表,快到吃晚饭了,想着要不等史菁来了一起出去吃得了。小区隔壁有家牛肉饼,做的特别地道,轻轻一咬,那汁就流出来了,叫挂(very)好吃,迷道勿要特嗲哦(友情翻译:味道好)。

  正琢磨呢,门铃响了。史菁不是很高,有点点的丰满,脸额特别亮堂,据说是旺夫相,皮肤也特好,她是苏州人,好皮肤加上嗲嗲的苏州话,保证你骨头酥特。史菁朝我笑笑,道:“怎么了?不欢迎啊,我给你带了外卖,我想你大概没吃吧?”

  如果问谁能把“善解人意”领会到淋漓尽致的地步,非史菁莫属,因为她带的外卖恰巧是隔壁的牛肉饼。史菁不停的用纸巾给我擦着流油的嘴角,轻轻地说着:“别急,小心烫,吃太急对胃也不好。”

  接下去的数理讨论并没有展开,因为史小姐很忙,她把整个屋子又打扫一遍,我为什么说“又”呢?我陷在沙发里,茶几上放着刚泡好的碧螺春,边上的烟缸洗的干干净净。我眼睛里似乎进东西了,慢慢湿润起来,因为我想起了我母亲,好像母亲在外面忙里忙外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家的感觉。想着想着,可能累了,我头一歪,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一看表,晚上十一点了,我发现茶几上的纸条:“徐俊,我看你睡的很香,舍不得叫醒你,我先回宿舍了,厨房里我炖好了汤,是我来的时候买好的排骨炖的,保证新鲜,如果饿了就喝。 <;菁>;。”

  还真饿了,稀哩呼噜的喝了好几碗,然后冲凉洗澡。卫生间里所有的东西被重新排列了一遍,也被擦了一遍,整齐而又洁净,突然有一种不想洗澡的冲动,因为怕破坏这样的整洁。

  打好唷(友情提示:洗澡),正想玩一把三国四,拷机响了。“有急事,能来下校门口吗?史菁”,哦,我忘记告诉这丫头家里电话号码了,不会有人欺负她吧?我有点着急。先给阿辉打了个拷机留言,叫他带人先去校门口看看到底怎么了,然后我拿好钥匙便冲进了电梯。
  作者题外话:早上看了湖人与骑士的圣诞大战,可惜不是很势均力敌。科比输了。

  NBA还是喜欢乔丹的年代,也就是故事发生的年代。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十章 我的1996(续)(二)
出租车很快送我到了学校门口,只见十几个人围了起来,我扒进去一看,史菁和一男的站在中间。阿辉就穿条三角裤,流氓兮兮的,瞧我来了,偷我耳边说道:“这男的是苏州人,跑来找史菁的,听这男的说好像是史菁的男朋友。”我明白了,这大概是三角恋的萌芽吧,史菁喜欢上我了,老家的那位顶不住了,要来问个究竟。

  我朝大家打着招呼,“谢了大家,改天请你们吃饭,散了吧,我会处理好的。”阿辉走的时候把我拉角落,“如果要揍这小子,吼一声,我们就在附近。”我不屑地撇撇嘴,“就那小胳膊小腿,我一人就把他揍趴下,没事了,你们回宿舍吧。”阿辉朝苏州男看看,又朝我打量下,手一挥,这帮虫豸拥进校门,闪了。

  我叼着烟,问苏州男:“怎么回事呢?你跑这里闹什么?”史菁大概知道我不是个“干净人”,属于那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毛坯子(坚决反对用痞子形容我,好歹我是有文化的人),拉了拉我衣角,说:“他问我为什么不要他,你别生气,我怕他冲动,才找你过来的。”

