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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9年第23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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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独尊堡内流血并没有停止,每一天都有所谓的“张氏余孽”被人斩杀。头颅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随风晃悠。然而在高平镇,日子还是如清溪般流淌,江湖中的血腥杀戳,并没有给他们带去一丝波澜。
对于丁喜来说,这样平淡的日子是他所喜欢的。然而对于铁面血刀何勾魂来说,这种日子枯燥得令他恨不得扒开胸膛对天长号。
何勾魂的“面”真的很“铁”,因为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砍了一刀,给他留下了一道从额头划过鼻梁直到下巴的疤痕,但那人的刀也因此而崩断。而何勾魂手里的银刀。也的确是勾过不少人的魂,染过不少人的血。他生平有三大爱好:好酒、好马、好杀戳。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骑着快马一阵风般闯入仇人家里,用银刀割开仇人的脖子,让激射而出的鲜血落到酒中,然后一仰脖将和着血的酒一饮而尽。对于何勾魂来说,所谓天堂就是能够让他骑最烈的马,喝最好的酒,杀最难杀的人的地方。而平庸乏味的高平镇,对他来说无疑就像是一个地狱。
顾道人临行前有吩咐,不准对高平镇的人“乱来”,不准招惹丁喜。这话就像紧箍咒,牢牢钳住了何勾魂不断膨胀的杀性,他只好天天以酒为伴。
“丁麻皮。”有时候何勾魂喝醉了,就会毫不客气地对丁喜说,“我想杀人。你去找个人来让我杀杀。”
起初丁喜装作没听见,待何勾魂叫喧得越来越大声了,他就走到何勾魂面前,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要叫我丁麻皮。我这人小气、记仇,会恨你一辈子的。”
何勾魂很生气,刚想拔出刀,突然记起顾道人的叮嘱,于是气就泄了。拖着他的血刀,抱着酒坛子。摇摇晃晃地去了。
顾道人赏下的那包银子本来没有花玉香的份儿,但丁喜力排众议,他说不管怎样,花玉香也曾经是七路香坛的人。别的不说,她一个寡妇人家,日子本来就够难的,乡里乡亲的,我们不帮衬她谁帮衬她。
旁人早看出来,已经结了婚的丁喜现在看花玉香眼神分外不同,虽然从未和她说过话,但一提起她的名字声音也变得轻柔许多。丁喜是香主,大家伙又都知道他心眼小,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让他记恨,于是就纷纷点头赞同了。丁喜就捧着银子,来到花玉香的家。
荡漾在屋子里的方飞玉的气息早已消失,只是整间屋子看起来更加地破败了。花玉香正在烧饭,这对她来说是比挥舞双刀刺穿春风中的柳絮还要困难的事。她娇嫩的双手已被木刺扎了好几个泡,脸也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然而灶里还是只冒青烟不冒火。丁喜沉着脸不说话,把银子往灶上一搁,用肩膀把她顶开,三下两下地就把火生起来了。
花玉香倚在墙边默默看着,直到丁喜转身出门时,她才轻轻地咕哝一句:“我好悔。”丁喜停下了脚步,头也不回地问:“你悔什么?”
花玉香张了张嘴,眼睛扑闪了半天,却发觉自己说不出来究竟该悔的是什么。是悔爱上了方飞玉?还是悔当天在滩涂上架住了方飞玉的刀?抑或是悔那天没有据理力争,洗刷方飞玉的冤屈?
陡然,花玉香心中生起一丝明悟。其实无论她做了什么,又或是爱上了谁,都与她沦落到现下的处境毫无关系。她或许最该悔的,是老天为什么要赋予她一张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的脸。眼泪一滴滴地掉在花玉香的衣襟上,落在地上,花玉香咬着下唇抽泣:“我不甘心。”
丁喜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他刚想伸出手擦去花玉香脸上的泪痕。却仿佛看到方飞玉从熊熊的火焰中走出来,死死瞪着他。丁喜重重咳了一声,幻影就消失了。
“人哪。要认命……”丁喜说完,快步离开这个让他心神不宁的地方,进了家门,按倒正在补衣裳的翠兰,狠狠地胡天黑地了一回。
第二天,花玉香起来扫院子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堆了高高的一堆柴禾。这些柴禾极干燥,也劈得极细,整整齐齐地码在院子一角。花玉香一下子把柴禾堆推翻,带着哭腔叫起来:“我为什么要认命?我不认!我不认!”
