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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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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一次长谈,我们成了朋友。
之后,我们常常一起去旅行,到西藏看落日,去丽江品苦丁茶。有时,也去一些极偏僻的小镇,我们喜欢边走边唱,喜欢搜集整理听那些快要绝种的戏曲,有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唱那种要饭调调的歌——妹妹,我想你想得肠子青,想你想得没缝缝……我们泪眼朦胧,她是我的另一个自己,我不过是与我邂逅。
当然,与一个城市的邂逅也是这样。
有的城市,去过很多次,可是,没有感觉,它不是你的,它与你隔着衣服,隔着温度,始终在云端。
有的城市,你刚一落地,就有了温热的地气,它与你,如影随形,贴心贴肺。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邂逅。
有时候,与一段戏曲的邂逅,或者与一首歌的邂逅也是如此。
我记得飞机上听过一段戏,我根本听不清是什么曲种,反正它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个曲种,但那个旦角声音婀娜,以至于我来回听,两个小时,我一直在听那段曲子。
后来我看梅艳芳和张国荣演的《胭脂扣》,当他们对唱时,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如此迷恋偶尔邂逅的那段曲子,因为它们如此之像——烟花散尽,无语泪双流,惟清音在耳,笑语盈盈处,是她和他情与爱的纠缠,旧戏台上的一幕,倒似我的前生与今世,这苍凉又妖娆的声音,与我偶然的邂逅,让我魂断。
这还是与自己的邂逅。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照片。
是一个女孩子,她穿了深色的长裙,中分的长发,半侧着脸,她的背后,是陈逸飞的画,她坐在一张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前面,眼里,充满了泪水,但是,那眼泪没有落下来。
而她的手里,有一支燃着的烟。
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只烟缸。
她就那样绝望而凄凉的看着远方,想必她在思念远方,或者,她失恋了?或者,她十分地孤单?
就在那一刻,我和另一个自己邂逅。
那应该是我,寂寞的、形销骨立的寂寞,眼里有眼泪,饱满的、生动的眼泪,可是,没有掉下来。
我的手里,应该有一支烟,正燃着,我吸,或者我不吸。
在那张照片前,我久久地无语,到后来,终于哽咽。
这,也是一场邂逅。
而最心疼的,应该是爱情的邂逅。
他与她,人生初相识,刹那间惊艳。一起去吃老北京前门的卤煮,看天津的杨柳青年画,一起去郊外看千树万树梨花开,她陪着他,看他写诗画画,他伴着她,夜听风雨,欣赏人间的烟火。
即使吃一碗面,他也嘱咐伙计,少放辣椒,他知道她怕辣。
他的画,她这样懂,那里面的苍凉与喜悦,只有她懂得,因为,他是画的她啊,她的细密心思和薄凉,只有他懂得。
这是最美丽的邂逅,如同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蒙德罗索的短篇小说《恐龙》,整个小说只有一句话,当他醒来时,恐龙仍然在那里。就像每次她醒来,他仍然在这里。
一直在这里。
此刻,我站在阳台上,穿着藏蓝色布裙和红色的麻的上衣,手里缝着一个靠垫,这是给女友缝的,她喜欢一个软软的红色的靠垫,是我亲自去市场上选来的布,她在远方,我要缝给她。
我告诉她,我一直在这里,等待你。
她回了我的短信——你尽有苍绿。这是一首短诗,张爱玲评这首短诗时这样说,在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她不是树上拗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可是非常的美。
她说我,你尽有苍绿,可是非常的美。
为她这句话,我知道,这场邂逅,是人生至美。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长,我还会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应该是邂逅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艳俗的心
更新时间2009…7…3 14:50:52 字数:1585
张爱玲说她喜欢听市声,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可爱,可爱到了诗意的地步。
一个人,没有烟火的心,不做艳俗的人,怎么可能快乐?
