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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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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老来得到的儿子她收拾不了罢了。

    常夫人此时说出来的东西清晰明白,也没有哭哭啼啼的舍不得常笑,一晚上的时间,常夫人也想明白了,常笑愿意上进总比窝在这一县之地要强,宫里的关系也就是保住他们家三代富贵而已,现在到了常笑这一代就算是第三代了,常笑要是混不出个名目来,这常家就得败在他的身上,常家虽然人丁艰难点,但没有富贵了要人丁还有什么用?

    常笑拿了名单,常夫人又拿出一个锦袋,内中放的全是宝银号的银钞,一五千万两,当做他去京师的花销。

    常笑对于这一五千万两没什么概念,他要是知道这一万五千两银子相当于后世的一千万人民币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

    常家还是很有钱的,随随便便就拿出这个数目的现银,要知道前世常笑身家也过亿了,但都是不动产,是死钱,真正能够在手头上流动的现金也不过几百万而已。而且这还是以防万一用的,不能随随便便动用。

    光看一千万或许还不算大数目,但能一下随随便便拿出一千万作为花销的,后面的资金就没法算了,要知道,这一万五千两现银不是用来打点关系的,像他们家这个层次打点关系不会直接给现银,都是一张画一幅字一个玉壶之类的,说是花销就是平时吃饭打赏下人用的钱。用来送礼的东西恐怕价值更高。

    常夫人也确实是下了血本,毕竟常家就这么一根苗,钱再多留着干嘛用?有了官身就是富贵,就是源源不断地财源。

    然后常笑就带着常福、常有,十辆盛满各种礼物的大车还有以林管事为的一百个家丁出了。

    常笑叫了常福,给了他些盘缠,叫他带着十个人先走一步去京师,去打探一下那个叫青袅的女子究竟在哪里,京师想必不会太小,愣头青死得太着急,也没说出这个青袅究竟在哪里落脚,常笑只能希望这个青袅不太难找。

    一起随行的还有瓶儿,常笑本来是不想带着这小丫鬟的,他对这贴身伺候他三年的小丫鬟很有戒心,女人的心思都极为敏感,在常笑心中,女人的心思和那条一眼就看出他不是常笑的恶兽也差不了多少。

    可惜常夫人觉得他路上不能没有人照顾,瓶儿虽然害怕常笑,但离开常笑还真的不愿意,常笑的贴身丫鬟可不是谁都能当得了的,在下人之中也是一份光彩。况且瓶儿还有其他的任务在身。在常夫人看来,常福、常有两个加起来都不及一个瓶儿有用。

    五峰县距离京师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正常走的话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赶路的话二十天左右也就到了,常笑不着急,胸口的红线还要三个月才作,前头已经有常福去打探消息了,他去早了也没多大意义,所以不快不慢的走着。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一路皆是官道,官道两旁红枫翠柏相映成趣,很有一种踏青郊游之感。

    常笑坐在宽敞的马车中,这马车车厢虽然不算太宽,但很长,都可以睡觉了,马车之中各种吃食果品都有,不过什么都好,就是这马车有点太颠,是以用软垫垫着,或许是因为垫得太厚,坐久了腰酸屁股疼。

    常笑旁边小心翼翼的坐着瓶儿,这小丫鬟随时等着伺候常笑,当然,如果常笑想的话,各种伺候都包括在内。

    可惜常笑对于这么小的丫鬟实在无法提起性趣来,要是换成一个十**的大丫鬟的话,常笑倒是很想体味一下这车中之乐,至少也要她以口舌温存一下。

    突然觉得有点精|虫上脑却无处泄的常笑不由得一叹,随后常笑笑了,京师里面的女人应该有很多,这古代女子玩耍起来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没来由的常笑第一个想起来的竟然是宾馆里面的红床这个时代要是还没有这种大型玩具的话,他准备明一个先!

    想到红色,常笑面色又阴沉下来,一想到自己身上还有六条蚯蚓似地恶心东西,什么性趣都烟消云散了,这简直就是催命符,常笑有种想要去将愣头青挖出来鞭尸的冲动,说起来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愣头青叫什么名字。他就是被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的小屁孩摆了一道!

