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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桥--高中生优秀作文一本全-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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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爱看书,每当劳累的时候,他都会听到一种非常悠闲的声音,只要他一有空,就会呆呆的站在隔壁的门口,女孩看到他那傻痴痴的样子,不禁静静地笑了一下,男孩好象有了某种力量似的,他大胆地走到风铃的面前,轻轻的用嘴吹了一下,带着甜美的微笑说:“这串残缺的水晶风铃真的很美丽,它就像你的心情一般,有风的时候才会微笑。”女孩被男孩的这番话惊呆了,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听到有人这样夸奖她最喜爱的风铃,于是她微微地低下了头。男孩一直都在等待她的第二次笑容,因为他知道,女孩一旦笑起来,一定会润红天边的。
偶然的一次,男孩无意中看到了女孩的日记,最让他难忘的一句话就是:“如果谁能送我一串用水晶做的风铃,我将会把我的一切都送给他。”男孩就像燃烧了一样的热烈,心跳突然加快了好几倍;终于,他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串和女孩一样的水晶风铃,然后又悄悄放到了女孩的床头上,又在上面写了一张纸条:“我希望你能把我当成你的朋友,我并不需要你送给我什么,但你要记住,如果你是风铃,那我就是必不可少的风儿。”就当女孩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头不禁流了血,为了表达谢意,她每晚都要为男孩摇响风铃,男孩只有听到风铃的声音后,才会安心入睡;就这样,男孩与女孩共同度过了4年的光阴。
这一年,正是他们要高考的紧张时期,在这期间,男孩与女孩几乎在没有过来往,虽然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女孩因为学习过于劳累,心情不仅变得烦躁不说,连风铃也不能感化她内心的痛苦,男孩得知后,又一次出现她的背后,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从背后吹过一阵清凉的风,风铃再次做响,女孩流着泪看着男孩,男孩安静地做在女孩的旁边说道:“风儿在,玲儿响,无论何时,风儿都会在铃儿的身旁流动,我相信,你能像这串风铃一样,遇风做响。”说完又轻声离去了;女孩听了男孩的这句话,又一次摇起了风铃,重整旗鼓。
时光流逝如水,1年后,他们分别接到了美国哈佛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临走时,他们一起来到了机场,分别的时候,女孩问男孩:“我们还会在见吗?”;男孩笑了一下说:“只要风铃依旧,就会再见的。”;此时,女孩手里的风铃又一次真诚地响了起来,机场的广播也同时无情的催促了起来,飞机就要起飞了,他们各自含着泪背对背地离开了,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后来,男孩在他的日记上写上了这样一句话:“风儿缠绵,铃儿娇柔,以铃声作别,采集你内心泪水,风铃依旧。”
………【第一百〇六章 第二故乡的记忆】………
很小的时候,随爸爸妈妈一起去了海口,并且一住就是三年,这三年留给我脑海里的记忆并不多,但留下的,都是非常深刻的。
在去海口的途中,要坐船横渡琼州海峡。在海轮上,我指着大海,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说:“这是大海,浩瀚的大海,是一片浪漫之地,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望着那海天一色的美景,我不禁感叹到:好美啊!
