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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蛾-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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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
  她简单否认,江淮易的眼睛总算亮了些,凑上来,几乎在撒娇:“那去嘛。我一个人考试压力很大的,你陪我啊?”
  “……不去。”
  气氛陷入了彻底的沉默。
  热汤散发着鲜香的雾气,徒劳地吸引着谁的注意。
  旁边一桌客人的高声谈话趁这时钻入他们俩的耳朵里。他们居然在议论她——“封面上这女的是叫明笙吧,还挺漂亮的。”
  “她啊——”这语气又傲又猥琐,十足地吊起了席上客人的胃口,“现在是红了,以前也就是个小野模,大学都没上过,私房圈的宠儿啊——懂的人都懂。”
  有人恭维:“哟,陆哥,你以前不也是拍那片儿的吗?怎么样,约过没?”
  “那哪止啊……”男人笑起来,“老子因为她活好,跟她还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睡都睡腻了。”
  几乎是同时,一杯冰凉的红酒就从他头上淋了下去。
  江淮易目睹着明笙端着她那杯没动过的酒起身,以为这就到头了。谁知道明笙泼完酒,反手一下,“当”地一声,酒杯直接在那男人的额头上砸碎。她随意把杯底往桌腿边一甩,给人补上了一脚。
  满大厅的人都随着玻璃碎时清脆的一声看过去,唷,背地里编排撞上正主了。
  一群酒肉朋友,面上皱着眉,眼底一个个都写着看好戏的热望。
  陆远人仰马翻地倒在地上,额头上流下来的液体不知是红酒还是鲜血。他抹了一把,才从剧痛和错愕中缓过来,开骂:“□□x个臭娘们,找死是不是?”
  他被明笙当胸踹过一脚,胸口的白色t恤被高跟鞋的细跟戳出一个黑窟窿,领子上浸了红酒汁,大放厥词,模样狼狈又凶恶。
  不过是运气喊了两声,眼皮上一阵钻心的剧痛。捂上去才发现,眼睑被玻璃划破了一道深口子,再往下一点,直接能给他扎瞎了。
  陆远大吼:“你这是故意伤人,劳资把你弄进局子信不信?”
  明笙倍觉荒谬地笑:“警察局。你当我没进过吗。”她脚尖勾起他下巴左右移动了一下,“不就是缝两针的事。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加起来一共想要我赔多少?我赔给你。”
  陆远好几年没见过她了,她的语气和表情都让他觉得陌生,竟然恍惚了下。
  江淮易趁机把明笙拉出了第一现场。身为一个资深闯祸精,他还真不太懂善后该怎么善,更何况还弄不懂地上这个傻逼是哪里冒出来的,想了半天,最后报了警。
  陆远叫的120比警方先来,一行人的谈判地点改成了医院。
  他边接受治疗还边有力气冲赶来的民警叫唤:“不私了!坚决不私了!就这娘们,放外边危害社会?想让老子私了,门都没有。”猛地扭头冲明笙狞笑,“这回不让你被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劳资他妈不姓陆!”
  夹着酒精棉的护士皱眉:“你别乱动。”
  民警不耐烦地拿着本子记情况:“冷静点,好好说话。”这种人他见多了,就是来讹钱的,他甩手离开,对江淮易他们吩咐,“你们自己协商个结果,来派出所签协议。”

  ☆、第16章

  陆远胡搅蛮缠的功底实令人大开眼界。等他缝完针,一行人再从派出所签完和解协议出来,天都已经暗了。
  一直叫嚷着非让明笙被行政拘押不可的陆远居然趁他们没留意,灰溜溜地走了。江淮易似乎对自己的处理方式很满意,邀功似的,去拉她的手。
  刚碰一下手指呢,明笙“嘶”地一声,条件反射地缩了回去。
  他脸黑了一半,看见明笙把她的手举起来,无名指上赫然一道创口。江淮易刚要沉下去的心立刻用另一种方式吊了起来,捧着她的手看:“怎么回事?”
  明笙:“被玻璃扎的。”
  一个下午,被她自己抠破了好几次,伤口几次撕裂,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怖。
  这会儿又在渗血了。
  江淮易小心握着她的手指,左右张望了下,说:“你在这坐一下,别动,等我回来。”
  五分钟后,他拎着一个印着药店商标的塑料袋跑回来。因为没有给别人处理伤口的经验,他几乎把所有外伤相关的药品都买了回来。
  明笙坐在长凳上,江淮易蹲在她面前,把袋子打开。她在一大袋东西里挑挑拣拣,抽了一张创可贴出来。
  江淮易:“就要这个?”
