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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里的旧时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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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疚?
是,那是愧疚的眼神。可那又怎样,什么也改变不了。他已经是别人的了。他的温度,他的这个人,他的一切现在都只属于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姚莫莫。
车子在姚莫莫逝去的那五年时光里快速行进:
那时候c市的天还很蓝,空气还是一片清新。那时的姚莫莫二八年华,眼里还满是张扬的天真。而在改革开放的影响下,国家为了弘扬部队文化,培养纤纤学子吃苦耐劳累奋发图强的品质,将军训这一政策排上了日程表。那时候稍微有点名望的学校都会开展这项活动。何况是市里的重点高中。
军训时,男同学,女同学各一队,按个子一字排开。大概是生理因素方面的原因,那时班上大部分的女同学都比男同学要高,也有几个不走寻常路的。
个子高,长得帅,功课还不赖!
因此就被迫承担了供广大女性同胞yy的责任,严珏就是其中之一。姚莫莫第一次注意到严珏是因为他突兀的身高,站在军训队伍最后一排。即使他没有偶像剧男主角那么完美的相貌,仍然成为了最受女同学欢迎的角色。
严珏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爱说话,不爱笑,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篮球。这样的神秘感,可能就是他在女生中人气始终居高不下的原因。姚莫莫和他不一样,高中生涯一开始就上蹿下跳的,不仅受老师同学喜欢,就连学生会的师兄师姐们也对这样一个爱说爱笑,活泼可爱的师妹爱不释手,破格让她高一就开始进入学生会打杂,毕竟没有人会拒绝愿意义务打杂,又让人心情愉快赏心悦目的女孩。
两人第一次有交集,是因为高一的一场联会。严珏参加的校篮球队赢得了c市最高的篮球荣誉奖。校领导得知消息,立刻重视起来,立马就拨了一笔资金,命学生会组织一场庆功宴。
那次出现在庆功宴上的大多是学生会和篮球队的人。严珏作为篮球队里的新人,自然是被大众重点调侃的对象。就这样被吴宇硬拉着,美名其曰:朝见前辈。
“这可是我们校队的中锋,丫的投球那叫一个准。”吴宇拉着严珏向众人炫耀自己新得的一员大将,严珏在一旁不太自然的笑笑,脸色咻的一下更红了。显然他不太适应这样的场面。
对于联会这样可以多结交朋友的机会,姚莫莫自然不会放过。
一个人冒冒失失跑到吴宇面前,仿着古人的语气:“师兄,师兄,恭喜师兄旗开得胜。让我们痛饮此杯吧”说完,一饮而尽。
吴宇,被她逗得一阵好笑,揉揉她的头发,“你哪个班的”
“高一五班!”
“高一五班?这么说你和我们的中锋是一个班的?”吴宇用搭在严珏肩膀上的手拍拍严珏。
第一章(2)
莫莫开始打量严珏,是有那么点熟悉。严珏大部分时间都在校队打球,而莫莫虽然和女生也要好,但是从来都不参加女生之间的小八卦。所以两人在同一个班呼吸同一片空气,也仅限于上课时间。 不过对于那个突兀的身影,她大概还是有点印象的。姚莫莫立刻对自己的交际能力产生怀疑,和人家做了快一年的同学了,居然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
姚莫莫说:“我叫姚莫莫”。正好陷入严珏那双闪烁迷离如星星般的眼眸。
严珏立刻挣开,只悠悠吐出两字:“严~珏~”。
……
姚莫莫不知道其他女生是怎么想的,但她最初被严珏吸引着实是因为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太过英气逼人。都说深邃的眼睛,背后藏的是鲜为人知的故事,让人看不透。或许又因为严珏那时候太过白纸,深邃的眼睛里流出的是一片澄明。在姚莫莫心里却是另有一番别致。
凉风习习,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像泡沫一样从头顶快速闪过。
车里一片沉寂~~
“对不起。”严珏说的很轻,落在姚莫莫心上的时候只有沉重。“对不起”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可奈何的三个字。可除了说对不起,他还能说什么。没有任何作用的三个字,起不到任何效果,也挽回不了什么。只是让说的人心灵上得到稍许的慰藉。
车停了,要走的人终究是留不住的。
狭窄的楼道里,灯泡忽明忽暗。姚莫莫甩开被严珏搀扶的手,用手掌在他和自己之间劈出一条银河,捂着发烫的脸蛋,眼泪不自觉流下,嘴角却含着笑,“我有男朋友了。所以,严珏,这条线不要再跨越了。我想你也不希望我们之间再纠缠不清吧”还是站在台阶上,还是道别,还是这样居高临下的姿势,“就让我们继续……笑着说再见吧。”
他顿了顿,手握成拳,然后又松开,手指关节开始泛白:“那……好吧,我祝你幸福。”
他走了。
不管什么时候,地球永远不停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样喧嚣的城市,在第一缕晨曦出现的时候,终究还是要归于平静的。
姚莫莫就这样站在窗前,看着太阳终于冲破天边的最后一道防线,柏油路上的车和行人从屈指可数到熙熙攘攘。
一切都会过去的,不是么?生活不管多么不尽人意,还是要继续苟延残喘。
是啊!谁说不是呢!