第十二章 饥民互食 不慕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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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笑将愣头青的那个口袋又拿了出来,摆弄了下玉佩,又翻翻那些黄纸,最后将那本几乎翻烂了的书拿了出来。丢给一旁的小丫鬟瓶儿道:“读读。”

    常笑现在已经恢复了大半的繁体认知能力,完全可以看懂书上的繁体字了,但他还是觉得麻烦,直接叫瓶儿来读。

    小丫鬟瓶儿一张笑脸立时涨的通红,低声道:“公子,咱们坐车呢,上次你叫奴儿给你读金瓶梅,读到一半你就那样,咱们在车上可不好那样”

    常笑愣了愣,随后使劲揉了揉脑门,暗暗叹道这常公子的花样还真多,叫这小丫鬟读些淫词浪调,啧啧,有时间我也找个试试!

    或许是古代人天一黑就没啥事儿可干了,只能干这些事儿,所以在这方面现代人比古代人差远了啊!

    常笑没好气的瞪了眼瓶儿,瓶儿立马将红红的脸蛋藏在了书后,一看不是那些污秽文字,便开心的读了起来。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常笑连忙叫停,问道:“这什么意思?”常笑前世是当兵的,文化程度自然只能说是一般,还是很一般的那种,这还是相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到了这个世界除了半生不熟的认识几个繁体字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和文盲也没啥区别,一旦涉及到什么典故更是一问三不知,这开头第一句话就叫常笑不知所谓,变态,变什么态啊?

    瓶儿有些奇怪的看了眼常笑,道:“公子这是宋代程明道的一诗,道通天地有形外说的是大道无形,思入风云变态中,说的是存神天外可以于风云变幻之中来去自如。”

    常笑还真没想到这一个小丫鬟竟然懂得这么多,随后想起来了,这瓶儿是常家从两岁开始便收留的,是专门给他养着的通房丫头,也就是小老婆预备役,自然管教的严,先生来教课都是这小丫鬟在旁边陪着,也学了不少,实际上文化程度比常公子这家伙还要高明些。

    常笑心中大叹自己运气好,找了这么一具身躯,不但来了就有官做,还是皇亲国戚,又是独苗没人争产业,连个丫鬟文化程度都不低,啧啧,就是太小了点不好下口。

    随后常笑仰倒身子,叫小丫鬟继续给他读。

    常笑听起来有些意思的就是这书中对于力气、精气、元气、真气、丹气、和罡气的划分,书中说,力气就是正常的体力,这个没啥,而从精气开始就有意思了,书上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

    书中意思是说,生命始于父母阴阳交|合之际,而游魂投入母胎,藉父母的精气而成身形,即‘精气为物’之义,此称为生。

    生命终结源于身体的衰老,阴阳的分离,由此魂失其所,此称为死。

    身体一死,魂既失所,再为游魂,再遇阴阳交|合,而感气分相投,又是一生之始,此即‘游魂为变’之义。

    游魂为变是死生之际的一大转变,但这转变后的新生命不一定是人生,这要看他生前是何居心而定,居心在人可以仍旧为人,居心在鬼神,在其它动物,则为鬼神或其它动物。

    常笑听到这一段的时候心中一震,叫瓶儿仔细解读,这一段说的岂不就是他游魂投入常公子身体的情形么?虽然常笑依旧不明白其中附体的缘由,但关于这一段常笑听了便深信不疑了!

    关于元气书中说:“天地者,元气之所生,万物之祖也。”天地都是元气构生出来的,元气充足的人百病不生,身体强健,元气稀薄则身体衰弱。

    至于真气则是由元气和精气结合化生出来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按书中所说,一旦将真气修炼的强大起来,便可施展无穷道法神通,修出真气便等于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途的大门槛。

    而丹气,据说是要炼出金丹种子来,何谓金丹书中没有细说。罡气则又是由丹气演化出来,书中同样没有细说。

    常笑想起当初那愣头青说自己刚刚修炼出

    来,显然愣头青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门了,常笑一想到自己也可以随手放火甚至腾云驾雾成为仙人,心中不由一喜,现在的他可不是刚来之时了,他现在基本上已经接受了神仙鬼怪的说法。