海口在当时是个繁华的都市,市内高楼林立,几乎都是四五十层的摩天大厦,这在90年代初的长沙是绝无仅有的。到了海口,仿佛置身于一片水泥森林中。从此,我爱上了这座城市……
那时,我住在一个庭院中,院里有许多年纪相仿的小伙伴,所以,我总是想和他们在一起,然后跑到很远的地方玩耍。可是当时的我只会讲长沙话,那些伙伴根本听不懂,都远远地避开我,不和我一起玩。于是,我觉得自己是个被“抛弃”的人,独自品尝着孤独的滋味。有一天,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问妈妈要钱,买了许多巧克力,然后分给他们吃。说来也怪,只要分给他们,他们就很愿意和我一起哦。纵然语言不通,但一起分享的快乐却是无穷的。妈妈得知此事后,并不是责备我,而是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要和他们一起玩,就必须先学好普通话。”从此,我很努力地学习普通话。妈妈是我的启蒙老师,教得还不赖,不出几天,那些伙伴们真的和我一起玩了,而且有了语言的沟通,交流起来也方便多了。
我和妈妈都爱晚上逛街,并在我的“诱拐”下,爸爸也只得陪着我们出来。街道上很热闹,霓虹闪烁,为这座城市的夜晚增添了许多光景。那时的海口机场在市区里,而且离繁华的商业区很近。每每有飞机要降落时,我总指着从头顶掠过的飞机,大声嘲爸爸妈妈喊到:“爸爸妈妈,快跑!飞机要掉下来了!”望着我惊恐的面孔,爸爸也将计就计,把我举起来骑坐在他肩膀上,一只手拖着我,另一只手牵着妈妈,在人群中狂奔,直到我认为到了安全地带,才要求爸爸将我放下,并疑惑地问:“飞机掉下来了,怎么没爆炸啊?”妈妈并未告诉我飞机已降落在了附近的机场,而是笑着说到:“啊,对啊,怎么没爆炸呢?可能是掉到海里了吧?”之后,只是听到爸爸一味地大笑……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比我小一岁的邻居妹妹一起去买东西,路过一片香蕉园,只是园中的香蕉都是青绿色的。我们也没太在意,摘了几支就吃,谁知香蕉不仅很硬,而且还很麻口。于是我们拿着钱,买了一个打火机,又摘了几支香蕉。到了家附近的一个台阶上,我们拿起打火机,就去点香蕉。希望它能快快熟。然而事与愿违,我们一气之下,仍了打火机,香蕉也被我们“遗弃”在了台阶上,还振振有辞地说到,这香蕉是假的,这样还不能熟哦。现在想想,那是多么幼稚的举动啊!
其实这三年的记忆远不止这些。记得我有一次被一只黑狗咬伤了,至于有没有打预防针,我忘了,似乎没有打;还有,在海口遇到过两次地震,好在除了房间剧烈摇晃之外,没别的,只是人被吓个半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回家途中,被车撞倒,无情的司机逃之夭夭,车祸不仅给我带来了一场痛苦,还给妈妈带来了一个教训。于是,忙于事业的他们送我回了长沙,至此,我再未去过海口了。
那天,又和妈妈谈论起了关于在海口的故事,她告诉了我一个秘密,问我是否还记得那个小我一岁的邻居妹妹,我说当然记得。妈妈告诉我,在我回长沙后,那位邻居妹妹依然如故地去我家找我,可妈妈跟她说:“那个哥哥回长沙了。”“那他还会回来吗?”“会的,会的,不久将会回来的。”之后,那个邻居妹妹几乎天天问我妈妈:“阿姨,那个长沙哥哥回来了吗?”“快了,过几天就回。”……
也许在无情的等待和期盼中,她已经坚强成长了吧。
已经过去十年了,这些记忆仿佛发生在昨天,已不知今天的海口变得什么样了,也不知那位邻居妹妹是否还记得我这个长沙哥哥,我只想亲口对她说:“会的,会的,终有一天,我还会踏上这片热土,寻访我当年的足迹的”……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别离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第一百〇七章 音乐课的联想】………
今天,我们班进行音乐考试。
说实话,作为一节不要参加高考和中考考试的科目,它的存在性和重要性并不是很大,甚至我们在这种课上唯一需要做的事情也就是尽可能的放松自己,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愉悦,以减轻连日来学习所带给你的无形的压力。