失去的已经失去了。有句话说得好,何必拿着别人犯的错,来惩罚自己。
“加油,姚莫莫。”姚莫莫在心里呼喊着,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嘴角用力扯出笑容,太过用力,以至于连她自己都觉得虚伪。
“呱呱呱”桌上的闹钟陈旧得只能发出微弱的嘶吼声。这个闹钟还是高三那会儿严珏送给姚莫莫的:
“这个闹钟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我每天都喊你起床,这样你就不会再迟到了吧。”
严珏空灵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可惜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姚莫莫摁下床头柜上的闹钟,随手把它放进抽屉里。既然决定挥别过去,展望未来。又何必再睹物思人?
只是看不见就真的能够忘记么?
姚莫莫早已经适应如此千篇一律的都市生活,工作,吃饭,睡觉,仅此而已。有时一个人在汇源大厦附近闲逛,不经意间透过商店玻璃橱窗看见与自己对视的女人。她也已经二十四岁了。没有了十七岁少女的天真,也不再爱笑爱闹。当初明媚阳光的少女终究还是败给光阴了吧。
两个身影渐渐闯入她的视线,一位优雅的女士举起手中的白t shirt动作娴熟的在她对面那个英气笔挺的男子身上,比了比。然后点点头示意一旁的柜员。但是她可不可以假装不认识,或者是看不见。她想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或者说是他们正好从商店出来,也许已经看见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曾经自己练笔写过几万字。我的文希望大家能一起来评论下,我可以好好改。哈哈。希望不会扑街。
☆、时隔五年(2)
第二章(1)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再次相遇,
她应不应该上前去打招呼,假装平静大方的对他们说“嗨,你们也在这啊”。还是说立马调头,就当做没看见。
她纠结着没有迈出步子,也许她真的只是想要看看……
此时门开了,严珏突然从里面走出来。姚莫莫猛的一抬头正好撞到门上,“呜呜,哪个杀千……”
话还没说完。
“莫莫?”好怀念严珏干净而清脆的声音。要是在以前,他肯定会板着脸,一边帮她抚头,一边用眼睛假装责怪她,就好像在说,“姚莫莫,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咋咋忽忽的”
事实上严珏不太爱说话,也不笑。总会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错觉。有一次,晚自习,下了好大的一场雨。只三三两两来了几人。莫莫本来就心浮气躁,没有学习氛围,更没法子安静下来。闷得慌了,便想找法子解闷。
最后把嘲弄对象锁定在后桌的严珏身上。那时候刚换的位置,两人并不太熟。只是知道一个叫严珏,一个叫姚莫莫。一个冰冷如水,一个热情似火。
“严珏,严珏”
“严珏,严珏”
严珏戴着耳机,趴在桌子上。
姚莫莫见严珏没理睬,便无聊的支着脑袋。
当严珏醒来的时候,先是一愣。然后又低头开始解手中的方程式。
“严珏,严珏。你为什么从来不说话。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
“难道你是口吃,不能说太多话,否则会露馅?我看小说里的主角们都会有些小毛病,然后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才修成正果,你也别太在意了。”
不得不佩服姚莫莫的想象力。她的这个大胆猜测终于在不久后的一次语文课上被打破了。严珏能行云流水的把《离骚》背一遍。其实估计倒背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这个问题,在严珏和姚莫莫好上之后,终于有了答案。
说是小时候学声乐,邻居家的一个小女孩天天来捧场,有时还拉帮结派。彼时的严珏还年幼,以至于太过害羞,受了惊吓,便不太爱在人前说话。
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 由此可见,习惯真是种可怕的东西。
…………
商店里的那个优雅的女士,迈步向她走来,“原来你就是莫莫啊,仿佛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想象中的样子?她们认识么?
