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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悍贼-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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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虎着脸,这小子明显在说反话!第一次“当官”就被她免了,会高兴?吼道:“你别不服气!自从你担任英语课代表,英语课就乱七八糟的。”
古辰逸:“……”
这天,由于张岚老师像挽救失足少年一样挽救初三六班的学生,语重心长得令人发指,放学时间比往常晚了整整一个小时。
古辰逸走出校门时,褚静燕等得脖子都酸了。
一见到他出来,褚静燕一个箭步上去,挽住古辰逸的手臂,像捡到宝贝一样满脸幸福地说道:“小逸,忆晚姐的车在对面,走,我们回家。”
古辰逸忙拍开她的手,道:“静燕,你这样让别人看见有想法。”
褚静燕笑道:“小雨?没事,我留另一只胳臂给她。咦?她人呢?”
“她回家了,我们班今天留学了,开我的批斗会。”
“啊?为什么?”
“前几天,我们班的英语老师逼我比武,当时,她把我一拳打到空中,我摔下来的时候,双只手按在她胸前三两肉上,班主任今天就开我的批斗会。”
“啊?那个老外?我见到过的啊,体育公园打拳的时候。你又不是有意的,干吗批斗你?”
“就是,我要有意的话,也不会有意去摸她啊!长得又没静燕好看。”
褚静燕身体一软,笑骂道:“小逸,你坏死了!快走,忆晚姐等了好一会了。”
穿过马路,古辰逸钻进轿车,坐到副驾驶座位上,问:“姐,老枫呢?”
“有新案子,他在手把手教新人做侦探工作。”
“姐,又招新人了?”
“是啊,这次招到一个老外,美国人,说是来华夏国体验生活的,要的报酬很低。姐估摸着,侦探社业务不断扩大,会有老外的业务,老外跟踪老外,偷拍个照片什么的,不会引起对方注意。而且,有的地方保安措施严密,难以混进去,老外即使大摇大摆地拿着相机进去,保安也不会拦截。”
古辰逸听了她的话,一时间神游万里,根本没搭理这茬。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怎么了?”张忆晚诧异地问。
“唔,没啥,我想到其他事情了。那个老外,你别让他走近,让枫寒轩对付他。”
张忆晚很敏感,问:“怎么?有问题?”
“我都没见过他,哪知道有没有问题?只不过这段时间我的感觉不太好,担心这人是为了赵玫瑰而来。你留心就是了,不要和他单独相处,更不要和他单独出去。”
“又是赵玫瑰?”张忆晚苦恼道:“这事什么时间才算完啊?”(未完待续……)
第222节 生死永隔才知悔
九月底,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太行山下,古道上走来一位老者,上身穿对襟短褂,下身穿肥大的灯笼裤,脚穿圆口布鞋,背上斜背着一只大包,鼓鼓囊囊。
这条古道几百年前就有,曾经是太行山连接外部的主要道路。后来,也不知道哪个朝代开始,嫌这条古道绕来绕去太折腾,重修了一条新路。古道上来往的人就少了。
但是,太行山的山旮旯里多的是小村小落,这条古道虽然绕路,但把这些小村庄都串了起来,是当地村民进出的必经之路,所以一直得以保存。
老者走到一个歪脖子树下的时候,已是中午时分。
山风吹在身上有些暖和。
他停下脚步,仰头看这棵并不高大的歪脖子树,忽然咧嘴一笑,道:“是这!”
走到树旁,拍了拍树干,老者感叹道:“老兄弟,咱有多少年没见面了?四十多年啦。”摇摇头,眼边涌出一颗亮晶晶的泪珠。
生命苦短啊!转眼四十年过去,老喽!哪像这棵树?四十年前这样,四十年后还那样!
