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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兽王-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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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小海还是第一次被人称为“可爱的家伙”……有趣,太有趣了。他终于松开了握着达蒙上士的手……然后,这个可恶的小无赖,又顺势握住了“月亮”辛西娅的手:

    “你好,我是艾小海。啊,我想我应该按照你们的规矩……我是,这个,盗龙!”

    他就在刚才一瞬间想起了那只盗龙。于是,我们的艾大王在这只佣兵队里就有了一个全新的外号:

    盗龙!

    “盗龙。”的手还握着月亮的手,多柔软的小手啊,如果再往上摸一些……再往上一些……

    “盗龙先生。”月亮微笑着:“你准备一直握住我的手吗?”

    啊,这个……好吧……艾小海终于松开了自己的手……可还是没有忘记加上一句:“美丽姑娘的手总是让人愿意多握一会的。”

    当这一句话一出来,艾小海自己忽然发现出问题了。

    恩,奇怪?自己以前虽然嘴上喜欢占便宜,但其实并不好色啊?为什么这次一见到“月亮”,就猛的有了一种男性本能的冲动?是“月亮”的问题,还是自己的问题?

    不,艾小海能够感觉到是自己出现问题了……他现在好像对女人有了浓郁的兴趣……

    仔细想想,这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吗?哪个正常的男人不对漂亮性感的女人有兴趣的?但是……但是……自己的身体里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强烈的欲~望正在悄悄的升腾……

    ……

    达蒙看了一下自己的手,又红又肿。他能够感觉出,对方,那个“盗龙”还是手下留情了,要不然自己这只手真的废了。

    “上士,这个年轻人有些古怪。”铁锤走了过来,他看出他们的队长吃亏了。

    达蒙甩了一下手:“别招惹他,他的力量太强大了,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那些逐渐围拢过来的佣兵们听到了都有一些吃惊。他们的队长可是以力量大而著称的,难道那个年轻的力量还远远的超过了队长吗?

    那边,鲁凯斯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朋友们,看来艾的神奇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出色,佣兵的问题解决了,他们在一路上会非常听我们的合伙人的话的。”

    三个人走了上去,鲁凯斯大声对他们说道:“嘿,伙计们,这次的任务你们就是跟随着艾……盗龙,他无论让你们做什么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而且我能够告诉你们的是,这次你们的雇佣费将提高一倍!”

    佣兵们一怔,顿时爆发出了一阵的欢呼。只有达蒙脸部的肌肉跳动了下。

    做为一个老资格佣兵的队长,他很清楚,雇佣费越是高的任务,危险性就越大。

    这次他们的任务是要找到一些柜子,判断出准确位置,然后呼叫指挥基~地,将这些柜子运出去。

    他不知道柜子里是什么,他也不会问的。但别的不说,光是要进入沙漠就够充满了未知性了。

    可是,他必须要赚上一大笔钱,他的女儿正在医院里等着他的手术费……

    “准备上车,准备上车!”达蒙定了定神,大声呼唤出来。

    从这里到杜兹,一路上的交通工具将是汽车。

    “艾,好运!”鲁凯斯伸出了手:“啊哈,你可别对我用力。”

    艾小海微笑着逐一和他们握了手:“等我的好消息吧,我想你们很快就会有惊喜的。”

    佣兵们大多上车了,艾小海最后一个跳了上去,就坐在月亮的身边。他觉得自己的精神不错。能和漂亮的姑娘坐在一起,这一路上都不会觉得无聊的。(未完待续。。)

二百零一。 一直向着西北

    艾小海做梦也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一群佣兵一起进行一次冒险!

