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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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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霓虹。

    下了楼,她问道:“嗨,我的孩子们呢?”

    秦时鸥盯着电脑在查看退税的政策,头也不回的问道:“你哪个孩子?熊大那熊孩子不知道蹿那里去了,虎子和豹子在工作。”

    “工作?”薇妮诧异的问道。

    秦时鸥这才想起,薇妮没见过那只金色的驼鹿,就对着门外吹了个响亮的口哨,正在监视小驼鹿的虎子和豹子机警的抬起头,看了看别墅方向,跑了过来。

    薇妮跟着豹子和虎子走到枫树背面的树荫,一只四肢被包扎的好像粽子一样的小驼鹿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小驼鹿想要挣扎着爬起来,虎子和豹子跳起来伸出前爪摁在它身上,将它摁倒在地,不满的汪汪叫了两声。

    薇妮大为惊喜,回头对秦时鸥问道:“这是哪里来的小家伙,它什么?驼鹿吗?为什么是金色的?”

    秦时鸥走过来从后面抱住薇妮给她解释了一下,大手在小腹游走着,偷偷摸摸向双峰险地转移。

    薇妮没好气的拍了他的手一下,收起长裙蹲下身,抚摸着小驼鹿的脑袋怜悯的说道:“天呐,真是可怜的孩子,你竟然开车撞了它?”

    秦时鸥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当时喝了酒,再说我现在不是给它进行治疗了吗?”

    薇妮似笑非笑的斜睨了他一眼。道:“如果你车上没有美女,我相信你只是喝多了酒。好吧。这没关系,它叫什么名字?”

    秦时鸥支支吾吾的说道:“名字?没必要给它起名字吧?”

    在加拿大就是这样。宠物如果有了名字,那就要当做家人来对待了,秦时鸥可不想收养一头驼鹿,他只想治好它送走。

    驼鹿又不萌又不好玩,这家伙长大之后两米多高三米多长,那比纯血战马还彪悍,养着它除了浪费粮食,屁用没有。

    薇妮抚摸小驼鹿,后者赶紧伸出嫩嫩的舌头舔薇妮的手掌心。毛茸茸的小脑袋还在她腿上蹭了几下,一幅‘我很乖我很喜欢你你会喜欢我吗’的样子。

    “看,这孩子多可爱,给它起个名字吧。”薇妮说道。

    秦时鸥不想再驳斥薇妮的请求,就说道:“那你觉得吧。”

    薇妮想了想,道:“你看,它全身都是金毛,好像是一颗太阳一样,那就叫阿波罗吧。阿波罗是太阳神。这孩子长大后也会像太阳神那样威武……”

    “好名字。”秦时鸥点头,虎子和豹子期盼的看着薇妮,俩贱样似乎是想要改名。

    结果薇妮话没说完呢:“但叫阿波罗的太多了,所以我们再给它的名字缩写一下。就叫,嗯,菠萝?对。就叫菠萝,菠萝也是黄色的。还很好吃。”

    秦时鸥傻眼了,薇妮起名的本领。还真是天马行空啊。

    虎子和豹子缩起脑袋,比较一下,还是虎豹更好,起码比菠萝威风。

    小驼鹿还不知道自己被起了一个中二名字,它一个劲蹭着薇妮装傻卖萌。

    薇妮去拔了一根胡萝卜喂给它吃,菜园里的萝卜味道香甜无比,小驼鹿吃的眉开眼笑,呦呦的叫个不停。

    得了,这家伙就交给薇妮了,秦时鸥摇摇头,返回别墅准备晚餐。

    傍晚姑娘们回来了,告别镇的各家饭店生意兴隆,她们可是只吃最好的,皇后蟹、缅因龙虾、纽芬兰海参等等,这是她们的首选。

    第二天,秦时鸥早起锻炼之后,就准备去继续干他的苦命导游工作。

    薇妮奇怪的问道:“你只是负责开发资源,为什么还要亲自去做导游?你对告别岛也不熟悉。”

    秦时鸥叹口气道:“国内的导游对这里更不熟悉,而本地的导游都不懂汉语,所以我得带一下。”

    薇妮嫣然一笑,道:“这让你出马,未免有点大材小用吧,看我怎么样?如果我在告别岛做导游呢?”

