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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爱(VIP正文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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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

  医生将南霁云的脖子包好纱布,叮嘱他,不要碰水,以免感染,不要用力,以免拉扯到伤口,再次出血,盛晚归默默记在心里,拿了药,跟着南霁云走出医院。
  “我叫了司机来接我们,大概2个小时后就能到家了。”南霁云紧紧的拉着盛晚归的手,唯恐她再次跑掉。
  南霁云这次来这里,是专门应合作关系企业的要求,特地来参加这次的宴会,因为离的不算远,所以就由司机开车过来。
  没想到,此行竟有此意外的收获,苦苦寻找了四年的人,竟然藏身在这里,南霁云深深的感谢着宴会的主办者。
  晚间,微风吹过,微微的有些凉意,南霁云脱下外套,盖在盛晚归身上。
  盛晚归裹紧,觉得十分暖和。
  夜晚的天空很高,繁星点点,缀在其上,宛如巨大的幕面上镶嵌的钻石。这里,有着大城市里少见的晴朗星空。
  “还记得吗?你十岁那年,吵着要去郊外看星星,爷爷不同意你去,你就让我悄悄的带着你去。”南霁云抬头仰望着星空,遥想着回不去的美丽过去,那时候,盛晚归还是个小孩子,他也不过就是刚刚十八岁的青葱少年。
  关于盛晚归的每一件事,他都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软软小小的身体趴在自己背上,短短的胳膊搂在自己脖子上,嫩嫩的小脸袋贴在自己脸上……那份仿佛能将人融化的感觉,还一直留在心里,挥之不去,每当思念她思念得紧的时候,他就将他从记忆中拿出来,慰藉自己疯了一般的想念。
  “当然记得,那晚我看星星看入了迷,不肯走,错过了末班车,你背着我走了半夜才到家,我都趴在你背上睡着了,回去挨了爷爷好一顿骂。”
  回不去了,都回不去了,那些美好的记忆,他把他们的关系彻底的搞糟了。
  南霁云深深的叹了口气,轻轻的问着盛晚归:“还恨我吗?”天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问出口,他怕听到盛晚归说出一个“恨”字,连他自己都在恨着自己,盛晚归没理由不恨,但他又想听到最真实的答案,也许这样,能让心头不该有的奢望退却吧。
  盛晚归摇摇头,说:“我不恨你,不谈这个了好吗?”
  这时候,车子驶过来,司机下车,将后边的门打开,盛晚归坐进去,南霁云坐到她旁边。
  南霁云一直抓着她的手不肯松开,盛晚归的手微微的有些麻,轻轻的往出扯一下,却被他下意识的抓得更紧。
  “放开好吗?不过血了。”盛晚归轻轻的说。
  南霁云这才猛然发现盛晚归小手已经被抓得泛白了,连忙放开,不大一会儿,又不自觉得去握住,仿佛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安心。
  盛晚归注意到他手上一道道白色凸起的伤痕,他学习国画,一直很注意对手的保养,记忆中他的手修长白皙,摸起来就像是一块上好的白绢,绝不像现在这样凹凸不平,他怎么了?