    可惜,瓶儿大致读了十余页,常笑便逐渐没了精神,显然这是一本修道的科普书啊,讲的都是些浅显的修道道理,什么存神出窍,什么胎息修炼还有什么张果服气法,等等、等等,但都是随便点一点,说了个大概没说具体修炼细节,就好似是个纲目,这些东西对常笑没啥用处,便叫瓶儿停下,收了起来。

    然后瓶儿将常夫人准备的那份名单拿了出来,或许是因为得了常夫人的指示,瓶儿一有空就给常笑讲解这个人是怎么回事,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常家在京师是怎么样的情况,常笑对于这个却很上心,这是他以后混世界的根本,也难为瓶儿将这么多人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一路晃晃荡荡的走了十余天,算是走了一半的路程了,常笑已经不再坐车了,将那车给瓶儿一个人享用,他则骑了一匹马,在他来说,马背上比在车上还要舒坦一些。而且还可以和林管事多聊聊天,这林管事是老江湖,知道的看到的都很多,常笑现在缺的就是这些东西。

    这一路走来,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眼前的景象可真叫常笑笑不出来,就见路途之上,处处都有衣衫褴褛的难民,常笑从林管事那里得知陕西大旱,而且是连续很多年的大旱,他们这一条路正好和陕西通往京城的道路相交,所以难民突然就多了起来。

    这些难民要只是衣衫褴褛皮包骨头也就算了,但他们一个个神情木然,弯着腰麻木的往前,似乎根本不知道要去那里一般,这感觉就像是丧失了魂魄的行尸,这才是最可怕的,行走在其中,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感觉,尤其是在清晨的雾气下,就像是坠入了无边地狱之中。

    常笑还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这些难民之中没有孩子,也很少有妇女,都是些男人,甚至连老人都很少。

    这就有些奇怪了,不过常笑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在他看来或许就是因为妇女、孩子、老人行走较慢,所以才慢慢被落下了,亦或是这些人抵抗力太差病死了。

    虽然他心中还有些别的想法,但是他不愿意去想,更不愿意去问旁边肯定知道事情真相的林管事和常有,他不大愿意知道事实的真相。

    他心不愿意去接触的事实真相,一个时辰之后便被证实了。

    不知道是谁最先现了难民队伍之中有个女人,这女人穿的褴褛胸口却扎得严实,其实这女人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就算不穿衣服也看不出什么来。

    之所以她被现是因为她背着一个竹筐,竹筐之中传出了一声被闷在层层包裹之下的婴儿啼哭,就是这一声小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啼哭,周围麻木的难民陡然直起腰板,齐齐看向这个女子,一双双饥饿至极的眼睛之中绽放出贪婪的光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就有个名字叫做‘不慕羊’,意思是说女人的肉吃起来比羊肉还要佳美,小孩也有个名字叫做‘和烂骨’说小孩的肉软烂好嚼,一煮就熟。

    常笑看到前面的骚乱,诧异走过去的时候,那女子已经被难民拆分了,藏在篮子之中被厚厚的草死死压住的孩子也被扯出来,撕成了不知道多少碎片,不要说肉,就是洒在地上的鲜血都被难民抓起来和着土粒往下咽,碰到要是咬到石头就在嘴里好似含糖一般的含上好久才舍得吐出去。

    这一番争抢食人,就活活噎死了两个,抢夺之中彼此殴斗重伤了几个,这两个噎死的还有重伤的再次被分食,这感觉就像是一群乌鸦在抢夺地上的腐尸一样。

    很难想象这些看上去骨瘦如柴应该一点力气都没有的难民,此时竟然会爆出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将人的胳膊从肩膀上生生的撕扯下来,能徒手敲碎人的脑壳,挖去脑浆。

    即便是常笑心思如铁,此时也不由生出寒意!要是依常笑的脾气此时就应该将这些没有人性的难民都杀了,但是他知道,杀了这些难民不过是招来更多的难民来分食人肉罢了,有几个人是愿意吃人肉的?彼此相食都是被饥饿所迫,这能怪谁?

