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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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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狐朋狗友(二)】………

    见秦暮楚走了过来,胡朋主动介绍道“小楚,我给你正式介绍一下,这就是我最好的哥们儿苟尤;苟尤,他是秦暮楚,我们是在荆州认识的,现在是我们乐队的主唱。”

    秦暮楚和苟尤握了握手,首先称赞道“刚才看了你们的演出,简直太有‘范儿’了!你们乐队一定成立了很长时间了吧?”

    苟尤随和地说道“也不是很长,一年时间而已。其实我们乐队之所以能达到今天的水平,和我们的主唱是分不开的——他这会儿正在那边儿卖我们的小样呢,我呆会儿再给你介绍。对了,刚才听胡朋说你年纪轻轻便已经在荆州筹办音乐节了,是真的吗?”

    秦暮楚谦虚地笑了笑“那个哪配称得上什么音乐节啊,小打小闹而已,再说也是大家一起做的,不能把功劳都算在我一个人的头上。不过说真的,那次音乐节让我学到不少东西,也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比如胡朋。”

    “你说的不错,地下演出arty不但是摇滚乐迷的乐园,也是乐手们很好的社交场所。”苟尤说。

    胡朋插嘴道“对了苟尤,说说你们乐队其他成员的情况吧。”

    苟尤点点头“我们乐队的名字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这支乐队成立于今年年初,那时候我刚来北京,在一家琴行认识了鼓手包容,我们聊的很开心,决定组支乐队玩玩。后来,他的一个朋友给我们引荐了鲁大为,就是刚才站在舞台上的那个贝司手,他是辽宁人,为人十分仗义、豪爽。乐队以三个人的形式存在了一段时间,期间也排练了几首歌曲,但由于人员的限制无法得到完美的演绎。直到我们的主唱达芬的加入,乐队才算有了起色,而乐队的名字也改成了现在的‘H。T。’。”

    “这名字有什么寓意吗?”秦暮楚问道。

    苟尤忍不住笑了笑“其实也没什么特殊的意思。最早我们的乐队叫‘悍马’,我们都很喜欢这个牌子的越野车,但国外已经有一只乐队叫这个名字了,我们乐队不得不更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谁也没有想出更好的名字,直到有一天,我们哥几个打车出门,达芬由于身材过于高大,所以坐在车里的姿势很是搞笑。当时鲁大为开玩笑说‘等咱们有了钱,先给你定做一辆高塔一般的汽车!’随后,他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有了!我们乐队的名字就叫‘高塔汽车’怎么样?’就这样,乐队的名字就此改为‘HighTowerars’,再后来,就直接以称了。”

    “是啊,那个家伙的身材实在太高大了,以前我总觉得自己一米八几的身高已经很高了,但那个家伙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究竟有多高?”秦暮楚说。

    “一米九五,也许是一米九六吧,管它呢!”苟尤甩了甩手,随即对胡朋说道“咱俩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今晚可得好好喝一杯,我请你!”

    “还是我请你吧,一会儿你叫上你们乐队其他的哥们儿,我们好好地喝他个不醉不休!”有了顾圆圆的资助,胡朋说话的语气终于强硬了些。

    不一会儿,队的其他三个人收了摊子回来,大家背上各自的乐器,一齐离开了酒吧。也许是圣诞节的缘故吧,大街上热闹非凡,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连街边商店橱窗里的走马灯也仿佛格外的明亮。秦暮楚出门前忘了带手套,此刻正不停地哈着双手,突然,胡朋在他身后说“小楚,咱们就这儿吧,别往前走了。”

    秦暮楚扭头一看,是一间狭小的小餐馆,虽然还亮着灯光,但餐馆里一个人也没有。怀着忐忑的心情,秦暮楚推开了小餐馆的门,扯着嗓子喊道“有人吗?”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子才不慌不忙地从后面的一个小门里走出来,慵懒地问道“几位吃点儿什么?”

    未等胡朋说话,那个名叫鲁大为的贝司手就先一步说道“花生米、肉皮冻、酱牛肉、小葱伴豆腐、夫妻肺片,再来两瓶二锅头!”

