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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高-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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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置若罔闻,只一个劲地大哭不已。
莫钟书松了一口气,这都能哭想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他回头一看,大石头上的那个女子已经自行坐了起来,估计也再无大碍。
莫钟书瞄了一眼方睿,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字,于是脚底抹油一般逃得飞快。李长义愣了一下,还搞不清状况,不过他也没多停留,马上就追了过去。
那农人正想把牛背上的姑娘扶下来,见状不由叫道:“唉,你们几个先别走啊!总得让人家跟你们道声谢才好啊!”
莫钟书一听,脚步迈得更快,只恨苏姨娘给他少生了两只翅膀。
农人固然莫名其妙,牛背上的女子也忘了哭,怔怔地望着三人逃命一般的身影越跑越远。
三人在山中绕了一圈,回到书院,小心翼翼地过了几天,没见有什么人找上门来,总算把心肝都放回原位,心安理得起来,该干嘛干嘛。
这一天下午,琴课结束后,齐成章把莫钟书留了下来,问:“钟书,你决定明年要参加童生试了?”
莫钟书的手指轻轻地拨了一下面前的琴弦,抬起头来,眼中有几分无奈和茫然,答道:“虽然把握不大,但我还是想试试。”齐成章的消息真够灵通,早上他才刚跟王夫子咨询过报考手续流程,下午山长大人就找他谈话了。
其实他本来并没有这个打算,他给自己制定的人生规划是十六岁考秀才。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莫荣添去祝贺友人之子进学,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对着太太王氏唏嘘,感叹自己虽生了五个儿子,花了许多钱财栽培,却连一个秀才也挣不回来。莫钟宝有意要讨莫荣添欢心,当即表示明年也要下场,立志要考个秀才回家安慰父亲。他这几年读书也很用功,每日书不离手,没准真能进学。
莫钟书急了。要是让莫钟宝先他一步考上了秀才,他在莫府里的处境势必又要艰难一些。可他又不能阻止莫钟宝,唯一的应对之策便是与他一起去考了,不但要考上,还要名次比莫钟宝的高出许多才行。
齐成章点头。这些年来,他一直关注着这个弟子的学业进展。事实上,六年前他刚来书院的时候,就已经满腹经纶了。也正是这个原因让齐成章和众多夫子对他青眼有加格外照顾,六年来,夫子们对他的教导方案都是特别制定的,尤其侧重于文章技巧。若是去应试,除非有人舞弊操控,否则断没有考不中的道理。
齐成章给莫钟书细细讲了许多考场的规矩道理,分析怎样做文章才能得考官青睐,还给他说了当任县令和知府的文风喜恶。县试府试就是由县令和知府出题主考,如果考生所作的文章不合这两个人的心意,就算学问再好也不能考取。莫钟书一一都记了下来。
眼看着暮色将降,莫钟书才从齐成章房里出来。门刚打开,他看到屋角青色人影一闪就不见了。
莫钟书也不以为意,他手中拿着几份不知道齐成章从哪里弄来的范文,虽然齐成章没有明说是谁的手笔,但看他的态度,这一定是对考试有大帮助的东西。他急着回去用功揣摩。
谢一鸣从屋后走出来,看着莫钟书隐没在暮色中的背影,眼神又妒又恨。
苏直两年前退学后,莫钟书就不再和他争妍斗艳,许多考试都让谢一鸣一枝独秀。可是谢一鸣仍然觉得很不舒服。
原因无他。不管他怎样努力怎样优秀,在山长和夫子们眼中,那个远不如他的莫钟书仍然是最出色的,也是最让他们关心爱护的。
打算明年下场的学子很多,可夫子们都是按部就班地统一上课辅导,只有莫钟书一个例外,才刚刚透了个口风,王夫子和齐山长就忙不迭地给他找资料开小灶。这也太不公平了。
正文 第52章 失窃
可是书院里这样的不公平实在是太多了,简直数不胜数。自从那个澄州首富家的小儿子来到这儿后,齐山长就已经不复是过去那个不畏权贵清高自傲的大儒了。
去年他们开始学习骑射。莫钟书身子还很矮小,够不上书院里养的高头大马,也拉不动大弓,在同窗们练习的时候,只能呆在一旁干看着。这样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有,年幼或者体弱的学子只能等着待自己长得足够强大了能骑上马了再学这门课。谢一鸣看着莫钟书坐在场边眼巴巴地看着他,心中的痛快真是酣畅淋漓。
可是没过几天,骑射教习就给莫钟书牵来一匹小马,给他的弓箭也比别人用的小了一号,说是齐山长特批经费专门置办的。骑射课不是必修课程,不论是上马奔驰还是挽弓射箭,教习一般只示范几次就让他们自行练习。可是到了莫钟书这儿,光是一个上马的动作就耐心教了半个时辰,马跑出去后教习也骑了马跟在后面,不时提醒他调节缰绳等等,射箭时更是手把手地教给正确的拉弓放箭姿势。教习如此用心,显然是得到了什么人的特别嘱咐,至于那是什么人就不用猜了。
莫钟书根本就不知道谢一鸣的心结所在。书院里的山长和夫子们给他的种种优待,他自然是心知肚明,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些特殊待遇。