    这个想法不错,秦时鸥大喜,薇妮精通中英文,且对加拿大和中国的国情、文化、传统熟悉无比,她又做过空姐,和导游都属于服务业,如果由她来带队,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秦时鸥给哈姆雷说了一下,哈姆雷更是喜不自禁,立马开车来到秦时鸥的别墅和薇妮详谈了起来。

    谈话结果双方都很满意,薇妮火线上岗,薪水是周薪850元,但周末无休。

    对于周末无休这个待遇,秦时鸥不在乎,反正他一个月三十天都休假,薇妮什么时候休假他都有时间陪同。

    奥尔巴赫拟定了一份合同,薇妮和哈姆雷签字,这样就可以上岗了。

    哈姆雷这边是最开心的,以薇妮的美貌和气质,稍微一包装那就可以做告别岛的形象大使,这下子推广告别岛的旅游事业就更顺利了。

    最不开心的,就是国内的美女游客们,她们可不是来旅游的,或者说,她们的第一目的可不是来旅游的。

    现在金龟婿看不到了,来了一个比她们还要美貌、还要气质高雅的混血美女,简直郁闷坏了。

    秦时鸥才不管,反正有了薇妮,他对这些姑娘就没了兴趣,注意力全转移到渔场里。

    这一段时间因为出海,他对渔场没怎么管理,现在闲下来,就打算好好研究一下了。

    海神意识转入渔场,先看到的就是一群皇后蟹出现在浅水滩海域,挥舞着爪子在沙里不断刨着。

    秦时鸥去看了一下,发现它们在刨一些海蚌吃,刨出来的海蚌有手掌大小,色泽灰白有条纹。

    这吓了秦时鸥一跳,这些家伙不是把他的黑蝶贝都给刨出来了吧?赶紧赶开这些皇后蟹,他仔细一看,多担心了,这些不是小黑蝶贝。

    正准备离开,结果这些海蚌感受到了海神意识,都纷纷张开了贝壳伸展出躯体。

    贝壳展开,伸出来的先是一条肉管,秦时鸥有些奇怪,他还以为贝壳先伸出来的都是它们的冠足呢。

    更让他奇怪的在后面,这些贝壳伸出的肉管很长,一直延伸,好像大象将蜷缩的鼻子伸直一样。

    展开的肉管又肥又大,海蚌卷动,通过肉管寻找着海水中的海藻碎片,慢吞吞的吃了起来。

    秦时鸥一愣,随即明白了这些家伙的身份,这是象拔蚌啊!

    对于这种海蚌,秦时鸥是有了解的,前一段时间他一直想养殖龙虾和海蚌,结果沙克告诉他时机不对。

    龙虾和贝类的养殖最好是晚秋季节进行,因为这时候的鱼类、蟹类等捕食者新陈代谢低下,进食少,对它们伤害小。要是夏天养殖,虾苗和贝苗一投进去,估计就被大鱼和螃蟹们吃光了。(未完待续……)

281。渔场新贵宾

    象拔蚌,物种名太平洋潜泥蛤,是远东地区包括华人及日本人崇尚食用的高级海鲜。

    从学名就能看出,它的原产地是在太平洋地区,具体产地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北太平洋沿海。

    以前,北美居民并不吃象拔蚌,所以象拔蚌生长状况良好。但自从亚洲移民开始捕食北美的象拔蚌,使当地的象拔蚌变成濒临绝种。

    纽芬兰政府也是从这一点发现的商机,在鳕鱼资源枯竭之后,这也是当时政府为解决渔场危机而引进的商业物种之一。

    与娇气的大菱鲆不同,象拔蚌在纽芬兰渔场生存了下来,而且因为这里的海洋有寒流与暖流的交汇,食料更丰富,象拔蚌生长的相当乐观。

    可是到了收获季节,一个问题出现了,太平洋的象拔蚌可以生活在浅滩,比如华盛顿州普捷湾内海水域、不列颠哥伦比亚捕捞区。

    可是到了大西洋,它们改变了习性,跑去了深海,还生活于沙底。这样捕捞代价就大了,捕捉时得用压缩机将海底沙粒吹开,再派潜水员拾取,人工费非常高。

    人工费高其实纽芬兰政府也不怕,只要在远东地区能卖出高价格,不就行了?有得赚嘛。

    坑爹的事情发生了,1996年,中国渔业局从北美引进了这种海蚌,开始人工养殖。

    而且,中国北方有很多海区适合其生长,这样只要引进种蚌,进行人工育苗生产。再采用升温刺激法,蚌苗的孵化率可达80%—90%。然后种入渔场,等着收获就行了。

    至于收获时候的高人工费?哈。不好意思啊老加兄弟,俺们中国别的都贵就人工费便宜。再者,象拔蚌好像还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兄弟,到了中国沿海地区,它们也不去深海生存了……

    纽芬兰政府当时就瞪眼了,还种不种象拔蚌?不种,事实证明这玩意儿在纽芬兰渔场长势喜人。种,拿什么和中国货去争?人家人工费便宜还不要运费,价格战能打的纽芬兰吐血。

    后来象拔蚌在纽芬兰渔场就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政府索性不管了,如果有渔场捕捞上来,那就包装一下当做高档食材运到远东,没有捕捞那就算了。

    这就是大秦渔场有象拔蚌的原因,秦时鸥绕着渔场转了转,发现这东西还不少,从近海到深海都有。近海水域是象拔蚌幼苗,深海则是成年象拔蚌。

    成年象拔蚌可是大家伙。那贝壳长度能达到四十公分,重量接近十公斤!

