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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庄-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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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真心是哭笑不得,那桌上的不是酒,是水,最多就是加了酒的水。

近来,庄里子出产了七蒸七酿,名为秦王闻香醉的,那才是好酒。特别是没有经过酒师调香原酒,一口下,就算是冬天也能在雪地里打个滚。

“老狼,有许多事情急不得。本王这几天也是悟了,与其让本王急,天人不急。不如反过来,让天下急,本王不急。上次弄突厥沙盘的那些工匠都在忙什么,如果不忙的话,安排下,精工细作的给本王再作两个!”

老狼向前半步:“殿下,这次是那里?”

老狼的语气,那就是准备要打仗了。

李元兴哈哈一笑:“五年不动刀兵,五年之后扫平草原。”

老狼用力的点点头,休养生息,却也是有必要的,上次出战,有一半的兵士都是新兵,训练不足,指挥起来确实是不行。

“还有几天?”

李元兴突然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老狼开动他的聪慧硬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唉……李元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本王大婚还有几天?”

“十七天!”老狼把这个日子记得极准,秦王大婚是秦王庄天大的事情,郑和已经狠不得把自己切成十块八块的,临时从宫里调来八个管事太监,这才勉强保证能赶到大婚前五天,将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

李元兴回头看了一眼老狼:“记住,没有非本王出面的事情,绝对不要打扰本王!”

老狼点了点头,马上又摇了摇头:“殿下,您不去亲自看看,这可是大事!”

“大事?”李元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既然知道是大事,就不要让本王失望,本王是相信郑和的。”

老狼不怎么信李元兴的话。

不过秦王殿下似乎从来不关心家事,吃什么、穿什么从来都懒得管。

整个秦王庄的建设,除了书房之外,其余的地方秦王从来没有管过。

就是秦王庄内院,到现在为止已经几乎是要完工了,可秦王殿下却半次也没有去过。

“老狼,派个人去关心一下凉州的事情,有什么消息立即给本王带回来。夜深了,休息去吧。本王在院中再赏会月亮!”李元兴挥挥手,示意老狼可以离开了。

老狼抬头看看天空,漆黑夜,空中没有半点光亮,赏月!

老狼不敢问,行礼之后退退了出去。

李元兴又坐回躺椅上,抬头看着天空,秦琼和自己想的一样,今夜极可能就是凉州血夜。但也可能是明日,总之长乐王李幼良完了,他的部下,走狗,甚至是家眷都会死光光,这真正是应了老狼常说的,全家杀光。

秦王庄的夜是极安静的,只有在静夜之中李元兴可才以静下心来思考。

自己是不是过于残忍了,放在现代自己怎么可能会习惯这种杀戮。

虽然不是自己亲手粘着血,但李幼良家的血案,却与自己脱不开关系。

就在李元兴感慨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李道宗仰天长啸,杀意十足。手中横刀就架在李幼良长子的脖子上,对方颤抖的身体,恐惧的神情,还是那低声乞求活命的可怜样,让李道宗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曾几何时,自己的父亲要靠假死要保家族平安。

曾几何时,他们需要全家逃离才能够活命。

可现在,李道宗复仇就在眼前,可他却下不手,他可以对狼挥刀,却无法对羊下手。在火光之下,李道宗脸上的杀意慢慢的褪去,宰杀一只乞求活命的狗,真正是玷污了手中的刀,这把刀是来自李氏家族家传的宝刀。

“杀,杀了他!”

“杀,杀,杀呀!”

许多喊声从四周传来,街边无数个门窗打开,许多百姓不顾禁令探出头来高喊着。还有女子的咒骂,妇人的哭泣,更多的喊杀之声。

第209章 传世经典

百姓!

百姓才是最好的判官!

李道宗手上长刀飞舞,瞬间挑断了李幼良长子的手筋脚筋,抬起一脚将其踢了出去。几个军士提着人扔在长街上,很快,长街上的军士飞快的退离。

一扇门这时打开了,一个男子探头出来,似乎还在观察外面是否安全。

“你这个废物!”一妇人提着那男子的衣领扔到了一旁,然后抄起一根木棍就出了门,劈头盖脸打在李幼良长子的身上,很快数百扇门开了,无数的百姓冲了出来。

李道宗远远的看着,小声对身旁的幕僚说道:“某应该上表服罪,私报家仇。还是应该上表,长乐王残暴,致使凉州民变呢?”