我们每天呤诗作画红袖添香么?每天不食人间烟火么?每天陶醉在想象中的爱情中生活么?当然不。我们每天活色生香地活着,想着红烧鸡翅的好和麻辣粉鱼肠汤的香,还想着丝绸店里那块布,如何做成一条曼妙的裙子?
我承认我有一颗艳俗的心。
俗到愿意和女友满街乱逛,已经买了够多衣服了还要转着小店问人家,这个多少钱,哪个多少钱?不停地打价还价。我觉得如果买东西不还价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还下去一块两块,心里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论是一样的,她说,直接就拿钱的,一是智商有问题,二是在表现自己多有钱。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劲。
我另一个女友说,我从来去燕莎塞特买衣服,这句话很吓人,也很让人有恐惧感。总之,我觉得她没有烟火气,我更愿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后去凉皮摊,酸辣粉摊上吃两块钱一碗的凉皮,总之,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虽然难免被人骂恶俗。
另一个俗的地方表现在吃上。
如果有人问我,想去哪哪吗?我第一句话大抵相同,那里有什么好吃的?我对吃的兴趣之大让很多人不理解,后来我说,如果一个人,连吃这件事情都可以凑合,都觉得没什么意思,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有意思?至少,温饱才能思*吧。
所以,很多时候我到了一个城市,会满大街找当地的小吃,没有吃过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种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今年春天。
女友问我去看铁岭的二人转不去?那可是老赵的故乡,二人转的发源地,我连三秒钟都没有犹豫就说,去,当然去。
坐了一夜火车,到了之后先问出租车司机,铁岭最著名的小吃是什么?我们先要吃最好的,然后看最好看的。
中午去郊外吃的炖河鱼,据说绝对纯天然,无污染。四斤的一条大鱼,铁锅炖着,我们居然全吃了。
晚饭去杨麻子吃大饼,有十几种,甜的咸的大的小的,我们最后撑到不能动了,两眼看着对方问:这世界人会不会有人真的撑死?
她说,即使被撑死,我们也是快乐的。
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铁岭大剧院,说是大剧院,一进门就乐了,这是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露天电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随便坐。二十块钱一张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们索性盘了腿,和大多数人姿势一样,欣赏着那过分夸张的二人转。女友说,咱俩这形象,特别像泼妇。我完全认同,虽然我偶尔也去五星级酒店听听钢琴曲,也去保利剧院看场音乐剧,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不如这最底层的东西生动、妥贴、丝丝入扣呢?
我终于发现原来我有一颗多么艳俗的心。
因为我喜欢早晨的烟雾里,有女子趿拉着鞋起来倒垃圾,喜欢那天真的儿童流着鼻涕哭着找妈,还喜欢妙龄女子羞涩地笑,喜欢市井里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薄暮的秋天,我提着满蓝子菜,西红柿、茄子、黄瓜,红的红,紫的紫,绿的绿,我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子,穿过街市,我买一块印着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还有阿尔的太阳,我准备把它铺在家里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区里,看到每天坐在轮椅车上的女子,她虽然瘫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极漂亮,然后坐在轮椅晒太阳,她是这样美,美到接近凋零。我们相互微笑,我给了她一只最红的苹果。人和人之间,沟通有时只要一个微笑,灵魂的距离,有时就是这样短。
我快乐地走到黄昏里,觉得所有的快乐我都有份,小区里放着的背景音乐是《蓝色多瑙河》,优美舒畅。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学回了家,谁家传来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谁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风吹过来,拂在我脸上,这颗艳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于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野生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4:51:10 字数:2442