  苏州男眼里噙着泪花,问史菁,“就这个人吗?你怎么会喜欢他?我那点不如他?他不会爱你的,他总有一天会把你甩了的。”我刚想发火,衣角又被史菁轻轻的扯了下,算了,不用牙齿解决吧,我就用舌头吧(战争的定义是用舌头解决不了,就用牙齿吧,意思是谈判不成就干呗)。我回答道:“我这人是不怎么样,但是感情这东西就是奇怪,每个人的审美观和看人角度不一样,史菁就是觉得我好,看我顺眼,只要我跟她在一起的一天,我就会对她好。”现在想起来,我说这段话是留有余地的。

  史菁幽幽对苏州男的说:“你还是回去吧,我会祝福你的,你是个好人。”但凡女人要和人分手,绝对要说一句“你是个好人”,记得邹颖和我离开KFC的时候也说我是好人,当时我还乐半天,后来经过情圣阿辉的分析,说我没戏了,再经过后面的事实,我才知道,绝对不能让女人说你是好人,当然前提是你喜欢这个女人,如果不喜欢嘛,自然巴不得她说你是好人。所以如果你遇上你不喜欢的女孩,一定要对她说,你是好人。

  看着苏州男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感觉特别内疚,具体什么内疚我说不上来,我攥紧史菁的手,第一次拉她的手,她没有拒绝。她的手很温软,但出汗了,这大约触电吧。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手不出汗,我的心不怦怦跳。因为我明显感觉到史菁的手在抖动,胸脯在起伏,而我为什么这样平静,好像握住的是我自己的手。

  我轻声的说道:“史菁,今晚到我那去吧。”我发现史菁颤抖了下,好像在犹豫,然后眼睛里露出了坚定的神采。她点点头。她没让我打车,说想和我一起走回去,她拉着我的手,非常幸福的样子,朝我家慢慢的走去。

  深夜的街头,我们俩人慢慢的走着。清香的风带着丝丝的凉意,可是我觉得热,似乎额头冒出了滴滴汗珠。我无法解释这样一个初秋的早晨,应该是很舒服,可我却流汗了。往后的岁月里,我发现一个规律,就是我的秋天,其实是多事之秋。这绝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今年的秋,我应该是欢喜,还是忧?

  好多年后的某个秋天,那个女孩为我详解艺术的本源;一年后的秋天,我理解到了艺术本源的另一个特质:死亡。因为她离我而去,我离她而去,第一次感觉到死亡如此之近。

  史菁靠我很近,我能够闻到她秀发的淡淡香气,说不出是什么洗发水,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她头发中短的,很黑很亮,史菁停下了脚步,转头看着我,没说话,突然把我抱紧,闭上眼,嘴唇微微的翕合。她吻了我,舌尖很温暖,我觉得有点透不过气,呼吸急促起来,可是我的心为什么不怦怦的跳呢?我轻轻的朝后面扬扬头,笑着解释道:“抽烟了,嘴里烟味很重,不好意思啊,嘿嘿。”然后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突出一个很大很大的烟圈。

  史菁微红着脸,说话有点颤抖,“没事,我不在乎。”小丫头好单纯,也好善良啊,她真的是好人。我突然好害怕,害怕自己以后会伤害她,害怕看到她的流泪。

  我确信被别人爱上,有一种虚荣感,好像是在证实自己的价值,用土话讲,就是自己老了不起的。年轻人,谁不爱慕虚荣?尤其是爱上你的女孩,各方面条件还不差,让自我更加的膨胀。如果说高中时候的我还是有着青涩和幼稚,而大学后的我慢慢的开始理解人生,社会,当然有其是感情,少年怀春是大自然的规律,也是人类繁衍的必经过程。

  暂且把人类和大自然放下,回到那条冷冷的街,史菁的手愈发滚烫,汗也愈发黏稠。她有些不好意思,抽开手,拿出手绢,擦拭了下,又将手放回我手中。我觉得她像一块温软的香玉,让我很平静,我甚至很多时候觉得她很像我母亲,难道我还没有断奶?我自嘲的笑笑。

  电梯到了十八楼,开了门后,我对史菁说到:“史菁,你睡卧房,我睡客厅吧,时间不早了,快去睡吧,明天还得上课呢!”我第一次用“还得上课”作为早睡理由的确有点匪夷所思,我第一次在大学里表现出爱好学习,尊重学习的样子,也第一次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烧。我逃似的跑进客厅,关好门,燃上一根烟,顺手拿了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乱翻着。

