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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故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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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小乔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在网络普及的年代,人造美女和ps美女越来越多,可是即便是把娱乐圈和模特圈里的所有明星都算上,也没有一个人的模样能够和眼前的这个人相提并论。

    呆了十几秒,康小乔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太丢脸了。结结巴巴的回答道:

    “我……我老家在建安城,是逃难来的。家父早逝,兵荒马乱中我和母亲失散……如今也不知道家母是否仍在人世……唉……”

    关于自己的来历,康小乔早就已经在心里排练了无数遍。她充分利用了自己晚上睡不着觉的时间,认认真真的给自己编排了一份看上去完全没问题的简历。

    建安城这个地方还是康小乔从施则瑜那听来的,据说与契丹接壤,是个战祸不断的小城。康小乔的地理和历史都仅限于高中教科书的水平,建安这个地方她从来没听说过,不过既然跟契丹接壤,那应该就偏北的地方了。她仔细考虑过,介于古代人的身高与她稍微有那么五六公分的差距,那么自己干脆说自己来自北方,也许还能糊弄过去。

    美人一听康小乔‘凄凉’的身份,有些抱歉的叹了口气,颇为感同身受的说:

    “唉,你也是个可怜的人。我叫连锦,自幼也和你一样是逃难而来,你我的来历一样,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就尽管来找我吧。”

    咦……?这名字好熟悉。

    连锦的语气十分诚恳,康小乔不由得怀疑自己之前对她人缘不好的推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果然,当连锦说完了这句话,屋子里其他的姑娘们都唧唧喳喳的恭喜起了康小乔。

    “呀,小乔你运气真好,连锦姐姐居然肯让你和她做朋友!”

    “真可惜我是被人牙子拐进来的,早知道我也说我是逃难来的好啦!”

    “胡说八道,你明明是被你哥卖到瑜老板手里来的!”

    康小乔心想,难道能够和这个连锦交朋友是个十分骄傲的事情?

    ……不会吧……女人不是都擅妒的吗?连锦长了这么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居然能在这个女人堆里广受欢迎?不科学啊不科学。

    可是康小乔越听越是这么回事,阿阮看见她莫名其妙,抿着嘴笑了笑偷偷对她解释了连锦的来历。

    据说她四五岁便因灾荒而和家人失散,被牙人拐了七八次,最后因为牙人相中了楼里的一个姑娘,想娶回家做小老婆,便把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小连锦抵债卖给了瑜老板。

    那时候瑜老板才接手胭脂楼不久,生意颇有起色,不过楼里的姑娘都不是她亲手带大的,总是勾心斗角,瑜老板也因此生出了自己养一批姑娘的心思,连锦正是头一个。

    由于见多了凶恶的人,连锦自小就乖巧伶俐,十分听话。卖到了楼里以后更是对施则瑜百般孝顺,妈妈前妈妈后的把施则瑜哄的十分开心。虽然在连锦以后施则瑜又一口气买来了不少十来岁的漂亮女娃,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比得上连锦更受宠,也没有一个比连锦更漂亮,更能够哄施则瑜开心。可以说,虽然整个胭脂楼里的姑娘都管施则瑜叫妈妈,但真的被施则瑜当做女儿的,恐怕只有连锦一个。

    “可是……如果她跟瑜老板关系好的话,她不是更容易被大家讨厌吗?”

    康小乔很奇怪,按说这样的来历应该更容易被人孤立才对,这就好比班主任的女儿,简直是全班敌视和疏远的对象。

    阿阮摇了摇头解释说:

    “连锦不一样,她人又好长的也美,整个长安的人都听过她的名字……”

    “嚯,还是个明星……”

    连锦发现了康小乔跟阿阮的窃窃私语,穿过人群走到了康小乔的身边笑道:

    “明星是什么?”

    康小乔被问的一愣,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个词下定义。

    “明星就是……就是……就是被所有人喜欢的人。”

    连锦笑了,随手剥了一枚葡萄递给小乔问:

    “那现在我们大家都喜欢你,你是不是明星?”

