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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晶之谜-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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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锌谖扌牡暮⒆樱鸶话慵丁!蓖粲衅嬉丫肮吡嗣看蜛lice得罪了人,他就用“有口无心”和“孩子”来为她收拾残局。他从来不真的觉得烦恼,任何一点别人对他的好,他都看得很重。

  “哪个跟她俩个说哦……”厉老爷子往后一仰,招呼厉冬雪,“雪雪,把我屋头那套茶具拿来,拿我柜子上那个小瓶子装的茶来,我给汪老师他们泡回好茶喝!”

  “嗯!”厉冬雪一笑,转身离开了。

  不一会儿,她用茶盘端着紫砂小茶壶、几个核桃大小的白瓷茶杯还有若干红木的小件过来,一一放到石桌上,格外郑重的把一个青花瓷的小茶罐放到离厉老爷子最近的地方。叫郑萍的服务员跟在厉冬雪后面,放下了一个小烘炉,上面的玻璃水壶里水刚开,咕咕翻滚着。

  “潮汕炉、孟臣壶、玉书碨、若琛瓯,老爷子这是要泡功夫茶呀!”汪有奇随口说到。

  “哟?行家!”厉老爷子原本轻蔑的神色被惊喜冲散了。他放好了烟杆,拿桌上的湿毛巾擦了擦手。

  厉老爷子把茶壶茶杯在保温盘上摆好,取了开水缓缓注于茶具上。等水要没过四只瓷杯时,他放好了开水壶,取夹子慢慢转动瓷杯。然后逐一沥干杯里的水渍,一字排开放好。

  接着他取过茶罐,拔开盖子,用长勺取了三勺放进紫砂的小茶壶里,然后把再次沸腾的滚水倒入壶中,厉老爷子用壶盖拨去泡沫,盖上盖子,再次将滚水淋于茶壶上。

  水入壶中的那刻,汪有奇已经闻到了一阵香而不艳的芬芳,心中竟升起一种感动来。

  吴晓远也看得入神,他想,自己还是喝茶包就好了,要是这么复杂的喝一次茶,他人生不用干别的事情了。他羡慕的,是厉老爷子从容的动作神情,人对自己真正喜爱的事情,才能有这样的投入。

  等茶壶上的水滴渐渐化作白烟散去,厉老爷子右手握住茶壶,在茶盘上刮去了壶底的水汽,然后按住壶盖快速将茶汤倾入白瓷杯中,四杯都是七分满。金黄的茶汤清澈明亮,如同恋人明媚的笑脸。

  厉老爷子像老友一样,将瓷杯右手握左手托,递给汪有奇和吴晓远各一杯。两人也用同样的手势接过。一直站在旁边的厉冬雪自己取了一杯。

  浓郁的甜香扑鼻而来。汪有奇趁热喝下一小口,甘醇柔顺,几乎没有涩感。在冬天喝这样一杯好茶,简直叫人身心灵都温暖开朗起来。

  “哈,我算是开了眼界了,这茶真不错!用什么水泡的?”吴晓远放下杯赞叹道。

  “哈哈哈,”厉老爷子放下自己的杯子,“我们冬雪从山上道观弄的三昧水来,你们有福气啊,我自己平时也喝不到这水的。”

  “爸,你想喝下次我多装点回来就是了。”厉冬雪笑着说。

  “算了算了,你那么辛苦做什么。你舍得出水,我还舍不得我的铁观音嘞!哈哈哈!”厉老爷子似乎变得心情大好。

  大家说笑起来。

  一直在楼上过道看着下面泡茶表演Alice把嘴一撇,自己甩甩头回房间去了。
  作者题外话:好久没更新了,对不起大家啦。放心,肯定不是一坑^_^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十四 愚人演出
(29)

  在锦兰过了几天泡茶聊天、早睡早起的日子,汪有奇决定回去上海。

  对他来说,这一切就像是一场夸张的、惊悚的、持续的噩梦,好在现在梦醒了,他也该回去做自己了。得不到的就不要再去想了,汪有奇告诉自己,不能被不现实的欲望压垮自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既然是这样安排的,他要接受。

  爷爷在天有灵,应该也会同意他的选择。

  不然还能怎样呢?

