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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的霸爱-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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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倒不用,你坐到我这边来。”郎胜天冲杨心柔摆摆手。

  杨心柔只好坐过去:“要我怎么帮你?”

  “帮我把勺子拿起来。”郎胜天吩咐。

  “哦。”杨心柔替他把勺子拿了起来:“然后呢?”

  “然后帮我在碗里盛一勺粥。”

  杨心柔又照办了:“然后呢?”

  “然后帮我把它送到我嘴边。”

  “哦。”杨心柔下意识地把勺子递到郎胜天嘴边,郎胜天低头把粥喝了:“你按照刚才的程序,再做一遍。”

  “哦。”杨心柔机械地把勺子放进了粥里,盛了一勺粥,然后送到郎胜天嘴边,看见郎胜天的眼里装满的笑意,杨心柔这才醒过味来:“你这不还是让我喂你吗?”

  “哈哈哈。”看见杨心柔气急败坏地扔下了勺子,气呼呼地瞪着自己,郎胜天忽然觉得面前这个小丫头,完全没了职场上的干练和稳重,而成了一个单纯和可爱的小女孩,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爱吃不吃,反正我吃饱了。”杨心柔赌气坐到了一边。

  “丫头,我左手真的不行,折腾了半天,我也饿了,你总不能看着我这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吧?”

  看着昔日威风暴烈的郎胜天,此刻忽然像个孩子一样,用了无助的眼神看着自己,杨心柔的心不仅软了下来,她叹了口气,重新坐到郎胜天旁边,拿起了勺子,开始喂郎胜天喝粥,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喂别人吃饭,而对象还是自己的老板,能不让人难为情吗?

  看着面前的杨心柔,微蹙眉头,嘟着嘴,一副心不甘情不愿,但是又不忍心让他挨饿、勉为其难的样子,郎胜天的心,又不自觉地跳了一下。

  “丫头。”郎胜天忽然开了口。

  “恩?”杨心柔随意地应了一声。

  “做我的女人吧。”郎胜天忽然坚定地看着她。

  “什么?!”杨心柔手里的勺子,哐啷一下掉在了地上。

四五 断然回绝
掉在地上的勺子惨叫了一声,玄即以粉身碎骨结束了它在人间的旅程,服务员闻声跑过来:“先生,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哦,”郎胜天抬头看看他:“替我们结帐吧,把勺子的损失算上,麻烦你收拾一下。”

  结完帐,郎胜天拉起目瞪口呆的杨心柔就往外走,出门打车,一直回到酒店,杨心柔仍然沉溺于惊愕状态,郎胜天把她牵上楼,领到她的房间前,拍了拍她:“丫头,不早了,进去休息吧。”

  迷迷糊糊地回到房间,杨心柔的脑袋,比刚才喝的粥还乱,都说新年新气象,可自己遭遇的这是什么气象呢?状况频发,而且,每一个都惊心动魄。

  郎胜天说什么?让自己做他的女人?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自己做了什么令他误会的事吗?难道,是因为在飞机上,自己在惊慌失措中躲进他的怀里了吗?可是,那是因为自己从来没遇到过那种情况,被吓得乱了方寸而已,换作其他人在旁边,她可能也会那样的;难道,是因为看到他受伤,自己昏迷过去了吗?可是,那是因为自己受了惊吓加上晕血而已,换作其他人受伤,她可能也会那样的;难道,是因为看到他没有性命之忧,激动得扑到他怀里哭了吗?可是,那是因为她很庆幸自己身边的人躲过了一劫,换作其他人从鬼门关上逃回来,她可能也会那样的。

  是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自己的本能反应而已,没有任何特殊情感驱使她做出那样的举动,在杨心柔心里,郎胜天一直是个高高在上、傲视一切、叱咤风云的老板,也是个性情暴烈、管理粗暴的老板,她呢?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管理人员而已,他和她,根本就是完全平行的两条线,两个人,一个交集点都没有。

  杨心柔烦躁地站起身,走到窗户边,这都是什么事啊?一切都乱糟糟的,郎胜天,杨心柔,根本是八百竿子都打不着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被拴到一块呢?他,郎胜天,坐拥胜天集团,虽然不知道他的家产到底有多少,但身家绝对不菲,而自己呢?不过是普通的家庭而已,因为钱,自己的感情已经受过一次伤害,她决不允许自己再受伤,对于自己的爱情,她不再有过高的期待,就连宫廷那样的条件,她都不想沾惹,况且是郎胜天这种条件的呢?她不求富贵,也不求显达,只求有一个人能够矢志不渝地对她,不管碰到什么诱惑或变故,都能一如既往地守侯在她身旁,那就足够了,但是,对于郎胜天这种有钱有为的老板,或者宫廷那样从小就一帆风顺、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来讲,让他们做到这点,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

