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紫藤萝-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自序 蝎子和青蛙的传说
蝎子和青蛙的传说
  自 序
  很早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么一个传说:有一只蝎子想要过河,但蝎子不会游泳,只好向路过的青蛙求助,希望青蛙能背它过河。青蛙当然知道蝎子是有毒的,青蛙就说:“我要是背你过河,你蛰我怎么办?”蝎子说:“不会的,蜇了你,我也会落水淹死的。”青蛙想了想觉得也对,就答应背蝎子过河,可是就快到岸边的时候,蝎子终于还是忍不住蛰了青蛙一口。于是,他们两个一起落到水里。青蛙问:“你明知道蜇了我你也会死掉的,为什么还要蛰?”蝎子说:“没办法,这是我的天性。”青蛙叹道:“其实我早预料到会这样,这世上哪有不蛰人的蝎子呢?”蝎子很奇怪:“那你为什么还要背我过河?”在水中下沉的青蛙悲哀地说:“因为这是你的愿望,因为我爱你。”
  ……
  这个故事想必很多人都看过或者听说过,在现实世界里,很多人就曾经义无反顾地做过那只青蛙,爱是没有对错的,哪怕爱的结果注定是伤害。
  就像那只青蛙,是他真的傻吗?他不是不知道蝎子蜇人的天性,也知道如果不背蝎子过河,他就会避免后来的伤害,但他还是坚定地背蝎子过河,心甘情愿地随蝎子一起沉没。只因为他爱她。其实无论是青蛙还是蝎子,爱上对方抑或伤害对方,也许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他们心不由己,无可奈何。
  十七年前,当我动笔开始创作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想过这么深的寓意,毕竟以我当时的年纪,对情感、人性的感知还很浅薄,似懂非懂。但那个年纪的可贵之处在于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希冀,总觉得只要敢想,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真是很勇敢,甚至说得上疯狂:高三了,别人在拼命向高考冲刺时,我却沉溺于文字的世界偷偷写小说,完全管不住自己,就觉得不写就活不下去。当然,最初并没有想要写成一本书,就是断断续续地写些零碎的故事段落,刚开始是写在练习薄上,后来越写越长,就转移到了日记本,日记本写不下了,这才想到也许将来可以写成书。于是用攒下的零用钱买了很多稿纸,就是那种方格的信纸,没日没夜地写起来。青春期的叛逆和彷徨,在我羞涩的笔尖逐渐流淌、流淌,最后汇成了文字的河。
  只是很可惜,故事断断续续写到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因忙于结婚中断了写作,最惨的是已经完成了十九万字的手稿也在搬家中不幸遗失,这成了我心中不可磨灭的痛,这个由蝎子和青蛙衍生出来的青春故事也就在十年前戛然而止了。
  如果不是去年清理旧物时偶然发现残存的数万字手稿,故事也许永无见天日的可能。十年一梦,手稿在我家的抽屉底下压了十年,纸张都泛黄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我当时拿着那稿子久久不能平静,也许不是感动这么简单,也许,还有一种伤痛在里面。虽然创作的时候只有十七岁,文字生涩,但却真实地表露出了那个年纪特有的玉石俱焚的决绝,而且受各类爱情小说的影响至深,我跟很多同龄的女孩子一样,骨子里激荡着强烈的爱与恨,这种爱与恨自然而然地被我赋予了小说人物。
  就像书中的樊疏桐和朝夕,他们都不是本质上的坏孩子,他们只是因为个人经历和所处的环境异于常人,于是不被理解,不被接受,慢慢地个性变得极端而激烈。这多像是我们曾经的自己啊,年少莽撞,做事不计后果,不经意犯下的错最后要用一生来忏悔。那个时候的勇敢是现在三十多岁的人不敢想象的,人长大了,胆子反而会小,做什么事都会首先考虑代价,划不划算,应不应该,于是错过了人生的很多风景。忽略故事中的爱恨纠葛不说,如果读者把这部作品当作一次青春的缅怀,我想我也会很欣慰的。
  当然,爱情仍然是这本书最悲怆的主题。