    秦时鸥就在深海区看到了不少这种大蚌,当然这很正常,毕竟象拔蚌是能存活一百五十年的老寿星。

    当然。大多数的象拔蚌还是一公斤左右,这种大小也是最好吃、肉最嫩的时候。秦时鸥派出枪乌贼苦工团,抓了十几个送到海滩上。他去捡来晚上做着吃。

    发现了象拔蚌这个意外收获——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对于纽芬兰政府来说。象拔蚌是鸡肋,对秦时鸥来说。这可是宝贝。

    象拔蚌价格高昂,纽芬兰海域出产的因为深海污染少、纯野生、纯天然,价格更高,如果只论肉的价格,比蓝鳍金枪鱼还要贵。

    这样,以后到了收获季节,大秦渔场的这些象拔蚌,可以给他增加很多收入。

    至于纽芬兰政府最头疼的捕捞问题,对他来说很简单,枪乌贼苦工团出动就行了,一天给你捞上五千公斤没问题。

    心情好了,秦时鸥就开始给大象拔蚌们输入海神能量,这些大蚌就是种蚌,繁衍还得靠它们。

    除了象拔蚌这个意外之喜,其他方面渔场变化不大,无非就是鱼儿更大了,估计明天春天就可以卖鳕鱼了。

    黑蝶贝在珊瑚礁海区生存的很好,秦时鸥看了看,一些大贝里面都有圆滚滚的黑珍珠。在他眼里,这可不是黑珠子,而是金灿灿的金珠子。

    看到黑蝶贝,秦时鸥忍不住想起了乔治浅滩的巨大扇贝,那东西味道真不赖,有机会看看能不能引进。

    鹅颈藤壶们挂在珊瑚礁上长得也不错,食料充沛,秦时鸥准备等它们生殖的时候,就将它们往码头上引。

    对于鲨鱼鲸鱼和船之类,鹅颈藤壶是寄生虫,但对于码头,这东西就是保护衣,可以帮助码头抵御海浪侵袭。另外,它们在码头上生长,也更容易采摘。

    告别岛西北端的巨藻丛林中增加了很多鱼类,秦时鸥奇怪,这里可是海蟒们的地盘,怎么这些鱼还敢到这里来生存?

    翻车鱼给了他答案,这些鱼的生存地有共同特点,那就是围绕在翻车鱼周围。

    秦时鸥靠近翻车鱼,能通过海神意识感觉到,这外貌丑陋的东西,能分泌出一种酶类。

    这些酶类离开翻车鱼之后不会失活,它们可以在海水中存活一段时间,其他鱼类吞食这些酶类,可以用来治疗伤病。

    就连海蟒都时不时的跑到翻车鱼地盘上转悠两圈,不是捕食或者巡逻,而是来吞食酶类。翻车鱼对海蟒也很欢迎,遇到海蟒的时候,它们甚至会迎头上去与海蟒在一起待一段时间。

    这很容易理解,翻车鱼既笨拙又不善游泳,常常被海洋中其它鱼类、海兽吃掉。海蟒虽大,但它们的采食方式决定了它们对翻车鱼没有威胁:海蟒嘴巴张的再大,也没法整条吞进翻车鱼。

    如此一来,海蟒反而成了翻车鱼的保镖,双方形成了互生关系,翻车鱼给海蟒治病疗伤,海蟒为翻车鱼提供保护。

    有了翻车鱼群,巨藻丛林成了鱼类的另一个主要栖息地,四指马鲅、海鲈鱼、银鲳鱼、纽芬兰红鱼、马鲛鱼、大西洋比目鱼、金眼鲷、刺尾鱼、银鳞大马哈鱼等等,在这里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离开巨藻丛林,秦时鸥又去深海的地方看了看,以前这里是噬人鲨御林军的地盘。现在,多了由五六百条蓝鳍金枪鱼组成的巨大鱼群。