哭声惊动了院外的人,从门口探出两个脑袋,疑惑地往里看。花玉香赶紧拭拭眼泪,问:“你们站在外面干什么?”
两个脑袋相互看看,怯生生地说:“丁香主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让我们每天巡查时多注意着点,把那些想占便宜的人赶跑。丁香主还说,晚上得有两个人在门外替你守着,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查夜。要是看见哪个人偷懒睡觉,他抡大巴掌抽他。”
花玉香冷笑,心想就凭你们这几个废物,也能守得住我?想着,她捏捏衣角。衣角里藏着一封信,是小刀堂主邓东侯写给她的信。
我会帮你的!现在,也只有我才能够帮得到你——邓东侯在信中信誓旦旦地如是写道——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帮助,就在门口的槐树上绑一只手绢。晚上三更时分,我就会如约而至。
花玉香当然明白,接受这种“帮助”的代价是什么。但她顾不得这许多了。一想到要在这山坳中的小镇终老,慢慢被岁月蚀去青春的痕迹,变成一个粗手大脚的乡下女人,她就感到不寒而粟。
花玉香咬咬牙,趁人不注意时一跃跳上槐树,把一只手绢绑在树梢最高处。风儿呼拉拉扯着手绢招展开来,花玉香的心也像是被扯成一片一片。
邓东侯今天的心情出奇地好。在看见槐树梢上绑着的手绢之后,他张开的嘴就一直再没有合拢过。他很早很早之前就对花玉香垂涎了,但那时候她还是张轻狂的入室弟子,是张轻狂手中合纵连横的法宝,邓东侯知道这朵美丽的花儿决不会落到自己手上,于是也就只有私底下咽咽唾沫了。
现在,这朵花儿是我的了。她将要心甘情愿地俯在我的怀中……想到这里,邓东侯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他本已喝了许多酒。现在忍不住又喝了一大口。他已经连走路都走不稳了,但蓦然胀大的色胆让他依然还能用轻功歪歪斜斜地跳过围墙。当他看到坐在灯前蹙眉的花玉香,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我要你。我什么都不管了,我只要你。”邓东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吹熄了灯,一下把花玉香摁倒在炕上。
大门忽然呼呼啦啦擂得山响,间中还有人惊惶地叫:“不好啦,剑冢的人马杀过来啦!”
邓东侯立时滚下床去,慌忙打开门:“哪里?哪里?剑冢的人马从哪里杀过来了?”
丁喜从门缝里挤进来,冷冷地说:“你要不开门,剑冢的人马就会杀过来了。”
邓东侯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了,就跺着脚骂:“好、好你个丁麻皮,要不是看在顾盟主的面子上,老子……非一刀宰了你不可。老子搞的又不是你的老婆,你、你、你瞎掺和个什么劲。”
丁喜不理他,冷静地脱下外套给花玉香披好,嘴角抽动几下:“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傻的女人。在邓东侯眼里,你就是一盘菜,吃干喝净之后连嘴也不用抹就可以走掉。你也不想想,你是张轻狂的人室弟子,在现在这种时候,谁敢帮你?谁又能帮你?难道他就不怕也被人当成张氏余孽,被砍下脑袋挂在旗杆上吗?”
花玉香捂住嘴,呜呜地哭了起来。
邓东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涎着脸笑着:“你……说得没错,老子就是玩玩她。你、你别以为新盟主高看你一眼,你就可以踩……到老子头上来了。你一个小小、小小的香主,跟老子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识相的,就让开。老子玩腻了这个女人,自然、自然会让你也尝点甜头……”
丁喜淡淡地问:“你敢不敢跟我出来?”
邓东侯眼珠子瞪得溜溜圆:“怎、怎么不敢!”
丁喜就不再理他,当先转身跨出门。邓东侯跟在他身后,一路走一路高声骂,也不知把多少人从睡梦中惊醒。
“丁麻皮!你、你他妈给我站住!”
走到祠堂门口时,丁喜停住脚步,转过身:“你刚才叫我什么?”
“老子叫你丁、丁麻皮!怎么了!”
丁喜惋惜地摇摇头:“你一定没有听人说过,丁喜是个小心眼。谁要喊他丁麻皮这个绰号,就会记恨一辈子。”
邓东侯哈哈笑着,用手指戳戳丁喜的脸:“老子就叫你丁麻皮了,你又能拿老子怎么着?”