这样感叹了一会,老者靠着歪脖子树坐下,就坐在树根上,从包里拿出一张大饼,低头啃咬起来。
古道上来往的行人很少,偶尔有几辆自行车骑过,看也不看坐在树根满脸风霜一心啃咬大饼的老者。
穿着古古怪怪的衣服,满脸尘灰,捉摸不透什么路数。自然没人愿意来惹这么个明显没有油水。很可能摊上麻烦的老头。
这年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你一搭理他,没准他往你车子前一躺,拽住你就再也不撒手了。
老者啃完大饼,心满意足地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屁股上灰尘没拍下多少,对襟短褂上倒飘飘洒洒落下满地尘埃。
从魔都到太行山下,明明转几辆车就可以直达南面的山脚。从那里走过来的话。不过十几里地。但老者一来心疼车钱,二来担心汽车沿新筑的公路行驶,到了地头也不认识路。所以,早早地在省城下车,一路步行过来。
当然啦,比起四十年前从新兴镇步行到这里十五六天相比,现在只走三天路程,快捷多了。老者不感觉劳累。
再说,他选择步行,一路沿着古道往北。还有找回四十年前记忆的用处,也不纯粹为了省钱。
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这位年逾花甲的老头走出几步,又回来对着歪脖子树撒泡尿,喃喃道:“老兄弟,这一别,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了。四十年前,我躲在树下避雨,结果淋得满身湿透,生了一场大病,要不是桂宝一家相救,四十年前就埋在这里喽。唉,今天没雨,我就给你浇点水,也是一段尘缘。”
撒完尿,提溜着裤子,老头眯起眼看山脚不远处的那个村庄。
几千里路兴冲冲走来,临到地头,却有近乡情怯的紧张。
他把脚步放慢……前面是南头村了,村口第一家就是王桂宝的家。想当年,穷困潦倒的他不得已上她家讨口饭吃,才十六岁的王桂宝不顾父亲连使眼色,瘸着腿留下他……
两行热泪突然流了下来。
悔啊!
真他妈悔啊!
当年病好之后,他急着赶回新兴镇,桂宝伸手拦在门口不放他走,哪根神经搭错了?竟然硬下心肠走一去不回头了呢?要是抛开一切,就留下了呢?哪有四十多年的后悔!
老者名叫秦大书,是新兴镇的教拳师父,还有个身份,是太玄派深藏不露的嫡系传人。
村头,当初那个低矮的泥胚房已经不在,老宅基上新建了一个平房,一堵土墙将正屋、小屋连接在一起。
秦大书看了看屋前的枣树,确信就是这里。
屋子里静悄悄的。
他走进廊屋,在大门前站住脚,期待着久别重逢……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从后面小屋出来,走进正屋的后门时,看到大门口一个上了年纪身背大包的老头眼泪汪汪地站在门口。
男子挥挥手,道:“去别家讨,自己都快揭不开锅了。”
秦大书在太行山生活过一段时间,听得懂这里的土话,忙道:“我不是要饭的,想问一下,这里是王桂宝家吗?”
四十多岁的男子名叫王有根,是个老实巴交的山里人,正是王桂宝的儿子。早些年,他曾跨出太行山到大城市打工。但不到一年,就嫌打工太苦,挣不了几个钱,日子过得清苦不说,还特别的寂寞。不如回家守着几亩薄田,好歹能老婆孩子热炕头地过日子。他们家祖祖辈辈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王桂宝?”男子感觉这名字有些耳熟,皱着眉头开始想这名字。好半晌,才想起自己的母亲似乎就叫这个名字,但有些不确定。
他不识字,而且,小山村的所有人称呼自己的母亲都称“有根娘”、“有根他娘”,或者按辈分叫……
“王桂宝?”他再问一声。
站在大门口的秦大书心砰砰乱跳,就像那年再去找她一样。那年,他也是站在大门口,胸口砰砰跳,等看到王桂宝抱着孩子出来时,脚弯子一软,竟然跌坐在门槛上……又四十年过去了啊!
“是的,王桂宝,腿有些瘸的。”他有些激动地说道。
王有根确定这老头是来找自己的母亲的。左看看右看看,老头都不像是有钱人呐,而且,自己印象中并没有这样一个亲戚。
“我娘就是王桂宝,你是谁?找她干什么?”
秦大书开始激动,道:“我,我叫秦大书,从新兴镇来的。”
“你就是新兴镇的秦大书?”王有根上上下下地看他。
简简单单的一句问话,秦大书立即晕晕眩眩乐乐陶陶……八十三年,他的师父柳道子过世,留下遗产十六元七角三分,断七后,秦大书很挥霍地去镇上买了一瓶好酒,一大口下去,心里头那个热乎,舒爽得汗毛孔个个往外冒幸福的小泡。
现在的感觉就和当年喝下第一口美酒一样,暖心暖肺暖肚肠咧!
