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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翼欲飞-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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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钰翔停下刀:“我切菜呢。”

    丁一抱着他的腰,脑袋靠着他的背:“钰翔,什么时候,能给我呢?都这么……这么久了。”

    宋钰翔迟疑了下:“不知道。”

    丁一在他背后笑:“其实,我该觉得幸福的,可是,就是想抱你,更加深入的抱你,怎么办?钰翔,我要疯了。”

    宋钰翔笑了下,放下刀:“你现在疯没?”

    丁一松开手:“知道了,如果没疯,就去洗澡,洗漱,出来吃早饭。”

    宋钰翔拍拍他,转身继续切菜。

    热水器里,热乎乎的水流淌在丁一古铜色健康的身躯上,丁一一边洗一边想着这几个月的事。两个确定性向的人,一个也算是情场老手,一个呢没有任何隐疾,

    就这样同睡一张床这么久,愣是什么都没发生,也不算没发生,就是大约前两个月,好像被什么事情触动了,

    两个人用手互相解决了那么一下,更加深入就没有了。想着想着,丁一胯下突然慢慢挺立,他无奈的调了下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泻下,浴室传来一声惨叫。

    宋钰翔把菜端到桌子上,听到惨叫不由失笑,和丁一在一起,笑容是很多的,那个家伙,无意的刻意的都在讨好自己,

    他喜欢看自己笑,自己也觉得十分舒心。宋钰翔对生活的期盼很简单,有份眷恋,有份牵挂,不再孤独寂寞,就是全部了。

    对于性事,宋钰翔是个冷感的人,不是不需要,也不是故意不和丁一在一起,他只是觉得,时候到了自然而然的会发生。

    现在,现在,他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样子来对待那件事情,毕竟就连和曾褚豫在一起,他都没做过。好吧,他承认,他有心理障碍。

    丁一埋头喝粥,宋钰翔把烤的焦黄的烧饼递给他。

    “要出差?”宋钰翔很少主动问丁一的去向。

    “恩,彭哥喊我们过去,这次是个好机会,如果投标成功,最多三个月,我就能超过鑫龙了。”丁一回答。

    “你对超越你父亲太在意了。”宋钰翔看着他说。

    “每个人在幼年都很崇拜父亲的,虽然慢慢意见会有分歧,但是,还是想做点什么给他看,也许这是每个男人的偏执吧,难道不是吗?”丁一理所当然的辩解。

    宋钰翔拿着勺子,不紧不慢的喝粥,没有回答。丁一想起,宋钰翔从不提家人,从不说父母,他所有的照片都是个人的。每天接的电话据说是干妈的,有时候倪律师会来,然后他会没有消息的消失一上午。宋钰翔身上有种神秘的东西,丁一没有去揭,即使他知道哲齐那位女经理和宋钰翔完全没关系,他也不会主动问什么,因为宋钰翔也从来没问过他任何私人问题。他们中间有份绝对尊重,除非主动提起,一般另外那个人,绝对不会越轨,这是他们的相处之道。

    “要走很久吧?”宋钰翔今天话多了些。

    “是啊,彭哥说路子铺好了,一切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过程一定要走完,不然不好交代。最少十五天,多了大约一个月。”丁一有些舍不得离开这个窝,当然窝主是最重要的。

    宋钰翔拿起餐巾擦下嘴巴:“带我一起去方便吗?”

    丁一的勺子缓缓掉到碗里,他没听错吧?光辉万丈的太阳神眷顾他了吗?
第二十二章
    丁一这辈子有无数次的出行,他确定这一次是最开心的。出发前一天他就开始准备了,比自己出发上心,他自己出门一部笔记本电脑,换洗衣服,证件就足够了。这次宋钰翔的同行对于他来说,意义不同,钰翔是个不爱挪窝的人,骨头里很懒惰,这算不算更近一步呢?

    机场,丁一一手提着一个带轮子的箱包跟着宋钰翔,宋钰翔蹲在机场卖书籍的商店选择一会在飞机上的阅读物。以前他要出门,必须提前告诉倪律师,国内私人飞机能飞的地方有限,而且每次都要向所属空管部门提前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起飞,飞机还是那种很小的六座私人飞机。每次出门要先坐小的到海关城市,接着过海关,再转乘停在国外的私人飞机,程序很复杂。即使是这样,宋钰翔却还是没有坐过在机场等候的飞机,所以很新鲜的到处逛。

    “丁大,这里,这里!”连建和乌建宇在吸烟区打电话召唤。丁一远远的看下他们,笑了下,可是很快阴沉下脸,这两个色痞子出门竟带了床伴,偌大的飞机场,一人搂一个,还肆无忌惮的。