但是,今天这节音乐课确实值得一提。首先这节课是我们高中以来所上的音乐课的最后一节,甚至可以说以后如果你学习或从事的专业和音乐无关,那么这节课就可能是你人生中的最后一节音乐课了。所以今天的我们格外的认真,大家的积极性也特别的高涨,以前的吵闹声已经化为灰烬,远离了这个教室,以前的上课做作业的现象,也得到了根本上的杜绝,甚至连,平日老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今天也发生了,所以说这节课的确十分宝贵。
同样要说的是今天的考试内容是唱歌,也就是每个人,选择自己拿手的歌曲,拿着麦克风在前面SHOU出自己的风采,那时的你是幸福的,因为台下的每一位观众都将耐心的听你的歌声,那时的你是紧张的,因为台下平日里严肃的老师和友好的同学,都会用自己最大的掌声和最真诚的眼神望着你,似乎此时此刻的你就是他们的偶像,而他们就是你的FANS,此时的你会有几丝紧张,甚至会有怯场的事情发生,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每年都有歌手在台上演唱自己的歌曲,而忘记歌词的原因了吧。
我选择要唱的歌曲是潘玮柏的《我不怕》,其实我本来是想唱《WUHA》的,但总是有同学起哄,所以我不得不令选歌曲,要不然~我估计我会比其他的同学更加紧张。
当我站在台中央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整个身体都靠在了桌子上面,然后眼睛平视电视机屏幕。我是不敢看着同学们唱歌的,因为我怕这样会增加自己的紧张程度,甚至会紧张的忘记所唱的歌词,或者干脆就来个怯场,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当然,我的旁边也随时传来了同学们的评价。你看他,真有歌手的架势,你看他,歌曲唱的也还可以等等,这是好的评价,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说有同学说我过于自信,比如说有同学说我唱歌很“性感”。
但是,不管同学们对于我的评价如何,我都会努力将歌曲唱下去,这一方面可以锻炼我的胆量,另一方面嘛!说不定,可以弄到一个不错的考试成绩。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我想用一句超级女生的歌词“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来做个结尾。一方面,这句话可以鼓励那些喜欢唱歌而又害怕在众人面前唱歌的人鼓起勇气,表现自己;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小小的鼓励。
加油吧!让我们一同来享受“丢脸”所带来得快乐趣味吧,它将带我们一同走进音乐的店堂,让我们共同得到前所未有的进步。
加油吧!让我们尽情表现自己,这个世界将因我们而绽放光彩!
………【第一百〇八章 读心】………
始终都是信赖一种由内心感慨出来的感觉,忽觉得自己的心态有些不能接受现实的“新生事物”了。
所谓“新生事物”只不过在印象中太过于古老化,总是不能把它悬在脑中,大可不必有什么牵挂,剩下的残余碎片,只容自己去收拾,也从不会从心里抽出一丝一毫的感念,去用另一种陌生的心怀感悟,觉得太徒劳,也不值得一做了。
自从这样的想法从心中诞生后,顺间就开始阅读自己的思想,有时觉得,真有些幼稚,甚至还有些不可理喻的感觉。所以,人前人后,我总是要表现的青春一些,生怕把自己的怪僻想法传染给了别人,不过,有的时候也会有这样的举动,只要良心上过的去,也许会有些不大容易让人接受的行为。
我想,未必有什么可以让自己不能接受社会,人虽小,但志气还算有所大观,宏阔的心胸也许会成为我一生的法宝,但就在前几天,我却觉得有心里有些空虚,也不可能只凭这一种想法去左右身边的事物,淡化一切可以足以让我“丧命”的危险;可能是心里不太正常,但在我眼里,自己是最好的,但谈不上什么专长,最起码可也能维持我一段生活的正常活动;
认为读心是一种自我反省和享受的事物,雅意的静坐在某一处,我仍会让自己安安地平静下来,好好思索一下,近日来我所给自己带来的一些疲倦;我发现,在自己能调节的情况下,往往都会给自己留下一道伤痕,那痕迹会*到良久,但也不至于会把我的思想完全凝结在最弱的地方,兴许是一样高雅的“美德”罢了;
我还特别的想学习一些古代的学者精神,从他们谙练的心思里,我可以看到我已久违了的心里“障碍”,倒不能说成是不好的事,但这样的障碍可以让我得到一连串的经验,所以,我又能渐渐地接受“新生事物”,也开始慢慢地甩开那信赖的心里感觉,应该说是比较成功的找到了这一途径,是读心而得知的观念吗?
读心,我曾想会不会让自己太过于走捷径的生存,但有时候,还真的能让我学到不少的杂学,但愿不会让我二三其德地面对生活!
