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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千岁寒 王朔-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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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小说是我去年才看的。这个作家早就知道,当年他切腹自杀时我们这里的报纸还批判过他。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这人的华丽文风给我很深印象,现在我也不能说喜欢他,这人是不可以亲近的。《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我们这里也有像他那样壮怀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岛之上,只是这种事不能光说说就完的,要当那样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无话可说。别人可以夸夸其谈,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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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佩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卡佛这个《他们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数的,与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佳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佩比较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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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
我的文学动机
我是个没受过完整教育的穷小子,有很强的功利目的拿小说当敲门砖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小说基本是写实的。最初是艳情。那时我正值青春期,男女之事对我很有吸引力,既希望赢得美丽少女的芳心,又不愿过早结婚,这在奉封建道德为美德的中国社会很容易被指为流氓,于是只好安排女主人公意外身亡,造成经典风格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这些艳情小说帮我建立了早期的名声,也是因为这种安排暗合了中国男女流氓们的期许和幻想。当然这都是欺人之谈。中国的死亡率到底有多高我不知道,反正多数失去魅力的恋人不管你怎么想他,都活得很硬朗。一定要你把最难听的话说出来,彼此撕破脸才狠恨而去。这样写小说也不见得卑鄙,说一套做一套正是中国文人的强项。我写不下去的原因是中国社会越变越实在,少男少女已不把性交看成往马或牛身上烙印那样严酷的事,风行全国的道德法庭也陆续解散,如此再用牺牲别人成全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在我的生活中,对我起了坏影响的都是男性。在中国并不丰富的文学传统中,男性角色大都是伪君子、卑鄙小人和迫害狂。这些脍炙人口的坏蛋恰恰不是女作家的有意控诉而均出自男作家笔下。可见人对自己的堕落的包容是有限的。明白地讲,我在成年过程中也不例外地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坏蛋。进入写作提供了我太多的自省机会,使我无法背对自己。我看到的自己的肮脏内心使我失去了谴责任何人的力量。我不知道这算哪门子的觉悟。反正我由此陷入了较深的罪恶感难以自拔,任何试图拯救自己的努力都是渎神和妨碍正义的。作为一个濒临绝境的人,我首先本能的反应是寻找替罪羊,转嫁责任。我写了一批被认为是确立了风格的小说。开开社会的玩笑。有评论认为我这批作品玩世不恭。我以为恰恰这批东西入世过深。以我之偏见,中国社会最可恶处在于伪善,而伪善风气的养成棍子在知识分子。中国历代统治者大都是流氓、武夫和外国人。他们无不利用知识分子驭民治国,刚巧中国的和尚不理俗务,世道人心,精神关怀又皆赖知识分子议论裁决,这就造成知识分子权大无边身兼二职:既是神甫又是官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信仰与利益,超凡成圣和过日子往上爬,再伟大的知识分子也难以自处二者兼得或割舍其一。于是伪善便成了普遍的选择。中国有很多神话,最大的神话就是知识分子受迫害。英勇无辜为国为民的知识分子先烈充斥史书文献。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使人无不同情如果称不上是争相效法,结果掩盖了自相残杀的实质。杀知识分子的都是知识分子。说难听点,这就像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打架,你不能说被咬的那只不是狗咬的。对一只旁观的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即便这只狗是牧羊犬,到处跟人说它是为保护羊群受的伤。我自知罪孽无望故而在道德上持极端立场:你要装神弄鬼你就不许哪怕是看骨头一眼。否则你就失去了说话的权利,人人得以喊打。从小到大所感受到的,制度的严苛还是第二位,首先令人郁闷的就是层层精神榜样和恰成对照的无处不在的趋利避害。
我年轻的时候有改造社会,开一代风气的雄心,文学可视为武器。对知识分子的嘲弄批判使我大有快感同时也失去最后的道义立场。站在知识分子立场批判知识分子亦是伪善,很难不沦为同党。站在小市民或政客立场又不免乌鸦落在猪背上,净看见猪黑了。这么走下去很难不走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去,实在危险。更主要的是,攻击别人并不能开脱自己。我的个人生活一团糟。快感并不能支持我度过亲生。和别人的丑恶比,我自己的丑恶形象更触目惊心。如果我还有起码的真诚,首先应该面对自己才是。我对写别人写社会失去了兴趣。
中国文学传统标榜“铁肩坦道义”,也只有圣人配,我不敢当。“为工农兵服务”抽去政治目的也正是那些流行艺术正大肆做的,有我不多,没我不少。
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中国是个极其阴柔的民族,审美趣味却像纳粹,偏好崇高壮美,一意孤行。误了几代人。应该还其本来面目。我将一路退到自己内心最阴暗的深处,从自我描写开始新写作。如果由此玷污了中国人的形象也是活该。我需要对自己进行一番心理治疗。你可以把这当作我的文学动机。
注:这是在意大利一次会上的讲话。
我的最大弱点:爱自己——而且自己知道
——答何东问1。何:一两个月前,我还听别的朋友谈起,说你最新创作的一部长篇正卡在一个坎儿上,后来几次碰见你,也感觉你心思全放在写小说上。可没想到你后来这么快,就把新小说的第一部给完成,井交付了出版社。那我首先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打算写这部长篇的?又总共用了多长时间,才完成这部小说?
