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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逆时空强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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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说,当着项家那么多人,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潘千钧身材极为魁梧,大概有一米九七的个头。相貌也是标准的国字脸,一脸的刚正不阿,一看就知道是当官的材料。
在天华市,潘千钧除了是鸿基鼎力集团董事长外,还是上一任天华市的市长。
如今,他是天华市市长的高级顾问,华国议院高级议员。不仅仅在天华市,就算是整个华国,说出去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今天一向说一不二的潘千钧,竟然栽在自家闺女手里。真是把他气的七窍生烟。
“老爷,我觉得这孩子平时挺听话的。无论是学习,还是平日里的表现,都没让咱们操心。”
“我想,八成她心里已经有心上人了吧。”
“你又没提前和她打声招呼,才会反映这么大的……”
“你的宝贝女儿,那脾气跟你一个样,你也不是不知道!”
在潘千钧脾气消的七七八八之后,张月华,才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张悦凤,潘溪云的亲生母亲,潘千钧的正妻。
虽然心里也有点对潘溪云耍小脾气有些不满,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
更何况,平时最宠潘溪云的人可是潘千钧。
只是在那么多人面前,特别是项家人面前,多少给要给老潘留点回旋的余地。
小云,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
都说女大不中留。哎……
“嗯?”听到这话之后,潘千钧立马站了起来,再也没有先前,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反而是一副丢了至宝的愤怒。
张月华顿时明白了,敢情这不是发脾气,是吃醋呢!
“是哪个臭小子,竟然这么不长眼睛,连我的女儿都敢骗!”
“别让我看见他,小心我扒了他的皮!”
潘千钧,那可是军队出身,嗓门子。一旦,他放开嗓门,他在这说话,几千米外,都听的清清楚楚的。
这下可好,不光是项家的人想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臭小子长的什么,就连潘家的人也对,高阳抱有极高的好奇心。
可怜的是,高阳此时对此一无所知,还抱着一股子的热忱,拼命的赶来送死呢!
就在这时,在保姆陪伴下,装哭的潘溪云,摸了摸口水弄的眼泪,眉头不自觉的皱成了一团。
刚才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这回可好,真把老爸弄急了。万一高阳被老爸给抓住了,就算不死,也得弄个半死不活啊。
原本还想再“哭”一会儿的潘溪云,竟然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就在潘溪云焦急万分,想要打电话给高阳,让他不要来,最好出去避避风头的时候,项家这边也是相当的不安静。
“父亲,对于小云,我可是暗恋了她四年之久了。这次父亲,您可是一定要为我做主。”对于潘溪云刚才那一番激烈的行为,项墨虎,可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虽然才十八岁,但是在他眼里,他什么女人没玩过。
没想到,他苦苦追求了潘溪云四年之久,竟然连手都没碰过,更别提单独相处的机会了,而今天,她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就连父亲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不过,他可不敢在潘千钧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潘千钧可是一头会吃人的老虎,而且是那种吃了还不吐骨头的。
虽然潘家在华国的影响力不如百年以前那般强横,已经渐渐开始衰退,但是到了潘千钧这儿,似乎有峰回路转的迹象,而且,潘千钧现在可是正当壮年,位高权重,骨子里更是透着一股子杀气。
要说这潘千钧,不仅在官场上交际广泛,就连军队里,也有好多熟人,都是以前的老首长,老部下。即便是离开了,他的地位仍然无人能撼。
要不然换成以前,项通城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项家,还颇有倒插门的意思。
这明摆着就是有意讨好潘家!
末了,没想到,刚一来,就碰一鼻子灰。
这一鼻子灰还不是潘千钧给的,而是那个还未成年的黄毛丫头。
项家在天华市也算是上数的大家族了,甚至在家族史上,项家比潘家家族历史,还要长上几百年,而且两家之间颇有渊源。
据说,在潘家老祖宗没有发家之前,不过是项家一下人的孩子而已。只是后来参军入伍,才算勉强脱离项家。
所以说,项家一直在骨子都看不起潘家。当然,这些也只是背地里说说,小辈之间的事情。至今,还没人敢堂而皇之的讲出来呢。
听了儿子的话,项通城点了点头。
其实潘溪云这丫头,他还是满喜欢的。
只是项墨虎这孩子,在个人生活上,确实有点太不检点了。恐怕,就算没看见,潘溪云,也是有所耳闻吧。
“小虎啊!”