  沉默了半响,南霁云慢慢的开口:“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盛晚归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大概不到三百块,这错过的四年里,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女孩,一个完全没有社会经验的女孩,到底靠着什么生活。
  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过,梦见盛晚归被人杀死,抛尸街头,大大的眼睛圆瞪着,始终不肯瞑目,醒来后,他都会狂躁得不能自己,疯狂的捶打着墙壁,只有肉体上疼痛一些,才能让心里好过一些。他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这是一种自残行为,要他多出去走走,放松心情,他照做了,可是也没能让自己好起来。
  现在,那曾经让盛晚归无比羡慕的双手已经伤痕累累,就如同他的心一样,割一刀,落一个疤痕,再割一刀,再落一个,疤痕落疤痕,已经没有平整的地方。
  他鼓起了充足的勇气才问出这句话,他其实很害怕听到盛晚归不好的遭遇,但却又很想知道盛晚归这些来的悲喜。
  “我挺好的,先是在小饭馆里打工,后来就干些杂活。”盛晚归淡淡的说,将这四年的时间寥寥几句带过。
  要详细说来,恐怕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不管经历什么,都已经过去了,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剖给小南叔叔看。
  路灯昏黄的灯光打进车里,照在南霁云脸上,让他的脸色更加晦涩不明。他偷偷看着盛晚归的侧脸,却怎么样也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小片的阴影。他心中的那份失落感还是那么沉重,就像是回不去的时光,他和盛晚归都变了。
  往昔,他们在一起,盛晚归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像个小麻雀一样,一刻不停的说着,而他,只负责专心的听着,时不时的给些评论即可,现在,他们已经无话可说,只能用沉默来代替。
  “晚儿”,南霁云不甘心这样,轻轻的叫着。
  盛晚归的视线从窗外移回来,停放在前方,“嗯”了一声。
  “你的那颗君子兰开花了。”
  “啊?哦,是嘛。”
  那颗君子兰盛晚归养了三年,年年等着它开花,却年年都失望,盛晚归走后,南霁云像照料她一样,照料着它,第二年的花季,终于娇羞的打起了骨朵,开出几朵淡黄色的花朵。那时候南霁云的心情就如同9月份的天气一样,晴朗无比,他急切的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盛晚归,但却寄也无从寄,无处去言说,最后又陷入了浓浓的失意之中。
  那时候盛晚归常常看着这株君子兰叹气,说:“小南叔叔,人家说只有品德好的人养君子兰,它才会开花,看来是我的品德不够好哦。”
  南霁云安慰她:“人要长时间的相处才能彼此了解,君子兰也是一样,得给它时间去了解你才行呀。”
  盛晚归扬起天真无邪的小脸,笑着说:“真的?那我以后在它面前要卖力的表现一下。”
  那时候的音容笑貌都停留在南霁云脑子里,一看到那颗君子兰,就会不觉得的想到那时候的盛晚归。而如今,盛晚归听到君子兰开花的消息时,那淡淡的情绪让南霁云略略的有些失望,她最少应该是感到高兴才对吧。
  他不知道的是,现实的生活已经将原来那个不懂人间悲喜的小女孩变得知道怎么样去为生存而努力,而以前那些风花雪月,花花草草的东西,对她来说,已经变成了吃饱喝足后的玩意儿,当一个人的温饱尚且不能满足时,不会去想君子兰会不会开花。
  所以当她乍然听到君子兰的消息时,一愣,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回想了一下,才想到时少年时候无聊时候的消遣,那样的日子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年少的幸福时光也已经渐行渐远,现在想来,就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样,那么的遥不可及。
  车子在路面上慢慢的行驶着,经过一个加油站,司机停下加油,南霁云轻声的问着她:“渴不渴?”
  盛晚归点点头,南霁云便下车去,买了两罐热乎乎的露露回来,打开盖子,递给她。
  盛晚归喝了一口,香香甜甜,暖暖和和。不禁想起了十四岁那年的冬天,盛晚归说想要去画雪,便拉着南霁云的手,爬上了一个小山坡,坐在雪地上,支起了画架。画着画着,忽然觉得口渴,带的水都都冻起了冰碴,南霁云不让她喝,说太凉的水对女孩子不好,便跑下山去,等再回来的时候,睫毛上都结了一层冰,脸颊弄得通红,却笑呵呵的从怀里掏出一罐冒着热气的露露来。
  小南叔叔,你对我真的太好了,就是因为太好了,我才不能接受那一次乱了道德的残暴吧。盛晚归抱着暖暖的易拉罐,想着。
  刻意的装出的冷漠疏离在温暖的回忆之下渐渐消散。

  故居

  站在门口,盛晚归忽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心中忐忑着,那种感觉很奇怪,似乎是近乡情怯,又似乎是伤心故地重游,种种感觉,混乱交错。
  南霁云不喜欢过于奢侈的居所,也不喜欢空旷的房间,这间房只是一百二十平米的两居室,两个人住,不窄不宽,恰恰正好。