“不如写两份!”

这么大的事情,幕僚那里敢随便出主意。倒是写上两份,先交给秦王李元兴,然后再由秦王定夺,才是最佳的选择。

天终于亮了,凉州城却是越发的安静。

这一夜,城里死了六百多人,被抓起来的有二千多人,李道宗这边里应外合,伤不过三百,无残,无死。

四个信使快马回长安。李绩有书信给秦王,李孝恭也有,就是刘弘基都写了一份,不为别的,他就是表明一个立场,告诉秦王凉州的事情他参加了。

最后一个信使,自然是李道宗的,两封信,里面有两个表章。

从凉州到长安就算是八百里加急也在跑上两天时间,再说李元兴根本就没有再等凉州的消息,这里根本就不值得李元兴操心。有大唐皇帝的默许,有大唐秦王的支持,有大唐边军的兵力,有四千精锐的百战老兵,这件事情李道宗如果办不好。那么以后他可以回家养才对,不要出来从政,或者是为将了。

天亮的时候,李元兴特意穿了一套汉袍服,站在井院之中,看着初升的太阳。

李元兴起床早了,可却让秦王庄一阵鸡飞狗跳,早餐,洗脸水,换班的亲卫,跟随李元兴出行的亲卫,这些全是按时辰来的。所以李元兴起床早了,那怕是下令让大家不用忙乱,也让各位管事紧张的不得了。

今天,是孙老道那神农观奠基破土的日子。

李元兴不想去,孙老道来求了,李元兴拒绝。李淳风也来了,同样被拒绝。袁天罡来,没有劝李元兴去,那复杂的大祭绝对不让李元兴参加,只要求李元兴去放一捧土,仅此足已,绝对不会再有多余的半点要求。

袁老道还是很上路的,他知道李元兴连皇室大典都不参加,所以选择了最简化的方式。

李元兴答应了,但只说午后的时候,去加一捧土。

起来早,是因为心中激动。对于道门来说,这是一件极大的事情,可以说是影响整个大唐道门的大事,一座道门大观兴建,而且还有天庭的传承,道门必兴。从最初在朔方这个消息放出来,只要是能够赶来的道士无论老少都一定会赶到。

所以,这才让小道士殷志平来到长安,想借机会发一笔小财。

可谁想,竟然骗到了秦王庄,丝毫没有半点意外的被活捉了。是福是祸,日后自知。

李元兴站在院中,享受着秋日的凉风。大唐的九月中,差不多放在现代就是十月甚至接近十一月了,李元兴没有感觉到太冷。看来现代与古代的气候还是有区别的。

李元兴很闲,有心情去感受天气,有心情去思考气候。

其他人却根本没有可能去这样作了。

老狼,一听到秦王早起,呼的一下就跳下了床,提上刀就往外跑。可跑了几步才发现自己还光着呢,这才又回去穿衣服。

老狼的女人,怜月。没个名份,刚刚从奴隶成为平民。

看到老狼穿衣,一边去从炉子上的壶中给老狼倒一碗热水,然后又将一只温在锅里的热粥捧了过来。

老狼与美男这个词差太远了,刚三十岁的他象四十岁的人,手脚上全是粗糙的老皮。衣服一脱,身上有着至少四十道伤痕。认识的字加起来也不过三四百字,说诗画音律什么的,什么都不懂。

而且还有些粗鲁。

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一个粗鲁的男人却让怜月真正感觉到幸福。

曾经让无数男人拜倒在裙下的绝世美女,心甘情愿的服侍自己的男人。

天不亮就起床开火,烧上热水,煮上粥,只等着自己男人起床好有一口招呼的。

“走了!”老狼大口的灌下那碗粥,这粥可是插着筷子不会倒的粥,放在几年前,谁敢想大清早就能喝这样的粥。老狼很知足!

出门走了几步,老狼又回来了,冲着怜月咧嘴一笑,飞快在屋里拿出一个包袱:“殿下赏的,殿下说了过些日子让给咱风光的办办!”