虽然对这个儿子并不是很看好,但好说歹说,也是自己的亲儿子。
项通城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
就在项通城教育儿子的时候,高阳不早不晚的驾着飞龙从天而降。
这可是一辆新车,还没等造好就已经被预订出去了,而且是讨好那些有钱大佬的“内购车”。随便一个,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高阳给灭了。
要说高阳能买到这辆车,可是走了狗屎运了。当然,也要归功到,他无比精明的商业头脑,和高山超级精确的运算上。
不出所料,此车一出,无与争锋。
尽管很多汽车在价格上,可能要远远超出飞龙,但是论性价比,却没有一个能够和飞龙相媲美。
商人最重视性价比了,于是乎,许多商人都开始暗暗的和高阳较上劲了。
特别是这辆新车,融合了目前所有的高科技元素,就算停车场有上万辆各式豪华轿车,和飞龙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甚至更多。
高阳一下车,手上便捧着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的玫瑰花,不仅仅新车跑车挣足了眼球,更别提手上那一大捧玫瑰花了。
一身笔挺的白色休闲式西装,穿在他身上,要多潇洒有多潇洒。
恐怕他一出现,就连傻子都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了。
特别是在众多目光中,指指点点之下,还能够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和淡淡的微笑,就足以表明,这个少年,绝非一般人物。
不过,看向高阳的目光中,依然分成了三类,第一类,那就是只是看看而已。
他们的议论无非是:
“这小伙子长的挺潇洒英俊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这样的人,最近我真是见多了,他估计又要吃一鼻子灰了。”
“咱家小姐才十五岁就有如此的吸引力,恐怕长大了,就连瀚海世家都会派人来提亲喽。”
诸如此类……
第二类,就是对高阳的出现,抱有很大的敌意。这一类要么是项家的嫡系或者是亲密的合作伙伴;要么就是追求潘溪云的少爷公子,是高阳的情敌。总之这一类人对高阳的评价,简直就是不堪入耳。
“哎呦,哪里来的土豹子,以为开着一辆新式跑车,就敢来这里耀武扬威。”
“是啊,改明个,我买个十几二十辆。”
“你瞅瞅那模样,跟粪坑里跳出来没什么区别。”
“就那死样,穿着个白西服,不知道还以为是空气呢,弄不好是一鹅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呸!”
这些都不算什么,还有人在心里,骂的更难听的……
第三类,就是比较欣赏高阳的人了。这些人,都是一些军队的年轻军官。
他们一向对那些弱不禁风,只知道享乐的富家公子很瞧不起,所以一看到高阳,就感觉很有好感。
也难怪,高阳的事业虽然也有继承父亲的财富,但是更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他骨子透出来的气质,是那些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富家子弟所没有的。
特别是高阳,除了是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外,还是一个雇佣兵小团队的队长。
他本人也是一等雇佣兵,故而身上免不了沾染一些类似军队的杀气,自然就得到了一些年轻军官的认可。
突然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他稍微一感应,便知道是潘溪云打给他的电话。这微微让他有些惊讶。
要知道,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嫡系子孙,有着非常严格的家规,特别是女孩,而且出生在潘家,这种略显死板的,军官世家,被约束的地方就更多了。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人事先都约好的情况下,才会电话联络。
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是一个学校的,两个班挨的都很近,课程也相仿,所以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就解决问题了。
所以说,他们两个人很少会打电话联络的。
今天,潘溪云突然给高阳打电话,这让高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连忙接通电话,一个让他魂牵梦锁的声音终于以光的速度传了过来。
“喂。”
“喂,是高阳吗?我是小云,你能听到吗?”