    也有不少难民眼中匪光四射,盯着常笑他们这一行人,可惜也就是看看而已,常笑这一行人有近百条持刀大汉,腰中还有不少都别着火枪,哪个不长眼的会撞上来找死?是以一路走来倒也太平。

    一行人未曾停留,一路走过,常笑不愿回头去看,也不愿意去想这队伍之中为什么没有老人和女人孩童,常笑以前常听说乱世乱世,当时他没什么感觉,但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乱世。

    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声音潮水一般的涌过来,紧接着就是难民们的大声呼喝,一个个撒腿向前狂奔。

    常笑一怔看向旁边的林管事。

    林管事是走惯了道的,眼中露出警惕的目光道:“公子,看难民这架势是碰到民匪了。”

    “民匪?”

    林管事双腿一蹬马镫,噌的窜起站在马鞍上,张目一望,随即脸色一变,连常笑的问话都不回,连声叫道:“退退退!”

第十三章 香气熏人 半途中邪() 
林管事说完一屁股砸在马背上,一边拨转马头一边道:“公子,前面民匪太多,咱们先找个地方避避。”

    十辆车的车队并不算太大,转身就走,一直退出去一里多地,等了一晚上,第二天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民匪了。

    一晚上常笑也基本从林管事那里弄清楚民匪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就是所谓的义民或者说是土匪,总之就是没饭吃,活不下去,又想要活下去的那些人。

    昨天跟着他们一路前行的那些难民们一听到有民匪非但不逃,反倒是啸聚而去,就是加入民匪去了,因为成了民匪就可以随着大伙去抢,也就有饭吃了。这些民匪就是这么出来的,且声势越来越大!

    很有登高一呼万鸟影从的架势,没办法,大家都没饭吃,活不下去了,只能团结起来去找那有饭吃的抢。在这方面说得上是万众一心。

    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这是常笑心中突然蹦出来的话语。

    遇见了这两件事情之后,常笑不再慢慢行路了,和林管事打个招呼,其实不必他打招呼林管事就已经安排完了。

    车队将度提升起来,常笑骑马技术不算高明,有些跟不上马队了,他也没必要糟那个罪,骑马缓行和纵马疾驰完全是两个概念,便重新坐回马车里。

    十辆马车都是双马的,车上的东西也不算沉重,度快了许多,急急赶了一天,临天黑的时候来到了一处小村落处,这小村落本来是来往客商的休息之处,整个村子的人除了种地以外,就靠着给村里的两家客栈忙活赚点铜板。

    但是今日这村落已经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两座客栈更是被彻底破坏,所有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被抢光,好似蝗虫过境一般。

    常笑从马车上掀帘走了下来,刺鼻的辛辣味熏得他眼睛酸,即便是军人出身,这种整个村子被屠的情形他也是次见到,就见村中,浮尸处处,甚至许多尸体都被撕咬过,这副景象真当得上是人间地狱。

    林管事他们似乎见惯了这场面,还进了村子转了一圈,林管事拍马过来道:“公子,这里没有歇脚的地方,死了这么多人肯定不干净,咱们往前再赶赶,找个山坳也好。”

    常笑点了点头便钻回马车里面了。

    常笑此时才真正知道自己回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之中,不亲身经历,任书中写得如何凄惨都无法描绘此间情形万一。

    他们这边刚刚准备摸黑前行,就看到远处有光亮朝着他们这边靠近。

    马蹄声也随之传了过来。

    “前面的可是去京师么?这一路大不太平,咱们结伴同行如何?”喊话的声音从后传来。

    林管事不愿节外生枝,扬声回道:“我等路赶得急,不方便同行。”说完就拍马前行,不再理会后面的人了。

    常笑对于这个时代不大了解,当年的常公子也基本没怎么出过五峰县,所知只比常笑多一点而已,所以常笑自然不会瞎掺合,便回了马车上。

    一行人走了足足大半夜这才找到一处山坳,秋天的夜晚也已经比较寒冷,尤其是这山坳里面湿气还要重一些,更显得夜凉刺骨。

    但是这里乃是荒野不能生火,不然引来了民匪就麻烦了,只能将十辆马车围起来当风,凑合一晚。

    第二天天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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