    宋钰翔买了几本名人传记,机场的书店总是在面上摆这些东西,书很精致,印刷的漂亮。

    “你们怎么才来啊。”连建接过丁一的行李,讨好着说,谁都能看出丁大面色不善啊。

    丁一没说话,仔细端详他们带来的两位床伴,时下流行的双排西装,真丝衬衣,prada皮鞋,看摸样都是一等一的标致,一副公司白领摸样的打扮。但是有句话说得好,穿着龙袍你也不像太子,骨子里这两人的媚态尽显无疑。

    “喊,丁哥,怎么没眼色呢,在家里怎么教的。”乌建宇赶紧提醒,怎么着也要带上啊,未来一个月,那生活是要多闷就有多闷。

    “丁哥!”两个年轻人互相对看一眼,眼睛里带着讨好,他们当然知道丁一是哪个,连带着悄悄端详宋钰翔。宋钰翔过去在部队锻炼出来的身材早几年前就毁了,这几年精心调养后,虽然恢复,人却没有过去那么有力度感。现在的他,人是清清淡淡,略微瘦,但是绝对不病态,很中庸的样子,要说相貌他没这两位漂亮,这两位漂亮的和玉人一般,要不然连建他们能看上眼吗。宋钰翔的美,在于自然随性,不骄不躁,是个像行云流水一般的人儿。

    “这是你们宋哥。”连建看丁一没做声,立刻转移视线,拿下宋钰翔,事情就成了,来之前他们可是在这两个人身上花了大价钱的。

    “宋哥好。”年轻人把宋钰翔已经纳入他们的阵营,对于宋钰翔,心里总是有些不情愿的叫,以貌取人就是这个道理。

    宋钰翔冲他们微微笑了下,很温和的点头:“你们好。”

    吸烟区的过堂风很大,丁一把行李丢给连建,和宋钰翔去了贵宾候机室,叫这四个人在这里继续吹好了。

    这两个年轻人,其实也算不错,一个是在校学财经的大学生,叫木汪漾,外号叫小妖,另外一个也是正统的名牌学校出身,不过他是学跳舞的,叫霍旭涛,人们叫他涛涛。在圈里,这两人平时也清高得很,鱼虾蟹都待价而沽了,更何况人。小妖和涛涛就是如此,他们出身清白,名校毕业,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就是属于极品的床伴。连建和乌建宇他们不是那种胡搞的人,他们喜欢包着玩,这样对谁都好。当然他们不是单纯的包一个,就拿乌建宇这色胚来说,他就整出个什么“东邪,西毒,南帝,北丐。”那叫个热闹有特色。

    涛涛是连建的那位,他看着宋钰翔跟丁一消失的身影有些气恼:“傲什么傲啊。”言下之意,大家不是都是被人包养的吗?感情这孩子误会了。

    连建勾了下他的下巴:“涛涛,教你个乖,以后这一个月,千万要对宋钰翔尊重尊重,再尊重。”

    涛涛不服气:“为什么啊?”

    乌建宇大刺刺的坐下,小妖帮他点燃香烟,乌建宇拍下自己家小妖的脑袋以示嘉许:“恩,就因为宋钰翔是丁一的命,懂吗?”

    小妖看着人影消失的方向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羡慕。

    当繁琐的陆地路线转入空中,原本开车两天才能到的地方,丁一他们一行六人坐了四个多小时飞机就到了。出闸后,在宋钰翔还没反应过来的刹那,一项在外面很稳重的丁一对着一个男人就冲过去,嘴巴里还大喊着:“彭哥。哈哈……*&……*&……”

    那个人很快被淹没在丁一,连建,还有吴建武的热情拥抱当中。

    彭君,34岁,看这人有种看武侠故事的感觉,剑眉星目,笑声爽朗,行事豪爽,一副侠客形态。

    彭君,祖籍山东,海外香蕉人出身,毕业于某国知名法律大学,还有绝对拿得出的文凭七八张。大约十年前归国经商,经常上国内著名金融杂志封面,业内人士估计此君私人财产已经达到几亿。

    彭君,一个很简单的名字,但是,他给宋钰翔的感觉很不同,宋钰翔觉得这个男人,是那种过度压抑自己的男人,一个穿衣绝对要遵循三色原则(全身上下不会超过三个颜色),配饰永远是三一原则(鞋子,腰带,公文包同色),这个人,浑身都不露一丝半豪的破绽,讲究到一种境界,他就是那种,头发,鼻毛,胡须,腋毛,牙齿,指甲,体味,体声都要精心编辑好了才能见人的偏执人类。