    蓝鳍金枪鱼们在这里生存的很嗨皮,食物丰富、天敌少,在大青枪鱼的带领下,它们可以慢悠悠的游动,不用非得像在乔治浅滩时候那样快速游动躲避敌害。

    蓝鳍金枪鱼的价格和它们的肉质有关,脂肪越厚、味道越好、价格越高。而它们游动越慢,脂肪储集的越多,这和养猪是一个道理。

    海神意识如今巡航速度更快,在渔场大概转了半圈,秦时鸥就收回了海神意识。

    渔场没有危机,反而给了他不少惊喜,当然,他现在是有危机的,必须得早点解决这些危机,那就是告别岛西部的渔场归属权。(未完待续……)

282。 青花旗袍

    现在告别岛的渔场,资源枯竭,只有大秦渔场因为不断投资,所以才有了一些活力。剩下三家私人渔场,现在老板都离开了告别岛去了圣约翰斯或者多伦多。

    秦时鸥得尽快买下岛屿西南的罗斯先生渔场和正西面的鳕鱼家乡渔场,两家渔场一个隔着大秦渔场近一个现在有巨藻丛林,渔业资源已经都开始增加了。

    如果让两位渔场主了解这件事,那他再想买下两个渔场,就比较麻烦了。

    想到就去做,秦时鸥找哈姆雷帮忙联系了罗斯先生渔场的渔场主罗宾逊…罗斯,商谈购买罗斯先生渔场的问题。

    罗斯家住在圣约翰斯,是本地比较大的一个家族,和休斯祖先一样,也是当初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逃到纽芬兰的。

    都是圣约翰斯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哈姆雷很容易就帮秦时鸥找到了机会。

    8月25号,圣约翰斯的因纽特人有一个聚会,罗宾逊…罗斯的妻子是一位因纽特人,所以他们一家会出席这个聚会。哈姆雷一个电话,帮秦时鸥搞到了一张邀请函,让他带薇妮出息这个聚会。

    正好,秦时鸥的唐装礼服还崭新,可以穿上去参加这个聚会。

    薇妮得知要参加这个宴会,就带秦时鸥去买礼服,她的很多衣物还没有邮寄过来,正在美国待着。

    秦时鸥道:“你不是带了几件很漂亮的裙子吗?不用买了吧?”

    薇妮失笑道:“你真可爱,秦,那些裙子可不能穿着去参加因纽特人的夏季狂欢节。除非你不想和罗斯先生做生意了。”

    看秦时鸥有些迷茫,薇妮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解释道:“8月25日,这是因纽特族除了三月麝鼠狂欢节之后第二重要的节日。夏季狂欢节,也叫海豹狂欢节。”

    听着薇妮介绍,秦时鸥才明白了怎么回事,因纽特人世居北极苦寒之地,他们的生活环境特别恶劣,生存很不容易。

    其中每年两个时间对他们来说很重要,一是三月份,春天到来冰雪融化,这时候他们会有一个三天的庆祝会。叫做‘麝鼠狂欢节’。

    另外就是八月下旬的这一天,因为从这时候开始,海豹就进入交配期,大量海豹上岸寻找配偶。而海豹是因纽特人的一种重要食物,他们会在这个时间段捕捉海豹,故而产生了这个狂欢节。

    对因纽特人来说,这两个节日是特别重要的,意味着他们可以尽情狩猎储备食物,麝鼠狂欢节和海豹狂欢节。都代表着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节日庆贺的时候每个人都身穿盛装、载歌载舞,如果外人要参加那也欢迎,可必须要着盛装来展示对这个节日的尊重,否则别怪因纽特人冷漠。

    薇妮一看秦时鸥傻愣愣的。说道:“你不了解因纽特人吧?”

    秦时鸥苦笑道:“我就知道他们另一个名字叫爱斯基摩人……”

    “上帝!”薇妮着急道,“这个称呼千万不能在因纽特人面前提!他们不喜欢被称为‘爱斯基摩人(Eskimo)’,因为这种说法来自他们的敌人。印第安阿尔冈昆人的语言,意思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纽特’才是他们的自称,意思是‘人族’。”

    秦时鸥郁闷坏了。爱斯基摩人是他初中时候从地理课本上学到的称呼,敢情咱们社会主义国家,一直没尊重人家啊。

    薇妮给秦时鸥介绍了很多东西,因纽特人是加拿大的‘少数民族’,有比较多的忌讳,其中最普遍的就是称呼,不能称他们为‘爱斯基摩人’。

    因为,他们认为“人”是生命王国至高无上的代表,‘吃生肉者’这种称呼极具侮辱性——这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加拿大是人种组成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先不说现在的移民问题,就说独立的土著民族就有三大类:第一民族印第安人,墨提斯人,因纽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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