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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池塘-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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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娜接着对我说:“凯恩后来想要的那套水彩笔,最后还是我和他爸爸一起送给他的。”我问:“为什么?难道他没有赚够足够的钱?” “不是,他最后给邻居的老奶奶锄草赚了六美元,这样和做家务的十六美元加起来是二十二美元,而那个水彩笔是二十美元三十分,这样还有零头。而就在我们去超市的途中,正好遇到社区正在街上募捐,当他看到奥尔良的大水让许多小孩子缺少食物、没有了住处的图片的时候,他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他的小手里全是汗,他对我说,‘妈妈,我也要捐款,要帮助那些我同龄的孩子,你看他们都没有房子住了。’” “我听后很是高兴,鼓励他说,‘妈妈支持你这么做,来,加上我的二百美元,你一起投入到捐款箱里面吧!’当他爸爸把他举起,他把钱投到捐款箱里时,社区的人都夸奖他,弄得他倒是有点不好意思起来,脸红红的,不过,他说了句让我感到很震撼的话:‘妈妈,我长大了会帮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当然,我们为了鼓励他,为他买了他心爱的水彩笔。要知道这件事就是半个月之内发生的事,但我相信,这件事凯恩会记住一辈子。” 瑞娜接着对我说:“从那以后凯恩特别的节约钱,有一次我们去商店里买热水器,原来的那个用了十来年坏了。凯恩就建议我们到用过的原来那个厂家的店铺,说是不是可以以旧换新,天知道他是怎么能想到的,我真是为他感到自豪。尽管我们家并不缺少钱,但我还是愿意把孩子培养成学会在生活中节省钱,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也就是你们常说的‘把钱用在刀刃上’。这样岂不更好,会让他终身受益。我们终归有一天去见上帝,但那时也会心安理得。”

  瑞娜两手一摊,弄了个夸张的表情,我也笑了起来,不过她所说的还真是有道理。教会孩子生存的能力,这个比送给他金钱要强得多,要知道钱又多少都会挥霍一空。

  我问:那小孩子会不会养成偏爱金钱,变得很自私。我想起中国有很多父母有这么样的担忧,唯恐孩子钻到“钱眼”里拔不出来。 “这种担忧完全可以避免的。”瑞娜接着说:“凯恩有一段时间特别的迷恋金钱,他发现商店里的贵的东西他买不起,很是发愁,如何更快更迅捷的赚取更多的钱呢?他就起了歪点子。我家后院养了个鱼池,那是他爸爸养了多条名贵的鱼,每次都是他爸爸买鱼食。可凯恩现在却主动报名说以后他买鱼食,只要爸爸给他一美元的小费。他的爸爸一想也行,就答应了。没想到一个月后他爸爸下班后进屋来却气呼呼的对我说:咱们的好儿子竟敢欺骗我。原来凯恩请缨那天看到商店里鱼食降价八十美分,便想到按原价跟他爸爸报价,自己每天就会额外有八十美分,那加上小费,他一天就可以赚到一美元八十美分。” “当我们很严厉的跟他说这件事时,告诉他,一个人从小要讲究信誉,他以后要是再发生这种类似的事,就把他做的糗事跟他的校长说,跟他所认识的朋友说,跟爱他的爷爷奶奶说。我们最后对他说,你认为这一美元八十美分重要,还是你的亲戚朋友都远离你,都嘲笑你,说你是个很不讲究诚信的孩子重要,这个你任选一个。” “凯恩没有认识到事情的结果会这么严重,低下头不吭声。半天才抬起头说,爸爸妈妈,我错了,你们千万别把这件事说出去,否则我就完蛋了。我冲他点点头,搂在怀里对他说, ‘这就对了,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我们会依然爱你,但你要答应,再也不要这么做了,你要知道,你做任何事情,上帝都在那瞧着呢。’”

  在离开他们家后,我思绪万千。在我国以前有那么一句话:再穷不能穷孩子。但现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逐步富足,每个家庭几乎都是一个孩子,而如何让他们在这种富裕生活中长大的孩子,有一个对金钱很好的认识呢?如何让他们掌握赚钱的财商,而不是在那啃老?