  闹铃很自觉的在七点半工作,高昂而又尖锐的铃声让我不得不起身,懵懂着踱进卫生间,快速洗牙刷脸。一个声音响起,刷牙洗脸才是正确的?谁说的?你年轻的时候不喜欢颠覆传统吗?卫道士其实就是伪道士,我恨恨的嘟嚷着。

  “你起来了,早饭准备好了,快过来吃吧。”史菁在卫生间门口朝我轻声说到,“你们家附近真热闹啊,好多好吃的。”

  豆浆,油条,还有只荷包蛋。我很有胃口。风卷云残地解决了这些早点。史菁还在慢慢的吃,突然她抬头朝我笑笑,说到:“你看上去*不羁的,其实 你是君子!”

  我愕然了,君子这称谓从何而来?我一向讨厌君子,尤其是岳不群之流。感觉谁说我是君子其实是骂我。我迷惑地问她:“我是君子?你怎么看出来的?”

  史小姐偷笑着,放下手中的油条,向我解释着:“我在卧室门把手上放了一根头发,第二天那根头发还在。”

  原来如彼,我明白了,是因为我昨晚没有推开她的房门,做点响应老夫子说的食色性也中的第二个人类本能。天哪,我觉得我被冤枉了,我自己肚子里琢磨,“倘若里面睡的是苏菲玛索,就算你在门把手上焊上钢条,我也要闯进去。”

  我朝史菁嘿嘿几下,这小丫头还蛮有脑子的。不愧每学期拿奖学金啊。
  作者题外话:沉默中的死亡是不动物的死法。

第十一章 我的1996(续)(三)
进入校门的刹那,我发现无数双眼睛朝我们看过来,而史菁则是满脸幸福,我却有点尴尬。突然我感觉到了一束轻视的眼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射来,我能感觉到,那种眼光含着讥诮和不屑。我不自觉的朝外侧挪了挪,史菁也不自觉的朝我挪了挪。

  爱这个字,对我而言是奢侈品,也是未来语态;那时候可能使用的是喜欢一词,你可以毫无责任感的说喜欢谁,不喜欢谁,甚至毫无廉耻的朝一个陌生女孩说,“我老欢喜侬呃。”所以,我可能喜欢史菁吧,因为这个喜欢是如此的廉价。

  没几天,所有人,包括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均知道我被恋爱了,十几年后的今天,这样的被动词汇还有工资的“被增长”等等,中国人创造词汇的天赋,在整个宇宙中,我始终认为,是第一流的。我被恋爱了。

  我一直用“清汤挂面”来形容我和史菁的关系,除了被拉手,被吻,被搂,我从来没有被突破那道防线,其实所谓的防线,和马其诺防线有的一比,如果你正面进攻,那真真的是防线;如果你绕过防线进攻,所谓防线,不过尔尔。

  离开母亲的怀抱好多年后,我又感受到了重回母亲怀抱的感觉。我的衣食住行,史菁打理的非常好,家里总是亮堂堂的。由于我家是我那群兄弟的据点,虽说公安机关根据邻居报案来过几次,但从来没有做过坚决捣毁的举措。每次被糟蹋后的屋子,史菁总会将之打扫的干干净净。那帮狐群狗党竟然开始叫史菁大嫂了,更令人崩溃的是,史菁好像很享受这个称号。

  一九九六年的圣诞夜,一群人在我家狂欢,到处是酒瓶,到处是烟头。等人散去的时候,我觉得我有些醉了,我“被”扶到了床上休息,朦胧间,觉得有人在帮我掖被子,顺手一拉,一搂,史菁便倒在我怀里。

  我问她:“你怎么会喜欢上我的?”她脸通红,突然我第一次觉得她风情万种,莫非是酒精的作用?史菁回答道:

  “其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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