  明笙:“嗯”
  “……”他欲言又止了会儿,把包装撕开,对着她的手指想贴,比了下又踌躇起来,抿抿唇,突然交给她,“还是你来贴吧。我不会。”
  “这点小事有什么会不会的。”明笙一挑眸,手动也不动,示意让他随便贴。
  江淮易咬咬牙,果真很小心很小心地贴了,一张创可贴而已,被他贴出了上手术台的庄重感,最后大功告成,长舒一口气。
  明笙看他呼气的样子,笑了。
  江淮易哼一声,起来坐她旁边,打开一听可乐,猛喝了一口。
  明笙看着他,江淮易就开始搜索他的百宝袋:“你要吗?”
  “不用。”
  他于是放下可乐,低头忽而笑了一下,“你大火的时候好吓人啊。”
  “被吓到了?”
  老实说,“有一点。”
  明笙挑眉:“觉得吓人怎么不跑?”
  “我跑了谁给你善后?”开玩笑,“你还真打算被拘留个十天半个月的?”
  明笙云淡风轻道:“我这不是在适应你的生活方式?「有钱真好」的那种。”
  江淮易咬住下唇,又别开了脸。
  “怎么了,刚刚不是挺厉害的?”
  之前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刚进派出所,江淮易说要跟陆远单独聊聊,拽得二五八万似的躺在一张老板椅里,手机在手上翻来翻去,动作跟语气一样不耐烦,“开个价吧。”
  就这么四个字,就想打发人。陆远当然不依,横眉冷眼,用鼻子出气,说:“你当老子缺钱?今天我还真非要让她进局子。”
  江淮易说:“十万够不够?”
  然后他们就在民警同志的微笑服务下,签完赔偿协议,顺顺利利地走出了派出所大门。明笙真怀疑如果调解协议有抽成的话,那位民警能跟她挥挥手欢迎她下次再来。
  他很无辜地为自己辩解:“我也不想这样,这不是没办法嘛。”
  明笙笑了声。
  江淮易说:“我姐教的,谈条件讲究个魄力,不能一点一点洋码地加,那样反而谈不成。”
  明笙的笑眸好像能看进他的眼底,说:“他这个程度的伤,行政拘留最多能拘三天,不痛不痒。赔偿范围在五百到一千。学过法吗?”
  “……你打人前想这么多?”
  她指指脑子:“这个是本能。等你临场再想这些,哪来得及。”
  也对,他闯祸的时候就不想那么多。
  只不过她是把是非利弊都装进了潜意识里,而他则把这些东西打包一起吃了。
  末了,明笙说:“协议上的赔偿,我自己来给。”
  江淮易立马皱眉:“干嘛。你挣钱就为了花在那种人身上?”
  明笙反应平平:“不然呢?”
  他不满地撇嘴:“那还不如花在我身上。”
  江淮易皱着眉,很严肃地说:“你都没给我买生日礼物。”
  临时想个理由,结果就想到这个了。
  其实他不曾在意过谁有没有送他生日礼物。前二十几年的人生里,父亲特别宠他,想要的东西都得到得太容易,生日礼物反而显得没那么特殊。江绍年死后,姐姐顾千月继承他爸的盲目溺爱传统,随着他年岁渐长,每年的生日礼物越来越铺张,今年则是那间酒吧。
  所以,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问什么人要礼物。
  明笙怔忪的反应让他心里有点没底,急忙补充:“也不用多那什么,就随便送一个。”江淮易对她笑了下,“就是想收。”
  他的眼睛里是灿烂的霞光,青翠的树叶,万物在他澄明的眼底蓬勃生长,清澈沁人。
  清亮的黑瞳因为一瞬间的赧然,悄悄移开,脸上泛着浅红。
  明笙做决定的时候并不迟疑,却默然看了他很久,拖了好一会儿,终了,逗他开心似的,故意说:“好。”
  他扭头看她,好看的嘴角果然掩饰不住地翘起来。
  ***
  帮江淮易挑礼物是件挺困难的事。第二天林隽说要来找她,明笙干脆带上他一起去逛商场。
  林律师富有耐心地陪她一个一个专柜逛过去:“昨天还进过派出所,今天就有兴致购物。你这心理素质,适合学法。”
  “我这种爱知法犯法的公民,还是不去当法律界的毒瘤了,乖乖做个当事人,给你们律师找活干不挺好。”
  “你不要不当回事。”林律师一说到职业问题就滔滔不绝,“陆远这样的人,很可能私下再来讹你一笔。我不知道你们协议里具体内容是怎么签的,但是你一直要以协议为准,千万不能为图省事,再答应他的勒索。”
  说完,又补充:“如果他来骚扰你,及时报警。”
  “行了……真这样报警也没用。”明笙满不在乎地说,“就是因为法律太纵容这种人,才需要我们这些暴躁的公民。”
  “你还有理了。”林隽苦笑。
  明笙转过身,和他对视。
  上次见面到现在,时间上没过去多久,但她却觉得已经十分漫长。她甚至以为,林隽再也不会主动来找她了。现在这样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交谈,几乎是不能想象的事。
  谢芷默是怎么形容他的来着?