    “这个……明星还得长的有你这么漂亮才行……”

    连锦一双玉手如凝脂白玉,笑起来呵气如兰,指尖拿着一枚剥了皮的葡萄送到小乔面前,再这么一笑,顿然让康小乔寒毛直竖。

    ——妖孽,妖孽,妖孽!神仙爷爷快救我,这里有个妖孽!

    “我看你也挺漂亮的,那天我看的可清楚的很,细皮嫩肉,身上一处斑痕伤疤都没有,水灵灵的白呢。”

    康小乔的脸轰的一下红了,看着连锦递过来的葡萄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呵呵笑了几声决定装作没听见。

    怪不得听连锦这个名字耳熟,帮自己洗澡的那个人可不就是叫连锦吗?

    施则瑜说过,康小乔刚被接回来的时候昏迷不醒,满身污泥,是由楼里一位不嫌弃她的姐妹帮她洗的澡。之前刚听连锦这个名字的时候康小乔还没想起来,现在连锦主动一提起,康小乔迅速回忆了起来。

    “那个……连,连锦姐姐,之前……多谢你了。”

    连锦空着的一只手拍了一下康小乔的脑袋,趁着康小乔说话的功夫顺手把葡萄送进了康小乔的口中说

    “都是一家人,谢什么谢?你也别叫姐姐,跟大家一样就叫我连锦吧。葡萄好不好吃?”

    康小乔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她真的没注意嘴里的葡萄好不好吃,只因为连锦在喂她吃葡萄的时候不慎碰到了她的嘴唇,康小乔一瞬间便如过了电一样紧张。

    “好吃的话晚上来我房里拿些回去,我这还有。”

    这话一说,屋子里的小姑娘们又调侃了起来:

    “呀呀呀,小乔成了连锦的入幕之宾,连锦姐姐,我要吃醋啦!”

    房间里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康小乔有些不明白,不是都说烟花女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动不动就为了一个男人寻死觅活,或者是被一群男人折磨的寻死觅活吗?怎么眼前这一群全都没心没肺的?

    殊不知人生苦短,在民风开放的唐朝,青楼女子一样能有个还不错的归宿,况且胭脂楼还是个算得上有档次的青楼,往来的客人大多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人,即使真有客人不顾身份想要用强,也有瑜老板的面子在前面顶着。更何况,若真是那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姑娘,早就已经碎了,根本没机会坐在这里玩闹嬉戏。

    命运就是这样,如果有人欢喜有人愁,那么肯定有人受不了,可是如果大家都是一样的水深火热,那反倒就相安无事了。

    换句话说,大家都习惯了。
第三章
    康小乔才刚刚来到胭脂楼,一切还都不熟悉。更何况人靠衣裳马靠鞍,康小乔现在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瑜老板是不可能会让她出去接客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康小乔也还算是不太紧张。

    白天时候胭脂楼与任何一个女生宿舍没有什么不同,大家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便梳洗打扮,互相打趣聊天,显摆炫耀着恩客们送的金银珠宝和胭脂水粉,到了晚上便热闹起来,各自笑颜如花的迎来送往。

    与其说是烟花之地,康小乔认为这里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交际舞厅,楼里的姑娘们也不是红倌,而是歌女舞女。

    宵禁时间很长,上朝与开市的时间又都很早,若是有家有业的人,并没有太多时间留宿在胭脂楼里。于是多数人都是在楼中饮酒作乐,故作风雅的寻花问柳一番,然后尽兴便归。那些既不用上朝也不用开市经商的人是很少的,若真的有,也都是达官显贵家的纨绔少爷,一个个都是年轻的金龟,正是能够救这些姑娘们脱离苦海的救命之人。

    姑娘们也都十分敬业,该卖笑便卖笑,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不论是有人趁机吃吃豆腐还是占占便宜,全都一笑而过,打情骂俏,无不举重若轻。

    康小乔旁观了两天,作为现代人,眼前的这里只不过相当于一个更加冠冕堂皇些的地下酒吧,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恐怖。

    这些女人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生活的如鱼得水,男欢女爱实属平常。大唐民风开放,大家几乎对一切都见怪不怪。康小乔甚至看见好几个锦袍玉带的官老爷堂而皇之的揽着几个眉清目秀的小倌往绣房去了。还有好几个看上去已经黄土埋半截的老头,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便让楼里的几个漂亮的姑娘做些虚鸾假凤的事情给她看。

    被群魔乱舞的二十一世纪磨练过的康小乔对此很淡定,男男女女不管怎么cp她都一脸淡然。

    “小乔,瞧什么呢?”

