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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小女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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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最恨的就是放高利贷的人!1叶忆晴想到这里,忽然招呼道,“我得好好教训你们!”
她生平最恨放高利贷的人,因为在她小时候,妈妈因为没钱治病而不治身亡,而爸爸为了给妈妈看病而借了高利贷,最后因为还不起钱而被当街砍死。所以后来她奋发图强,立志当一名警察。
“想捏软柿子是吧!你们找错对象了!”叶忆晴嘴里这么说,已经一拳朝着黄发混混的面门打了出去。
4.树倒猢狲散,难临各自飞
叶忆晴在警校呆了一年半,拳脚功夫着实了得,她最擅长的除了射击,那可还有近身搏击。
所谓近身搏击,那就是说一定要在近身的距离。因此她被一群黑帮打手围在中心真是如鱼得水,打得简直风生水起。刚开始她还赤手空拳,到后来,她已经抢了人家一副双截棍,舞得那叫一个密不透风。
可是打是一回事,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叶忆晴觉得不大妙,因为她好歹是将来的特别行动小组女警,这样当众生事也不是个办法。毕竟其实最初挑事的是她自己,要是被抓了,她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借口来给自己洗脱罪名。
要不,不打了?
叶忆晴这样想着,正想跟那些打手们喊停,可是忽然间,那已经鼻青脸肿的黄发混混,先对他那群张牙舞爪的好兄弟比了个“停止”的手势。
还真是心有灵犀!叶忆晴简直有点感动了,她正想说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山水有相逢”然后顺势就此别过,就看那黄发混混擦了擦鼻血,凶恶地说:“臭丫头,你诚心找死是不是?”
她还没来得及回话,那黄发混混就恶狠狠地说:“我成全你!”
说着他将手伸入怀中,从衣服里边掏出,一,把,枪!
叶忆晴愣在当场。枪!他怎么敢随身带枪!这绝对是犯法!这绝对是不道德,这绝对是没底线的!
她这样想着,心里不免害怕起来。怎么办,对方有枪,简直是亡命之徒!
如果此刻叶忆晴有一枪在手,她当然不会怕眼前这个亡命黄发男。可是她没有!她还没有正式成为警察,当然不可能随身佩戴警枪。就算退一万步讲,即使她已经有自己的警枪,她也绝对不能因为在街头跟流氓无故械斗,而随意开枪伤人!
她脑中百般念头一闪而过,最后很简单地下了个定论:敌进我退,敌追我跑!
可她哪里跑得掉,一群好兄弟将她团团围住,包括刚开始那个穿得像小粽子的被她踢中“命脉”的胖子。
“你们,你们可不能随便伤人!”叶忆晴慌忙警告他们。
好兄弟们仰天长笑起来,很明显的,他们都在想:也不知道先随便伤人的是谁!
叶忆晴心念电转,只打算待那黄发男开枪之时猛地拽过身边那个小胖粽子,来做自己的挡箭牌。
“也不知道是我的手快,还是黄发男的枪快。”她想道。大抵是黄发男的枪更快吧,小胖子体积大质量大密度也大(奇*书*网^。^整*理*提*供),估计拽起来颇有难度。
她眼睛紧盯着对方的手和面部表情,揣测他会何时开枪,而心里已经做好了被那混蛋打个一两枪的准备。
千万别打脸,我还要漂漂亮亮去见岳臻教官呢!
她有些悲哀地想。
只见那黄发持枪男脸色忽然间变得狰狞,想来就是要开枪的预兆,叶忆晴的心怦怦乱跳,心道这下要糟。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忽然只听“碰”地一声——
那黄发男忽然被人从身后撂倒,发出一声垂死的公鸭一般的哀鸣。
那个本来应该跑远了的古龙水男,忽然重现在战团之中。
“是他——!”那群混混神色大变,纷纷高举武器做警戒状。
叶忆晴更是瞪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个忽然出现的莫名其妙的男人。
这男人,这男人不是应该趁乱逃跑了么,怎么又忽然出现?而且,而且刚才那个过肩摔相当帅气,简直在动作上可以打十分。他,他,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那男人站在那里,帅气得十分霹雳。
他身材很高,也很精壮。一身得当帅气的高级西装,发型是黑道上经典的大背头,可能是因为刚才激烈地运动过的关系,
前屡有些许风中凌乱的架势。这男人看起来约莫有三十岁,成熟的很。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五官端正帅气,态度自信霸气,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落魄到借高利贷的混混。
叶忆晴张大嘴巴,对这发生的一切不明所以,而忽然间只听那男人对她开口说道:“小心——”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身边那个小胖子已经操起双截棍向她抽去——
哗——
饶是叶忆晴这样的身手,依然只躲去一半攻击,那小胖子手里的双截棍还是擦过了她傲人的美丽前额。
“我靠!”叶忆晴又觉得自己要暴走了,他居然,居然敢破自己的相!