    杜兹小镇位于突尼斯南部,由于最靠近撒哈拉沙漠而被誉为“撒哈拉的门户”。

    不少游客都慕名而来。

    除了游客之外,还有不少的寻宝猎人。自从天知道从什么地方传出了这里某个地方隐藏着隆美尔的宝藏后,每年都会有大量异想天开的寻宝者赶来。

    不过这些寻宝者绝大多数都是空手而归,甚至还有不少人从此后再也没有从沙漠里出来过。

    变化莫测的沙漠,能够用最轻松的方式吞噬掉无数的生命。

    所以这里多了艾小海和一个佣兵队也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无非又是一些做梦想找到宝藏发财的家伙罢了。

    探险队将会在这里进行短暂的补给。然后换上骆驼,接着就要开始神秘莫测的沙漠之旅了。

    “上士,我见到阿贝尔的佣兵队了。”嘴里叼着根烟的暗夜走了过来:“他们保护着两个寻宝猎人,也准备进沙漠。”

    达蒙皱了一下眉头。

    “他是谁?”艾小海问了一声,他对这些完全不清楚。

    “一个心根手辣的家伙。”达蒙又皱了一下眉头:“他是法国人,原来是海军陆战队的,后来组建了一支佣兵队,手下有一批狠角色。如果彼此有竞争,并且妨碍到他的话,这家伙会用很卑鄙的手法来达到他的目的。”

    “不止这样。”暗夜接口说道:“我听说他曾经陪伴三支寻宝队进入过撒哈拉沙漠,虽然没有寻到宝。但每次都安然无恙的出来了。有一次还遇到了沙漠里以凶狠闻名的莫伊尔人,双方发生了交火,结果莫伊尔人都被他打死了两个。”

    艾小海点了点头,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这家伙的本事也很了不起了。

    “达蒙,我的老朋友。”一个声音从那边响起,接着几个人来到了探险队的面前,领头的那个家伙说道:“达蒙,你也开撒哈拉寻找传说中的宝藏了吗?”

    我擦,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好像寻宝都变成杜兹镇的传统娱乐节目了。

    达蒙阴冷着脸:“是的。阿贝尔。”

    这个家伙就是阿贝尔?艾小海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这人四十岁左右,一眼看去便非常的彪悍。面上带着笑容,眼睛里却转动着让人捉摸不定的目光。手里拎着一枝风靡世界的武器:ak47突击步枪,旁若无人。大摇大摆。

    “隆美尔遗留下的宝藏。永远都那么让人疯狂。对寻宝毫无兴趣的达蒙上士居然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中。达蒙。让我给你介绍一下。”阿贝尔指了一下跟他一起过来的那对中年夫妻:“这是德国著名的考古专家费恩。冯。施泰格教授。这是他的妻子,艾米丽。施泰格,同样也是德国著名的考古学家。

    费恩。冯。施泰格?

    艾小海的脑海里立刻冒出了另外一个名字:

    鲍尔温。冯。施泰格!那个隆美尔在非洲军团时的最后一任副官!

    这个施泰格和隆美尔的副官有什么关系吗?

    “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宝藏的。”阿贝尔不怀好意的笑了:“我看你们还没有补给完吧?我们可得出发了。达蒙。我的朋友,祝你好运,不过可千万别给沙漠里的风暴吞没了,不然我会想念你的。”

    “如果你被沙暴吞没,我也一样会想念你的。”达蒙冷冷地说道。

    带着讽刺的笑声里,阿贝尔和他的同伴上了骆驼,慢慢的消失在了达蒙的视线外……

    ……

    “教授,该往哪走?”

    “西北,一直朝西北方向走去。”

    “教授,确定吗?”

    “不要质疑我的判断,没有人比我更加了解了。”

    “嘿,我可没有质疑,只是好奇。”

    “做好你该做的事情,阿贝尔队长,那可是上亿美金的财富!”

    “当然,我能够获得其中的百分之五十,已经足够让我和我的队员发财了。”

    “你能够明白这点就好。”

    ……

    “盗龙,补给完成了。”

    “盗龙,骆驼完成交易了。”

    艾小海舒了口气,看到那些雇佣兵灵活的一个个上了骆驼,然后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看向了艾小海。

    骑骆驼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艾小海一笑,手轻轻的触碰在了那只骆驼的身上:

    然后,骆驼竟然主动跪倒在了地上。

    天哪!达蒙和他的手下都看呆了,这只骆驼居然那么听盗龙的话?

    开玩笑,艾小海是谁?艾大王!一只小小的骆驼当感受到了那份龙息,早就恨不得跪下来了。

    带走出了杜兹镇,第一个问题很快便出现了!

    他们该往哪走?

