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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故知-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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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优点就是胭脂楼是康小乔穿越以来的第一个落脚点,在这里,康小乔不但获取了最初级的人际关系网,也获取了在这个时间生活下去的最基本的技能。施则瑜相信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也相信凭着自己与康小乔生母酷似的面容,康小乔肯定不会轻易离开。
所以只需要不强求,顺其自然,康小乔自然不会走。
由于有连锦的帮助,康小乔很快就找到了买家,这颗‘夜明珠’在唐朝确实是稀世奇珍,以唐朝的切割打磨抛光的技术,即使是白水晶也不可能打磨出康小乔手中这颗‘夜明珠’的亮度与透明度,物以稀为贵,所以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见过,自然就会知道这颗‘夜明珠’的价值。
现代的圈钱之道康小乔也略懂皮毛,她自然不会再愚蠢的说这是来自天界的宝物,相反,她决定给这颗‘货真价实’的‘夜明珠’编造一个天花乱坠的来历。
于是……这几天来,康小乔的应酬就很多了。
例如——
“王将军,这枚夜明珠的来历可是十分不凡,是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要不是前几日与人在胭脂楼赌钱输得太惨,我也不会甘心把传家之宝卖出去的。”
被称作王将军的男人穿着打扮都很光鲜,一看就是出手阔绰之人。而康小乔今天的打扮也颇为不凡,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要想把自己的商品卖个好价钱,卖家本身也不能太过寒酸。所以,现在的康小乔身上穿着一件青蓝色的锦袍,黑发挽起,戴上一个精致的袱头,用巾子撑起,看上去像是个养尊处优的贵公子。
为了行走方便,康小乔今天穿了男装。她本来个子就比古人的平均值高一些,要是一身女装再拿着这枚‘夜明珠’出去跟人交易,实在有些特征太过明显。相反,若是扮成公子,便只是俊俏些,只需用纱遮面,便不会太过招摇。
今天她算是体验到了一次女扮男装的乐趣,说实在的,想不被人认出来,真的不难。尽管大唐一度女穿男服盛行,但据连锦说,如今已经很少了。
康小乔的五官本就不是像连锦那样媚气,扮起男装并没有十分女气。加上她个子高,现代所习惯的走路方式并不是小碎步,于是她的步伐看上去也不大像是大唐淑女,且那年代每个男人都与女人一样蓄发,大家都早已习惯了男女在服装打扮上的巨大差异,潜意识中都认为只需看见男装,那便等于男人。
所以,刚到弱冠之年,讲话声音还不曾变得十分阳刚的乔公子就这么上路了。
“……这枚宝珠还有来历?”
“不但有,而且还是个相当大的来头。遥想当年,秦王嬴政一统天下,四海归一。那是何等的霸气威武……相传他曾想千秋万代,故而派了五百童男童女,由方士徐福带领去东海仙山求长生不死之药,可是天不遂人愿,即使是真龙天子也无能为力,徐福一行人竟然在东海失踪了。无奈下秦王决定大兴土木,为自己修一座千年万年的墓穴,要用金砂为山,水银为河,明珠宝石镶成穹幕日月繁星,水晶琉璃铺成黄泉康庄大道,他还派人按照自己的亲兵侍卫的模样,打造出了一套精致的等比例手办……”
“等比例手办?”
“呃,就是一支与真人大小相同的精兵陶俑。”
“这些我都听说过,然后呢?”
“然后据说,秦王殿下为了让自己的宫殿长明如昼,他甚至还派人杀了一只洪荒凶兽,九幽冥蛇烛九阴,用它熬成的油膏做灯油,万年不灭。”
“竟然还有这种事……那又跟你的夜明珠,有什么关系呢?”
康小乔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自己改良过的茶水,说真的,唐朝原滋原味的茶水与现代有很大的差别,口味还是挺重的,喝一口康小乔就能吐一宿。胭脂楼里的茶水不加有异味的东西,她还算能够忍受,可要是在外面的茶楼,那一碗茶真是能吃的康小乔生不如死。
她慢条斯理的吹凉了看起来很怪异的茶水,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恬不知耻的说:
“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就是当年为秦王殿下屠杀烛九阴的大将军。至于这枚夜明珠,就是烛九阴的眼睛!”