“哦,是么?”
“嗯,常听严珏提起你。”
他经常提起她么?还是这只是客套话?
“你身体不好,早点回去吧”严珏如大提琴般关怀的声音。他还从来没这么温柔的对她说过这样的话。莫莫的心里一丝抽痛。
“莫莫,我们先走了。有缘再见。”女人说,然后两人相携而去,没入下班的人流里。
回到公寓里,天已经黑了。客厅里嘈杂的电视声里还不时混着苏芮跺脚的声音。苏芮看到莫莫就紧紧的拽着她,活像个护犊的母鸡,“你丫死哪去了,手机都不晓得要接的哦”
“没电了。”
“你丫不回来,老娘我差点就要报告警察叔叔咯。”
莫莫仍然魂不守舍,“我刚刚碰到严珏和他的……他的女朋友。”姚莫莫几乎是哽咽的说出口,那个曾经属于她的头衔。
“哦!”苏芮刚刚还暴跳如雷的口气,变得缓和起来。她知道严珏是莫莫的死穴。当姚莫莫遇到严珏到底是幸还是不幸,没有人知道。或许这个问题并不像数学的几何题,它本身就没有答案,毕竟他们也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苏芮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把手中的电话递给莫莫,“快给阿姨打电话报平安,刚刚阿姨没打通你的电话,就找我来了。”
莫莫拨通电话。
“喂,”妇人温和的嗓音穿过大洋彼岸,
“莫莫,跑去哪了,急死妈了”。
“妈,我没事。出去走走。”
“莫莫啊,”妇人语重心长,“最近还好吗。”
“妈,我挺好的。您和我爸……”
“咳……咳……咳……”,爸爸沧桑而醇厚的声音从彼端传来。
“我爸生病了?”
电话那头,妇人楞了一会。带着淡淡的鼻音,欲言又止 “别担心。就……就是小感冒。”
第二章(2)
姚莫莫的双亲在几年前高考后的那个月向她正式宣布打算举家移民澳洲,并且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取得签证,为了不影响女儿高考才没告诉她。
不过,姚莫莫哪里肯去?好不容易过了早恋的年纪,终于可以在a大和严珏双宿□□,她怎么会轻易放弃。父母哪里拗得过她,甚至考虑是否要在她的饮食里下点药,打包带走,只怕过海关的时候,会被当成杀人越货的罪犯给逮捕起来。莫莫的双亲还是十分通情达理的,当然前提是姚莫莫绝食抗议了。
不过现在看来,她的任性并没有得到上帝的首肯,以至于她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但至少上帝没有忽视她的存在,因为苏芮出现了。
此刻苏芮正在阳台上,以一种非常娇羞的姿态向电话那头她新结交的'朋友'撒娇。这个'朋友'不能算是男朋友,充其量只是苏芮现阶段的暧昧对象,说是友谊其实也解释的通的。
根据某条爱情定律证明每一段真挚的感情几乎都是从暧昧开始的,但是这条定律能在苏芮身上得以验证的几率几近渺茫。暧昧的定义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本质在于诱惑,比的是谁更耐得住寂寞。游戏规则就是谁先挑明,谁就被判出局。
这方面苏芮是个高手。但是看起来花心的人,往往最痴情。在许多年前,姚莫莫刚好见证了她短暂的爱情。
对于女孩,初恋大概是最难忘的吧。最单纯,最美好。且对以后的爱情观具有颠覆性影响。而苏芮的初恋就是白枫这么个帅气多金,命犯桃花,而且还心猿意马的主。命犯桃花不是他的错,那心猿意马的罪名,他是怎么也逃脱不掉的。
那一天,夕阳西下,“一道残阳铺水中, 半江瑟瑟半江红”,这是多么美的意境。白枫对着苏芮一本正经的说,“芮芮,我想我背叛了我们的爱情”然后与另一妙龄少女相偕而去,纷纷消失在黄昏中,只剩下苏芮一人在风中凌乱。从那以后,从暧昧到爱情,苏芮再也没有跨过去。
姚莫莫一直很好奇,多年以后,收服苏芮这只小妖精的到底会是怎样一个男人。
苏芮终于合起手机。姚莫莫拍拍身上表示抗议的鸡皮疙瘩。
你能想象一个女人是如何撒娇的嘛?套用用赵忠祥老师的一句话来形容:春天到了,万物复苏了,这是个□□的季节。
苏芮凑到莫莫身旁用脸蹭蹭她的手臂,甜甜的说,“莫~莫~”
姚莫莫狠狠拍了下苏芮的大脑门,“呔,八戒,又□□啊”
“要死啊。”苏芮恢复正常,“猜猜我约了谁?”