    见鬼啊,眼前是茫茫的沙漠,他们该从哪个方向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艾小海的身上……这可是他们进入沙漠前的最后一个补给点啊,一旦走错了路,再想回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当来到这个沙漠小镇的时候,艾小海已经仔细的观察过了,他朝前面的一个方向指了一下:“西北,一直朝着西北走过去。”

    达蒙半信半疑:“你能确定?”

    艾小海当然可以确定。因为,他在这里看到了一座高高耸立的神像:

    死亡判官——奥里西斯!

    那是埃及神话里最重要的九大神明之一。他生前是一个开明的国王,死后是地界主宰和死亡判官。他还是复活、降雨和植物之神, 被称为“丰饶之神”。他是文明的赐予者。冥界之王,执行人死后是否可得到永生的审判。

    鲍尔温谜语里的第一句是怎么说的?

    “穿过古老的小镇,神会告诉你正确的方向……”

    这里只有一尊神,奥里西斯!

    而他的脸所在的方向,他的眼睛看着的方向——在西北!

    神会告诉你正确的方向!

    艾小海可以非常确定,鲍尔温所说的意思就在奥里西斯眼睛所看的位置!

    第一个谜底被艾小海揭开了……

    ……

    白天的沙漠看起来还是非常平静的,没有传说里的那么恐怖,可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只是漫长征程的开始而已。

    天知道在沙漠里会隐藏着什么,但知道在这里有什么让人害怕的东西存在。

    “盗龙。上士。我们的前面有人同样经过了。”负责前面探路的暗夜说道。

    “阿贝尔!”艾小海和达蒙同时脱口说道。

    艾小海的眉头锁在了一起,阿贝尔也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在进行补给的时候他曾经询问过小镇上的居民,居民们告诉他,西北什么也都没有。没有植物、没有水。而且那里充满了各种各样沙漠里致命的生物。比如太攀蛇。被这种蛇一咬到基本便没有存活的希望了。

    所有根本没有人愿意去那里。

    而且在撒哈拉沙漠中还流传着这个一个传说,那里有一个禁区,邪恶之神赛特所设下的禁区。

    赛特就是埃及神话里冥界之王、植物之神奥里西斯的兄弟。不过两个人一个代表善良。一个代表邪恶。

    为了夺取属于奥里西斯的王位,赛特制作了一个以珍贵木材制作华美的棺材,上面装饰满了美丽的宝石和黄金,并且是按自己哥哥的身材量身定做的,他在酒宴上宣称“能够完美躺在箱子里的人将得到这个棺材”。

    然后奥里西斯脑袋进水的钻进了棺材。结果可想而知,赛特将自己的哥哥关在里面,盖好盖子并用沸腾的水浇洗,扔进尼罗河。奥里西斯的妻子伊西斯在丛林里找到了他的尸体,然后藏在沼泽里并准备使自己的丈夫复活。但被出去打猎的赛特发现。他将自己的哥哥分尸成14块,扔到了埃及的各个角落。

    虽然伊西斯再次找到他的尸骸,但只找到13块,生~殖器部分被鱼吃掉了。所以奥西里斯只复活了一个晚上并生出了一个儿子荷鲁斯为他复仇。荷鲁斯因此失去一眼。

    奥西里斯的第14块躯干小**最终未找到,最后伊西斯用橄榄木雕刻一个代替。

    艾小海就纳闷了,古代人的神话总是和小**过不去吗?古希腊神话里的乌兰诺斯的小**被自己的儿子割掉了,而在古埃及神话里奥里西斯的小**又被自己的弟弟割掉了。

    和小**有那么大的仇做什么啊!

    邪恶之神赛特在沙漠里设置的这个禁区,被人描绘成放养了许多原本不该出现在人间的怪物,任何贸然踏入这个禁区的人,都不可能活着回来,非但如此,他们的灵魂还飘荡在沙漠里,年复一年的受着赛特的驱使,为他寻找更多的生命来补充他的邪恶力量。

    好吧,好吧,艾小海算服了,古人的想象力真的太丰富了。

    恩,起码听起来埃及人的神比古希腊人的神要靠谱多了,人家还会驱使灵魂为其效力。

    把思维从荒诞的神话里拉了回来,现在艾小海更加确定一件事了:那位考古教授费恩。冯。施泰格就是鲍尔温的后代。不然,他不会那么准确的判断出应该走这条被沙漠居民看成禁区的道路!