王:九二年就动笔写过,没写下去,以后心有点涣散,不务正业,就拖了下去。每年想起这事,也写一点,始终没找着合适的形式,感觉也过于纷乱,加在一起大约开过20多万字的头,都废了,没进行下去。直到九七年,上帝亲自出面干预了,把别的路都给我堵死了,只好老老实实坐下来写小说。说来我这人也有点儿贱,非要走投无路才认真对待自己,但凡有机会,就要混。当年我走上这条路也是基于这种处境。别人听是矫情,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写小说是一个人的最后手段,什么都没了,这东西还能支持你。我这不是自嘲,而是抬高自己,这种心情写小说总比拿小说当敲门砖那种写作动机要高级一点。我认识的写得不错的作家,大都与现实格格不入,没几个是到处吃得开的人物,我想他们之所以拿起笔,一定也曾面对绝境。这是我的一个迷信,不到万不得已,写不好小说。
现在成书的这本小说写作时间是九七年十月到九八年十月,差不多一年。本来也没想就此结尾,只进行到预想的一半,已经20多万字,怕太厚,干脆一分为二,余下的另外成书得了。我自己是把这本小说当作要写的这个大长篇的第一章。一章就20多万字,也是没想到,全写完恐怕也该死了。
2。何:说起来很偶然也很碰巧,我在出版社见—上到了你的小说原稿,在得到编辑允许后,我翻看了前几十页内容。虽然只读了那么一点,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但从小说的名字,还有我读后的直觉粗略印象,就是它的朴素和平常。换句话说,我首先感到了行文的疏极和流畅,它让我迫切地很想读下去。
可现在有好多长篇小说买回家之后,让人不能率读的原因,就是它们即使从文字表面上看,也是非常紧张和压抑的。那么在你创作这部新长篇小说时,是否有某种反刻意,反经典、反时髦的意向?
王:倒没刻意反什么,顾不上。要说刻意,也不过是刻意和自己过去区别。我最想的是给自己一个变化,若无新东西,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一个小说有一个小说的路子,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相貌。我找这小说的相貌找了好几年,好容易找到了,没想过多么与众不同,只觉得这是惟一合适的,即便落入时髦什么的,也只得如此。如果你觉得它没那么紧张压抑,那大概和我写作时的心情有关,写小说这一年我是常常处于喜悦当中,有时还自鸣得意,得意自己还没失去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前些年,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废了,像伤了手的弹钢琴的,对自己否定得很厉害。这次算得上瞎子复明。
3。何:你现在完成的这部小说,是不是你原来在《我是王朔》里说要写的那部《残酷青春》?还是一部和过去所说,过去所写完全无关的新小说?它和你过去的小说,有没有创作上的连续性?
王:是那部到处张扬过要跟《红楼梦》和《飘》一拼的小说。我是把标准定在不能比它们次的水平上。《红楼梦》是经典,《飘》是流行之王,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当然不能把标准定在《废都》和张爱玲那儿。做到做不到是另一回事。取法其上,得乎其中,也很可以了。我还就这么想了,不要脸就不要脸了。但不叫《残酷青春》这名字了。这名字现在看有点顾影自怜,又没逃过荒又没判过死刑,倒霉净是自找的,何残酷之有?可悲可笑再加点可耻,而已。所以还是它,但名字没有,我是说整个全书没名,等最后完了再说,也许有更贴的,没有,那就算了。照这个写法,一百多本也没准儿,谁还关心它整个叫什么呀。
这小说跟我过去那些小说还是有一定关系的,主要在人物线索上。我是写自己的那类作家,俗称不大气,视野局限在个人一己之私的。我也没比谁多活一辈子,再写,还是那筐人。过去,写得太零碎,仅仅是一些侧面,也不兔情势所限,忽略了很多,夸张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我的想法是这次把我过去小说中的人物统统集合起来,给他们当然首先是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觉得这很有意思,像又活了一次。重新目睹那些发生过的事,又和老朋友们在一起,真是百感交集。有时我觉得自己像在写遗书。
4。何:你以前出版的四本《王朔文集》,我全都认真读过,有的还不止看了一遍。像《空中小姐》,即使今天在我看来,也是少见难得的一篇纯情小说。像《过把瘾就死》,其深刻也是今天许多爱情小说所不及的。可后来,到《顽主》,你的写作风格又完全变成了另一种风格。那么在你新创作的一部或是一系列小说之中,是否又将采用新的写作方式或说有什么风格变化?如果有,又将是一些什么新变化?能否先向读者透露一二?