    “得嘞——”那伙计喝了一声,到后面准备去了,秦暮楚几人相互谦让了一下,先后围坐在一张桌子旁。餐馆里没有任何取暖措施,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没有什么明显的提高,秦暮楚坐在椅子上,不停地哈着手,双腿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哥们儿,你不要紧吧?”坐在秦暮楚身旁的鲁大为操着一口浓厚的东北口音问道。

    秦暮楚竭力使自己的双腿不再摇摆,紧接着说道“可能刚才在外面有些着凉了,没关系,一会儿喝点儿酒就好了。”

    不一会儿,酒菜端了上来,达芬举起酒杯说道“我达芬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也从来不过什么狗屁圣诞节,不过我觉得大家能聚在一起,那就是缘分。来来来,大家干了这杯!”

    在达芬的怂恿下,每个人都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高度白酒,事实上,这杯白酒确实起到了一些驱寒的作用,大家纷纷解开脖子上的纽扣,边吃菜边喝酒边肆无忌惮地攀谈起来,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仿佛是在参加一个豪华的晚宴而不是吃着廉价的酒菜。

    秦暮楚不停地喝着杯子里的白酒,一大杯白酒下了肚,他发觉自己的身体不但没有因此而流露一丝暖意,头脑反而更加浑浊了。秦暮楚心说不好,自己八成真是感冒了,但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他并没有把这份担忧说出口,就这么一直扛着,直到桌子上的菜碟都见了底。

    这时候,饭店的伙计出来催问道“几位小哥喝好了吗?小店要打烊了。”

    很显然,这顿酒并没满足胡朋的酒瘾,他失落地抱怨了几句,然后和苟尤抢着付账,最终,胡朋得逞了。

    “今天认识你们几个,我胡朋十分地高兴,来,大家喝完最后一口酒!希望今后能够再次见到大家,更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同台演出!”

    “彼此彼此!”达芬站起身来与其碰杯,他的身体少许地前倾,便挡住吊灯的大部分光线。在达芬阴影的笼罩下,胡朋喝干了最后一口酒,满意地笑了笑。

    随后,行打车回家,秦暮楚则在胡朋的搀扶下一摇一摆地赶回酒吧。胡朋气喘吁吁地说道“小楚,你没事吧?刚才没见你喝多少啊?怎么走路都不稳了?”

    “我……我他妈可能感冒了……”秦暮楚有气无力地说道。

    “那咱们赶紧回家吧,别在酒吧耗着了。”

    “不行,我答应了文雯要看邢康他们演出的,我不想让别人说我是个言而无信的人。”

    胡朋劝道“那咱们到酒吧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回去吧。”

    “我没事的,一会儿就能挺过来。”秦暮楚逞强地说。

    回到了酒吧,“大茶壶”乐队已经开始调音了,秦暮楚庆幸自己及时赶了回来,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指责,这指责是来自文雯,她可是一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这一点,秦暮楚早就心知肚明了。

    看文雯一个人在舞台前面,胡朋主动凑了过去说道“文雯,我和小楚先回去了,他身体有些不舒服。”

    “怎么了?”文雯边问边焦急地赶到秦暮楚的身旁。在抚摸过秦暮楚的额头之后,她做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小楚!你感冒了!”

    “谢谢你的关心……”秦暮楚断断续续地说“所以,我们今天就不再在酒吧呆下去了,我想……我想先回去睡一觉。”

    文雯拼命地摇着头“不行,你现在应该去的地方是医院,烧得那么厉害,不是靠吃几片退烧药、睡一觉就能好的!胡朋,你也劝劝他,别让他再这么扛着了。”

    秦暮楚不想去医院,他舍不得花钱,于是,他拒绝了文雯的好意和胡朋的劝阻,转身朝外面走去,还没走出酒吧正门,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第166章 坚持不懈】………

    当秦暮楚清醒过来的时候,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天花板是白色的,被子是白色的,就连在床头过往的人穿的都是白色的衣服。秦暮楚努力翻了翻身,感到嗓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猛烈地咳嗽起来,他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嘴,这才发现手臂上插着的一根输液针。

    “小楚,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一个熟悉的、语气里夹杂着明显的四川口音的声音传到了秦暮楚的耳朵里,秦暮楚竭力扭头一看,原来是徐川。渐渐地,秦暮楚的记忆慢慢开始恢复,他想起了自己在酒吧门口晕倒前的发生的一些事情。

    徐川站起身来扶秦暮楚躺好,并为其盖好了被子,问道“小楚,你想喝水么?还是吃一些水果?”