………【第一百一十章 我在左边,你在右边】………
我在左边,你在右边当同桌的你早已不再流行的时候,我仍然轻哼着这首小曲,如果还有下辈子,我还当你同桌好吗?
我的同桌是一个男生,是一个霸道且不驯的男生,但也是迄今为止让我唯一敬佩的男生。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好多东西,我不否认,他是我高中时代最值得怀恋的人之一,或许今生也无法忘记……
我14岁,同桌的他18岁,我们相差整整4岁,所以他总是用近乎命令的口气和我说话。仅仅因为他的一句“我走过的路比你吃的盐还多!”。但我却很少违背他的话,准确的说是近乎没有。我从刚开始因为害怕他而听从他,到现在乐于服从他的话,到现在甚至还依赖上他的霸道。我的妈妈和他的妈妈是同事,这是到后来我才知道的。当初听到这个消息我真想找块豆腐了此残生。可现在我还埋怨上天为什么不早安排我们见面呢?为什么只给我一个学期与他相处呢?他是一个优秀的男生,若他没有因他的不驯而被休学的话他一定是一个另人羡的人(这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后被*),其实现在也够另人羡慕了。人无完人,还好上天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否则,我与他的相遇只是系数零。我们班的综合成绩算不上好,但我们的足球可是高一年级数一数二的。而他——我那个霸道的同桌,竟用他的霸道征服了他们那队人,首推他当了队长。他的身手不算敏捷,球技也不算精湛,控球姿势也不算潇洒。但他很敬业,很认真地守好他的位置,同时还指挥其他队员进行配合。这种“霸气”,我服了。在每节文科课上,他肆意地展现着自己的不驯,摆出所有跋扈的模样。看报纸、玩手机、谈天、接下嘴、睡觉等张扬的行为他都做过。可在每节理科课上他总是不顾一切地认真听讲,有时还听得“满腔热血沸腾”。不管我多少次告诉他高考英语、语文都是150分,可是,他总是在无奈地应付完我之后继续着他的不驯。但当理科成绩单拿下来时,我又不得不继续着对他的崇拜!我是班里最小的,在我看来他就像我的大哥哥。在我们刚挨着坐时他常常在上课时“教训”我,只因为我“说错了话”或没有认真听讲。那时,他常按下我的头,把我的脸与课本“亲密接触”后才罢休。他热衷于理科,却对学文科的人一脸不屑。“学闻科的没有出息”,他总这样说。而我又是要选文科的人,当然被他气得吐血又不敢反抗。但他又是真心对我好的,我不可否认。12月份的月考,我考得差极了,不如人意。无论我入选文科还是理科我均是失败者,这毫无疑问。那天我很郁闷,心情糟透了。“你打我吧?”我一脸沮丧地对他说。“我舍不得打你呀,小未”(因为我在班里年龄小,他就给我取外号“未成年”)。他轻轻拉着我的手“碰”了一下。“你听水哥说,这次理科考得不算简单,你又读文科,把基础好好弄懂就行了,不要失望。文科主要在记忆,要常常把文科的东西拿出来记,不要再像前几天到处忙了,要静下心来背文科的东西。其实读文科不一定没有出息,只要读得好,说不定以后你比水哥还有出息。还有,学文课也要考数学。你这次考得不好,要多看笔记。到了文科班不要给我脸上摸黑,好歹我也是数学科代表。记住,小未,要学文科,就读出点出息来,好让水哥脸上有光彩。”听完他的话,我激动得一塌糊涂。我从不敢想他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我轻轻靠在他手臂上,拉着他的衣服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这是水哥特有的味道——洗衣粉味+汗味。也许很久以后我还会再回想起这种味道,至少我现在是舍不得了。
水哥,你不是曾问过小未为什么每天这样开心吗?小未告诉你:小未从来在乎昨天有多快乐,也不曾想过今天有多快乐,只希望明天比今天更快乐。还有一个月我们就分班了,我们将为着自己不同的理想奋斗、拼搏,我们会为此流汗、流泪。也许我们会失败,也许我们会忘记对方。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读出个出息来”。小未还会让你看见:小未的名字会离你的名字很近很近。
这一切就像现在,我在左边,你在右边。
………【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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