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生命力极强。
小时候在外婆家长大,村子小,小桥流水人家的几十户,谁家一点动静就能瞬间传遍全村。
“德财家的”永远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听到最多的词语是“德财家的”。
“德财家的”是一个俊俏的娘们,的确是俊,又俊又俏。还会唱昆曲,可是,她不来凑热闹,不串老婆门子,不说东家道西家,而且,“德财家的”永远收拾得干净利索不算,总和别的女子是不同的。
比如衣服吧。
同样的衣服,她会绣上一朵小莲花,在后背上,在前襟上。那风尘味道,立刻就突兀出来了。
同样的发型,她别上个卡子,再在鬓边别上朵花,那个俏劲,让村子里的女人又嫉妒又羡慕。何况,她总是一个人呆着,不和大家扎堆玩,这还不算,还整天有事没事抱个书看,好象她多有文化似的,其实,她不过就是小学四年级,装什么装?!所以,“德财家的”的坏话就最多了。
男人亦不说她好,因为得不了手。德财是个实在人,说他媳妇的时候,他就嘿嘿笑,再也没有别的话。据说,大队的队长和会计都曾经想染指“德财家的”,可“德财家的”却没跟他们,跟了他们,其实可以派一些轻活的,但她宁肯去沤粪——那几乎是最累的活计了,但散了工的“德财家的”,还是那样美,还是在门前捧着本书看,“德财家的”俨然成了异类,成了风景,成了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谈资。
所有人说她不好,包括外婆,外婆说,女人,不作兴这样的。要贤慧,要随和,很显然,她不是。
所以,我眼中的坏女人形象大概就是她那样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她哪里坏?她一没勾男人,二没说是非,不过就是不和大家一样罢了。人漂亮,又懂得些许风情,当然就被认定为异类,后来她死活和德财离婚,改革开放后一个人闯世界去了,现在,五十多岁的“德财家的”在上海,嫁了一个二手男人,据说过得一般,可是,她总是感觉幸福吧。
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不被大众所认可,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气质。
上高中时,有个女老师,教我们语文。姓白。人亦和姓一样,空灵透明,她不是长得多好看,可气质凛然,分外有一种薄凉之感。
那时,和她一起分来的男女师范生有二十几个,大家总是一块玩,一起打牌看电影抓大头,可是,她从来不参加。一两次不参加之后,大家就不叫她了,她总是一个人,在那蓝砖的老房子里拉琴,她会拉小提琴,琴声如诉,在黄昏里听起来,分外忧伤。
孤独的人总是人缘不好的人,单位里评什么,她的票数总是最低的,可是,并不妨碍她怎样,她还是那样,独来独往,不合群。
她穿的也是和别人不一样,总是一身白衣,白到不染尘埃的样子,那些飘逸的白衣有致命的美感,一些同事和她的学生也学她,可是,穿不出她那种感觉,衣服在她身上就是有灵魂的东西,可是,在别人身上,就是衣服而已。
别人都谈恋爱了,她没有,还是一个人拉琴。
上课,给我们讲三毛和小泽征尔,给我们读最前卫的诗,我知道张爱玲,是从她开始的。她说,张爱玲是个天才作家,天才和庸才最大的区别是:天才写出来的东西能不朽,而庸才很快就是过烟云烟。
这句话简直影响了我的一生。
当然,她这些言论很快被校长知道,她介绍给我们的这些人全不是传统语文教材所能接受的,很快,她就不教课了,学校让她去了图书馆。
可是我仍然常常去找她。
她列出书目让我看,几乎全是外国名家的东西,我心里认定她才是我的老师,于是,常常和她呆着,不说话,听她拉琴,闻着老房子外面的合huan树在黄昏散发出奇异的香。那段时光,是我人生最美的时光吧,我感觉两个灵魂的交融,而她对我的影响,如空气一样,蔓延了我整个青春期。
后来我再次遇到她,她还是一样白衣飘飘,开着一辆越野吉普车,她后来不做图书管理员了,辞职后自己做生意,成了一个大画商,往返于中苏边境,常常一个人去旅行,非州就去了三次了。
她离了两次婚了,现在一个人。
和十几年前比,她仍然那么年轻,有朝气,越野吉普车上放着英文报纸,还有2006年最新出版的诗歌刊物。
我们约了时间喝茶,可谁也没给谁打电话,她说过,有缘就会相遇的。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我分外动心。
她们带着与众不同的隔岸气质,分外坚强,分外动人,如一支从铁栅栏伸出的桃花,野生的,可是,带着妖娆的气息。
在我住的小区门口。也有一个这样的女人。
听人说她是下岗女工,因为有手艺,就自己搬了台缝纫机在小区门口,做零活,做零活的人好几个,只有她是不同的。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除了冬天,几乎全是旗袍,她身材也好,坐在那里,简直是“缝纫机西施”。
其它的女人,头不梳脸不洗,大声和男人调笑着骂着,开着黄色的玩笑,可是,她一直淡定的微笑着,在太阳下,忙着自己的活计。
多数情况下,她听收音机,戏剧台,永远在唱,很久远的声音传来。
有人骂她,个戏子,天生的戏子。
她并不恼,照样把自己收拾好了,应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找她改过一条裙子,很细心地为我量着,提着建议,不如,做个荷叶边?声音是媚的,听上去,很舒服。
问她,怎么老是笑?