  再说,郎胜天比自己大十几岁,两个人,不论从阅历还是从思想,都有着极大的差距,她读不懂他,他更不可能读懂她,两个人根本就是两个时空的人,又怎么会有一个容他们共同的生存的三维空间存在呢?

  还有,郎胜天的脾气那么暴躁,光上班的时候领教,还尚可忍受,如果自己和他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拴在一块的话,那自己的死亡速度,估计也以二十四倍的倍数上升,用不了多久,她就直接可以和小天使们双宿双飞了。

  所以,杨心柔觉得,自己和隔壁那个叫做郎胜天的人,根本就是两个星球的人,就算哪天,地球被彗星撞了一下腰,两个人都不会掉落在相同的空间里。

  那么,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呢?是装作若无其事,还是直接义正词严地告诉他自己的想法?或者干脆,用自己最绝的那招,直接从这个泥潭一样的胜天集团,辞职大吉呢?

  用一宿无眠的代价,精心给自己化了个眼熏妆后,杨心柔一早便敲响了郎胜天的房门。

  “丫头,什么事?”把杨心柔放进门的郎胜天,语气还是异常地温柔,仿佛他面前站着的,是个脆弱的磁娃娃,一不小心就会碰坏了一样。

  “我想,有几件事,我需要跟郎总汇报一下,”杨心柔完全没有理会郎胜天的温柔,而是一脸严肃地站在他面前:“首先,我想告诉您,虽然我的家庭条件很一般,但是,我从来就不爱慕虚荣,更不期望找个大款,来实现我人生的飞跃,那种乌鸦变凤凰的美梦,我从来就没做过,其次,我不会找一个跟我的年龄差额大过五岁的人,还有,我希望找个对我温柔体贴的人,您这种性格脾气,我根本就不可能接受,所以,如果您接受我的解释,我就当作昨天晚上我受了刺激,出现了错觉,听错您的话了,以后,咱们还是主仆关系,我还会继续在胜天集团效力,如果您不接受我的解释,那就请接受我的辞呈,我宁愿离开胜天集团,都不会接受您的提议。”杨心柔说完,不待郎胜天回答,便将写好的辞职报告放在桌子上,转身走了出去。

  郎胜天用左手吃力地点了一支烟,狠狠地抽了起来,这个丫头,回绝得未免也太干脆了些,连磕巴都不带打一下的,自从自己建立了胜天集团以来,有多少女人围在身边,主动投怀送抱的?哪个不是使尽浑身解数,想获得他的青睐?在她们眼里,自己是熠熠生辉的钻石王老五,怎么在杨心柔那个丫头的眼里,自己却这么不堪呢?而且,看那个丫头的神态和口气,完全没有因为自己是她的老板,就诚惶诚恐,而是一脸的义无返顾,完全没有回环的余地。

  郎胜天焦躁地站了起来,一直以来,他都被女人们奉若至宝,走到哪里,遇到的都是阿谀献媚,而他一直像个骄傲的国王,对这些主动贴上来的女人嗤之以鼻,别说倾心相待,就是逢场作戏,他都懒得应承,自从他刻骨铭心、付出一切的那场感情,化为灰烬之后,对女人,尤其是对于仅凭姿色混饭吃的女人和爱慕金钱的女人,他就反感到了极点,从来不愿靠近半步,所以,纵横江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是别的男老板眼中的另类,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不近女色的款爷,简直是天方夜潭。

  而杨心柔的出现,却在他久已干涸的心田里注入了一汪清泉,她的清新、她的单纯、她的善良、她的青春、她的才华,甚至,是她的柔弱,无一不触动着他那根久已麻痹的神经,这么多年了,他第一次有了想再次拥有一个女人的心思。

  本来,他以为,自己作为一个威风凛凛和至高无上的国王,能够屈尊主动说出自己的感受,让杨心柔做他的女人,她不说欣喜若狂,至少也要诚惶诚恐,能受到自己的青睐,应该是她的荣幸,可是,可是她怎么做的呢?一大早便火急火燎地敲门,并且在大义凛然地把自己否定了以后,就大摇大摆的出去了,难道,在她的眼里,自己就这么不堪吗?竟然三言两语就把别的女人趋之若鹜的钻石王老五给打发了?