  哦,对——能和杀父仇人握手言和。
  林隽问:“干嘛这么看着我?”
  “没什么。很久没见了,补看两眼。”明笙浅笑回身,面朝这间百货商厦一层镀金的玻璃柜台,像捕食者面对浩瀚的森林,“算了,今天不买了。”
  “逛了一天,什么都没买?”
  “嗯,不着急。”
  他们一起在商厦里的咖啡店喝了杯饮料,明笙再度被普及了一通法律常识,终于把她的免费法律咨询顾问送走。
  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步行街上走着,想出去拦辆车回去,却接到了江淮易的电话。爱黏人的江少爷问完她的坐标,很快定了一家附近的餐厅见面。
  明笙又踱回去。那家日料店正好在她刚才逛过的那间商厦里,她重新路过那些被她一一否决的柜台,忽然被一家方才忽略的店面吸引。
  江淮易吸取上次教训,特地定了包间,以免再凭空冒出一个张远李远。
  明笙在榻榻米上坐下,把一个精致的购物袋搁在案上。
  江淮易一看就知道是给他的:“买到了?”
  “嗯。”她推过去,十指相扣搁在桌上,“来不及弄花里胡哨的包装。直接打开看吧。”
  本来就是补送的礼物,也不必那么形式主义。江淮易心情很愉悦地从袋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枚尾戒。
  这个牌子就在楼下,装潢风格很空旷,却在这间寸土寸金的商厦里占据了一排店面,一整天也不见有几个人走进去,但店员从来不焦虑。
  “你还真打算用礼物还钱……”
  明笙说:“也不是刻意的。只是这个合适。”
  江淮易对价格这东西本来就不敏感,为她惊叹了一下之后,心里也没很在乎,大方戴上去试了试。她买大了,尾戒刚好能套无名指。
  银色的戒身,内嵌五颗小蓝宝石,设计得像星辰。
  果然和她想的效果一样。他皮肤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没刻意修剪过,显得很自然随意。蓝宝石的色泽很衬他的气质,让一双手都变得华丽张扬。
  江淮易兀自欣赏了会儿他的新礼物,忽然想到什么,“你就买了一枚?”
  “嗯。”
  戒指这种东西,买一枚寓意很不好的……
  谁都能看出来,江少爷有点不满意。
  明笙问:“不喜欢吗?”
  江淮易幽幽地把眸子移回来,看了她一会儿,伸出一只手,恶作剧般把她下耷的嘴角捏上去。他看着她被自己摆出来的半边笑容,柔柔地勾唇:“喜欢啊……”

  ☆、第17章

  江淮易黏了她大半个月,终于被考试赶去了新加坡。
  明笙卸下一口气。结果他走了两天,耳根清净了两天,她竟然挺不习惯的。
  近来一直没什么工作,明笙完成《》的日常拍摄,回来洗了个热水澡,擦着头发坐在书桌前。
  她今天在公司又碰见了顾千月。和江淮易是迥然不同的两种气质,但细看之下,又觉得两人的皮囊,确实是肖似的——这是她看久了江淮易那张气质太过锋芒毕露,以至于有时无法让人定睛分辨他五官的脸,才得出的结论。
  一种无法承认的惦念驱使,她重新抽出了书柜最底层的那个盒子。
  信件一封封都已烂熟于心。但她特意抽出其中几封,细致地审阅。
  那是十几年前的六月初,江绍年在信中向姑姑记叙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从字迹上看亦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写:“……看见淮易开心,我也好像可以心安了……”
  “……姐弟俩相处得很好,你看到也许也会高兴……”
  “……我知道你不愿意委屈任何人。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会好好对淮易,算是一些弥补……”
  写到他的都是很间接的词句,背后却是令人生疑的真相。
  明笙希望能找寻更多的线索,入迷地一封封翻过去,直至夜深,门外竟响起两声敲门声。
  深更半夜,她去开门时多了分警惕。
  猫眼里映出扭曲的人像,居然是江淮易。
  一开门,他没骨头似的倒在她身上。明笙下意识接住他,问:“你不是说明天才回来?”
