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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之静数春日-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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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生活在这些地方才会有真正的幸福。当高高在上的皇帝,其实是最孤单的,要做很多自己不愿意的事,每天看着朝上的大臣和后宫的女人勾心斗角,明明很厌烦这些,依旧要涉足其中,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
记忆中,这是凛第一次和我说他的感受。他不喜欢当皇帝,我也不喜欢他当皇帝。没当过皇帝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当一个皇帝多么的痛苦,就如我以前不理解他一样,以前一直看他意气风发,怎么会想到,他居然不想当皇帝。
不弃1
晚饭的时候,附近的大家小家都来给我们庆祝新居入伙,每家人都带来了好几味菜。而我和隐大哥在凛休息后也一直在厨房准备晚膳的菜式。一时间,三张大桌子除了挤满了人,还放满了菜,堪比满汉全席。
我真的没想到,入伙饭居然会这么的热闹。以前在皇宫里,几百号人大排筵席,孤寂感依然无处不在;现在只有三十多人,只有三张桌子,甚至有部分人连名字都不知道,依旧让人觉得很满足很热闹。
凛凑到我耳边说,以前从未发现吃饭也是件这么开心的事。
透过他含笑的眼眸,我能看到自己也笑得很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要并一直追求的生活,简单平凡,却有着充实的幸福感。
有人生来就这么幸福,可是从不珍惜,总是以为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得到的会越多,其实他们不知道,失去的更多。记得妈妈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知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要觉得自己惨,永远有人比你更惨;不要眼红别人的财富,因为这除了让自己不开心外,什么都得不到。以前我从不觉得简单生活是件很难的事,有妈妈和伟的疼爱,有一群很好的朋友,有自己喜欢的工作,读着自己喜欢的专业,简简单单,幸福洋溢,从不想去当哪个总统或者首富的女儿。穿到古代,认识了王爷、有个当尚书的爹爹、有个当将军的哥哥、有当皇帝的丈夫,还有当门主的爱人和朋友,幸福从来不缺,可是却一直过得战战兢兢。因为就算我再怎么小心翼翼,幸福总像彩色的泡泡,就算不用我碰,也会碎在空气中。
晚饭将近结束时,我十足一女主人的样子,端起酒杯,豪气地跟大家说:“谢谢各位来为小妹一家庆祝新居入伙,这杯是小妹敬大家的,希望大家都健康开心!”说罢在众人大叫着好中仰头喝下那劲度十足的农家自酿酒。
凛一直笑着,陪我一杯杯地喝着别人回敬的酒。酒很烈很呛,可我却觉得很甜很甜。
我又举起酒杯敬大家,“谢谢,谢谢大家!我今天真的很开心,过几天小妹和彦大哥成亲,也希望到时大家来喝一杯喜酒!”趁着自己喝得晕晕的,借着酒疯厚着脸皮说这样的话。来到这里起我和凛就决定了,以后再没有颜凛,他姓彦,不是国姓颜。
我仰起头,眯着眼,似乎在看夕阳西下残留的光晕,其实只是不想看凛现在的表情。我了解他,他想守在我身边,却不愿意和我成亲。刚来到这里时,我提议我和凛就扮作一对从颜国私奔过来的小情人,反对父母为我们包办的婚姻,所以私许终身。可是凛一口就反对了,“怎么可以这样损自己的清白!”这是他当时说的话,他坚持要和我以兄妹相称。后来几天我们都没讨论这个问题。所以今晚我才想当着大家的面,来个先发制人,我都对大家说了,难道他还能说不么?
颜凛沉默着,却依旧陪着我喝别人敬来的酒。
耳边充斥着“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连生贵子”等祝福的话语,心却因为凛的沉默而跟着沉了下去,仿佛大家都在说着最讽刺人心的话。
不知道是怎么送走乡亲们的。我只知道,直到大家都散了,直到晚风徐徐,凛都没说过一句话。任我怎么盯着他看,他都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不到别人,看不到我。
不弃2(新)
呃,落今晚真的没状态……总是对着电脑空白……码了一晚才码出了一千字多一点,太少了不好意思发上来……正好早上发的那章也很少,所以就拼在一起了……
对已经看过不弃2的亲道个歉!!造成亲们阅读的不便实在是很对不起!!已经看过不弃2的亲可从等号分割线开始看,前面没改过……
话说昨晚落数了下,发现在静数里留过言的亲一共来自全国26个省(包括4个直辖市),22个非直辖市的省份里共出现过61个城市……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还有猫大的外国IP……看得落啊,那个自信心极度膨胀……
在这里谢谢来自全国各地的喜欢或看过静数的童鞋!!