正想反手反击,忽然只听到整个街上警笛声大作,想来是围观人士实在看不下去,终于报了警。
这比被二十个小胖子用二十根双截棍打中她的前额还让叶忆晴头疼。糟糕了!糟糕了!如果就这样被抓,我不就要被处分了,没准还要被警校开除,更别提进什么特别行动小组了——
那群混混也知道跟警察斗是很麻烦又不讨好的一件事,纷纷作鸟兽散状,而叶忆晴慌乱地站在四散的人群中,不知道何去何从。
“走呀!呆站着干什么,被条子抓到好玩呀?”
那古龙水高利贷男看她傻傻站在当场,一把拽住她的手,带着她大步流星地向街角冲去。
叶忆晴糊里糊涂被那男人拽着猛跑了几条街,又跟着钻了几条胡同,简直是气都喘不过来了。她在这几条干道上逛了这么多年,都没想过原来有这么多条捷径可走。
看来这人决不是个普通的欠高利贷的,他一定是借了很多很多年的高利贷!
一定是反复逃跑的经验,让他身手如此敏捷,对逃路如此熟悉。叶忆晴气喘吁吁地想。
跑了许久,直到警车笛声再也听不到了,那男人才停了下来,回身看着她。
此刻,他们二人正处在一个狭窄的黑巷当中。
“你还好吧?”那人声音略略有些低沉,但是说不出的好听,只望着撑腿喘气的叶忆晴低低地说道。
他真不是人,跑这么远都不带累的!叶忆晴自诩体力已经十分特别以及非常地好,可是现在也喘得说不出话来。
“我问你,你认识我吗?为什么要出手帮我?”男人问。
谁出手帮你了,我只是心疼我的新衣服和我的提拉米苏。叶忆晴喘得有些痛苦,听了他的话不免抬头瞪他。
“你功夫不错,不像普通女人。”男人看她不回答,接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忆晴。”叶忆晴终于喘回了元气,站直了腰板。她个子已经不矮了,可是站在这男人面前依旧是得仰面而望,“你功夫也不错,却又是为什么回来?”
“自古从来都是英雄救美,我可不想让美女救英雄。”男人眨眨眼,竟然有些俏皮的意思。
叶忆晴受不了这样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跟自己玩什么俏皮,但是他都说自己是“美女”,当然心里是欢喜的,于是之前的怒气怨气也就烟消云散了去,微微一笑,拍了拍这男人的肩膀,说道:“算了,你不是坏人。不过我也要劝你一句话。”
“嗯?”男人没想到她还有话要送,一脸的好奇。
“不要再借高利贷了,那东西不是你这种人玩得起的。”叶忆晴语重心长地说。
5.深黑窄巷中他的情不自禁
叶忆晴看着岳臻手上那张正面免冠照,思绪起伏不定,只不知道岳臻做什么忽然拿这个男人的照片给自己看。
岳臻看她脸红一阵,白一阵,嘴边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这女生果然跟自己想的一样糊涂。他这样想。
“你认得他么,嗯?”岳臻打破那安静的气氛,淡淡地问。
“嗯,他是个欠高利贷的。”叶忆晴抬头看看岳臻,几乎很肯定地说。
岳臻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骂人还是该大笑,憋了半天,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面部表情有些扭曲地说:“……你何以肯定他是个欠高利贷的。”
“他被金乌帮的人沿街追呀,那架势,肯定是欠人家很多很多的高利贷。”叶忆晴十分特别以及非常肯定地回答,为了表示她的分析具有说服力,她还坚定地点了点头。
“你……”岳臻一脸的黑线,努力了很久才再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叫邢非,是莫白帮的第五任帮主。”
他,他,他他他说什么!