  “改签了。”他像抱一只熊一般,把她抱个满怀,餍足地蹭一下她光滑的脸颊,“下午就考完了。你又没去,我一个人待那干什么。”
  明笙:“考得怎么样?”
  “别问我这种问题。”他直起身,皱眉看了她一眼。
  但是看她的这一眼好像就足够让他重新高兴起来,复又抱上去,说:“累死了。特别想见你,一刻不停赶回来的。”
  明笙刚洗过澡,很明显地能感觉到他在炎热的夏夜风尘仆仆赶来的那种皮肤上的黏腻,不动声色地抽身出来:“洗个澡吧?”
  他有点不满,但确实渴望一个热水澡,很听话地往里走。
  茶几上还插着他出国前送给她的一束花。他对某些事物很专情,送过一次香槟玫瑰之后,便觉得这样事物被赋予了象征意义,从一而终地送。
  花还没有谢,被好端端地养在透明花瓶里。他闻了下,心情很好。
  明笙去把他忘在门外的行李包拿进来,在里面翻换洗衣服。
  江淮易拉住她的手不让她忙活,为了迎上她低头的目光,干脆躺下去寻她的眼睛:“你怎么不问问我,想不想你,有没有勾搭坡妹……”
  其实他早就回答过了。
  明笙不置一词地候着,等到他自问自答。
  江淮易支起身子,在她耳边哑声道:“想死了……一个女的都没看。做梦都是你。”
  年轻男孩旺盛的,动情的气息喷洒在她耳际,把她的皮肤和骨头都烤热。
  客厅的灯在这时短路,忽闪了两下,突然灭了。
  他张望:“怎么回事?”
  就着月光,这张暌违两日的脸好像更加清隽动人。
  明笙催促他:“你进卧室等一会儿吧。我帮你去放水。”
  她转身进浴室去给他调水温。这里的淋浴设施很简陋,她担心他用不惯,捧着毛巾打算出去叮嘱两句,却发现江淮易正坐在她的书桌前,翻着什么。
  她已经很少有这样冲动到气血上涌的时刻了,连弄脏毛巾都不顾,冲过去按住了那些信。
  幸好,他好像只从凌乱散落的字里行间读到什么,抬头只是肉麻的爱称,而他的表情也并不像是看到了落款。
  江淮易嗤道:“不看就不看,紧张什么。”
  虽说如此,他的好奇心昭然若揭,狐疑地看着她:“这么多,不是写给谁的情书吧?”
  要感谢这些信足够多,大部分是传情达意,内容缥缈,只能看出是情信。
  明笙松了一口气,背后已是冷汗淋漓。
  她收完信件,语气冷静:“是情书。”
  江淮易眉心一动,仿佛在给她开脱,说:“哦,别人给你写的?”
  明笙用自嘲的语气说:“哪有人给我写这种东西。”
  江淮易笑:“哦,没人啊?”
  他忽然又搂住她的腰,下巴抵着她的小腹,亲昵地抬头。夜色让她显得更温柔,他趁着这一刻的缱绻,问出了一直没敢追究的问题:“我是第几个?”
  “什么第几个?”
  “不要装傻。”他撅撅嘴,“反正你说了我也不会生气的。我又不在乎这些。”
  说最后那句话的时候,他移开了视线。
  其实陆远那件事里,有些东西他还是在意的。它和先前有过的一些场景勾缠在一起,引出许多令人不悦的联想。
  明笙说过,她刚踏入社会的时候,对情侣这个身份很不慎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被生活迫使着面对整个人生,能有多高明呢?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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