………
“你说话不算话!”就在凛要回房的瞬间,我再也不能跟着沉默。
凛仿佛没听见一样,顿了顿,然后继续抬步离去。
“你说过的,你说过我想停在哪里你就陪我停在哪里的!你还说过,你要守着我保护我的!”看到凛终于停下来,我才接着说:“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你觉得自己没办法给我永远;你怕我们刚一起又要分开;你觉得与其让我饱尝失去的痛苦,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给我希望。”
凛背对着我,我看不到表情,我只能看到他明显震了一下。
颜凛你知道吗,从我得知你病后我就下定决心要嫁你了,不是同情不是施舍。生命很短暂,我真的想抓住点什么,我不想一次又一次的,错过了才后悔。
“我不知道我还爱不爱哥哥,也无法比较我爱哥哥多一点还是爱你多一点。可是我已经不想管什么爱不爱了,现在的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明白吗,不是住在一起,不是待在一起,而是,在一起。
如果你害怕没时间疼爱我守护我,那你就更应该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浪费时间跟我怄气。
我不在乎我们的未来有多长的路可以走,我只想和你牵着手去走。就算只有很短很短的一段路程,那我们就努力去让这段路充满花香、充满回忆。”
话我已经说完了,本以为凛会像很多电视男主角一样走过来抱着我说他爱我之类的。只是,没有。他甚至连身都不曾转过来,看都不曾看我一眼,径直走进了房间。
没有失望,我知道凛听进去了,不然他不会一直站在那里直到我把话讲完,只是他需要时间,不是考虑他爱不爱我,是考虑爱不爱得起。
我走到他房间外,隔着门,用一如多年前他的暖入心扉的轻声跟他说:“我会等你,直到你愿意。”
初春的夜晚依然很冷,我就是偏偏想吹吹冷风。人人都说借酒浇愁,可是我怎么觉得酒入愁肠愁更愁。
今晚一番莫名其妙的表白让我想到了很多。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名副其实的劏猪凳(粤语,意思是克夫)。想想每次都是到谈婚论嫁的节骨眼才会出现问题,每次都看着自己手中的大红嫁衣披到人家身上——颜浩那时是,哥哥那时是,连现在也都是。
当年如果颜浩第一次向我求婚我就答应了,那我现在是不是幸福的誉王妃?那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那凛就还是当着高高在上的天子?
如果我早一点跟哥哥下山,或者说不在云雪山避世避了3年,那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哥哥要为岳纯尔负责的那一幕?
可是,生活从来都没有如果,生活永远都是一种结果。
唯一一次嫁成功了,却不是嫁,也不是去当别人的妻子。当年真的觉得很委屈,默默无闻地进宫,不能穿嫁衣,没有花轿,没有新郎,进宫还得从偏门进去。爹娘将施娉婷养这么大,却终是喝不到她出嫁的喜酒。甚至于我从来都不是那个一直自称并被我称为丈夫的人的妻子,只是他众多后宫佳丽中渺小的一员。
每个女孩都有个穿婚纱的梦,我也不例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很想穿上那大红嫁衣,嫁给那个承诺会一直疼爱我护着我的男人,然后像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一样,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别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并不惧怕婚姻,我总觉得两个人相互扶持的日子,总比独自一人孤军奋战要好过。所以,如果真是坟墓,我也甘心跳了,想来跳进坟墓,其实也比死无葬身之地要好。
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恐怕真是喝多了。待到天泛着微光,才贸然惊觉自己又浪费了一个晚上。