她答,人不能没有这个气,气没有了,神就没了,神没了,韵就没了。
这二十多年的困扰终于让她瞬间点破了我。这些女人,到底哪里不同?是因为她们有一种气场,有神韵,所以,她们一出现,立刻就会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震慑力,这种女子,天生具有一种野生的鬼魅之气,永远不雷同,永远行走在边缘,却又永远让人既嫉妒又喜欢。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而我,真的喜欢这神秘。
迟暮
更新时间2009…7…3 14:51:53 字数:1173
再美丽的女人也要迟暮。美人迟暮总是比一般女子更要悲哀的,她懂得自己从前是美的,曾用那美丽换取过什么,至少是男人的喜欢或者爱情,奢侈说就是爱情,如果加上条件就是男人的喜欢。
男人的喜欢是一种欲。那样的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远去,没有一个男人对美色的留恋会永久,除非他是爱情,爱德华八世喜欢的女子是幸运的。在她快四十岁还离过婚的情况下,竟然遇到一个为了她放弃王位的男人,很显然,那是爱情,即使她迟暮了,爱德华如果五分钟看不到她就会没着没落地找她,象个孩子一样。
女人总希望遇到那样的男人。
但是大多数美女遇到的男人不是这个样子的。林青霞嫁的老公,有多少爱情的成分?还有巩俐。
最让人不解的是山口百惠,明明,她是嫁了金童,明明她是嫁了爱情,为什么也要凋零?听到他们分手的消息我倒吸了口凉气,你让我如何相信爱情这个东西?
所以,美人们不必要急着嫁人,倒是长一双慧眼看透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才是真,如果你怕迟暮了,怕再也嫁不出去,急急地把自己嫁与一个和自己身价差不多的品牌男人,那样的话,迟暮的日子会更快到来,因为到最后会懂得,婚姻如鸡肋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人过。
还有些死不认输的美人们,即使迟暮了也哭着喊着装嫩。刘晓庆五十多岁的长发和靳羽西五十多岁的童花头让我不寒而栗,倒是那些知道已经迟暮的人让我喜欢,有一天我看到陈冲,她笑着说,四十岁女人应该有四十岁女人的风采。
我喜欢她脸上那些岁月的痕迹,因为有了那些痕迹,她变得如此性感而妖娆,在她演《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王娇蕊时,我知道她是女人中的妖精,知道什么时候美丽到什么地步。
这就足够了。
多美的美女也会迟暮的。张曼玉不老,她身材比二十年前还要好,她的脸蛋比二十年前还滋润,但是你敢说,她还有二十年前的眼神?不不,她的眼睛泄露了她的秘密,否则她演不了《花样年华》,那个胖胖的戴着眼镜烫着大波浪的银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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