“难道你是蒙毅蒙恬将军的后裔?!”
“嘘……谨言慎行。”
王将军对康小乔肃然起敬,看那枚玻璃球的眼神也变得更狂热了起来。
虽然只不过是曾经摆过地摊,但康小乔到底也算得上是做过生意的人了。看王将军的神情,她就知道这单买卖大概是成了,只剩下开价这个环节了。
“那么,王将军,这枚夜明珠,您意下如何?”
“稀世珍宝,不可估量!”
——白痴,还没商量价钱就乱夸,被宰的都是你这种肥羊。今天不狠狠的宰你一刀,我以后拿什么在长安城立足。
“那么不知道王将军愿为这枚夜明珠……定下一个什么身价?”
“我愿出三百两!”
康小乔虽然早就知道这玩意儿能卖出个好价钱,但第一次出价就是整整三百两,还是让她心跳加快了。
——三百两!三百!!就算是十六两一斤,三百两也有十好几斤!那么多斤银子买一个玻璃球,眼睛渣都不带眨的!简直是在碾压别人的神经!万恶的封建主义和官僚制度啊!养出了多少富得流油的人啊!这种笨蛋不宰,我还姓康吗?我姓楚吧!
虽然心里早就已经惊涛骇浪,但康小乔还是强迫自己淡定的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王将军,我还约了国舅爷,我们改日再续吧。”
“别!我,我愿出再多出一百五十两!”
——看呐,看呐!!这是历史的一刻!是现代技术欺凌古代生产力的典型案例!那些喜欢说古人智慧比现代人高的蠢货们!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四百五十两!!就买一个球!
康小乔忽然想起家里还有一个玻璃球做棋子的跳棋,没带过来真是太可惜了。否则就凭那一盒跳棋,只要献给皇上,康小乔大概就能有良田千里,美眷数千了。
虽然已经心动,但始终还得继续把这场戏演下去。
“嗯,王将军真是识货。既然这样的话,我便这就去婉拒国舅爷,然后再派人找你交易。”
“一言为定!”
——定你大爷!万一国舅爷出五百两,我还会跟你一言为定吗?
不大一会,康小乔又到了另外一家酒楼的雅座。
“——国舅爷,真是少陪了呀……都是王将军太热情,竟然愿意出四百多两来买这颗夜明珠……这不,一不小心就耽误了。”
“什么?他竟然愿出四百多两?这枚夜明珠难道有什么特殊的秘密?”
见惯了珍宝的国舅爷本身对这枚传说中的‘夜明珠’没多少兴趣,可是一听自己的死敌王将军竟然愿意出天价银子来买,顿时起了一争高下,夺人所爱的心思。
“唉……实不相瞒……这要从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说起……”
“你的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
康小乔故作怒目的一摔杯,像是十分生气的模样。
“是我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不是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我祖上是名门望族,岂能让你小觑!既然如此,这买卖不做也罢!”
说完,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乔公子息怒,乔公子息怒……确实是老夫的不对,请公子莫要生气,不如坐下来细细详谈,好叫老夫知道你祖上的光彩。”
——古代人真实诚啊……要是搁在二十一世纪,敢跟总书记的小舅子这么说话,估计康小乔也离查水表不远了。
殊不知,其实自从唐明皇李隆基因杨贵妃误国以后,所有的国舅爷都是低调的不得了,生怕惹出半点麻烦,一不小心又落得个杨国忠一样的骂名。更何况当朝皇后过世已久,宫中后位虽然一直空悬,但有几位妃子近年来一直十分受宠,随时可能成为新的皇后。所以他这个国舅爷,也只不过是个随时会被替换的身份罢了。
康小乔回到座位上,又把自己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的故事讲了一遍,果不其然,说完以后国舅爷的表情也是十分震惊与钦佩。
“竟然是这样……那这枚夜明珠果真是举世无双,千金不换。”
——你比刚才那个将军还要蠢,连千金不换都说出来了,我还怎么卖给你?难道你要出一万两银子不成?