  南霁云一手牵着她,一手掏出钥匙开门,钥匙上面,挂着一个粉红色的绒线球,洗得有些泛白的,但却异常的干净,盛晚归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这是她十五岁时做手工课的第一件成品,欢天喜地的拿回来送给南霁云,南霁云高兴得立时挂着钥匙串上,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留着,一时间,盛晚归心中酸酸涩涩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进来吧”,南霁云已经踏进了屋里,而盛晚归还站在门外。
  南霁云惶惶不安的看着她,心脏忽地就被揪起,他害怕盛晚归又是想到了那晚的痛苦经历,那是他最不能正视的伤。
  盛晚归忽地笑了,一脚踏了进来。
  南霁云团在一起的心终于松开了,也跟着笑了起来。
  盛晚归打量着这间房,跟记忆中的,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甚至玄关处那块地毯还是原来她选的那条,有着可爱的hellokitty图案,虽然,那可爱的猫咪已经被磨得看不清楚轮廓了。
  盛晚归在属于她的那只沙发上坐下,顺手拿起茶几上原本属于她的杯子,里面干干净净的乘着半杯水。
  “先换上这个吧,你的衣服还留着,但应该都不合身了。”南霁云拿出一件自己的衬衫来,递给盛晚归。
  盛晚归接过衬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到床上,抚摸着纯棉质地的面料。
  南霁云只喜欢穿纯棉的衣服,不管是贵还是便宜,给她买的衣服也都是纯棉的,他说,纯棉的制品质地柔软,细腻,对皮肤是最好的。
  以前盛晚归最喜欢穿南霁云的衬衫,肥肥大大的,能到膝盖以上,宽大的袖子就像是京剧中的水袖一样,盛晚归喜欢甩来甩去,觉得非常有趣。
  盛晚归换上,发现南霁云的衬衫还如记忆中一样的宽大,露出一对洁白光滑的小腿。若是在以前,盛晚归是会就这样出去的,可现在,她觉得不妥当,打开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以前南霁云精心帮自己挑选的衣服,盛晚归一件一件的滑过,每一件里面似乎都有一串笑话,一段趣话,一段和南霁云的美好回忆。
  盛晚归选了一件短裤穿在身上,这是她十六岁的时候,在街上看中,吵着非要买的,南霁云说她穿着肥,她就非不信,试过之后明明腰身宽出一尺多,她就非得说合适,南霁云无奈的刮着她的鼻子,叫她“小无赖”。买回来之后,当然是穿不,盛晚归只把它放进衣柜里。那时候,仗着有人娇宠,简直无法无天,盛晚归活到21岁,对她最好,最疼她的人就是南霁云,甚至连爷爷都赶不上他,那个叫南霁云的人,简直就将她当成是掌上明珠一样的爱着。
  盛晚归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南霁云也换好了家居服,竟还是几年前一起买的那套,她的是粉红色的,他的是蓝色的,已经褪色很严重,袖口领口之处也都被磨出毛毛的边。
  所有的所有,仿佛都没有变过,都维持着她走时候的样子,就好像盛晚归只不过是去学校上课了,晚上放学还会准时准点的回家一样。
  盛晚归的眼睛又湿润了,四年的时间呀,就是有1460个日日夜夜,她似乎看见了南霁云每晚的坐在沙发上孤寂的等待着她的样子,陪他的只有那盏不算明亮的灯。
  “饿不饿?”南霁云眼神热烈得灼人,随时的就将视线放在她身上,就像影子一样,时刻不离,仿佛要将这四年没见过的统统都补上,却又怕吓着了她,只渐渐收紧眼中的光芒。
  盛晚归点点头,说:“有点。”
  南霁云很高兴听到她说这句话,就像以前一样毫无芥蒂的,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客套,没有顾忌、掩饰,忙问着:“想吃什么?”
  盛晚归扬起尖尖的小脸,脸上被刚才的眼泪憋得通红,说:“想吃你做的炸酱面,这些年来,吃过很多的面馆,都没你做的好吃。”
  南霁云立刻眉开眼笑的说了句:“等着,马上好,便钻进了厨房。”
  南霁云会做饭也是因为她,盛晚归家里的保姆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奶奶,在盛家工作了一辈子,却也只会将饭菜做熟,至于色香味嘛,就是想都不要想的事儿。盛晚归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南霁云便偷偷的带她出去下馆子,被爷爷盛壮北知道后,痛骂了一顿,说他们奢侈浪费,吓得盛晚归再也不敢去了,南霁云便自己琢磨着做饭做菜,然后偷偷的给她开小灶,居然也做得有模有样。
  盛晚归吃着炸酱面,和记忆中一样熟悉的美味,鼻子又是一酸,眼泪险些流下来。
  南霁云坐在一边,就像欣赏一幅绝美的山水画一样微笑着看着她,扯出一张面巾纸来,擦着她唇边沾上的酱汁,这是做过无次数,无比熟稔的动作,能这样静静的看着她,给她做一碗面条,拭去她脸上的脏东西,便是人生最美好的事儿,千千万万的思念,变化成这一种温馨的恬淡,南霁云觉得便将时光留在这一刻人生也不遗憾。
  盛晚归喝了一口水,不经意的问着:“馨岚姐呢?”她从一进屋就已经知道,这个屋里除了她,没有别的女人的痕迹,南霁云当然不止这一处房子,但这里明明就有人一直生活着,她走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订婚了,4年的时间,早该结婚了吧。
  南霁云沉默了一下,淡淡的说:“她不在这里。”
  盛晚归其实很想问:那她在哪里呢?你们怎么样,结婚了吗?但南霁云很快就把话题岔开了:“再来一碗吗?”