邓东侯正笑到最得意的时候,忽然有一道小小的、刁刁的光华闪了一下,耀痛了他的眼。邓东侯眨眨眼,忽然感觉左边的眼眶里少了什么东西。再一眨,才觉出那人心入骨的疼痛。
“你……居然刺盲了我的左眼!”
邓东侯惨号起来,飞速向丁喜闪电般地攻出十八刀。
惊雷电闪十八刀,是邓东侯的成名绝技。但他这一十八刀也像所有世上的其他刀法一样,也有破绽,而且这破绽决不会比苍蝇的一只翅膀还要细小。
所以丁喜只一刀,就刺中了邓东侯的咽喉。刀拔出来的时候,血还没来得及涌出,但邓东侯的生命已随之消逝。
丁喜轻蔑地在邓东侯脸上啐了一口:“明知我小气,你还来惹我。”
消息传到独尊堡,就像是烧热的铁锅中泼了一勺冷水,整个独尊堡立即沸腾起来了。
好一个以下犯上的丁喜!
好一个狂妄嚣张的香主!
居然只为别人叫了他一句“丁麻皮”,就敢当众杀人!杀的还是身份地位高他十七八阶的小刀堂堂主!
这样的人,不杀之如何平激愤!
不虐杀之又如何消块垒!
当下便有数十人主动请命,要将丁喜生擒活捉,押在独尊堡前千刀万剐。
然而新任刀盟盟主顾道人的反应却很奇怪,他很是一惊,再是一怒,可是嘴角却慢慢地挂起了一丝笑容。
“胡闹台!这个丁喜真是胡闹台!”
顾道人说着拂袖而去,余下众人面面相觑:丁喜杀了邓东侯,就这样一句“胡闹台”就算了?可不算了又能怎么办呢,盟主既然已为此事定下调子,再去喊打喊杀无疑就成了极不明智的举动。
“杀得好!”顾道人私下里眉飞色舞地对何勾魂说,“那个邓东侯,倚仗着他当初首先拥戴我成为盟主的微末功劳,行事嚣张跋扈,对我的命令也敢敷衍了事,还暗中培植自己的势力。他这一死,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升你做小刀堂主,将小刀堂的实力彻底纳入掌中。”何勾魂皱着眉说:“可丁喜毕竟是以下犯上,如果不惩罚他,师父以后如何服众?”
“死一个邓东侯,换来一个丁喜,值!”顾道人显出杀伐决断的气度,“你见过谁能练了几年残缺的五虎断门刀法,就能一刀将苍蝇斩成两截?你见过谁能不懂一丝内功,就能将刀盟里有数的高手一刀致命?那些说闲话的人,就是希望我能杀掉丁喜,自断一臂。哼,做梦!”
顾道人一向自许是个爱用才、敢用才的伯乐。只要那个人才不威胁到他的地位,肯于成为他的掌中刀手中剑。他会绝不吝啬地予以重用。像丁喜这样武功高强,却又只有小心小眼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大野心的人,他怎舍得放弃。
“对了,你见过他的刀法,你觉得他的刀法和你比起来怎么样?”
“没较量过,不好说。”何勾魂老老实实地说,“我是真不想和他打!他的刀法太小气、太刁钻了,仿佛他连多一丝力气都不愿用,只恰恰好将人刺死就行。让人一见了就……就气不打一处来!娘咧,当初好像我也唤过他丁麻皮的……你说我招惹这么一个小气鬼干吗?”
见顾道人的脸色愈来愈是阴沉,何勾魂一拍光溜溜的秃头,赧然道:“比武的话我会输,不过,如果是生死相搏,我想我能杀得了他。”
顾道人微笑着说:“我也认为如此。因为丁喜身上,有一处最大的弱点。唯有你,能够利用这个弱点击败他。所以,我才会派你看住他——牢牢地看住他。”
05
丁喜之名,在数月之内传遍江湖。没过多久,人人都知道刀盟中出了一位绝世高手,而且还深得刀盟顾盟主的信任宠爱。就连他一怒杀了刀盟小刀堂堂主,顾盟主也只是一笑置之。
只是那绝世高手,却没有半分高手的风范,心眼度量比针尖都大不了多少。别人敬他一尺,他也只还一寸;可别人要占他一寸,他却起码要讨还十丈的利息来。
这种作派,当然令很多江湖中人看不过眼。面对汹涌而来的指责,丁喜只是淡淡地说:“别惹我,我小气。”
很快,江湖中人就知道了,丁喜究竟有多么“小气”。
剑冢的东西南北中五方神剑,有次路过高平镇,只不过无意中把一口浓痰吐在丁喜家门口,丁喜知道此事后,当即提起长刀追了上去。将五方神剑屠了四方,逼疯一方。
纵横西南的黑道大豪十二星相,亦不过是在酒楼中多喝几口黄汤后说了丁喜的坏话,结果丁喜刚巧路过,小里小气地只出了一刀,当即就有三个星相折了手,四个星相断了脚,还有五个星相被刺破了心脉。
更可气的是此人小气起来简直是六亲不认。刀盟的太上长老何其峰,不过在刀盟的例行会议中倚老卖老地说了他两句。结果他当即就拔刀指住何其峰的鼻子,问他是不是想招惹他,吓得何其峰第二天就告了老还了乡。
也正因为如此,刀盟的顾盟主虽爱其才,却总不将他提拔重用。甚至下令让他非有传召,不得出高平镇一步。江湖中虽不是人人喜欢顾盟主,但却人人对他这个英明的决断赞不绝口。可不是么,要让这样一个小气而又疯狂的人步入江湖,还不知会掀起多大的风浪来呢!