    秦暮楚摇了摇头,说“这是哪儿啊?我记得刚才自己在酒吧晕倒了,您怎么会在这里?”

    “在酒吧晕倒?呵呵,那已经是两天前的事情了,那晚你晕倒在酒吧门口后,胡朋和几个朋友把你送到了医院,你小子也真敢玩命,发烧四十多度还喝白酒,导致病情更加严重。昨天下午,我还记得你含糊不清地说了几句话,想必你已经记不起来了。”

    秦暮楚竭力想回忆起这两天的事情,但最终没有任何结果,他失落地问徐川“徐川老师,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肺炎,”徐川说“也不是很严重的病,就是身体烫得厉害。昨天胡朋还担心你被烧坏呢,我说没事,小伙子身体这么结实,不会被病魔打败的。”

    秦暮楚勉强挤出一些笑容“谢谢,徐老师,咱们虽然住的很近,但我一直没有抽空去拜访您,您最近的事业怎么样了?”

    徐川扶了扶眼镜,说“你不要这么客气嘛!我哪里是啥子老师哟,写几首没人待见的诗而已。不过你还别说,最近我总算找到了一个安稳的工作,在一家诗歌网站担任编辑,就是审核一些网友们发来的诗歌,择优发表在网站主页或者论坛的显要位置上。工作环境很好,待遇嘛,也还算不错。”

    “这次不是骗子吧?”秦暮楚担忧地问道,他还依稀记得徐川一时想不开自尽未果一事。

    “这次肯定不是了,我已经开始上班了,办公地点就在东郊一个写字楼里面,网站的工作人员不多,但个个都是出类拔萃的民间诗人,当我遇到网络上的问题的时候,他们也能够细心地为我指点。”徐川心满意足地说。

    秦暮楚刚想对此做一番评价,但此时护士过来查房,并叮嘱他多多休息,就算不休息也不要影响到其他病人的休息。秦暮楚对此不屑一顾,他冲着护士离去的背影做了一个搞怪的鬼脸,转而对徐川说道“徐老师,胡朋他们呢?”

    “哦,现在是白天,他正在家休息,到了晚上接我的班。对了,昨天白天的时候还有一个女孩子过来探望你,好像叫什么文雯,眼睛都哭肿了,这个女孩是谁啊?看样子很是关心你呢。”徐川的目光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秦暮楚也没有想到文雯会如此关心自己,一时语塞。但徐川误会了对方的意思,还以为秦暮楚有什么难言之隐,于是干咳了一声,低头继续看书了。

    不一会儿,秦暮楚问道“徐老师,你来北京多少年了?”

    “不晓得,大概得十来年了吧?你怎么想起问这个?”徐川一脸不解地问。

    秦暮楚叹了口气,说“像您这么有才华的人,混了十几年才算暂时上了岸,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得再熬多少年啊,我感觉到自己没什么成功的希望了。”

    “你不要这么说嘛,”徐川劝解道“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的,只要又信心,有恒信,就一定能够有所回报。其实,我也打过很多次退堂鼓,包括上次那件事情你也都经历了,总而言之,我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也会被现实所击败。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重新站起来的信心。小楚,也许你不相信,我就是靠诗歌的力量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一首好的诗歌,不但字面工整,而且具有很强的寓意,可以给人以勇气、力量和信心。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我都会朗诵一首诗来给自己大气,既然你遇到了与我曾经同样的困惑,我把这首诗也给你朗诵一遍,希望你能从中悟出一些东西。”

    徐川清了清嗓子,满怀深情地朗诵起来

    『仙踪难觅情如梦,

    蓬断随风叶随风。

    同心千载痴情盼,

    守得云开见月明。』

    秦暮楚反复揣摩着诗中的一味“守得云开……见月明……见月明!真是一首好诗!徐老师,我明白了您想说的意思,您是说我不应该如此急功近利,要有耐心和恒心?”