  我不止一次在以往的作品中阐述过爱情力量的伟大,这次也不例外。爱情本就毫无道理章法可言的,爱能毁灭一切,也能造就一切。爱上一个人,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宿命,如果做不到忘却,就只能像那只殉难的青蛙一样,心甘情愿地被爱人“蛰”。所以故事中翻云覆雨的爱恨纠葛看似复杂、残忍,其实都是一个极简单的原因而造成的。那就是爱。
  千寻千寻
  2009年7月14日
   。 想看书来

引子(1)
引 子
  天气很冷,天空浮着沉沉的阴云,火车越往北行进,天空越阴沉。
  狂风卷着雪花呼啸而来,天地都像是冻住了似的,枯黄的草木覆满皑皑白雪,北国的雪景果然是壮观。
  因为车厢里太暖,水汽很重,车窗外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朦胧。凌晨时分,隆隆的车轮声终于渐渐缓下来,因为火车就要到站了。乘客都已经在收拾行李,每个人都露出欢天喜地的表情。陆蓁摇醒正在怀中酣睡的女儿:“朝夕,我们到了。”小朝夕嘟囔了几声,眼睛都没睁,还留恋于温暖的梦境。
  陆蓁只好把女儿放到座椅上坐好:“快醒醒,我们必须马上下车!”说着起身拿行李架上的行李,可是够了半天都够不着。这时,坐对面的一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连忙说:“我来帮你吧。”稍微欠欠身,就很轻松地帮陆蓁取下了行李。
  陆蓁感激地道谢:“谢谢你了,同志,这一路多亏了你照顾。”
  “哪里,应该的。”那男同志客气地笑笑。
  这时小朝夕已经醒了,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妈妈,我们这是去哪儿?”陆蓁给她戴好手套和绒线帽:“我们到站了,要下车了。”说着就牵起朝夕排在等候下车的乘客后面,窄窄的过道里挤满了人,火车缓缓进站,十几个小时的旅行,大家都累了。因为还是凌晨,很多人都在打哈欠。陆蓁也不例外,姣好的容颜疲态尽显,她舒了一口气,总算到了,出了站她就远走高飞了,再也不用被困在那个戒备森严的大院里。只是以往出门不是坐卧铺就是坐飞机,一路都有人安排得妥妥当当,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坐硬座独自旅行了。这是因为卧铺要登记身份证明,她怕暴露身份,只有选择硬座。十几个小时抱着女儿,胳膊都抱肿了,要命的是这孩子半路上还发起了烧,甭提有多累人。多亏了坐她对面的那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找来了医生,给朝夕喂了药,这才降*温。
  “下车小心点,我帮你拿行李吧。”后面有人跟陆蓁说。
  陆蓁回头一看,正是那个中山装。陆蓁一笑:“你也在这下啊。”
  “可不是。”
  “咦,你的行李呢?”陆蓁发现他并没有大包小包的行李,就夹了个公文包。那人耸耸肩:“我是出差,不是旅行,不用带这么多行李的。”
  陆蓁“哦”了声,倒没有在意。
  火车停下了,乘客顿时有些急不可耐,朝夕被挤得大哭起来。
  “挤什么挤,这儿有孩子呢!”陆蓁还没发话,中山装男就冲旁边的乘客大喝,并用身体护住小朝夕,他的声音洪亮,震得那人一愣一愣的。
  陆蓁也被震住了,心一下就蹦到了嗓子眼,这么洪亮的声音多么耳熟,都听了四年……每日早上,大院里的战士们就在操场上出操,喊声震天,还有齐整的脚步声,常吵得她不能安睡。为此她总跟樊世荣抱怨,能不能别在她睡觉的时候出操,樊世荣一向宠她,可这事他依不了她,说部队不出操,打起仗来能跑得动吗?此刻听到这绝对经过专业训练的洪亮嗓门,陆蓁本能地缩起了身子,心里扑腾扑腾乱跳起来。一路上这男子就不停地跟她搭话,很热情地帮她照顾女儿,她怎么一点疑心都没有呢?
  她只觉汗毛都竖起来了。
  不会的,樊世荣不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她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聿市,又转了两趟车,最后才登上火车。自那晚连夜逃出大院,她就很谨慎,他不可能知道她的行踪,不会的,不会的……陆蓁不停地在心里安慰自己,一手拎着行李,一手牵着朝夕,下了车就快步飞奔。她不时回头看,还好,那中山装男湮没在人流中,并没有跟上来。看来是她多心了,草木皆兵。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引子(2)
快了!快了!出站口就在前面!
  出去就是自由的天空了!