  以前我们知道在美国孩子长到18岁后,父母就可以让孩子出去独立。但我们不知道,在孩子从幼年起美国父母就给他们灌输了独立的理念和赚钱的技巧,让孩子认知这个社会,培养孩子参与这个社会的责任感和有工作的欲望。美国最近流行一本新儿童理财教育指南《富孩子》一书,书中写到,我们不知道多少钱可以毁掉一个孩子,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如何教会孩子给予,从而使他们日后不至于迷失于一个日益被金钱所吞噬的世界。与其交给孩子财富,不如教孩子如何创造财富和管理财富。这一点我相信现在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家长的认同。

桃花劫
人生若只初相识

  
  去年春天,小轩认识的林海,当时的北京大街小巷飘着柳絮暖风醉人。健英打电话回来说临时有事不能陪小轩母女出去玩,让司机过来接小轩。听完小轩很扫兴,健英总是这样,打发个司机过来有什么用,没有他,小轩还不如去坐出租车。林海就是那个司机,刚被聘用,个子不高不矮,身材结实匀称,尤其是他穿了件牛仔裤,结实有力的大腿轮廓张扬,男人的爆发力一览无遗。他看小轩的目光中有些腼腆,轻声叫了声嫂子。

  
  小轩坐上车子,他没有开动宝马车,竟不敢问小轩究竟去哪,静静地坐在驾驶座位上,约莫了两三分钟,这让小轩有点意外,小轩说去朝阳公园吧,这个时期正好去看桃花,女儿拍手高兴地叫好。

  桃花开得团团簇簇,灿烂之极。林海忙着给小轩照相,从动作和言语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小伙子,休息的时候他拿出准备好的报纸铺在了台阶上,给小轩看他照的照片,竟是出奇的好,原来他从小就喜欢摄影,虽然在农村,但他的一个亲戚在他上初中的时候给他买了个傻瓜的相机,他如获珍宝,参加了不少摄影大赛,还得过省摄影二等奖。玩了整整的一天,在回家的车上,女儿在小轩的怀里睡着了,车开得稳,丝毫没感觉到颠簸。许久没有这么痛快的玩过。林海开着车,偶尔从反光镜中看看小轩,欲言又止,小轩望着窗外疾驶而过的风景,楼宇,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叫做寂寞的东西。

  健英忙着做生意,几乎很少回家,回家也是喝得醉熏熏的,倒头就睡,小轩说现在这个家快成了你的旅店,他却冲小轩吼叫,小轩在外面打拼容易吗,这不也都是为这个家吗?小轩说,可你体谅过小轩的感受吗?小轩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的事业,你就不能有时间陪陪小轩吗?钱够花就行了,小轩不要太多的钱,而是需要一个体贴的丈夫,健英说小轩傻,如今是什么社会,有时间的没钱,有钱的没时间,等小轩老了有大把的时间陪你。小轩心里在想老了陪有什么用。 

  有一次,小轩和女儿去动物园,走在街上没走多远,一个男的骑自行车从小轩背后就把小轩的兜掠过去,小轩也被弄了个趔趄,小偷嗖的从小轩旁边过去,一转眼车子七拐八拐人就没影了,小轩从地上爬起来,在旁边的女儿也被吓呆了,哇哇地哭,小轩急忙去哄她。发生了这件事,健英便常叫林海开车过来陪小轩们,好有个照应。

  
  他的到来给小轩单调寂寞的生活有了生机,女儿在花台上捉飘落的柳絮,嘴里说着,毛毛有眼睛,小轩抓不住它。在侍弄着花草的林海听到了便帮她一起捉柳絮,阳光照耀在他身上,他清晰的胡须蓄意待发,脸上有着阳光的笑,衬衫的最底扣不知为什么掉了,露着他结实的小腹,牛仔裤正好把他的腰身绷紧,这时小轩才觉得他长得有点象个那个男明星陆毅,浓浓的眉毛,蛊惑女人的眼睛,健壮的身体,小轩想哪个女人看到都会瞄上几眼。

  林海知道小轩在看他,只是干起活来更认真和专注,他必须在五一前把这块屋前的不到四平方米的空地栽上花草。听健英说原来林海刚来北京的北五环的街道两边做园艺,一次健英正好去和外商谈判的路上车在街边熄火,鼓动半天也没修好,林海上去帮忙,很快就解决了问题,帮了健英的大忙,健英了解到他以前是参加过汽车修理班,便拍肩膀道,你就给小轩开车吧。