王:风格?这个词经常叫我困惑。老实说我不太想这事,这是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我倒想要约翰·勒卡雷那种冷淡的英国风格,可是学—儿不来。说到变化,我知道的是口语少了,书面语多了。这也不由我,活泼的口语大都出于少年之口,我不中轻了,强作少年状也可怜。中年了,还是稳重一点,描搐状物准确一点,可能有点啰嗦,有点伤感,青春一去不复返了么。我以为这情调是适合回忆一类故事的。我的同龄人应该都正经点儿了吧。身体再结实,也该看到自己生活的尽头了吧。前些天我往电脑里录资料,看到一些过去的报纸,上面有一些我当年的言论,看时觉得特别好玩,真是一些狂话,根本不考虑后果和对别人的刺激,难怪当时惹得有些人那么生气,我现在看也觉得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那时年轻,确有几分拿人不当人,你别让我逮着开牙机会,逮着就没好话,见40岁以上的就灭。现在自己也40了,说不了那些气盛的话了,开始学一些老谋深算,锐气是不复当年了,谁要还想看我的小说解气,浇心中块垒什么的,肯定要失望。你们自己往上冲吧。
5。何:有记者访问你时,请你对自己的小说作一个基本评价,你说自己的小说写作,起码在当今中国作家里也是独一份,那你自认为自己的小说最大的独特之处又在哪里?
王:你是说过去吧?那还不明显吗?用活的语言写作,中国多吗?这不是狂话,是得天独厚。外省南方优秀作家无数,可是只能用书面语写作,他们那儿的方言和文字距离太远,大都找不到相对应的方块宇。咱们要是拼音文字,恐怕这块大陆上的文学也不是如今这副模样,你讲话:紧张压抑。当然这事关国家一统江山大业,我有时觉得中国几千年大局不堕,实在有拜这方块字之赐。像欧洲,想说什么话都按音拼得出来,再出几个作家,都各行其是了。
独一份的关键就在这儿,我是用第一语言写作,别的作家都是第二语言。当然我也不是说满北京就我一人是作家。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被老舍框住了:北京话写作我以为开山祖是曹雪芹,二世传人老舍。老舍影响很大,距今又为时不远,很多北京作家学他,当那是正宗北京话。其实话在北京的人都知道那是老北京话,现如今只有胡同里的老人才讲。由老舍那儿可以看到一种语言从口传到成文到规范——从活到死的全过程。水大漫不过山,跟着老舍跑的,能出息到哪儿去?
二,人在北京也不说不懂北京话,两耳不闻窗外事,要不就觉得北京话土,不够雅驯,说话写文章也多用书面语,就愿意下这个工夫。这是一类。
三,被我抢在先了。到现在我还常在北京的酒吧里遇到愤怒青年,有意写作,跟我是同一副笔墨,遭编辑退稿,认为全国有一个这样腔调的也就够了。
另外,还有那组“顽主”群像,一般时评称为“痞子”的,我叫他“社会主义新人”。这两手是我的最大独特之处。
7。何:在中外作家之中,有没有哪位作家或什么作品,对你最初的小说创作,构成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有,是哪位作家或作品?
王:最初的?中国是曹雪芹和鲁迅,外国是雷马克和海明威。曹雪芹和雷马克是真正打动我心的,鲁迅和海明威是我觉得可以借鉴的,就是说前者使我不再轻视自己的生活,后者使我有了写作态度和书写形式。这是当初啊,后来大批中外作家不断影响我,这要开名单也很长。中国的,先是几个姓王的,王蒙王小波王安忆王山。王蒙的华丽文风,那种叠床架屋,一语多句,后边的不断倾覆前边的,最后造成多棱效果对我有直接影响,不瞒你说,我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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