“嫦娥仙子?”莫莫已经从刚刚的小情绪里挣脱出来。
“别闹。换衣服和我一起去呗。今天的猎物很肥美。”苏芮意味深长的笑。
“你去猎艳,我去干嘛?”
“叙旧。”
…………
叙旧?有没有搞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不过莫莫还是很好奇的,到底是哪根鲜嫩的窝边草,竟然落入苏芮这只大老虎的虎口。
苏芮一番精心打扮完,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再一看表,满意的说“不错,还有五分钟,不急。”
“啊?只有五分钟还不急?”
“莫莫,你记住了。让男人等永远是女人的特权。”苏芮嘴角上扬,自戴王冕。不过这确实像是“专家苏芮”的风格。
在路上……
还在路上……
一直在路上……
唉!终~于~到~了~
莫莫感叹真是“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啊!
“小城故事”一家处于闹市中的咖啡馆。烫金铭文写的招牌。苏格兰特有的烟熏式装修风格,在今天这种乌云密布的日子里,显得更加怀旧。
跟着苏芮稳健优雅的步伐,向里走去。即使光阴似箭仿佛也在这里逐渐变得缓慢起来…
莫莫来之前还好奇是谁呢?待她们一走近,姚莫莫便开始毫不客气的打量眼前的两位男士。即使她们将近迟到了两个小时,两位男士也没有显得不耐烦,反而笑得更加温和,看来苏芮说的真没错,迟到果真是女人的特权。
眼前的人,姚莫莫只是觉得有些熟悉,却怎么也记不清,在哪里见过。
率先打招呼的还是其中一位男士。
“怎么了莫莫,才几年没见,就不认识了么?”说完,微微一笑,便梨窝浅现。
“吴,吴师兄?”姚莫莫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眼前这位可爱又不乏帅气的男士居然就是当年的吴~宇~。曾经在篮球架下被晒得漆黑的皮肤,现在已经蜕化成更加健康的小麦色。随意搭配的长裤衬衫,看似比以往更加风流不羁。
“可不就是我吗?”
看是吴师兄,莫莫放松下来,抬手一挥招来waiter,不假思索的说,“我要一杯拿铁,一份威尼斯黑蛋糕,一份杏仁小饼干,哦还有,还有……”
“一份提拉米苏。”是和吴宇一起来的小帅哥,白白净净,神似电视上的某当红小生。
“哦,对,你怎么知道的。就是提拉米苏。谢谢。”姚莫莫偏头一看,这才发现有两道灼热目光看向自己,尴尬的笑一笑。
吴宇说: “噢,莫莫,这是邹洺。是后来才进校队的,你可能不认识。说起来还是和你们一届的呢。”
苏芮说:“吴师兄,我说你也太小看我们莫莫了吧。你们校队的,我们莫莫哪个不认识啊!何况还是同一届的?”
莫莫哭笑不得。那时候的自己虽然爱结交朋友,但也没有厉害到谁都认识的地步。 认识校队的人也纯属是个美丽的意外。
记得校篮球赛的时候,姚莫莫作为本班的拉拉队队长,却对高年级的一个师兄投以崇拜的目光。师兄那像古天乐一样古铜色的肌肤,师兄投的每一个三分球都在姚莫莫的心上微微荡漾,让她无比兴奋。她单纯的以为打球打的这么好的人,一定是从校队出来的。于是求了吴宇师兄好久,才肯让她到篮球馆旁观校队练球。
她每天放学都到篮球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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