桂宝的娃知道自己的名字!桂宝没忘记他啊!
离开魔都之前,古辰逸和褚静燕都劝他不要去找王桂宝了,这么多年过去,可能早忘记他了!没忘!还记得他咧!下次见到两个徒弟,看他们怎么说!
老头这会儿嘴唇哆嗦,老泪纵横道:“你是桂宝的娃,四十年前我见过……”一声比一声急,“桂宝呢?桂宝?没在家?”
王有根波澜不惊道:“我娘前年走了。”
“什……么?”
“我娘前年走了。”
秦大书腿弯子一软,跌坐在门槛上,和四十年前看到王桂宝抱着娃出来一样,惊愕地看着对方。
老实巴交的王有根看一眼秦大书,神色复杂,一声长叹道:“你早来两年就好了!”
“她怎么走的?”
“生病呗。”
“什么病?”
“家里穷,没上医院,也不知什么病,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就没了。”
秦大书张了张嘴,眼泪扑簌簌地滚落,就像他在歪脖子树底酣畅淋漓撒下的尿,一时间没个止歇,浑身力气也似乎被抽干了一般。
“我娘说,你来的话,就去坟头看看她,见上一面。”
此言又让秦大书长出几分力气,站起身,说道:“去,去,去看看……”
王有根从墙角拿出一把锄头,扛在肩上,道:“走吧。”
坟头就在屋子西南百多米远的自留地里,很小的一个土堆,没有碑。土堆上长了很多青草,土堆前种着蔬菜。乡下的坟,大多这样。除了自家人知道下面埋了谁,就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了。
王有根取下锄头,将坟头的青草除去,念叨一声:“娘,新兴镇的秦大书来了。”
秦大书搓搓手。
上次来看桂宝,看到她抱着娃出来,秦大书跌坐在门槛上后,桂宝的眼泪就哗啦啦往下流,抽抽泣泣的哭。然后,两人坐在客堂间的木凳子上,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都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但自始至终没说出一句话。
有些话只能搁在心里,说出来也无益,那时的秦大书就是这么想的。
等他离开时,桂宝一瘸一拐地送他,好几次动了动嘴巴,送到村头的老井边,秦大书挥挥手,让她回去,桂宝又动了动嘴,然后陡然一声哭啼,转身往家里跑,一瘸一拐,一瘸一拐……秦大书呆呆地看着她离去,看得心酸,但想到她那娃,终究摇摇头走了。这一走,就是四十年之久。
王有根除完草,见秦大书表情诡异,双脚生根了一样,不肯走,便将锄头平放在垄上,一屁股坐锄头柄上。
秦大书蹲下身子,看着小土堆,问:“桂宝他娃,你爹呢?”
王有根没来由地一阵火大,粗声粗气道:“我五岁那年,他就死了。”
秦大书如遭雷击,五岁就走了?五岁就走了?三十五年前就走了?他怎么现在才来看她?陡然间喊一声:“桂宝啊……”随后是说目奚骸岸於於於於於於於臁�
“鹅”的声音断断续续,从高到低,再从高到低,周而复始。(未完待续……)
第223节 大彻大悟
王有根被这老头哭得喉结发硬。
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一直过得清苦。王桂宝身有残疾,考虑到嫁出去日子更加艰难,她爹就让她留屋里。
稍稍过得去的男人,本就没有愿意入赘做上门女婿的。何况王桂宝家境贫寒,身有残疾?王有根他爹是个痨病鬼,入赘的时候身体就不行,王有根五岁那年两脚一伸走了。
王桂宝更嫁不出去了,长得难看,身有残疾,又有个娃……
秦大书在坟头干嚎了一会,慢慢停止哭声,田野里,野风阵阵。两个男人,一个六十多,一个四十多,坐在坟头前的垄上。
“桂宝怎么提起我的?”