“男子汉大丈夫,你就不能心胸开阔一点。像你这样结怨满江湖,迟早会惹上大祸!”偶尔,花玉香在为方飞玉扫墓时碰见正在练刀的丁喜,也会这样苦口婆心地劝他。
丁喜挑挑眉:“那你以为我该怎么做?”
“在江湖上,想要吃得开、趟得平,并不是靠着一身好武艺就行的。一个好汉还得三个帮呢!想上位,就得有人望,就得广交八方友,结识天下英雄。有些时候,宁可自己吃点亏,也决不让朋友受点委屈。让出一分利益,就能够换来一份交情。这交情平时看起来没多大用处,但在你危难或是需要帮助之时,一份交情、一个朋友说不定就能让你反败为胜扭转乾坤。”
丁喜躺在方飞玉的坟丘上,双手抱住头望着天空:“如果我像你说的那样去做,那么没过多久我就会躺在这里和他作伴了。”
花玉香猛地抬起头,像不认识似的打量着丁喜:“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顾道人在利用我。我结怨越多,他就越开心越放心。因为除了他之外,我再没有其他人或其他势力可以依靠,也没有其他的人和势力敢于收留我。”丁喜自嘲似的翻转着自己的手,“多么好用的刀啊,既可以杀敌,又可以剜掉组织内部的潜在威胁。跟任何势力都无牵无绊,只掌握在顾道人一人的手中。如果这把刀忽然有了落入别人手中的可能。就算这是一柄再出众的神兵利器,顾道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它折断。不是吗?”
“可你这样很危险。”花玉香犹豫着说,“你不会一点内功,就算刀法再锐利,久战之下必然落败。要不,我传授你一门内功心法。虽然不是什么神功,但也能……”
“不需要。”丁喜摆摆手,“一把刀,如果没有刀柄,就不再是刀了,而是一柄会伤到主人手掌的凶器。”
丁喜对花玉香说:“不要试图勾起我的雄心,自飞玉死的那天起,我的志气就全没了。你的心思我明白。我是不会让你如愿的。”
花玉香抱着膝坐在方飞玉的坟丘上。垂下头,哭声像炊烟一样袅袅地升起来。丁喜闭上眼睛像睡着了,他似乎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花玉香蓦然站起,一把将丁喜的头扳过来,撕开自己的衣襟,露出能让所有男人全身发颤的胸膛:“把我从这里救出去,我就是你的人了!你有这个本事,也只有你能真心地帮我!”
“你为什么非要离开呢?”丁喜悲伤地问。
“因为我不想在这山坳坳里老死,我不想再闻到充斥在高平镇空气里的土腥味!我不属于这里,你带我走吧!”
丁喜把花玉香摔在一边:“留在这里,你至少能老死。”
花玉香怔怔地望着丁喜逐渐远去的背影,泪水像决了堤一样涌出来。花玉香冲着丁喜的背影大声喊:“我算什么?告诉我在你眼里我究竟算是什么?我长得漂亮我有什么错!别的男人一见我就想和我好,你呢,却连一根小指头也不愿碰我,要把我留在高平镇守一辈子的活寡!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却要像泡在水塘里的麻绳一样慢慢沤掉!丁喜你不是男人,你要是个男人就要了我,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丁喜惊慌起来,像只受伤的野狗,飞奔在旷野里,没膝的草浪在他身后翻涌着。在更后面的地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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