    当然,宋钰翔在丁一带着骄傲介绍他的时候,给了此人绝对的尊重,他尊重丁一的朋友,更何况是对丁一有恩的大哥。他简单的对这个人点头问好。这人一副对待小孩子的摸样竟然摸下他的头发:“哦,你就是我家丁一的田螺姑娘啊,早就知道你了,来东易市好好玩,都算哥哥的单。”

    宋钰翔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故意做出来的江湖豪气,骨子里显示有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望,宋钰翔确定不喜欢。

    “江南,过来。”彭君对身后招手,接着一个人从机场的柱子后闪出来。这人二十上下,如果这人不是躲避在机场的柱子后,那么这人一定是这机场最亮丽的风景线。宋钰翔从来没见到过男人可以美成这样,整个人精致到犹如玉像一般,浑身上下,每一份的春色都犹如上天眷顾精心雕琢。连走路这人都带了步步生莲花的感觉,宋钰翔都不由看呆了,觉得这人应该放在庙堂供人奉养。

    彭君搂住这人跟大家介绍:“我家江南。江南,他们就交给你了,这一个月可要招待好,千万不要叫他们有一丝半分的委屈,不然拿你算账。”说完还伸手捏下江南的鼻子。

    连建和乌建宇早就看呆了,半天才收了哈喇子:“彭哥,怎么什么好事都给你赶上了。妈的,我们怎么没这么好运呢。”

    彭君满足了,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于是收的手臂更加的紧,江南涨红着脸,眼神里一种难耐的委屈,不甘和愤怒飘过,宋钰翔很敏感的扫到。

    原本很自信的小妖和涛涛,多少有些酸气,原本对宋钰翔的不服气又转到江南身上。

    丁一开始也一直盯着江南看,宋钰翔扫了他眼,淡淡的笑了下,接着弯腰去揭机场行李上打的签。丁一回头,立刻醒悟,蹲下一连串的小声解释。宋钰翔没吭气,冲他温和的笑了下,表示不在意,这样的人,他自己也愿意看,精装版的杂志封面呢。

    丁一站起来,想跟彭君解释宋钰翔不是他认为的那种人,宋钰翔拉了下他,这样也好,他原本不懂得生意,可以到处玩玩,才是目的。

    三辆加长版的豪华车,耀眼,夸张的接走了夸张的人,宋钰翔和江南他们坐一辆车,一路上四个人都没有交谈,宋钰翔是真的对东易市很感兴趣,他打开车窗拿着机器很认真的拍摄,准备晚上传给大曾妈。无意中镜头转弯,却发现,倪律师坐在一辆敞篷车里也小心翼翼的跟随着,他无奈的关机,关窗。那个人,越来越像联邦密探,再深造就可以做大内密探零零发了。
第二十三章
    精致典雅的苏式风格,仿古园林建筑,小桥,假山,怪石,碧水,游鱼,夸张人儿,夕阳下的豪门夜宴。

    宋钰翔是绝对见识过真正的豪门,虽然内心他从来没把自己归类到那个群体。但是,他更加向往和自己接触的曾家人像一家人似的,团团围坐在圆桌上,桌子上摆的都是家常菜,开心了大家都会亲自下厨献艺,吃饭的时候,互相照顾,体贴入微。

    彭君一桌接风酒,摆在他在东易市的私家宅院,蓬莱居。

    宋钰翔和丁一被分在距离主屋不远的一处二楼上,景致优雅。这里和曾家老宅不同,曾家老宅有的是历史的厚重,这里多了一些南方风格的灵巧。宋钰翔倒是很喜欢,因为这里空气很好。

    简单的洗漱后,一个穿着蓝色的纯棉布盘扣衣衫的中年人来通知:“老爷请丁少爷,宋少爷去戏鱼舍。”

    那人走后,宋钰翔失笑,怀疑时光倒流,穿越时空。他简单的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衣,跟着丁一走,这地外面是十几公里的郊外,里面也是七拐八弯,没人带还真怕走丢了。他慢慢的跟着丁一,丁一的脸色满是骄傲的絮叨,看样子是真的真的很崇拜这位彭哥。

    宋钰翔没多说,只是觉得略微有些不舒服,因为人做事,待人但凡都需要有个度,超越这个度,就是盲目。他没多说,因为在他眼里,丁一是个聪明人,叫他自己悟吧。

    花梨木的大理石屏风,花梨木的梅花凳,古色古香的八仙桌,墙壁上一对左右放的多宝阁,里面摆放着的是各式各样的瓷器,青铜器。宋钰翔不懂得古董,但是他觉得这样的屋子,虽然有个雅致的名字叫戏鱼舍,不如改了叫博物馆的合适。