“我娘日子一直过得很难,我十二岁那年,无意中问起母亲这辈子有没有开心的日子。我娘说,十六岁那年,有个新兴镇的男人,叫秦大书,路过南头村的时候,被大雨淋透,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掉,在我家躺了一个多月,娘每天给他送饭送药。这一个多月,她有很多念想,也是她唯一有过的念想,很害怕,很开心,算是这辈子少有的好日子……”王有根眼圈红了起来。
秦大书呼吸急促,胸口想被堵住了一般,感觉到喉结发硬。
“我娘说,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当初痨病鬼想入赘,姥爷逼她成亲,要是能坚持住就好了。姥爷对我娘说,新兴镇那贼胚,是个忘恩负义的人,看你貌丑。不会再回来。哪知道我娘生下我不久。他就来了。”
王有根狠狠剜了贼胚一眼。“贼胚”心虚地眼神躲避。喉结却越来越硬,不得不咬住拳头。
“……那天,姓秦的兴冲冲而来,看到我娘抱着我出来,姓秦脸色发白,跌坐在门槛上,我娘很后悔,很后悔。很后悔。那天,她送他走了以后,扑在床上大哭,没人劝得了她,连续两天没吃饭,一直哭,一直哭……”
王有根说到这里,擦了擦眼睛。
秦大书死命地用拳头顶住自己的嘴,肩膀开始抖动。
情之一物,不分美丑。不分尊卑。生生死死,永难相忘。
王有根看到剧烈抖动的秦大书。心思复杂。他的记忆中没有娘说的那个“痨病鬼”形象。从有了记忆开始,只有他和娘。
“我爹死后,我娘常到村头的那条古道边张望。只要稍有空闲,她就到那里走上一会,走到那棵歪脖子树下,站一会再往回走。我一直不知道原因。有一年春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娘撑着伞出去,吃饭都没有回来。姥爷让我找她回来,说一定在歪脖子树下。我撑着伞走过去,我娘正抱着树哭得稀里哗啦,我陪着她哭,也不知道为什么哭,但我感觉到我娘的伤心,是那种说不出来的伤心和悔恨,只能用哭来发泄……”
秦大书死命地用拳头抵住自己的嘴巴。
“我娘生病后,不肯去医院,到后来,饭也不肯吃,我知道,娘想走了。临走前一天,我娘让我背着她,沿古道走到那棵歪脖子树下,她用手摸了摸那棵树,不肯松手……临终前告诉我,如果新兴镇有人来,不用多说什么,让他到坟头看一眼就好。我娘说,她知道他会来,会来看她,她在地底下会感觉到他的到来……”
秦大书猛然间一声悲怆,声震云霄,扑倒在桂宝的坟头,双手死命插进泥土,双肩不断抖动。
过了良久,王有根站起身,用脚踢秦大书的屁股,怒道:“起来,走了!早干嘛去了?四十年时间不知道来看一眼,现在哭有个屁用!”
等秦大书站起身,王有根用锄头理了理土,道:“娘,你等的那人来过了,安心地去吧。”
临走,又擦了擦眼角,道:“我娘……命苦。”
秦大书一身泥土,跟着王有根回家。
王有根媳妇已从田头回来,诧异地看着跟在丈夫身后打扮奇怪,一身土,满脸泪的老头,搞不清楚什么路数。
王有根好脸色欠奉,瞪一眼有些胆怯的秦大书,粗声说道:“坐一会你就回,以后不要再来了。”
他媳妇更加搞不清出状况了,怔怔地看着天外来客。
王有根瓮声瓮气地对媳妇说道:“看什么?端盆水,给他洗洗手。”
王有根媳妇答应一声,从水井中取水,打了一大盆水过来。
秦大书洗完手,解下背上的大包,意兴阑珊地从包里取出整整齐齐的两万元现金,道:“这钱,本来是给桂宝用的,当年在你们家吃了一个多月,桂宝还给我买了很多药,一直没钱还……”
王有根怒容满面道:“老东西!我娘是为了钱吗?我娘是那种人吗?你生病那会,我娘为了给你治病,积攥多年的私房钱全部给你买药了!老东西!老王八!不识好歹的狗东西!要不是你没一句交代的话就离开,我娘会这么快成亲吗?老东西!你既然硬的下心走,就不应该三年后再回来!你要是不回来,我娘也不会悔恨交加一辈子……”
抬起一脚,踢在秦大书的腰胯。
秦大书差点被跌倒,但不敢移步,一脸歉疚地原地站好。
王有根媳妇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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