  盛晚归摇摇头,问着:“你怎么不吃?”
  “我不饿,你吃就好。”看着她吃得可口,他就比自己吃到还要高兴。
  盛晚归吃完饭后,习惯性的收拾碗筷,南霁云眼中闪过一丝痛楚,一丝惊异,他的晚儿以前吃完饭,都会摸着肚子耍赖:“我吃的太饱了,动不了了。”
  可现在的盛晚归就自然而然的跑去刷碗。
  “我来吧。”南霁云跟在头后面,说着。
  盛晚归笑笑,麻利的打开水龙头,说:“这些事儿,我都会做了,想起以前,真是太懒了,什么都不做,小南叔叔,你把我宠坏了,其实这些家事都很简单的,除了饭菜我还做的不好之外。”
  南霁云心里涩涩的苦味,原先什么都舍不得让她做,像眼睛一样的呵护着,终究抵不过这四年的心酸生活。
  以前再亲密无间,隔了这么久的时间,也变得隔阂起来,盛晚归觉得很紧张,故意打了一个哈欠。
  “去睡吧,被子枕头都是新换的,你不在的时候也经常换洗。”南霁云说着。
  盛晚归捂着嘴打着哈欠走进房间里。
  “晚儿。”南霁云从后面叫住她。
  盛晚归停住脚步转身。
  “晚安!”南霁云轻轻的说。能这样的跟她说着晚安,比谈成一笔上千万的生意还让人满足。
  “你也是,小南叔叔。”盛晚归转身进到房间里,关上门。

  心病

  回到温暖的小屋,盖着熟悉的被褥,盛晚归很快的就酣然入梦,这些年来,她已经习惯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之下都能睡着,但半夜里,却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
  盛晚归连忙起来,走进客厅,打开大灯。
  只见南霁云躺在沙发上,手凭空的抓着什么,身体乱动着,额头上满是大汗,紧皱着眉头,嘴里喃喃的叫着:“晚儿,不要走,不要走……”。
  被梦魇住了。
  盛晚归跪坐在他面前,握住他的凹凸不平的大手,轻轻的说:“小南叔叔,我在这里。”
  南霁云身体不再抖动,他紧紧握住盛晚归的手,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将它放在自己的脸庞,嘴边露出一丝笑容。
  盛晚归仔细的端详着他的面容,还不到30岁,鬓边却生出许多华发,紧皱的眉头抚也抚不平,这是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少年得志的小南叔叔吗?仅仅四年的时间,他却憔悴如斯,是因为自己么?
  盛晚归轻轻靠在他的胳膊上,闭上眼睛。
  南霁云目送盛晚归进入房间后,便回想着今天晚上经历的事情,恍然如梦境一般,感觉不像是真实的,他爬起来,看到玄关处盛晚归的鞋子才安心的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不是幻觉,但躺在床上,身体很疲惫,脑子却异常的兴奋,一会儿为找回了盛晚归而激动不已,一会儿又怕盛晚归再次偷偷的跑掉而担心不已,后来,索性就睡到沙发上,想着,她那里一有动静自己就能听到。
  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意识模糊的时候,梦到了四年前的盛晚归,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包,怨恨而狰狞的看着自己,说:“小南叔叔,我恨你!”,然后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自己拼命的追赶着,明明只有一只手的距离就能抓到她,却始终就是追不上,他焦急万分,叫喊着她,她就是不肯回头,忽然间,她的脸转了过来,幻化成4年后的她,微笑着向他伸出小手,他立刻握住……
  睁开眼睛,南霁云看到蜷缩在身边的小小人儿,整个人变化成软软的一滩春水。就这样静静的相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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