那个古龙水高利贷男竟然是莫白帮第五任帮主?!
叶忆晴眼睛都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只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他应该被一群保镖保护的很好,怎么可能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被一群小混混追?!”半天,叶忆晴才憋出这样一句话。
“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只不过他那天就是一个人上街,什么保镖和武器都没带,然后被金乌帮那十来个人给认出来,发生了冲突,接着就是你也参与的那幕了。”岳臻说道,“可以说,你救了他。”
“我,我救了他。”叶忆晴吞了一口口水,觉得太不可思议。我救了他?我哪门子救了他?我不过是惹是生非而已。而他反而在我差点被枪打的时候救了我。她皱着眉头想。而且那男人功夫其实那么好,哪需要她救呀!
她回想起后来,在那个深深的黑巷之中,那个叫邢非的男人在听了她那句“不要再借高利贷”的忠告以后,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半天才止住。
“你真特别,第一次有女人这样跟我说话。”那男人好不容易止住笑,很欣赏地看着她。
光线昏暗,那人的一双眼眸却是在黑暗之中闪着亮光。
叶忆晴忽然有些恍然,有些紧张起来。
这一切很奇怪。她从来不对除了岳臻以外的男人紧张。在她眼里,天下男人目前只分为两类,一是她敬爱暗恋的教官岳臻,至于剩下的,全部都一样。
可是她觉得眼前这个高利贷男,却似乎又跟别人不那么一样。
她只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香味,说不出的舒服。
真奇怪,真的很奇怪。以前她最讨厌男人涂什么香水,女里女气的,她最最最最看不起。
叶忆晴觉得不大妙,起码是此刻此间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太奇怪。她吞了口口水,半天才说道:“很好,我话也说完,谢谢你刚才救了我一把,那么我们就此别过吧。”
她话转折得甚硬,男人愣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叶忆晴正要发作,忽然一下被那男人拉了过去。
“你!”她觉得这一下动作跟非礼轻薄太过相似,脸一下红了。叶忆晴活了二十一年,从来没有被男人非礼轻薄过。不是因为她没有姿色或者没有身材,而是实在没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或者尝试去摸什么老虎屁股。她没有被轻薄的经验,可是她的运动神经告诉她,这个时候应该给那男人反手一击的。
她正想反手一击,男人忽然用手轻轻触摸她的额头,柔声说道:“你流血了。”
声音之动听,语气之温柔,让叶忆晴脸蛋大红特红。
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
她脑子里反复回响这句说话。他疯了,他肯定是疯了,他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温柔,他脑子没问题吧!
男人看着她微微一笑,又说道:“女孩子的脸是应该好好保护的。”
保护!保护!!保护!!!
叶忆晴被雷得外焦内嫩。他在干嘛!他竟叫我保护脸!他以为他是言情小说男一号吗?!
“可是我已经十年没看过言情小说了!”叶忆晴一脱线,想到哪说到哪,这话简直是脱口而出。
男人愣在当场,没想明白她这句“可是”是哪蹦出来的,但实在觉得自己左手牵着的这个女孩实在太特别太可爱了,这让他不免十分地情不自禁。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一旦情不自禁,就会做一些难以解释的动作。
起码对叶忆晴来说,这个男人接下来做了一件让她觉得简直难以解释也难以接受的事情。
他忽然低头,吻了她的唇。
那男人的嘴唇是滚烫的,轻轻覆盖在她略略有些冰凉的唇上。
滴答!滴答!
时间仿佛静止住了,又或者说这世界整个一下凝固住了。
叶忆晴头脑中一片轰鸣。她一下看不清楚一切的事物,只觉得街道上传来的一切吵杂与汽车发动机的声音,都是那样忽远忽近。
他竟然吻了她!
接吻!
她二十一年来的初吻!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一巴掌扇在那男人的脸上。
“啪。”
一声巨大响亮的堪比杰作的完美拍击之声,荡气回肠地回荡在这窄巷之中。
他愣住了,她也愣住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何时出手。
“你打我?”男人挑起了眉毛,“从来没有女人敢打我。”
“你亲我1叶忆晴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从来没有男人敢亲我!”