放纵一晚吧,就一晚,再也不能这样了。我要好好珍惜和凛一起的一分一秒,努力营造一点一滴的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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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了个脸,做好早餐就出去了,本来想叫凛起床的,后来想想,那死心眼儿的小孩,昨晚肯定也胡思乱想了好久,就让他多睡一下好了。
天不算很亮,不过街上已经人来人往了。我想这是小镇上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妇人们都出来买菜,他们的丈夫们都在这个时候出去工作。走在这样热闹的大街上,一晚没睡竟也没觉得困。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当一个普普通通的民妇了,每天给心爱的人做早餐,然后买菜,跟小贩讨价还价,碰上相熟的大娘还会聊上两句……我还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不过我想,用不了几天我就会适应并甘之如饴。
昨天一天的相处,基本上都认识了附近的人家,买菜的时候那些大娘们、妇女们都很热情地跟我说今天什么菜比较新鲜,菜要怎么做才最好吃。买完菜后我说我还要置办一些婚嫁用品,那些妇女们又很热情地带我去买,还帮我挑,帮我杀价。
抱着满满一堆喜庆用品——大红花烛、合卺杯、龙凤烛台、镀金碗筷、挑喜帕的称干,还有剪窗花的大红纸和做百子千孙被的红绸,整个人都被埋在了红色当中。连菜都要隔壁大婶帮我提回去。
那些村妇们的热情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大家都很疼爱我、盼着我嫁到个好人家。所以,不仅帮我挑选东西,还有人说帮我剪窗花,有人说帮我绣喜帕,有人说给我绣房帘,好几个婶子还一起说要给我绣百子千孙被套。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只能一个劲地说谢谢。本来我说过要亲手做那些窗花、被套、枕套、嫁衣等等,可是眼看时间都来不及了,她们的帮忙,无疑是雪中送炭。
回去的时候凛已经起床了,他微笑着接过我手中的那堆婚嫁用品还有隔壁大婶帮忙提着的菜,对婶子道了声“谢谢帮忙!”
看着凛暖暖的笑容,我真有错觉,昨晚晚上的别扭是我幻想出来的。
“你起床很久啦?”我没话找话说,并“忙着”收拾东西。其实只是掩盖自己的尴尬。
他昨晚就没说过要娶我,今天我居然还去将婚嫁用品都买齐了,我不敢肯定他会有什么反应,也不想给机会他说“我不想娶你”之类的话。
“如儿这样将东西从一张桌子放到另一张桌子是什么意思?”凛笑笑,拉过我正在“收拾东西”的手,“以后去置办这些东西要叫上我,成亲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我惊讶地抬头看着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笑着刮刮我的鼻子,一把将我拉入怀中,在我耳边轻声说:“我愿意。”
“谢谢你,凛。”我哭了,不是流泪,是嚎啕大哭。
这句“我愿意”不是回答教堂里神父问“你愿意娶谁谁谁为妻吗”的,而是回答我昨晚说的“我会等你,直到你愿意”。尽管只过了一个晚上,却感觉过了好几个世纪。当年颜凛说了这句话后,等了将近一年。我很怕,我怕我有一年可等,有一直可等,他却没有让我等的机会。
不弃3
婚礼定在了二月十九,旨在寓意我们的爱情能长长久久。定日子的时候没有管这天是不是适宜嫁娶的好日子,在我看来,能成为凛的妻,天天都是大好日子。
二月初七的时候终于将凛的新郎服做完。这套新郎装我加入了一些现代的元素,将本来的腰带改为宽宽的金色腰封,长袍下摆处设计成前面短后面长,后面还剪裁成燕尾摆。还有一些细处的修改,如领口袖口都是双层设计,用金色的布料外翻。自然为了搭配整套衣服的效果,要佩在胸前的大红花也做成了镶金边的。
虽然在古代一直都有做衣服,但是却没像这次这么大工程的,日夜赶工都花了我将近十天的时间。
只是,拿着这套成衣,我却犹豫了。当初设计的时候就头脑发热,做出来了,才感觉这套衣服似乎太出格了一点。要是凛不喜欢怎么办呢,再做一套的话,恐怕时间是不够了。结婚是两个人的事,要是他勉强穿上了不喜欢的衣服,也不会开心啊。唉……
“怎么叹气了?”凛推门而进,手里还端着两碗热乎乎的甜汤。
“哇!有什么好吃的啊?”赶紧把新郎服收起,我还不想因为这套衣服破坏这美好的气氛。另外一魔爪已经伸向那碗暖暖香香的甜汤。