  郎胜天又狠狠地吸了口烟,然后,把烟蒂狠狠地捻灭,紧拧的眉头盯着窗外,阴沉地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给我订今天的机票,我要马上飞回去。”

四六 初恋往事
拿到机票后,连药都没去医院换,郎胜天便独自一人,先行离开了南京,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那么迫切地想要逃离。

  坐在飞机上,看着舷窗外迷蒙的云层,郎胜天的心,也陷入了一片沼泽,那段在他的生命里,曾经占据过最重要位置的情事,如同冬眠以后苏醒的蛇,缓缓地抬起了头,蜿蜒地展示着它的曲折:

  曾晴晴,那个他曾经深深爱过的女孩,曾经像自己的血液一样,流淌在自己的生命里,她是个可怜的女孩,和郎胜天是一个小镇上的邻居,在她很小的时候,爸爸因为好吃懒做,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在一次借了黑社会的高利贷无钱偿还的情况下,竟被活活打死在街头上,在见到她爸爸血肉模糊的尸体时,她妈妈受不了如此强烈的刺激,精神彻底崩溃,经常蓬头垢面地坐在小巷的巷口,傻傻地呆笑,曾晴晴的生活,只能靠孤苦伶仃的奶奶,靠拣垃圾来维持。

  所以,小时候的曾晴晴,像根小麻杆一样瘦弱,整个身躯,经常被包在宽大的衣服里摇摆,她的衣服,大部分都来自邻居们的施舍,还有一些是奶奶捡垃圾时捡回来的,只要看着还没破,就会洗洗给她穿。

  小孩子,尤其是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小孩子,对于同龄人的苦难,往往是非但不能理解,还会雪上加霜,穷苦落魄的曾晴晴,永远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没有爸爸,还有个精神分裂的妈妈,自然成了很多孩子欺凌和奚落的对象,她经常会被一群男孩子围在中间,忍受他们的取笑和辱骂,而她因为没有父母可依靠,从来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只能默默地流眼泪,而那些孩子,一看见她哭,仿佛打了鸡血一样,更加兴奋,非但不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羞辱她。

  那个时候的郎胜天,还叫小强,在一次出去买弹珠的时候,他发现了被一群孩子围着欺负的曾晴晴,虽然年龄还小,但他从小就有英雄情结,非常希望自己有一天成为了不起的大侠,因此,他果断出手,将那群孩子打了个七零八乱。

  当曾晴晴抬起那双盛满了眼泪的大眼睛,充满感激地望着他时,郎胜天陡然生出了一种要一直保护她的欲望。

  于是,从那以后,郎胜天的身后便多了一个小尾巴,出去玩的时候,曾晴晴总会跟在他身后,不离左右,并时常拽着他的衣角,怯生生地叫着小强哥。

  这一拽,便从儿时拽到了初中毕业,虽然郎胜天有着冲天的抱负,不满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硬是逼着父母给自己改了学名,但是,在曾晴晴的嘴里,却一直喊他小强哥,而这也成了她的专利,郎胜天特赦只有她一个人可以这么喊他。

  初中毕业以后,基于内心的英雄情结,郎胜天选择了入伍,他觉得,只有经过军队历练的人,才能算得上是个真正的男人,而曾晴晴因为家庭的特殊情况,从小学到中学,一直享受着当地政府减免学费的特殊照顾,她自己也很勤奋,初中毕业的时候,考了全县第一名,这个成绩,也将她自己直接送入了当地最好的高中,也让她有了继续享受减免学杂费的资格。

  两小无猜的生活,让当时还是少年少女的郎胜天和曾晴晴,暗自萌生了相守一生的情愫,在郎胜天入伍的前一天晚上,两个人互相约定,此生非此不嫁,非彼不娶。

  入伍的日子里,郎胜天和曾晴晴一直保持着通信,郎胜天每月都会把自己省下来的少得可怜的津贴,按时寄给曾晴晴,嘱托她要增加营养。

  当郎胜天退伍的时候,也是曾晴晴考上大学的时候,开学前夕,曾晴晴含泪找到郎胜天,用了那双让郎胜天看一眼就会心疼不已的泪眼,凄然地看着他:“小强哥,我不想去上大学了。”

  “为什么?”