  
  都是寂寞惹的祸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小轩没有朋友和亲人,大学毕业后和健英认识后不到一年就结婚了,三年后有了宝宝便辞职当起来家庭主妇,眼角不知不觉有了鱼尾纹,这让小轩感到了丝丝恐惧,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事情,虽然小轩也定时去健身馆,报古筝班,但小轩知道那都是用来打发这无聊的时光。在外人看来,小轩是个幸福的小女人,可这些并不是小轩真正想要的生活,而小轩究竟是要什么样的生活呢,小轩也说不明白。

  
  一天,林海依旧去给桃树浇水,施肥。他说,这小桃树侍弄得好明年就应该桃花满枝头了。小轩说你歇歇吧,递给他一条毛巾。他连说不累不累,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半袖蓝体恤格外显眼,脸上还是露着羞涩的笑,还是不爱说过多的话,这样的男人一直是小轩喜欢的品质之一。

  
  此刻小轩站在他旁边,他身上的热浪一阵阵袭来,男人的汗水和着咸咸的味道让小轩感到片刻的迷离,小轩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沾男人身了。小轩抬起头看他,他接过小轩的毛巾,年轻俊朗干净的脸挡住了头上的阳光,小轩在他的笼罩包围之中眩晕,有了想让他抱着小轩的感觉,小轩甚至感受到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就要贴在小轩的嘴唇上,浑身躁热起来,小轩想迎上去,不顾一切。一阵风吹来让小轩清醒过来,心如撞鹿的小轩跑回了房间,他一定也是定定地看着小轩的背影在阳光下跳跃惊慌。待小轩安静下来时庆幸自己没有做出鲁莽的事情来,从窗户往外望去,他正在用整理泥土,忽然之间他停了下来,原来右手被玻璃划了一道口子,薄手套丝毫没管用,鲜血流了下来。小轩连忙把家里的急救箱翻出来,找到纱布和药水,这时他也正在水房先冲了一下手,在客厅里小轩帮他包扎。他坐在椅子上很安静,但小轩看得出他有点不知原因的紧张,小轩伏下身给他包扎,他却两眼注视着小轩,小轩被他看得脸颊烫热。

  
  林海突然就把小轩揽在了怀里,嘴唇强压在了上面,小轩的唇,小轩的发梢,耳垂,他狂热得让小轩窒息,宽厚的肩膀完全压住了小轩,小轩可以感受到他那颗狂热跳动的心,小轩要挣托,他却是越压越紧,他疯狂地吻着小轩,嘴里说着一些让人心跳的话,小轩看到你第一眼就爱上了你,你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小轩无力反抗,身心被他逐渐融化,薄薄的衣服在挣拖中竟露出了半个乳房,这更引起了他无穷的欲望,疯了似的吮吸,小轩被他弄得竟呻吟起来,最后竟迎合了他,他做这事竟是第一次,有点慌乱得不得要领,这也让小轩感到了同样的新鲜,他在小轩的引导下完成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事情就停止不下来,欲望象海水,吞没了小轩的寂寞难耐的日子。小轩只要有机会便争取在一起,在厨房,在卧室,在车里,甚至夜晚在花台,小轩们难舍难分,当然这些都是在完全防备健英的情况下。林海越来越出色,他眼睛里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会在小轩午休时将大束的玫瑰放在小轩的桌前,或是写上一段感情挚深的情话放在小轩的口袋里,当然小轩看后便会将它撕毁。

  
  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样持续了大约有三个多月,有一天,健英问小轩胳膊上的一块紫痕,小轩说是女儿咬的而瞒了过去。小轩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事情迟早被发现,小轩要渐渐远离林海,女儿在上小学一年级下学期时,小轩把她转到了寄宿学校,这样也不需要林海每天的接送。小轩也准备先考察下市场,然后投资做点什么。林海第一次在小轩面前哭了,说,没有你的日子很难熬,一定有能力给小轩现在同样的幸福。小轩摇头:你太年轻了,我们相差八岁。我并不想这样的日子再继续,要的只是*,而你却要的全部。在我这个年龄,爱已经不再是纯棉的质感,而更多的是生命中的一次爱的旅行。他不懂,他说,我只知道要和爱着的女人天天在一起,给对方幸福。小轩说,我和你在一起已经感到了幸福,这还不够吗?不够,他绝望的神情望着小轩,让小轩感到一阵阵的心疼。你是不是闲我穷,给不了你现在拥有的一切。他的眼睛里喷着火,象是要马上将整个世界点燃。