而且,而且,而且在她的幻想与理想之间,她的初吻应该发生在一次激烈地与匪徒的搏斗当中。她应该要为了执行长官岳臻的命令而受了什么伤,然后她应该弱不禁风地倒在他怀里。岳臻应该温柔地和煦地看着她,眼里满是怜惜,心里满是疼痛。然后她这个时候做个爱情表白:长官我一直爱你。然后岳臻应该眼中浮现若隐若现的泪水,然后痛心地说:我也一直爱你。然后他在再她唇上种下一个甜蜜的苦尽甘来的热吻。
可是,可是!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的初吻要发生在这样一场乱七八糟的群架与追逐之后,要发生在这样一个脏乱黑暗的窄巷之中,对象还是一个欠了很多高利贷的疯子!
“疯子。”叶忆晴猛地推开他,抓狂地大喊一声,飞也似地落荒而逃。
6.卧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天气甚好。
甚好的意思就是,甚至比一般时候都要更好。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下午,叶忆晴站在一栋黑色建筑物门口深吸一口气。
该来的总要来的,总是躲不掉的。她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有些弱弱地想。
站在她跟前的,是一个穿着花衬衫的肥胖中年秃头男。他,是岳臻安排在莫白帮里的卧底,也就是她的警界前辈——郑巧。
叶忆晴看着这个负责跟她接头的前辈正巧,觉得有种特别唏嘘的感觉。
怎么这样……她皱起眉头。
她是听说过做卧底很苦,做卧底会变得很没气质。可她却万万没想到,做卧底做久了,会比黑道的混混还混混。瞧这穿衣品味,瞧这光亮的头油,瞧这肥胖的身躯。
叶忆晴有些害怕起来。当然害怕了,她真是怕自己要是也跟这郑巧一样卧个十年八年的底,然后拥有跟他一样的体格气质以及品味。
太可怕了……她想着就害怕,心里不免对岳臻怨恨起来。
什么嘛!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她回想起11月1日,在岳臻的办公室里,后来发生的情景。
叶忆晴回想着当时那个叫邢非的男人在那漆黑窄巷里给她的突如其来的一吻,脸整个都变黑了。而岳臻并不知道那事情的后继发展,只是继续说道:“你救过邢非,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这个人我已经盯了很久,了解得很。他虽然混的是黑道,但是尚且懂得感恩图报,而你看起来又傻,他不会对你有戒心的。”
谁,谁看起来又傻!
叶忆晴被岳臻激得差点跳起来。
“而且你正好还没有正式上岗,警局里没有你的档案,我再把你的档案从警校调出来,全部删除,只有我手上保留唯一的一份。”岳臻说,“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
叶忆晴立刻就想到《无间道》里唯一知道梁朝伟身份的就是黄秋生,而后来黄秋生的最后结局呢?
那就还是死了啊!
她忽然觉得这样想太不吉利,她可不愿意看她的岳臻教官死,于是她站在原地开始一个劲地晃头。
岳臻跟她已经相处了快两个小时,渐渐适应了她那种脱线的思考模式,看她这个反应,很容易就联想到了她肯定是想到了黄秋生,于是微微一笑:“怎么,你怕我像黄秋生一样死了?”
叶忆晴简直有些感动了,他懂她!他竟然懂她!
岳臻体恤地笑笑,接着颇有自信地说:“我不可能出事。我想除掉邢非这个大害虫,他一样想反围剿我,我们斗了5年了,我还不是好好的。你该对我有信心吧?”
叶忆晴的确是对他很有信心,但她对自己的未来命运可很没有信心!
岳臻接着说道:“邢非这个人狠极,我五年里派到他身边一共有四个人,现在只剩下老郑一个。”
“另外四个哪?”叶忆晴张大眼睛望着岳臻,心里觉得不妙。
“被邢非发现。死了。”岳臻轻描淡写地说。
叶忆晴心里涌起一阵寒意。这个叫邢非的男人好狠!
她回想起在那个深黑窄巷当中,那男人对她的温柔与关怀,只觉得这两个人完全就对不上号。行不行的啊?这真是他说的那个邢非么?虽然说他动作有点点无赖,但他感觉也没那么穷凶极恶呀!
“这次就让老郑带你进去,然后你要沉住气,首先好好表现,让他注意你,然后一口气向上爬,你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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