怜月点了点头,目送着老狼飞奔着出了屋门。

包袱里是一臣锦,上等的锦绸。怜月也算是见过世面,可这样的丝绸让他惊讶了。老狼不懂,不知道什么才是好料子,怜月却懂,虽然不比工坊师傅专业,可她是属于用户的,自然知道丝绸有多好。

这丝绸竟然是斜纹的,而且更密,一寸不是六十织,至少在一百五十织的密度。

专业研究丝绸的怜月不经意将包袱之中另一样东西扯出来,那是一条足有枣核大小的珍珠项链。惊的怜月捂住了嘴巴,这样的大小就是把梁师都那里仓库翻到底也不可能有,就是前隋的皇宫也未必。

可这样的东西,却赏给了一个护卫。

这丝绸是锦绸商会之中,三个皇家商号大比拼技巧的成果。别说是市面上,就是皇宫之中都没有,这是用最新的法子,全新的水力织机,相当于四等上三等下工匠级别的织女,精心打造的新品。

全新的,更高端的丝绸,灵感来自于李元兴那条羊毛绒围巾。

理论只有一个字,那就是贵。华贵,珍贵,价格贵,总之就要是贵,贵气十足。

这一匹丝绸如果真正上市,不知道会对原始的丝绸工艺起多么大的冲击。

怜月听老狼提及,他要成为秦王府的家臣,可就是家臣也不可能这样丰厚的赏赐。

怜月不知道,老狼其实也不知道。

老狼没有想过这些,上次还有一条比这个小点的扔在家里呢,都不记得扔在那个箱子底了。今天他当值,自然是要操心秦王府各种大小事情,大到秦王殿下的安全,小到各岗换职,各队训练之事。

而就是这个清晨,已经有了一定行动自由的赵言德却又一次回到了他的牢房。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被武曌扔到马桶之中那本书。

拿着一本书过来,无论是什么书,能是宝贝。要知道这里是秦王府,长安城的传闻就是,秦王府掉下一块砖都不是普通的砖,秦王府随便捡到一片纸,就可能学到神技。这可是一整本书,自然不能放过。

马桶是否干净已经不是赵言德考虑的内容了,他一心只想拿到那本书。

厚黑学三个大字仿佛象一只大手一样揪住了赵言德的心,快速的翻开已经被全部泡湿的书后,赵言德抱着这本从马桶之中捞出来的书傻傻的笑了。

果真是秦王府的宝贝呀。

试问,那本书在水中泡了一天一夜,上面的字迹还如新书一般的清楚。

冲出去,找了一个水桶把书的污秽洗掉,赵言德抱着书傻笑着。这本书可以作为他的传家宝,永世流传。

秦王府,有什么事情可以瞒得住李元兴,有几个蚂蚁打架都会记录在案。

只看李元兴是否会关心罢了。

只是一本书,李元兴自然是不会放在心上的。不过,李元兴却告诉李常:“一本书,他要是真的读好了。让他再写一本出来,那赵言德这种心黑没脸皮的人,说不定会写出些有趣的东西!”

赵言德能写什么来,李元兴很期待。

“走,看热闹去!”李元兴招呼白二娃,准备出门。

白二娃不解:“殿下,不是说午后再去看神农大帝的道观破土,这会咱们去那里?”

“自然是去神农大帝的道观了,不过咱是离的远一些,远远的看看热闹。然后时间到了再过去。”李元兴解释着,看到白二娃依然不理解,李元兴又说道:“二娃呀,你说在台上当猴子好,还是在台下看猴子好?”

这怎么能回答,再说了谁敢把秦王殿下比喻成猴子。

事实上,李元兴的计划是失败的,他太显眼了,显眼到距离那道观还有好几里就被人发现了,呼喊声震天,他想躲都没有机会了。

终于,还是上台当了一次猴子。

神农大帝观、社稷大神观、鲁班大匠观。三观其实距离都不太远,鲁班大匠观已经开工,就在现在西安南山高冠瀑布的西侧,除了山地之外,还拥有三千亩平地。

社稷大神观还没有选好地址,李淳风花了这么多天,也仅仅是给神农大帝观选了一个位置,道观的设计也根本就没有完成,只有大概的分布图罢了。最让李淳风头痛的是,这修观的钱还没有影呢。

第210章 秦王府的家臣仪式

鲁班大匠观,不但有工部出的钱,还有几百个商会损款,天智税中也有一部分就用于这个道观的建设,可以说钱多到用不完。光是管帐的就有工部、户部、商会、秦王府派的人加起来十几个人联合管账。