电话的另一边,明显是潘溪云略微焦急的声音。
潘溪云出生名门,向来做事井井有条。
高阳从来没看过,潘溪云什么时候,会像今天这么手足无措。
“是啊,我已经到你家了。马上就进大厅了!发生什么事了。”
听到潘溪云焦急的声音,高阳的心明显一沉,但作为一个商场新起之秀,虽然不能够做到喜怒无形,但是城府多少还是有一些的,故而他的语气还是一贯的那么安静平和。
“高阳,你听我的,快走。今天不适合你来,我以后会跟你解释的!”
潘溪云说话声音越来越焦急,就差点要哭出来了。
“小云……”
“嘟嘟嘟……”还没等高阳把话说完,电话那边已经挂机了,再打就是:
“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就在高阳捧着一大捧鲜花,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进大厅的时候,一个个子高挑,身材矫健的如同猎豹一样的年轻军官,突然站在高阳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资料3
3初恋之兴师问罪
“阁下是?”
高阳对眼前这个突然拦住自己去路的年轻人多少有些不满。
多年经商位居高位,让高阳的骨子里,透着一股子的杀气。双目相对之下,对面的那个年轻人竟然多少显得底气不足。
不过军队的人,毕竟是军队的人。虽然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但是军事演习,是少不了的。平日里,各部队之间,也是多有较量。
故而,对于高阳眼中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杀气,战良书多少有些惊讶。
毕竟在他心里,有钱人家里的孩子多是软骨头,恐怕眼前这小子也强不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战良书心中涌起一股作为军人的荣誉感。
“真是不好意思,拦住了你的去路。我姓战,你可以叫我战良书。”战良书初始笑容温驯,但话锋一转,就变成了另一种语调。
“虽然我对你的勇气深感佩服,但是我劝你还是不要现在去找个晦气。恐怕,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也只能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命哦!”
虽然面带温驯的笑容,但是语气却带着三分挑衅,七分冷笑。
“哦?我的事情,似乎与你无关吧。”虽然知道今天能够出现在这里的,每一个身份低的,但是即便是如此,高阳也从未怕过谁。
“翔宇国际集团,你应该听说过吧。”
“人家董事长的儿子来给小云小姐庆祝生意,只是提了一下,交男女朋友的事情,就吃了一鼻子的灰。这事还是,潘首长亲自给牵线搭桥的。”
“就你?还是找个地方喝点小闷酒,算了吧。我看你也是一表人才,咱们都是同路人,不如一起坐下来,共饮几杯?”
高阳刚想拒绝,就看见前面熙熙攘攘一大帮人,从别墅深处走了出来,为首的正是潘家的族长,潘千钧。在潘千钧身边,跟着的正是项家的族长,项通城。
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正朝这边走来。
他们身后自然跟着的是家族的管家和一些嫡系子孙,而高阳一眼便看到了明显面容憔悴的潘溪云,似乎脸上还挂着泪痕。
“兄弟,我们还是往旁边闪闪吧!你手上的花,也趁早扔了吧。”
“对了,今天一见如故。我叫战良书,以后见面也算认识,别装作不认识我哦。”
说完,战良书逃命的跑的远远的,只有高阳一个人儍楞着站在原地,看着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潘溪云。
潘溪云早就看见高阳,而此刻却不敢跟他打招呼,甚至连看他一眼都感觉浑身紧张的要死,竟然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潘溪云的母亲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急忙替女儿打掩护。
可惜,潘千钧的耳朵是多么的灵敏,华国中阶异能师。只要他想,方圆一公里内,就算是一只蚊子叫,他也能听的出来,这蚊子是雌是雄,是公是母。
潘溪云刚一打电话,潘千钧就听了清清楚楚。
现在这帮人,就是以潘千钧为首,朝着高阳兴师问罪来的。
一大帮子人,走到高阳面前就停住了,后面好多人跟在后面不停的叽叽喳喳耳语着,似乎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高阳。
其中反映最激烈的是这次事件的当事人,潘千钧和项墨虎。
潘千钧从来说话是无所顾忌,自然不管那么多,上来就是对着高阳一阵狮吼,而后者只能站在后面敢怒而不敢言。
要是不在这儿,换个地方,恐怕项墨虎早就召集人手,痛扁高阳了,恐怕连毁尸灭迹的事情都能够干的出来。
可惜,在这儿,连他爸爸说话都得看潘千钧的脸色,他只不过是他老爸屁股后面的一只狗而已。
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小子,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吧。对我女儿,也敢有非分之想!”