    康小乔站在楼上的角落里看楼下的热闹,冷不防被人拍了肩膀,连忙转过头去。

    不是旁人,又是连锦。

    今晚连锦穿了一身杏黄色的襦裙,白皙修长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凤凰项链,凤凰展翅欲飞,衬得她面色姣好,神采飞扬。

    “……嘿嘿,这不是初来乍到吗……瑜老板要我多瞧瞧……倒是姐姐……今晚……”

    连锦一笑,并不说话。她手中拿着一柄泥金的小扇,亮晶晶的。

    “我?我闲着。你上次不是说葡萄好吃?我叫你来找我拿,怎么不来?”

    谁会真的跑到你这个妖女的房间啊!!这个楼里的女女关系本身就已经乱的像耳机线一样了好吗!谁敢大晚上的跑到你这种长安之星的房间里去啊!上次喂个葡萄就被胭脂楼里的其他姑娘们调侃了一个下午,这次要是再去你房间里,我以后再也不用在这个楼里混了好吗!

    康小乔顾左右而言他:“连锦姐……这个,你手里这把扇子真好看阿……”

    连锦没犹豫的把扇子一合,往康小乔的手里一塞:“你喜欢就送给你吧,这里吵死人,来,去我房里玩。”

    谁要去你的房间里!!

    康小乔正要为了自己贞操(?!)而与连锦展开一场拉锯战,然而在连锦的淫威(?!)之下,她被强拉着往连锦所住的南厢房走去。

    正在这时候,施则瑜忽然出现了。

    “你们这是要往哪里去?小乔,不是说了叫你在这里多看看的吗?”

    瑜老板的脸上有几分不悦,康小乔不敢说是连锦硬拉着她走,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连锦这时候却挂起了笑脸,一甩手刷的一声打开那柄带着香气的小扇,一边给施则瑜扇扇子一边挽住了康小乔的手道:“妈妈,我看小乔在这看也看了半天了,正打算带她去我房里学学其他的东西……在楼里营生,光是看哪里行?有些事情还是要姐妹们手把手的教育才是……您说对不对?我正要带她去南厢呢,您这就来了。”

    然后偷偷一掐康小乔的臂弯说

    “小乔,见到了妈妈也不知道行礼,怪没规矩的,幸亏妈妈不怪你,要不然的话你今儿就去柴房睡吧。”

    康小乔后知后觉的连忙给施则瑜请了个安。

    施则瑜半信半疑的哼了一声,白了康小乔一眼以后一扭身走了。

    连锦笑着一拍康小乔:“走吧?这次你不走的话可真要睡柴房啦。”

    康小乔还沉浸在连锦说的‘手把手的教育’里,哭丧着脸点了点头,乖乖的跟在连锦身后一路上楼去了连锦的南厢房。

    不愧是长安第一名倌人,连锦所住的房间十分宽敞。她性格热情火辣,房间里也都是以石榴红和绛紫做主色,偶尔有些玄黑色的点缀,显得不那么红的刺眼。

    靠窗的榻上有一张黑黝黝的古琴,窗棱上挂有一个八角风铃,偶尔窗外风透进来,石榴红的窗纱便扫过风铃与琴,有些闹中取静的意思。

    连锦关上了门,脸上的笑容也收起了些。拉着小乔在琴榻上坐下,脸色有些严肃的问;

    “小乔,你实话说,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康小乔一愣,难道自己这几天不小心暴露了什么事?迅速回忆了一下自己这几天低调的所作所为,有些心虚的看着连锦。

    “……我,我就是个普通人……什么也没做过……不是都说过了吗?”