  “我去上大学以后,谁来照顾奶奶和妈妈呢?我想在咱们镇上找个厂子打工算了。”

  “那哪行?你都已经考上那么好的学校了,怎么能不去呢?你放心,你奶奶和妈妈,我来想办法。”

  “你?你能有什么办法呢?”

  “你放心去上学,我会把你奶奶送到敬老院,然后把你妈妈送到疗养院去,钱我来出,不用你操心。”

  “你刚退伍,哪来的钱呢?”

  “这你不用管,你只要安心上学就好了,其他所有的事,都让我来解决。”

  看着郎胜天那股男子汉的豪气和责任感,曾晴晴感动地扑到了郎胜天怀里:“小强哥,你对我的恩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等我大学一毕业,咱们就结婚,好吗?”

  “好。”郎胜天拥着已经浑身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曾晴晴,内心也感慨不已,这个从小受了这么多罪,吃了这么多苦的女孩,自己一定会用尽所有的力气和力量,去保护她,给她温暖,给她幸福,让她此生不再受苦。

  郎胜天说到做到,第二天,他就着手联系了当地的养老院,将曾晴晴的奶奶安顿了进去,并把曾晴晴的妈妈,送到了疗养院,而郎胜天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他不能让父母负担这笔费用,他瞒着家里卖了几次血,又四处借贷,才凑足了这笔费用。

  为了供曾晴晴上学,也为了能持续给她奶奶和妈妈住院的费用,更为了他们将来的小家和前程,还为了就近照顾她,郎胜天毅然选择了北上,跟随曾晴晴到了她上学的城市,开始四处打工,维持生计。

  因为从小便有了相携一生的承诺,他们便在市郊租了套房子,置办了点简单的家当,过起了日子,白天,曾晴晴去上课,郎胜天出去打工,晚上,曾晴晴下课后,会去菜市场买甩卖的青菜,做好了等着郎胜天回去吃。

  那段日子,虽然清苦,但他们彼此都觉得非常幸福。

  郎胜天本就是有着雄心壮志的人,因此,他不甘心整天做最基础的民工工作,在积累了一些经验和金钱之后,他组织了几个老乡,开始自己成立施工队,慢慢承揽工程,虽然是个小队伍,揽到的也都是些小活,但是,郎胜天坚信,只要自己努力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他会做大做强,给曾晴晴一个幸福的未来。

  然而,就在郎胜天雄心勃勃地追逐着梦想,为了他和曾晴晴的未来奋力打拼的时候,他却遭遇了来自曾晴晴的背叛。

  那段时间,曾晴晴先是变得爱打扮了,忽然多了很多漂亮衣服,后来竟然开始化妆了,回来以后,眉梢眼角也带着一种别样的神采,后来,她变得不爱回家了,而且,在和郎胜天说话的时候,时常蹦出几句英语,而看见郎胜天对此茫然无知的眼神时,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往昔看郎胜天的时候,总是充满了崇拜和爱意,此时,竟然充满了不屑和轻蔑。

  那种眼神,在深深刺伤郎胜天自尊心的同时,也让他感到了隐隐的不安,在他的内心深处,似乎已经看见了他和曾晴晴之间风雨飘摇的未来。

  事情的发展,果然没有辜负他的预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迎来了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

  工程队的小梁忽然遭遇了车祸,为了救他,他将所有的工程款都拿了出来,又经过苦苦哀求,医生才勉强同意给他做了手术,一直在医院守了好几天,好不容易等着小梁死里逃生了,他才回了一趟出租屋,异常干净整洁的小屋,前所未有的空荡让他感到了一真窒息,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了心头,他开始在小屋里搜寻曾晴晴的痕迹,却发现,所有属于她的痕迹,都被她用橡皮擦过了,她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在桌子上,赫然摆着两封信,一封信上,有他再熟悉不过的字体。

  郎胜天颤抖着双手把那封信拆开,曾晴晴的话,虽然寥寥数语,却似一颗颗钉子,将他的心,扎得鲜血淋漓,在信里,曾晴晴告诉他,她认识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他肯给她家里一笔钱,这笔钱,足够她的奶奶和妈妈住好几辈子的养老院和疗养院,还说,她要和这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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