还没等说话,身高才一米七九的高阳,就被比他高了快一个头的潘千钧一下子扯着衣服领,像拎小鸡一样,给拎了起来。
因为早已经知道对方是潘溪云的父亲,高阳没有做半点无畏的放抗,任凭对方处置自己。
这个结果潘千钧还是很满意的。如果高阳反抗,少不了一番皮肉之苦。可是对方不反抗,潘千钧就不好下太重的手了。
“说,你叫什么名字!”
别看平时,潘千钧温文尔雅,看起来真有那么一股子文人的味道,但是真遇上事儿,他瞬间就又恢复了,当年横扫千军的,凶神恶煞了。
潘溪云平日只看见父亲,宠着自己,惯着自己,压根儿就没见过,父亲要吃人一般的凶神恶煞模样,而且还是对着自己的心上人。这一激动,就差点冲上去和父亲拼命了。
张悦凤急忙把女儿死死抓在手里,又是一番安抚,才让女儿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
要说这潘溪云,可真是痴心的女孩。
其实早在小学的时候,她对高阳就很有好感,两个人一直都是好朋友。
到了初中,高阳开始对潘溪云表露出好感,两个人也一直都是同学,加好朋友的关系。
到高中,高阳开始给潘溪云写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情书了。
虽然潘溪云从来没有回应,其实心里还是满甜蜜的,毕竟在她心里,两个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两人的感情,已经有九年多了。
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考验,经历不知道多少事情,潘溪云越来越离不开高阳,故而才决定接受他。两个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
说到高阳,就不得不提项墨虎。
项家与潘家是世交,故而项墨虎与潘溪云从小就认识。
只是潘溪云对这个外表轻浮,骨子里却无比不堪的少年,十分的厌恶,甚至讨厌,所以几乎不和他有来往。
起初,项墨虎对潘溪云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不过女大十八变,年仅十一岁时候的潘溪云,就已经初具美女的各种特征。
就在这个时候,项墨虎猛的认识到,自己在家族内,要天分没天分,要潜力没潜力,要能力没能力,除了泡妞吃喝嫖赌,花钱外,就什么都不会了。
如果让他发愤图强,真的放下一切欲,望去学习,恐怕比杀了他还难。他这辈最大的愿望,就是娶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婆,一辈子混吃混喝,等死算了。
所以,他一直在物色他未来的老婆,而潘溪云,就是他最佳人选。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了。
“是潘叔叔啊。晚辈,姓高,明阳,是天华第一国家级重点高中高三的学生。今天有幸见到潘叔叔,真是三生有幸。能够一睹叔叔的风采,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高阳面带微笑,言谈举止中没有半点不敬,相反他除了姿态有点狼狈之外,没有半点失体,反而潘千钧倒是显得以大欺小了。
“哈哈,后生可畏啊!”潘千钧略微一愣神,便恢复常态。
潘千钧哈哈一笑,便把高阳又放回地面,似乎刚才他只不过和晚辈开个了一个小玩笑。
“对了,你不在学校待着来这里干嘛?”
潘千钧开始装起傻了,他莫名其妙的看着高阳,似乎真就不知道高阳来这里干来了。
转瞬间,潘千钧又瞅了瞅高阳手里的花,似乎有所感悟。
此时高阳被潘千钧盯上,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仿佛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就连骨头里的骨髓,脑袋里的所有想法都被潘千钧看穿一般。
这还只是潘千钧平日里的积威,如果再加上异能的,举手投足之间,潘千钧就已经足以把高阳,拍死数十次了。
可以说,高阳从小到大,还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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