  她向往这自由的呼吸都向往了四年,终于是解脱了。因为走得太快,小朝夕明显有些跟不上,呜呜地哭起来:“妈妈,妈妈,慢点……”
  “快了,就快到了,一会会儿哦!”陆蓁太激动,眼眶都要涌出泪了,全然不顾女儿被拖得踉踉跄跄。
  紧张,非常紧张!检票出站的时候,陆蓁大气不敢出,脸色微微发白。可是工作人员看都没看她,看过她的票就放行了,陆蓁掩饰着心中的狂喜,牵着朝夕几乎是逃出了出站口。一出来她就仰望天空,天还没有亮,*绒的天幕上星光稀疏,夜幕下火车站广场上远没有白天的喧嚣,周围的建筑还是黑洞洞的。而且气温非常低,寒气袭人,让陆蓁忍不住连打了几个寒噤,但是她连着深呼吸,沁人心脾的冷空气让她疲惫的身心顿时舒展开来,她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就在她准备离开广车站广场搭车开始另外的旅程时,几个身着军装的解放军同志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下就把她围住了。
  笑容僵在陆蓁的脸上。
  “敬礼!”几个解放军动作整齐地跟她敬了个军礼。
  陆蓁只觉天地都在旋转……
  “报告!”其中一个为首的军官敬完军礼,大步走到陆蓁跟前,态度恭敬,语气却毋庸置疑,“夫人,我们接首长指示,今天务必要接您回去,我们已在此等候多时,请夫人跟我们走。”说着一挥手,旁边的解放军马上过来接过陆蓁的行李,又牵起小朝夕。
  陆蓁咬咬嘴唇,干涩地说:“我不回去,我带女儿走亲戚,他管不着!”
  “夫人,请不要让我们为难,我们也是执行任务。”军官很客气,可是脸上分明写着铁面无情,他训练有素地又是一挥手,旁边两个女军官已经挽住了陆蓁,不由分说就要将她往停在广场边上的吉普车上拉。陆蓁不甘心,挣扎着:“我不回去,你们告诉他,我就是死也不回去!”
  正挣扎着,她忽然看到了那个一路上照顾她们母女的中山装男,径直走向为首的军官,“刷”地敬了个军礼:“报告!我已完成任务!”
  “很好,一路上辛苦了。”军官回敬他一个敬礼,跟他握手,那样子就像是红军胜利会师。陆蓁顿觉五雷轰顶,脑中“嗡”地一响,四周的声音再也听不到了。她整个人都傻了,脚底发软,最终放弃了挣扎。原来一路上都有人盯着她,从逃出大院她的行踪就被掌控,可笑她还以为自己终于飞出来了。那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她纵然有三头六臂,也飞不出他如来掌心。
  “妈妈,快点!”小朝夕已经上了吉普车,朝陆蓁挥手。她被一个女军官抱着,手里都拿着蛋糕吃上了。孩子就是孩子,大人间的事她真是一点都不懂。陆蓁怏怏地跟着上了车,抱过朝夕,泪水夺眶而出:“朝夕……”
  “妈妈,你为什么哭?”朝夕嘴里塞满蛋糕,很好奇。
  陆蓁恨得直拿头撞车窗:“妈妈想死。”
  旁边的女军官吓坏了,连忙护住她:“夫人,您别这样……”这可是上级交代过的,首长夫人如果少根汗毛,她们就交不了差。
  车子缓缓开出了火车站广场。
  那个中山装男还有另外几个解放军站在边上行军礼。广场上灯火通明,陆蓁还来不及多看这座城市一眼,就被迫离开。她听见跟着上车的军官跟司机说:“快,去机场!上午十点务必将夫人送回聿市……”
  

第一章 你知道什么是失去吗(1)
第一章  你知道什么是失去吗
  你见过紫藤萝吗?
  在戒备森严的聿市军区大院,朝夕从未见过开得那样繁盛的藤萝,庭院中横着一片辉煌的淡紫色,像一面巨大的紫色花帘,从空中优雅地垂下,那梦幻般的紫,深浅不一,仿佛大师肆意的泼墨,那般的写意,那般的芬芳,美得令人窒息。
  朝夕记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在老家H省的醴阳市的家门外也曾有过一大株紫藤萝,它稀稀落落地依傍在藤廊的花架上,开得并不繁盛。过了数年,朝夕随母亲到聿市生活定居,第一次在那个大院见到藤萝,她兴奋得叫起来:“妈妈,看……”多么辉煌的紫色光辉,朝夕被那样的光辉笼罩着,仿佛置身梦一样的紫色海洋,久久不愿离去。没想到时隔多年,她又可以看到藤萝开花,朝夕抚摸着那小小的紫色的花朵,心中泛起无比的喜悦,一想到以后每天都可以看到这么美的藤萝花,她就觉得很幸福……
  那年的朝夕,八岁。她并没有意识到她走入这个盛开紫藤萝的大院,人生会有什么不同,也没有想过她未来会遭遇到什么不幸,她满眼都是繁盛如瀑布一样的藤萝花,不过她还是很好奇,为什么院子外面有站得笔直的解放军叔叔,一动不动,像两尊石狮子。妈妈说,他们在站岗。
  “为什么这里需要站岗?”朝夕仰着天真的小脸问。
  妈妈答不上来,就搪塞她:“怕坏人呗。”
  “为什么怕坏人?”