“今天做了桃花杏仁露。如儿尝尝好不好吃。”凛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已经端起一碗美美地吃了起来了。
“小心,烫!”凛见已经来不及阻止我了,只好无奈地笑笑,宠溺地摸摸我的头,让我坐下来慢慢吃。
我抬头对他傻笑了一下,继续埋头吃着甜到入心的杏仁露。
我这个家庭主妇真失败,凛说我最近要忙着做成亲的礼服太累,所以都不用我煮饭了,我还把衣服做成那样……哎……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早在顺亲王府就见识过凛的手艺,不过他的全能真的很让我意外。甜的咸的酸的辣的,都一样煮的那么好吃,有些菜就算他没煮过,我说了做法,他就能做得媲美大厨。不知道他曾经是皇帝的,肯定以为他以前是御膳厨房的厨子。
像我这样狼吞虎咽的,不到两分钟就吃完了。坐在凛身边,看着极品美男优雅的吃东西,人生一大快事。
可能因为我注视的目光太炽热,颜凛停下来,看着我,笑着刮了刮我鼻子,道:
“我最近发现如儿总是这样痴痴看着我。”
“啊!”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来反驳他的话,只好呵呵地笑着。凛一说,我才发现,好像最近我还真的总是会情不自禁地盯着他看……
咳咳,没办法,谁让他没事长那么帅干嘛……(落:貌似某人说过自己不喜欢美男只喜欢美女。如:那是因为美男不是自己的,现在美男是我的了,那不看白不看!落:你牛!)
凛看到我傻笑,也跟着呵呵地笑了起来。这一笑更是晃得我失了神。印象中来薛国这么久了,凛一直都是温和无害的微笑,已经好久好久没见过他这么开心的笑出声了。
“傻如儿,不是说衣服今天就能做好吗?让我试试看!”
“啊!噢,还没做好,没这么快呢,呵呵!”我怎么就忘记了,昨天晚上跟他说今天就能将新郎服做好。现在做是做了,可是,却一点都不好……
“那你刚刚神秘兮兮地藏起来的是什么?”凛狡猾地笑笑,伸手掀开我身后的被子,将那套被我胡乱塞得皱皱的大红袍拿出来。
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我吞了下口水,紧张又尴尬地看着凛展开长袍。
果然,连凛都是不喜欢的。虽然早就知道这怪异的设计他会不喜欢,可是真看到他对着衣服不作声的时候心里还是一下子沉了下去。
“我明天重做一件吧。”掩盖住脸上不乐意的神色,我努力扯出个笑容对凛说,并将那衣服拿回来。
“怎么要重做呢,这衣服很好看,我很喜欢!”凛似乎看出我的不开心,摸摸我的头,“我只是看了半天,觉得这衣服怎么这么小,我能穿得下吗?”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凛就旁若无人地脱下了自己的袍子开始换了起来。
也不管他是为了安慰我才说喜欢的还是真的喜欢,知道凛有这份心就够了,大不了明天开始重做一件,大不了压一下我做新娘服的时间。
凛笨拙的动作实在让人很看不过去,这样看来,都不知道每天早上他起床得花多少时间换衣服。我走过去,帮着他穿上那大红的新郎炮,一颗一颗地为他扣好纽扣,蹲下来一下一下地抚平下摆的皱折。时间好像又回到五年前,每天一丝不苟地为他穿戴龙袍,连下摆的每一丝流苏都梳理顺畅。没想到,这件事,五年没做,做起来也依然毫不生疏。虽然我已不是那个宠冠后宫的如妃,他也不再是威震四方的皇帝。
衣服刚刚好,不大不小。开玩笑,我这个读服设的高材生,怎么可能做一件衣服还会量不好尺寸。只是凛没发现,他现在是越来越瘦了。好几次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量尺寸,都因为感觉到他的骨瘦嶙峋而心痛不已。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我吃得少不长肉的时候凛总是想办法逼我吃饭。当你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不愿意看见他哪怕有一点点的不好,真的不愿意看着他日渐消瘦。
只是,这件事,我想还是不要跟凛说才好。他已经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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