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如果蜗牛有爱情-第5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恚坝昕登巴蕉ァ�
  时光过得这么快,昔日老成如狐狸的助理,如今也是鬓发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岩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将他打发得远远的,让他做个富贵闲人。
  今天秦姝华将他找来,是为了什么?
  林清岩立刻开车,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别墅。到了书房,打开设备,清晰的对话声传来。
  秦姝华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疗养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间自然也装有窃听器。
  “已经验过DNA了。”助理的声音有些感慨,“秦总,冯烨的确是您的儿子。”
  秦姝华沉默了很久。这是林清岩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哽咽:“我知道了。让我考虑一下,再带他来见我。”
  这头,林清岩关掉窃听器,看着迷蒙的雨帘笑了。
  她要考虑,考虑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就去疗养院看秦姝华。她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微笑着让他搀扶到庭院散步。雨后草地新绿,她的脸看起来比平日更有光彩。
  是因为真正的儿子找回来了吗?
  她对冯烨的事只字不提,而林清岩只淡淡的望着她笑。
  又过了两天,林清岩再次监视到助理去见她。
  这次她的态度非常干脆,仿佛已经恢复昔日杀伐果断的女帝风姿。
  “这件事有点麻烦。你找个机会把律师带来,修改遗嘱。我要把一切都留给冯烨。”她淡淡的说,“我给清岩的已经够多了,这件事,暂时就不必告诉他了。等我死了,再宣布遗嘱。”
  林清岩静静的听着,待那头再没有声音时,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他真的是,很羡慕很羡慕冯烨啊,有这么好一个妈。
  ——
  他当天晚上就去找助理,开门见山:“我给你三成。”
  忠心耿耿的助理,瞬间瞪大了眼。
  诚然秦姝华许给他的条件,亦十分优厚。但是三成的秦氏股份?只有疯子才会开出这样疯狂的条件。
  ——
  秦姝华教过他,凡事得饶人处且饶人。所以全盘计划发动前,林清岩还是给了她最后一个机会。
  抑或是,给了他自己一个,可以背叛她的理由。
  公司有个女孩追求他很久,一直被他拒绝,也让他有些烦心。现在正好,他拿着戒指去找女孩:“这个请求非常唐突……秦总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她说死之前,希望看到我结婚,这是长辈最后的心愿。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跟我假订婚?一时间我找不到其他人愿意帮忙。”
  女孩当然愿意。假戏真做,契约婚姻,浪漫又暧昧。而且林清岩多年一直单身,谁都说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
  风声很快就如林清岩所愿,“传”到秦姝华耳里。
  林清岩最后一次去探望,她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化疗令她衰老又虚弱,看一眼就叫人恶心。但他还是低头亲吻了她。
  她完全不提他的未婚妻和背叛,他也不提。两人如同老夫老妻,他给她喂饭,给她按摩僵硬的肢体。最后,抱着她看着夕阳落日。
  “最近我想一个人呆着,你忙好公司的事,不用过来了。”她柔声说,“我死之后,你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那也是我的愿望。”
  林清岩看着她虚伪的容颜,差点失笑出声。
  她的愿望?是否他的“背叛”,令她终于感到解脱?将内心对他最后一点愧疚也放下?然后把他当成傻子一样蒙在鼓里,只等一切都交给她的亲生儿子?
  他陪了她十年,可当冯烨出现,他就算个屁?瞬间被打回原形。
  林清岩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过去拉上窗帘,又关上了房门。屋内陷入阴暗,秦姝华疑惑:“你干什么?”
  林清岩声音温柔:“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没有未婚妻。我心里只有你,怎么会有未婚妻?那只是想要激怒你。”
  秦姝华心头冒出冷汗,她觉得林清岩好像变了个人:“……你为什么想要激怒我?”
  林清岩却像根本听不到她的疑问,自顾自继续说话:
  “我怎么会让你难过呢?让你不高兴的未婚妻,我早就杀了。”
  “你看,这是你让助理和律师准备的第二份遗嘱。我现在撕了,就当没发生过。”
  “对了,我还杀了很多人。”
  “你知道我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吗?把你那个优秀的儿子也拉进来,陪我们好不好?”
  ……
  秦姝华,有句话,你说得真的很对。
  如果我是你的儿子多好?我是多想多想成为你的亲生儿子,而你是我慈祥又威严的母亲,教我成长,教我做人,保护我、照顾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我的人生就不会有这些龌龊,不会需要鲜血和生命,才能苟延残喘的救赎。
  如果我不是林清岩,而是冯烨,多好。
  是啊,为什么我不可以是冯烨?当然可以。
  从今之后,我就是冯烨,我继承母亲的财产,我将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来。
  ——
  遇到姚檬,已经是三年之后。
  这三年,他过得很平静。没有秦姝华,也没有杀人,手上的生意都交给别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总的账目、确定集团战略方向。有时候他会想,人生还有那么长,如果是冯烨,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
  那个心愿叫做姚檬。
  被冯烨夹在钱包里的照片,让冯烨对所有女人拒之门外的女孩。
  那是个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车里,在老旧的小区门口等了一会儿,就看到穿着浅粉色运动服的年轻女孩,迎着阳光朝自己跑过来。清澈乌黑的大眼睛,饱满白皙得像苹果的脸。
  林清岩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都为之停滞。
  如果说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场愉悦的征服,那么姚檬无疑是骑士最想获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况,她还是冯烨的心上人。光这个身份,想想都让他情难自已。
  转眼她已经跑向街头拐角,林清岩发动车子,不急不缓的跟着。谁知拐过去,却发现前方没了人影。他正凝视四顾,却听到有人在拍车窗。
  女神近在眼前。
  “你干什么?”她蹙眉问,“证件拿出来,我是警察。”
  他望着她,徐徐笑了。
  千山万水,世事轮回,我只为你而来。
  ——
  其实两个人认识不过一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半年。
  可这却是林清岩一生中最快的时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众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爱慕的幸运男人——他代替冯烨,终于寻回昔日挚爱;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狩猎,快活如游魂野鬼,堕落如人间的魔。
  但他从没想过要杀她,因为她是他的爱人。
  他只被秦姝华爱过,所以也只会用她的方式爱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身边,像对待情人又像对待女儿。等他死了之后,要把一切留给她,让她孤独的快乐一世。
  平衡终于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谭良强~暴了。
  林清岩唆使谭良定下所有罪责,却万万没料到,他会在临死前进行最后的疯狂,而撞上枪口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紧,亲爱的。谭良已死,再杀了许诩,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
  可她是什么时候,对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岩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记得那个晚上,记得姚檬的泪水。
  那是她被谭良侮辱后的第二个月的第十天,他去医院做化疗,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间灯已经熄了,林清岩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开监视器,只想看看她的睡颜。却见她独坐在一室阴暗里,用手紧紧捂住嘴,极压抑的抽泣。
  她的手边,散落着几张照片。都是之前的几个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下室里。她以前根本不知道地下室的存在,可此刻,显然已经被她找了出来。
  长夜凄冷,两人隔着一扇墙,坐在不同的房间里。林清岩看着她哭着拿出手机,拨了两个号又丢掉;哭着拿起来,又丢掉;拿起来,又丢掉……她看起来那么痛苦绝望,全身剧烈颤抖,像是已经被所有人抛弃。
  林清岩的眼泪,不知不觉也掉下来。
  天使,我最后的天使,这么爱我的天使。
  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见你?
  在最好的年华,在最美的季节,整个世界都不要来打扰,只有我一身干净如初,微笑走近你。
  

 

☆、70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