  吴晓远进门叫吃饭的时候,汪有奇正躺在床上午睡。他坐起来,看着吴晓远,这几天都是他在安排事情,照顾Alice,汪有奇打心眼里喜欢和感激这个热心的小伙子。

  “晓远,这几天辛苦你了,我想,我明天就和Alice回去了。”

  “哦,”吴晓远从水壶里倒了点水,递给汪有奇,“问句不该问的,有奇哥,你不觉得奇怪吗?藏东西的那块砖,是最近才动过的,也就是说,拿走东西的人,很可能是——”

  “打住,”汪有奇举高手里的杯子,示意吴晓远不要再说了,“不管是谁拿走了东西,也不管里面是什么,我现在都不想追究了。你是学考古的,该懂得这个道理,人和物之间也是有缘分这一说的,有缘无分,不必强求。”

  吴晓远听了一笑,不再多言。

  锦兰的生意一直没见好过,院子里有时候安静地只听见后院的鸡鸭叫唤。

  今天更是只有汪有奇他们三人是客。

  红脸鹰眼,身材高瘦的厉师傅也是这家掌勺的大厨。他做好了午餐从厨房走出来,端坐一张八仙桌的正上方。他身后的墙上贴着红底黑字的“天地君亲师”的条幅,高脚长案上点着红烛、供着水果。

  那天兴高采烈的聊茶之后,厉师傅又恢复了平日的冷漠。他也不招呼谁,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同桌还坐着笑容可掬的老板娘——厉师娘、负责迎来送往的厉冬雪,还有郑萍她们几个帮忙的女工。

  汪有奇他们三个另坐一个小桌,两边的菜都差不多,四菜一汤。汪有奇上了桌,端起一碗白饭,看了看筷子下面:豆瓣红烧鱼、青椒豆豉盐煎肉、麻婆豆腐、凉拌三丝,一大碗三鲜火腿汤,还有一碟放了油辣子和花椒粉的四川泡菜。光用看的就食欲大振,汪有奇招呼吴晓远和Alice吃饭,自己埋头吃起来。

  吴晓远夹着菜,眼神不自觉的瞄到隔壁桌,厉冬雪和几位大婶讨论着隔壁邻居家的儿媳妇,不时一阵哄笑。厉师傅始终板着一张红到发黑的张飞脸,默默扒拉碗里的白饭。吴晓远想,那天这老爷子给我们泡茶时不是眉飞色舞的吗?怎么这阵又不给好脸色了?倒像是谁得罪了他似的。他总觉得这锦兰里有点什么地方不对劲,到底是什么,他又说不上来。

  “打望谁呢你?”吴晓远没发现Alice也盯他好一会儿了,吓了一跳,“我眼睛疼,乱眨呢。”吴晓远忙低头吃饭。

  Alice明显不信的撅起嘴,她握着筷子,贝齿咬着筷子尖,“跟你就说不了三句话,中文表达是不是有问题你?”

  “Alice,我看你也玩儿的厌烦了,明天我们就回去吧。”汪有奇趁着夹菜的空挡说。

  “哦?好啊好啊,这样最好了。”Alice一下子又乐了,开始跟汪有奇叽里呱啦的讲起回去要逛哪里吃什么。

  吴晓远看着Alice笑的那么开心,心里忽然一阵失落。哈,他想自己大概是感叹不能一见真面目的那些藏品吧。

  旁桌说笑着的厉冬雪,显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她侧转头看了一眼汪有奇,笑的十分灿烂。

  (30)

  简佳宁坐在椅子上,微笑盯着正用黑胶布把她手腕绑在椅子上的阿松。

  “你有必要现在就把我绑起来吗?”简佳宁感觉右手被阿松紧紧地固定在椅子的扶手上。

  “哼,你就不怕你的小情人回头发现你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阿松冷笑着。“听说你是老板的爱将,我一点看不出你本事在哪里?”阿松低下头,附在简佳宁耳边,挑衅地说,“你的功夫是不是在床上?要不要我上你给汪有奇看看,给他加深加深印象?”

  简佳宁笑得更迷人了:“也许有机会,就怕到时候,印象深刻的人是你。”

  “嘿,”阿松空出一只手,拍拍简佳宁的脸,顺着她脸庞的弧度捏住她的下颚,力道逐渐加大,像要把她的下巴捏碎,简佳宁依然努力维持着阿松猜不透的笑。阿松自觉没趣,松开了手。

  简佳宁没有再说话,她撅着嘴,忍着疼盯着金刚一样的阿松,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她的这位同事,到底有多少人在为“珍珠”工作?老板是用什么办法笼络到这么多能人的?谁又能想到一个成天泡在玩具堆里的胖老头,名字在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上?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粉红豹有两百多个成员,干的可都是震惊世界的大案,谁又能想到他们的BOSS,是苏格兰菜市场里一个年过百半的女鱼贩呢?