  
  他内心自卑又矛盾,他的头埋在了小轩的怀里,象个孩子一样,说,我不能失去你,你不要再不理我,否则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小轩吻他脸上的泪痕,轻声地说,我知道你爱小轩,爱不一定是有结果的事,也许这样更好。小轩不知道该怎么来回答他,小轩在那一瞬间感觉到自己也是深深的爱着他,离不开他。

  健英好象觉察到了什么,经常派他出差去这去那,这本不是他的工作范围内。林海原来一直感谢健英的知遇之恩,而如今却越来越觉得他是一个绊脚石。因为有一次健英回来对小轩说,林海竟当着众人的面顶撞他,真是吃了豹子胆,准备炒他鱿鱼。小轩没有说什么,只是隐隐觉得要有什么事情发生。

  在一天夜里不到十点钟,小轩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健英被人砍成重伤现在正在医院急救,小轩听了吓得要晕倒,马上又想是不是林海所为,在小轩急忙赶往医院的路上,林海给小轩打了电话,他在电话里急促的又语无伦次,我杀人了,哈哈,,你跟我走……小轩说,你还是趁早到公安自首吧……不,我这一切都为了你啊!……话说到一半他就挂了电话。公安人员一天后在东北的吉林抓住了他,小轩也是在那一天接到了他寄给小轩的信,信上只有潦草的几个字:我不后悔,为了你。小轩潸然泪下,小轩知道,小轩把他的一生给毁了,也连同自己的婚姻。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在小轩即将准备离开这幢房子时,林海在空地上所栽的桃树开了花,桃花娇粉鲜艳,显得妖娆妩媚,在春风里摇曳。 。。

胖婶进城
1 进城被偷

  胖婶最近在乡下呆不住了,儿子小宝来信说在城里处了一个女朋友,叫子莺,并寄来了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上女孩时尚漂亮,像个杂志封面上的女明星。

  本来儿子有女朋友是好事,但5年前失去丈夫靠杂货店为生的胖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昨晚看了个电视访谈节目,节目中一位老者诉说儿子自从娶了老婆以后,把他身上的钱骗光,并扫地出门,说到动情处老泪纵横,胖婶边看边留下了同情的泪,她越看看照片上的女孩,越不像能安心过日子女孩。

  不行,胖婶越想越害怕,我得到城里一趟,考验考验未来的儿媳妇,看看她到底孝心不孝心。胖婶是个急脾气,做什么事情喜欢一阵风。她把自己经营的小杂货店简单收拾了一下,在杂货店的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上:进城找儿,休业一周。

  胖婶出门时挎了个小黑包,她身体超胖,走起路来两边晃,炎炎夏日,到了城里出了火车站,她早已经是浑身发粘,汗水顺额头发际流了下来,她早已经打定了主意,手中拿着儿子的信封,按地址一路打听来到6路公交车,正赶上是下班高峰,上车的人很多,胖婶被人群夹在了中间,顺着人流胖婶右脚刚踏上车门的台阶,感觉斜挎的包一松,包被人掠走,她忙回头惊呼:“我的包”,顺手一划拉,包早已经没了踪影,里面还装有三百多块钱呢。她看见人群中一个背影,一个年轻的瘦高个慌慌张张的分开人群,向北跑去,怀里就抱着胖婶的包。胖婶一手指着远去的他,大声喊着:小偷,小偷……上车的人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并没有人去追赶,胖婶拨开众人,开始跑了几步,可她这肥胖的身体怎么能跑得过小偷,小偷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身边的人开始劝她,破财免灾,有的开始议论:就是这个公交站,专门有小偷进行扒窃,前几天就有被抢的。胖婶一脸的愤怒,转而又是无奈:什么世道,连个帮忙的都没有,都说城里人人情淡漠,这一进城就领教啦。

  幸好手中还有这个信封,一路打听到了子莺的住所。原来儿子小宝的单位最近搬迁,他便留下了子莺的地址。在信中胖嫂了解到子莺也是租的一双室住房。还有,就是小宝出差三天后才回来。胖婶心里暗想:尽管现在未婚同居已经不是稀罕现象,但儿子你怎么也得把媳妇先领家让我看看阿,真是儿大不由娘啦!

  这时的胖嫂累得挥汗如雨。她正想抬腿上楼到702室,发现不远处走来一位漂亮女孩,长发挽起,靓丽的连衣裙,呀,这么眼熟。胖婶有副好记忆,一下子就想起这就是照片上的子莺!

  她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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