    连锦眯起了眼睛盯着小乔,像是要从她的表情里发现些什么蛛丝马迹。然而康小乔毕竟也是在街头跟城管们斗智斗勇过好几年的人,连锦这些伎俩她还撑得住。

    最终,连锦决定相信她。

    “嗯……那好吧,这几天你在楼里过的还好吗?习不习惯?这里毕竟是个烟花之地……你也要早早习惯,不然以后要活下去就不容易了。”

    康小乔点了点头,几天的观察下来,她发现抛开恩客和瑜老板不算,胭脂楼里一共有四种人:红倌,清倌,小倌,还有就是打杂跑腿的丫鬟与负责拉皮条的茶壶龟公。卖身的是红倌人,卖艺不卖身的称作清倌人,小倌是俊俏的男妓。清倌们在这里也有不少,倒不是真的不卖身,只不过不陪客人过夜,其他还都是一样的。主要靠着唱曲陪酒,弹琴吹箫哄客人们开心,偶尔被客人们吃些豆腐,惹的急了也可以耍一耍大牌。

    康小乔自负喝酒的功夫不赖,嘴皮子也伶俐,若是能说服瑜老板做个不卖身的清倌,康小乔倒也不在乎被那些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客人们吃点豆腐。

    在这里生存其实真的不难。

    “还算习惯……”

    连锦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问:

    “那就好……那么阿阮有没有把楼里的规矩告诉你?四不做和三不陪都教你了没有?四艺你会几样?榻上吟又会不会?”

    ……这都是什么东西……青楼还有员工守则吗?

    “呵呵……姐姐,我会八荣八耻,还会四有四化……”

    “什么叫八荣八耻?”

    “……呃,就是……以热爱胭脂楼为荣,以危害胭脂楼为耻……以服务恩客为荣,以拒不接客为耻……以崇尚金钱为荣,以视金钱如粪土为耻……”

    康小乔刚颠三倒四的背了三条,连锦就受不了了。

    “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你那八荣八耻……倒是可以跟妈妈说说……”

    康小乔在心里呵呵了两声,这要是搁在二十一世纪,哪个红灯区敢把八荣八耻当做员工服务守则,地方领导知道了非得把一把手到十六把手全都一撸到底不可。

    “不管怎么样,你现在听好了,我们楼里有几种人的生意是不做的。”

    “第一,客人未及束发之年者不做;第二,重罪之人生意不做;第三;卖儿卖女之人的生意不做;第四,身有重病之人的生意不做。这四种人的生意不能做,余者无不可做。”

    康小乔点了点头,这几条规矩也算合理。未满束发之年的就是未满十五岁的,在现代十四岁以下都属于猥亵儿童,古代年龄适度升高一些也算应该;犯人的生意不做,毕竟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被说是包庇罪犯事小,让江洋大盗杀了的话就犯不上了;并且楼里的姑娘大多都是被人卖进来的,都恨透了卖儿卖女的人,这生意不做也是情有可原;至于最后一条,身有重病之人不做,大概是因为施则瑜具备了基础的传染病学知识,知道有许多病都是通过体。液传染的。虽然艾滋这个病古代没有,不过梅毒可是历史悠久,万一不幸染上了的话不能接客不说,花钱治病又是一笔银子,那施则瑜就亏大了。

    连锦看她明白了,就继续说了下去

    “至于三不陪就是,三人以下的堂会不陪,三人以上的同床不陪,白日宣淫不陪。出堂会必须要在三人以上,不许私允,否则万一有什么不测,不要怪妈妈救不了你。姐妹们虽是身在污糟之地,但身子也不是铁打的,若是有恩客要求几龙一凤,我们是不陪的。最后一条白日宣淫不陪就是我们楼里的姑娘晚上天色不黑之前不陪客人,好理解吧?”

    施则瑜确实是个有谱的老板娘,这几条规矩也是为了楼里姑娘们的日常安全和休息考虑,可以说是简单粗暴……呃,简单明了。

    于是康小乔有些好奇的问:“那么四艺又是什么?”

    连锦随手拨弄了两下面前的古琴,叮叮咚咚的琴声十分悠扬悦耳。

    “四艺就是琴棋书画,你会哪个?”

    康小乔脸色一青,一伸手按住了琴弦。

    “……姐姐,我们还是来说说榻上吟吧……”

    她小时候学过钢琴,每天板板整整的坐在琴凳上练两个小时,坚持了半年以后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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