“少康公子,老夫愿为这颗夜明珠出价五百两……不知公子是否愿意忍痛割爱?”
五百两银子真是大手笔,国舅爷似乎是把自己的家底都掏出来了,脸上的表情十分奇特,有一种背水一战的壮烈。
康小乔当然不知道他这枚夜明珠是打算献给手握重权的当朝宰相,用来为自己的独生子换来大将军的官位的,于是看着老国舅怪异的神色,有些担心。
“……话虽如此说……我相信国舅爷也是识货之人……只是我本已答应王将军……”
国舅爷一挥手,抓住了康小乔的手腕说:“无需担忧,公子只需将这枚夜明珠卖给老夫,老夫与你钱货两清,若那王将军胆敢与你翻脸,你大可以说是老夫强买强卖,逼你就范。”
将军与国舅孰轻孰重?
康小乔考虑了一番,想那将军应该也不至于为了一枚夜明珠就派人杀了自己……更何况国舅爷已经说了可以为自己背这个黑锅……于是权衡再三,康小乔决定把这枚由她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传下来的夜明珠以五百两银子的价钱卖给老国舅爷。
——反正小爷我这还有八颗,要是那个将军真来难为我,我就再拿一颗半卖半送,二百五十两银子卖给他,再告诉他国舅爷手里这枚是假的……想来也能息事宁人……
殊不知,日后就因为她今日的一念之差,引得王将军与国舅爷在朝廷中势如水火,最终在比武时惨死在以夜明珠上位的国舅公子的银枪上。
当然,这些都与康小乔无关,算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不管怎么样,化装成乔少康公子的胭脂楼不出台卖身女子康小乔,终于成功的赚到了自己在大唐的第一桶金:五百两白银。
看着五张薄薄的银票,康小乔简直不知道该揣在哪里好。放在肘后袖袋中怕皱了,放在腰间钱袋里怕丢了,放在头巾里怕下雨淋湿了,最后,她把这五百两银票折了又折,捏在手心里往胭脂楼回,直到夜幕低垂,假扮卖了传家之宝以后就去嫖赌的纨绔公子,一路顺顺利利的回到了胭脂楼。
当天晚上,康小乔整整一宿都没睡着,瞪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思考着自己该如何利用这五百两银子。
第九章
第二天一早,康小乔拿了一张一百两的飞钱,到柜坊换了几贯钱,一路蹦蹦跳跳的往长安城最繁华的市中去。东看看西看看,希望能够买个合适的礼物送给连锦,好来报答她拾金不昧,并且为她指出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出路。
……这手镯真好看,可惜有些太宽了,连锦的手腕细的很,这手镯她戴起来不合适。
……这胭脂的颜色连锦一定喜欢,买回去给她也不错,但为免也太小家子气了些。
……咦,这个花瓶真是漂亮啊,不过要是送花瓶的话,是不是有讽刺的意思?要是被连锦误会了就不好了。还是算了吧。
……矮油,这套金钗简直是为了她量身定做,就这个了!……什么?这是宰相爷派人定做,要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的?……好吧。
……啊哈,这个香囊简直是太好看了,居然还是利用陀螺仪原理做出来的,真是又有趣又实用,挂在床头合适的不能更合适了。……啥?这已经被张少府买下了,晚上就会派人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那好吧。
……这套玉风铃总是好的了吧?做工精细,声音清脆,玉质晶莹剔透,连锦窗口的那个风铃看上去也有年头了,不如把这个买下来送她也好……啊?这是给死人招魂用的?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康小乔看中的东西着实不少,可是不论是哪一样,都稍微有些美中不足,不是十全十美。其中她看中一套金钗发饰与葡萄花鸟银香囊都十分精巧可爱,可一打听才知道,居然都是由城中的权贵专门定做,打算送给连锦哄她红颜一笑的。
大明星果然是不太好伺候……