  “他们不吃饭的吗?”
  “他们尿尿的吗?”
  “为什么他们老是板着脸?”
  “他们是不是不高兴?”
  ……
  朝夕又问了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妈妈被烦得要命,恨不得拿针缝上她的嘴巴。
  小朝夕又怎么会知道,她住的那个宽阔的庭院有着怎样显赫的背景,也没有料到她八岁的这次人生大逆转,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当然,这不单单是她的逆转,对于她母亲陆蓁来说,也是人生最意想不到的一次跳跃。陆蓁来聿市之前在H省醴阳市电台工作,在老家思乡县就是出了名的美人,到了醴阳市仍然是追求者众。虽然她是单亲妈妈,年纪也不小了,可是人美了没办法,陆蓁显然是那种到哪儿都不会风平浪静的狐狸精。那个年代,大凡长得美的姑娘,稍微活跃点,就会被人封以狐狸精的称号。据说陆蓁还是少女的时候,就被镇上的人背地里叫做狐狸精了,因为她总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即便在饭都吃不饱的六十年代,陆蓁哪怕是衣服和鞋子打了补丁,也一定比别人的平整,头发梳得也是一丝不乱,辫子甩来甩去的,走路习惯扭着腰肢,绝对的颠倒众生。
  陆蓁十七岁就怀上了文朝夕,在那个年代可是贼大的胆,生产队把她绑着游街,逼问孩子的父亲是谁,陆蓁就是死不开口。她爸当时是镇上的书记,气得拿鞭子抽她,就差没拿脚踹她的肚子,可她还是不说。也幸得文朝夕的外公是书记,否则文朝夕绝对来不到世上,生产队的人多少还是给了外公几分薄面,没有拉陆蓁去强行堕胎。孩子生下来后,陆蓁让孩子姓文,取名朝夕,当时人们就猜测,搞大她肚子的男人是不是姓文。其实陆蓁后来解释,她是想孩子长大后有文化,才随便取了这个姓,因为外公当时无论如何是不允许朝夕姓陆的,说是玷辱了这姓氏。当然,朝夕出生后,外公是极喜欢她的。陆蓁很倔,不姓陆又不会让孩子少块肉,至于朝夕的生父到底姓什么,就只有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了。

第一章 你知道什么是失去吗(2)
闹出这么大的丑事,陆蓁当然没法在镇上待了,抱着朝夕到县城投靠亲戚。一次偶然的机会,陆蓁到县城电台玩,完全是无心的试音,结果被台长听到,大喜过望,把陆蓁招进了电台当播音员(那时叫广播员),当了两个月的临时工就转正了,吃国家粮哩。这在当时无异于是一步登天,消息传到镇上,热闹了很一阵。说什么的都有,大意是陆蓁没准勾搭了台长,否则怎么会当上广播员,吃国家粮。此事没有得到过陆蓁的证实,因为在县电台待了不到两年,她又鲤鱼跳龙门跳到醴阳市人民广播电台去了,在她调离县电台不久,那个风度翩翩,总是喜欢背着手踱步子的台长离婚了。再后来就没戏了,因为他死了,得肝癌死的。
  “扫把星!”县城很多人都这么骂陆蓁。
  于是陆蓁在狐狸精外又多了个称号。
  狐狸精加上扫把星,这样的女人理应被人敬而远之,可是恰恰相反,陆蓁调到醴阳后很快就成为城里家喻户晓的“名人”,被女人唾弃被男人追捧。那个时候还是八十年代初期,物质生活有限,可是陆蓁永远都是衣着光鲜,烫着最时髦的卷发,走到哪里都是芬芳四溢,因为她用了法国香水,而在当时很多女人连雪花膏都擦不上。据说那个时候有个归国华侨追她追得最紧,送衣服送香水,陆蓁受之无愧,两人很快打得火热。如果不是后来认识了樊世荣,陆蓁女士没准嫁给那个华侨远渡重洋,继续在法兰西当她的狐狸精了。
  关于陆蓁和樊世荣的结识,在醴�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