  人不可貌相,在职业小偷和骗子身上,尤其是真理。

  至于她自己,她是欠着老板恩情的。

  二十七年前,她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村庄里。父亲家里是当地的大户,父辈有四个兄弟,父亲是长子。每个叔伯都有男孩儿,简佳宁的父亲却只有她这个女儿。她出生的时候,妈妈因为难产,没有即时送去医院,生下她后,就离开人世。

  据说知道生的是女孩,父亲就一直黑着脸,正好竹篱笆围着的鸡圈里跑出来一只小母鸡,咕咕乱叫到处拉屎。盛怒的父亲冲过去,一把抓起鸡来,朝着砖墙猛摔去,芦花鸡折断了脖子,在地上活活哀鸣到死。

  整个家族没有一个人来看她一眼。襁褓里的婴儿,大家只知道她的外号——“芦花”。有新衣服有玩具的兄弟们总是嘻嘻哈哈的在她面前炫耀,有时更会从后面,冷不防一脚把在河边搓衣服的小芦花踢进水里。

  每当她瘦小的身子狼狈的从被搅浑的泥水里站起来,湿漉漉的发抖,带着泥沙的水呛得她鼻涕眼泪一起流时,河岸上总爆发出一阵魔鬼般恶毒的狂笑。

  她3岁的时候,父亲娶了后母。一个小眼睛、满脸雀斑的肥女人。她本来还对她有一点点善意,但在她隔年生下弟弟后,这点善意也变成了最尖刻的使唤。

  5岁的孩子,应该在父母的掌上撒娇,她却开始把总哭的弟弟背在地上,做家里所有的活。没人在踢她落水,因为弟弟在她背上。她在河水里漂洗后母肥大的*,觉得那是世界上最令人作呕的东西。

  7岁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便跪在地上抱着父亲小腿请求父亲让她去上学,父亲皱着眉头,因为后母正在说,要送弟弟去上幼儿园。

  7岁的芦花想到了死,但她绝不想一个人离去,她想过把田里用的农药放进饭里,然后看着他们幸福的一家人吃进肚子里。

  这时,老板出现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发福到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年代,人们的衣服刚刚有了一点颜色,穿西装、带金表、鼻梁上架着茶色太阳镜的老板,把满村人都镇住了。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在回乡祭祖后,主动跟族长提出要收养小芦花,带她出国。

  后来,简佳宁问过老板,为什么要选择她?是因为听说了她可怜的遭遇吗?

  老板笑眯眯的说:好像有一天,我看见你坐在田埂上望着天空发呆。你的侧影,很像我的小珍珠。我向村里人打听了你,你的身世,更让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走。不过你记住,我不是上帝,我不是要拯救你。

  “简佳宁”这个中文名字也是老板取的,寓意她长大后,可以简单、优秀、安宁。

  简佳宁没有辜负老板的期望,成为了“珍珠”里的骨干。她念着老板的恩情,为报恩她可以随时牺牲自己,因为她总想着如果没有老板,她的生命早就在7岁那年结束了。

  但就在此刻,她感觉自己灵魂出窍了。

  另一个自己冷眼站在一旁,看着阿松用胶布一圈一圈把她的肉身缠在木椅上,一阵冰冷的寒意爬上她的后背。

  离开时汪有奇那震惊、受辱、压抑的表情闪灵般回溯过她的眼前,Benson、Benson,我是无心,也是有意,我要怎么再见你?你真的会来吗?为那样伤过你的我?

  酒店房间里,整洁单调。没有阳台,只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简佳宁坐在窗边,望见远远一架飞机像被点穴的鸟,僵硬的滑过天际。

  她低下头,合上了双眼。

十五 逃离锦兰
(31)

  离开锦兰前的夜里,汪有奇睡得格外香甜。

  他还记得自己三四岁的时候,妈妈托人买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给他。他想不起自己有没有向幼儿园的同学们炫耀,倒是记得妈妈接他回家时,在路上碰到妈妈的同事蔡叔叔。汪有奇在蔡叔叔和妈妈聊天的时候,穿着小皮鞋的脚上去扎实的踩了蔡叔叔一脚,然后扭头就跑。蔡叔叔在后面尴尬的忍痛,妈妈道歉连连,又拿他没办法的笑。