    “来,都坐下,我这里新来的闽菜厨子,手艺还算过的去,佛跳墙、烧生糟鸭、都是拿手的。”彭君招呼大家坐下,眼睛有意无意的看了下宋钰翔,在坐的其他人都非常精心的收拾了自己,包括他自己都是一件雪白的仿古衫子,这人却很随意的穿着一件淡蓝色衬衣,挽了袖子,很随意的坐在那里。原本四个人论外表,宋钰翔是最不显眼的,可是他浑身就是透着一股自然逍遥气,温和自然,暖暖的透着一股子儒雅。

    在坐的很快感受到了那股气势与强大气场萦绕在彭君身边,彭君以一种绝对的力量压制着大家。宋钰翔微微弯腰,他座位安排的好,夕阳下,一池的红锦游动嬉戏,弯腰就能看到,他的眼神一直看着那些鱼儿,完全没搭理彭君营造出的王者气。要说气场,彭君在曾褚豫面前就是个小虾米,也许,虾米都算不上。可惜,这个世界上,有几人识得曾褚豫呢?所以彭君这样的,就被误会为上品了,小妖和涛涛已经被压的头都不敢抬,拿个物件都不知道那只手合适。

    彭君看下专心看鱼的宋钰翔,对丁一说:“丁一家的,有趣的很。”在丁一眼里,这的确是难得的夸赞,不由得有些飘然,伸手拉起宋钰翔的手有些炫耀:“那是。”宋钰翔对那句丁一家的十分不感冒,斜眼瞪了丁一一眼。丁一顿时尴尬,嘿嘿笑了下,小心的放下手,一连串的叫佣人先倒杯温水来,宋钰翔餐前有两种药要吃,他记得的。

    宋钰翔就着水吃了药,继续看鱼,彭君到是很关心的问了句:“小宋病了?家里有医生,一会我叫他们过去。”

    丁一笑着摆手:“不用了哥,他这个是老伤,不好治的,要慢慢调养的。”

    彭君到是很关心的样子:“这么严重吗?我认识一位老医生,老辈子的人一直在孔府做家医的,不然明天叫江南带小宋去看下,我给写个条子。”

    连建嘴快:“哥,没用的,狙击枪子弹打的,对穿,孔府家医不治枪伤吧。”

    他这一句,一桌子人除了知道情况的,都惊了。宋钰翔对这点最讨厌,身体原本就是他最大的心病,他转头看下连建,眼神闪了下,连建习惯性的拍嘴:“我叫你嘴快。”那声音,到是又脆又响。宋钰翔不想别人知道的意思很明显,众人闭嘴没再追问,不过看他的眼神又多了一层味道。

    随着家里的佣人有条不紊的上菜,满满登登的一桌子菜,闽菜调味奇异,甘美芳香,正好对了宋钰翔的口。所以他看的十分眼馋,不遮掩的笑了下,抬眼却看到,佣人竟然抱了几个冰桶进来,桶里放着竟然不符合这里氛围的洋酒。

    彭君打个哈哈:“原本呢,有年头的茅台,汾酒我这不缺,偏偏你们这些混蛋不懂得国粹,都是一群馋洋酒的玩意。得了,家宴,丢人败兴的咱们自己家呢,想怎么折腾,怎么来吧。”

    乌建宇他们哈哈大笑,觉得自己这位哥哥实在心疼自己。丁一的手悄悄的从酒桌下拉宋钰翔,宋钰翔伸手挣脱,看了他一眼。丁一尴尬,知道宋钰翔真的有些生气了,只好尴尬的笑笑,想着一会回去怎么讨好。

    彭君看佣人们帮大家斟好酒,他举下酒杯:“都是自己人,咱们呢,随意,尽心,那套虚的就不玩了,大家随意。”

    一桌子人,都举着白色的水晶杯,却做着中国的敬酒样子,一起来了个感情深,一口闷。

    宋钰翔喝红酒的习惯,却是曾褚豫教出来的。所谓习惯成自然就是他这个样子,他先是看下颜色,这屋子里光线不适合看,于是轻轻晃动下杯子,然后把酒向内倾斜放到鼻子下轻轻闻了下后浅浅的喝了一口。恩,这酒,真的不错!曾褚豫去世后,他很少碰酒了。

    一桌子一口闷的,突然出现这么一位,到是很显眼,彭君笑下打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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