徒劳无功一整天,康小乔就当自己进行了一场长安一日游,虽然不至于两手空空而回,但始终是还没有买到一件足够送给连锦的东西。
带着漂亮的胭脂和连锦素来爱吃的几样点心,康小乔回到了胭脂楼。一路上楼去了南厢房,连门也没敲就直接进去。
一眨眼半个月过去了,康小乔穿越到唐朝也有快一个月了。在她的帮助下,胭脂楼的经济效益正持续走高,楼里的姑娘也都爱煞了她,本来胭脂楼里的姑娘们就都是其乐融融,现在更是相亲相爱,虽然做的是皮肉生意,可人际关系却像是世外桃源。
说真的,康小乔都有些不想走了。
“连锦!来吃好吃的,我特地从东街买来的点心,全都是你喜欢的。新鲜出炉,还都热着呢。都是靠你的牵线搭桥,我昨天顺利的把那枚‘夜明珠’卖给了国舅爷,你猜猜多少钱?足足五百两!五百两啊!施则瑜累死累活的经营胭脂楼,现在手里又能有多少银子?我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来来来,吃点心,明儿中午我带你去吃满汉全席!……呃,你这里大概还没有满汉全席……反正……我带你去吃大餐……”
康小乔不歇气的说了一大堆,连锦本来正坐在琴榻上发呆,看康小乔来了才站起来,听着她喋喋不休的话语,微笑着走到桌子前坐下。
“瞧你,满头大汗的,也不歇一歇就跑到我房里来,一点也没个姑娘家的样子……”
说完从腰间拿出手绢替康小乔抹了抹脑门上晶莹剔透的汗珠子,然后拿起了桌上的胭脂盒问
“这胭脂颜色真好,闻上去也香。以前西市是有一家铺子卖的,这两年却不做了。你竟然还能买得到。”
这胭脂本就是打算送给连锦的。此时此刻一听连锦夸它,康小乔顿时开心了。从点心盒子里拿出一块糕点递到了连锦嘴边说
“我今天本来是想出去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买来送给你,不过逛来逛去都是些中看不中用,或者中用不中看的东西。逛了一大圈也没有好的,恰好碰见这胭脂还算精致,我想你会喜欢,就买来送你。你既然喜欢,那我就再开心不过啦。”
连锦点了点头,又用指尖沾了一些闻了闻,十分享受的笑了笑,然后盖好盖子放在了梳妆匣里。
“这胭脂很少见,我很喜欢。谢谢你了。”
这一段时间,康小乔与连锦的关系越来越好,恰好瑜老板看她也算是熟悉了楼里的规矩和人际关系,故而为她腾出了一间屋子,让她不用跟阿阮继续挤在一间房里。于是楼里的姑娘们也纷纷开始调侃,说她是有了新欢就忘记了旧爱,不但天天往连锦的房里跑,还从阿阮的房里搬了出去。
康小乔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楼里的姑娘们全是欢场的精英人士,伴随着胭脂楼经营方式的逐步人性化和个性化,有好几对姑娘已经成双入对,专门应付那些喜欢看百合的男人们。于是时间久了,就有人开玩笑说连锦与小乔也是这般,每天在楼里谈情说爱,好不快活。
连锦对此毫不介意,有时候还会故意做些让人起哄的举动来逗大家开心。可康小乔就不那么高兴了。
她总是会想起那天在厢房中连锦冷若冰霜的模样,甚至连续几次还在晚上梦见了那时候的连锦。在她看来,这不是什么问心无愧的事情。
……难道我真的是百合?我喜欢上了连锦吗?
康小乔冥思苦想也没有结果,可是事实证明,在她和连锦相处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让她脸红心跳的时候。除了那天连锦生气时的样子让康小乔有点动心,其余都一切正常。
……大概只是因为她生气时候很好看吧……
反正康小乔是这么认为的。
“连锦,你今天看起来也好像不太对。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怎么了?”
连锦摇摇头说:“大概是最近太累了,虽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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