  呵,这些想起来就像昨天一样清晰。

  那一年暑假,爸爸正在申请去联邦德国念化学博士,为此他要在外语学院进修一段时间的德语。那段时间,爸爸妈妈住在城里,爷爷和汪有奇住在山上。

  家里开始变得凌乱,纸箱和书随处可见。爷爷则因为爸爸可能带走汪有奇母子而暗自叹息。

  每到周末,没人陪伴的汪有奇往往一个人坐在大槐树下翻《少年文艺》或是小人书。天气湿热,连鸟的叫声都变得焦躁。

  偶尔会从树上掉下一条吐着长丝的黑色毛毛虫,汪有奇盯着它在半空中不着边际翻腾扭动的小身子,感到无比寂寞。

  寂寞,多年后,汪有奇才找到了这个词来形容他当时的感受。

  出事前的那个晚上,爸爸妈妈都回来了。

  和爷爷长谈完,爸爸走出书房,他显得异常兴奋,嘴里喊着妈妈的名字,走路有风。

  路过客厅时,他看到了小板凳上愁眉苦脸的汪有奇。

  “嘿,有奇,你怎么啦?”爸爸走了过来,弯腰摸独子的额头。

  “没怎么……”小汪有奇抿着嘴。

  “哈哈,小傻瓜,又看了哪本倒霉的悲剧小说了?我早就跟你妈妈讲过,不该太早给你看这些乱七八糟的,学学科学多好。”爸爸双手抱起小汪有奇,走到沙发边坐下,让儿子坐在他的大腿上,就像以前很多次的那样。

  “儿子,爸爸呢,决不干涉你的爱好,不过爸爸希望你记住,做人一定要乐观,要懂得自己给自己找乐。你明白吗?”

  “乐观?”小汪有奇重复道。

  “嗯,乐观!就是看什么学什么,都要高兴。你记住了,不高兴的人多半都是因为自己想不开。话是这么说,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爸爸我呢,还是希望你能活的特别开心,随性。”

  汪有奇记忆里,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聊天。第二天一早,小汪有奇还在睡梦里,父母就出门去了,再没能“人未至、笑先闻”的回到家里来。

  出殡的那天,汪有奇还有点印象。他被麻布缠得像个粽子,面无表情的站在嚎哭的人群中。丧乐队里唯独唢呐惊天动地,让人心里闷闷沉沉的。院子里到处都是白布黑布,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挤满了。两口漆黑的棺木被抬着出了院子门,爷爷扶着棺木,老泪纵横,嘴里念着“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那时的汪有奇,还不懂永远分离是多么的痛。

  ……汪有奇感觉自己在梦里哭了,眼角凉凉的一颗泪,顺着脸庞滑到嘴边,咸的。

  “汪先生,汪先生……”是梦里吗?有人附在耳边叫他。汪有奇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时无法分清眼前看到的,是梦境还是现实。

  “有奇哥,快起来。”吴晓远和Alice摇着他的手臂,旁边还有一个人,哦,原来是厉冬雪,她什么时候剪的头发?大半夜的,他们都跑到自己房里做什么?啊?难道失火了?

  汪有奇一惊,霎时清醒,他坐起来,“怎么啦?”

  “嘘——”Alice把食指竖着放嘴上,表情难得严肃,“没空跟你多说,东西我们帮你收拾好了,快点走。”Alice催促着汪有奇穿上外套。

  三人在厉冬雪的带领下,悄悄出了房门。下楼,穿过后院的果园,出后门绕过竹林,走上了田间小路。

  黑黝黝的乡村夜里,几乎看不清一手之外有什么,远处一两盏难眠的灯火在闪耀,对匆匆赶路的他们毫无帮助。

  厉冬雪打着一支小手电在前面带路,汪有奇呵着冷空气,被吴晓远和Alice一前一后、前拉后推的催促前行。

  “行了,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三个大半夜的不睡觉,跟我玩什么呢?”汪有奇索性停在路上,后面的Alice直接撞在他背上,发出一声刻意压低的惨叫。

  “呼——有奇哥,你是劫后余生呢。别多说了,我们俩,我和Alice还会害你吗?先跟着冬梅姐走吧,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详细告诉你。”吴晓远向已远在身后的锦兰农家乐望了一眼,一把拽住汪有奇的手臂,拉他往前走。

  “行行行,我跟你们走,人家叫冬雪,你急昏头了吧你?”汪有奇开着吴晓远的玩笑,看他们火急火燎的,他一点不觉着紧张,反有点偷着乐。

  (32)

  汪有奇有点夜盲,这样的走路让他极为不耐。田埂不到两尺,他好几次都踩进农田,还差点打滑踏入田边的细沟里。后面跟着的Alice也是几次整个人扑到汪有奇背上,她却一句嘀咕抱怨都没有,让汪有奇大感奇怪。

  汪有奇正想再问,脚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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