    人家可是正经的鲍尔温后代,拥有的资料肯定比自己更加丰富!

    只是他为什么一直到现在才来发掘宝藏?

    达蒙的大嗓门打断了艾小海的思路:“嘿,大家快点,我们还能追上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在左右两侧负责警戒的疯狗和野狼忽然大声叫了起来:“注意,有队伍正在向我们接近!”

    “注意警戒,注意警戒!”

    “该死的,是莫伊尔人!”

    “下骆驼,都下骆驼,准备战斗!”

    “嘿,保护好骆驼,不然我们还得回去!”

    艾小海从骆驼上跳了下来:“上士,什么是莫伊尔人?”

    “一群沙漠里的强盗!”达蒙拉开了枪的保险:“他们终日在沙漠里游荡,总是会袭击商旅队伍,而且从来不留活口。当地政~府围剿了他们几次,但沙漠太大了,他们又太狡猾了,从来也都不能清除他们!”

    哦,那就是沙漠里的强盗了。

    海上的强盗叫海盗。沙漠里的强盗呢?沙盗?

    这个时候艾小海居然想出了这个问题。

    达蒙恶狠狠地道:“见鬼,莫伊尔人从来不在这一块活动,他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这时候,一群骑着骆驼,挥动着各式武器大呼小叫的莫伊尔人出现了!(未完待续。。)

二百零二。 佣兵们

    莫伊尔人在沙漠上如同魔鬼一般存在着。

    他们总是袭击着商旅游客,并且经常不留活口。而突尼斯政~府对于这一局面却根本无能为力。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突尼斯方面也进行过几次围剿,但最后吃了大亏的居然是政府军。

    当莫伊尔人出现后,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佣兵队的第一选择就是开枪!

    否则,落到这些魔鬼的手里,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在这点上艾小海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用枪可不是他的强项。

    不过起码可以证明一点了,聘请这些雇佣军绝对是进入沙漠最明智的选择!

    曾经艾小海也想过要拒绝使用雇佣军,自己一个人进入沙漠,可是他很快否决了自己的这一想法。

    否则,茫茫沙漠,无遮无挡,他连个藏身隐蔽袭击的地方都没有。

    几枝ak47同时开火,而莫伊尔人也大呼小叫的同样用ak47射击。

    要知道,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ak47永远都比美国人的m16更加值得信赖。无论是暴晒酷暑,还是极度严寒,都无法影响到ak47的使用性能,但是在极端环境下,m16总容易出现各式各样的故障。

    而且ak47造价低廉、使用简单、易于维修。当然,也不是没有缺点的,比如接近5公斤的分量让其沉重了些,而且后坐力大、精准度差。可是和优点比起来。这些缺点还是能够忍受的。

    所以居家旅行、杀~人越货,想在特殊领域成为让人景仰的传奇大盗,一枝ak47绝对是你不二的选择。

    如果再配上几枚手雷的话,那……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了。不过手雷这东西太贵,价格甚至胜过了ak47,在黑市上已经接近了500美元,属于强盗中的奢侈品,一般不轻易使用。

    你想啊,强盗扔出一枚手雷,心里一个哆嗦。哎呀。冲动了,500美元扔没了。一个不留神,再扔出一枚……好容易把商队抢了,一看商队的物品。尼玛。你带一堆夜壶卖给谁?亏本了吧?补充子弹的钱都没有了吧?最终的结局只能来到当铺:“老板。把ak47给我当了。恩,不当强盗了,找家工厂上班。争取年底当个劳模。”

    所以当强盗虽然自由自在,但商业风险太大,入行需要谨慎。

    此时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战场,子弹横飞。达蒙指挥的雇佣军子弹充足、火力强大,打起来丝毫也不顾忌。他们身后有大老板撑腰,用多少子弹都能开张发票报销,怕什么?

    这些莫伊尔人就不同了。

    雇佣军属于国企单位,强盗是私人企业,用多用少都是自己的,得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子弹,也是要钱买的!

    炸弹掏出了一枚手雷,用力扔了出去,“轰”的一声,惨叫中,一个莫伊尔人的腿已经被炸断了。

    尼玛!莫伊尔人看呆了,对方一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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