    “正是如此,”徐川和蔼地说“其实急躁也不算什么缺点,年轻人嘛,哪个不是热血方刚的,我年轻的时候比你还愤世嫉俗呢!其实,我认为发发牢骚未尝不可,但只顾着发牢骚而不去踏踏实实做事就不对了,我觉得作为一个成功者,至少要具备坚持不懈的精神,你认为呢?”

    秦暮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随后问道“徐川老师,你手里拿着的那本厚厚书是什么?是诗歌吗?”

    “这个?”徐川展示出书的封面说“这是一本玄幻小说。”

    “什么是玄幻小说?”

    “玄幻小说就是……嗨,其实我也不大懂,大概是某些先天心智发育不全的孩子胡乱意淫出来的吧。”

    “那你还看得津津有味的?”

    “呵呵,没办法,鬼知道你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只好靠看这种乏味的小说来打发时间了……”

    (注纯属娱乐,并无恶意o(∩_∩)o)

    ————————————————————

    北京,无名村。

    此时已是下午时分,胡朋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他习惯性地说了句粗口,穿好衣服跑出去开门,当他看到院门外站着的人是苟尤时,脸上的怒气马上便消失了。

    “苟尤,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胡朋一面让对方进门一面说道。

    苟尤笑着说“没什么,吃完午饭没事干,到你这里溜达溜达。”

    “溜达?你可真有闲心,你真是走过来的?”胡朋瞪大了眼睛,他这么问是因为苟尤和他乐队的其他人员住在西郊城乡结合部的某个地下室里,从那里坐车到无名村至少也得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呵呵,当然不是了,我就是想找你聊聊天,便坐车过来了。对了,那位小兄弟病情怎么样了?”

    “你说小楚吧?早上我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他还昏睡着,看样子病得不轻。你说也怪,小楚这个人看上去挺强壮的,怎么说病倒就病倒了。”胡朋说。

    苟尤叹了口气“唉,也许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强壮了,平时一些小病小灾的不在意,再加上圣诞节那晚喝了不少酒,所以一下子便病倒了。今天晚上你还去医院陪护吗?我和你一起去。”

    胡朋点点头,想起了另外一个问题“对了苟尤,眼看就到年底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新年我们乐队还有几次演出,脱不开身。趁着春节的时候,我想回家看看,毕竟咱漂泊在外好几年了,全身全影地回去一趟,也好让父母不要过分担心。”苟尤说。

    “你说的有道理,那你们乐队春节期间就不演出了?一年里往往这个时候的演出费最高啊。”

    “呵呵,钱什么时候挣都可以,但孝心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尽的,咱们虽然以愤怒青年自居,但不要真的忘了老祖宗灌输给咱们的礼义廉耻。胡朋,你也好几年没回家了,咱们一起回去看看吧。”

    胡朋支支吾吾地说道“唉,看看情况再说吧。”

    看胡朋的情绪不是很高,苟尤担心地问道“怎么了,这么多年你还没忘记那件事情啊?”

    “对,我至今没能从那片阴霾中走出来,我愧对自己的父母,我愧对那些曾经把我当朋友的朋友,我更对不起小颖,我……我不愿去回忆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我不敢去面对这一切!”胡朋越说越激动,差点把桌子上的水杯摔到地上。

    胡朋为什么会如此激动?他在掩藏着怎样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几年都不敢回家?这一切的一切,要从四年前那个炎热而烦躁的夏天说起……



………【第167章 偷尝禁果】………

    四年前,胡朋还是一个英气风发的高中生,同大多数高中生一样,他培养了一种嗜好,作为打发上课时间的调剂,这便是摇滚乐。不光自己听,他还经常与苟尤一起分享摇滚乐带来的快乐,但享受这份快乐是要付出不菲的代价的,那便是冒着被老师发现的风险。这个学期期中考试还没到,胡朋便有三部随身听被老师没收了。

    好了,我们暂且不说一个高中生哪里弄那么多钱一遍遍地购买随身听,先说说这个班里胡朋最在乎的人,不用问,这个人是苟尤,那除了他以外呢?在这个班里胡朋还有没有别的朋友?答案是肯定的,这个人名叫李颖,是胡朋的同桌,也是他的女友,俩人从认识到熟知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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