钱币堆了十几间大屋,就在秦王庄内,也有专人看管着。

可这个神农大帝观,眼下只有户部象征性的给了三百贯钱,可秦王殿下却命令立即开始兴建,钱的问题,是小问题。

那怕钱不是问题,你也总要给解决了吧。

李淳风这些天是吃下饭,睡不安稳,袁天罡都训斥他,道心不稳。

李淳风这一天三次找李元兴,可李元兴却是根本就没有理会他。李元兴心里在骂着,你们把本王放在这高台上当猴让百姓看。本王也要让你着急一下,不就是修一个道观的那点破银两嘛。

十万贯敲过来,第一期工程不当回事就修完了。

可李元兴就是不给李淳风交底,可是把李淳风急出了一嘴的火泡。

“淳风,这里有一点去火的丹药,口含就好!”孙老道是好心,李淳风只是道谢。在孙老道离开之后,袁天罡说道:“你道心不稳,看孙道兄不慌不惊,这才是道!”

李淳风脸上抽了几下,什么话也没有说。

李元兴很生气,因为被什么狗屁仪式困了一天的时间。但同时又非常的高兴,因为李淳风嘴上起了不少火泡,这显然就是急出来了。

一直到李元兴晚上回庄,都没有给李淳风一个解释。

倒是孙老道好心的说一句:“淳风是道心不稳,秦王殿下自当是将一切掌握在心。”

还能怎么样,李淳风只能点点头。

神农观的钱李元兴早就已经有了把握,只是时机还不到。

回到庄子之后,却听说武曌出庄了,而且今天晚上不打算回秦王庄,会在长安城过夜。有苏暗跟着,而且李常还派了刘二小也去了,听说还带着那个小道士,还有赵言德。普通的亲卫还有三十人,侍女春兰以及普通侍女去了六人。

在长安城,李元兴不相信谁会伤到武曌。

万一苏暗顶不住,秦琼府、李靖府,甚至是皇宫都有找救兵的地方。

只是,李元兴不理解,武曌进长安干什么去了。

没有武曌在,秦王庄更显得冷清了。秦王庄,就是庄内,有内近卫六百人,仆役二百多人,侍女一百多人,太监二十人。说起来,秦王庄这个只占地几百亩的庄子,有上千人之多,可入夜之后,却安静的没有半点声音。

武曌不在也好,李元兴可以静下来作许多事情。

比如写一写成本,比如完善一下秦王庄周边,甚至是整个长安县的布局。

在大唐人眼中,长安县已经是极热闹的地方了,这里现在聚集着不低于十五万人,绝对是人口密集了。

李元兴却是知道,在后世的现代,长安县土地利用率有多高,要是十几万人扔在长安县,真正是人口过于稀少了。几百万人放在长安县,勉强算是人有点多。

长安县,大唐都城的近郊。

后世的现代,首都近效四十里应该是什么样,一千五百平方公里,千万人口都不算多。

长安县的开发,这才刚刚开始,利用率不足百分之五。

二更天的时候,秋香在窗外很隐讳的提醒了一句,夜深,请秦王殿下早些休息。

李元兴最初听到的时候,没有反应过来。可过了一会李元兴回过神了,武曌不在,没有人捣乱。立即关灯,关门,叫秋香进自己的房间了。

这自然是一室春色。

次日清晨,天刚刚亮,李元兴还没有起床。今天他倒是起床晚了,自然是因为美女在床,昨夜有些睡得晚了。可外面却传来一个粗嗓门:“五郎,五郎。某来了,老程来了,哈哈哈!”

程魔头的笑声惊秦王庄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李元兴却没有立即迎出去,叫了白二娃过来交待了几句,然后回到屋内稳稳的坐在床边上。对秋香说道:“今日是本王的一个重要的日子,时辰到了本王才会出门。你去查看一下本王让准备的那些,不能有任何的差错。”

秋香穿好衣服,快速的整理着自己的头发。

“程将军,殿下说了,今日定会让程将军各种痛快,只是现在时辰没到,殿下不见客。殿下说,他要闭门静思,一直到时辰到了为止!”

“各种痛快?”程老魔头笑着问了一句。

“没错,我家殿下就是这样吩咐的!”白二娃陪着笑回答着。

啪,啪,啪!程老魔头在白二娃背上用力的拍了几下:“某最喜欢就是来秦王庄了,这次某办事也很得利,一会要向殿下请个功。哈哈哈!”程魔头心情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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