他上辈子从出生到死亡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大学教授的眼皮底下打滚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之下,举手投足一言一笑无不合符学术精英的要求。这些行为习惯给他带来很多的便利。从小学时起,他就受到老师们的额外关照,即便是刚刚从外地调来的老师也一样,而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师对他越是喜欢,原因无他,只是他从小培养的行为习惯符合了老师们的期望。其实这种便利,也并非他一人独享,许多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都或多或少地得到这种照顾,就如同许多官二代和富二代进入官场商场之后如鱼得水一样。
如今易世重生,虽然换了个外壳和身份,可他的修养没变,凭那言谈举止就很容易得到夫子们的好感。而且他了解这些师长的心理,清楚他们对他的底线。虽然他常常带着那些比他大了四五岁的公子哥儿捣蛋闹事,但总会在触及底线之前悬崖勒马,所以山长和夫子们虽然经常被他气得暴跳如雷,事情过后却依旧对他青眼有加。一如他高中时去网吧玩游戏,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可是最后也只是无可奈何地咆哮几句就不了了之。
这天晚上,莫钟书去找李长义说话去了。蓝天也去隔壁和另几个书童凑到一起掷骰子玩。
蓝天中途突然想起莫钟书用过的笔墨纸砚还摆在桌上没收拾,忙又赶了回去。
他推开门正要进去,忽然感觉到什么,一抬头,正好看到一个人影从窗口往外跳。
“有贼!快来人啊!”蓝天扯开嗓子大叫起来。
自从六年前学子宿舍被王三和张七洗劫过后,书院就加强了安全措施,已经许多年没出现过事故了。因而蓝天那几嗓子吸引了好些人过来。
莫钟书回到房中,检视一番。其实他没什么好担心的,那些价值昂贵的古书孤本都已经带回莫府的致远轩去了,房中除了那架古琴已经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可是那琴还四平八稳地在琴案上摆放得好好的。
和他一起回来的方睿看着整洁如旧的房间,大呼奇怪:“什么都没少?这贼人是来参观游玩的?”
李长义推测道:“估计这人是刚刚进来就被蓝天发现了吧?”
蓝天听了便得意地摆出个功臣的姿态。
莫钟书心细,只在桌上扫了几眼,就发现有些东西不翼而飞了。
他不悦地皱起了眉头,“蓝天,齐山长给的那几份范文是不是你收起来了?”
蓝天开始紧张,“没有啊,一直放在桌上呢。”
他走过来一看,“咦,我分明记得原来就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左边的呢。”
他想了想,脸色突然一白,“难道说,那个贼偷走了几份文章?”
莫钟书这才满意地一笑。蓝天的脑子不够灵光,这么明显的事情都要提示才能想到。
偷文章的贼?倒还真是个百年才一遇的雅贼!众人都吃了一惊,同时对那几份文章的来历分量更加好奇了。
莫钟书倒不怎么在乎,神色淡淡地道:“窃书不能算偷,想必那也是个爱读书的人。那几份文章算我送他了。”能把那几份文稿看重到不惜效仿梁上君子的,应该也是个正在备考的人,而且也是个消息灵通的人,最起码知道那是齐成章想方设法弄到的参考资料,只不过那也是个心术不正的人。
第二天早上,谢一鸣心情很好的来到教室。
他坐下来,看见前面的同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他便也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看了一眼之后,脖子伸得更长,干脆走上去凑在旁边就看了一会儿,越看就越是心惊。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文稿?”纸上的柳体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明显不是这位同窗的笔迹。不过这是谁的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字里的内容,竟然和他费尽心思才弄到的一模一样!
更叫他气恼万分的,是那同窗说的话。
“不知道,昨天早上大家就在相互传阅了。听说是抄了好几份发出来的呢,不过我是昨天晚上才拿到。”
谢一鸣不可置信地看着同窗手里的文章,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来。他昨晚都是白忙活了?
谢一鸣不知道,莫钟书自小秉承父母“不动笔墨不读书”的教诲,养成个边看书边写自己体会的习惯。有时候一本书读了几次,就有几种颜色的笔在上面点点划划,有时候书本上的空白处都被写满了,自己插进一页白纸接着写,甚至同一本书要买第二本第三本回来接着边读边写。
也正是因为他父母都有这个读书习惯,使得他在父母辞世后的十年里,虽然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消磨时间,虽然他只不过是随意地断断续续地读着父母留下的书籍,可他一边看书一边品味父母留在页头页尾的笔记,所收获的竟不比那些有导师从旁指导的研究生少。
重生之后,莫钟书把这个读书习惯也带过来了。齐成章给他的文稿上,字迹细细密密,中间根本没有多少空隙,不能再用毛笔写字。为了方便自己写读后心得,他便干脆自己抄了一遍,留出了许多空白方便自己。
抄完之后,他便又想到,班上打算明年下场的同窗很多,不如多抄几份,送他们参考。
对于利人不损己的事情,莫钟书从来是不用考虑的,随心所欲想干就干了。反正他每天都要练字,就干脆多抄了几份,第二天拿到教室就随手派发给了几个坐在旁边的同窗,就连莫钟宝都得了一份。
大家听说是齐山长给的参考资料,当然都很认真地对待,相互传阅,也有的人自己抄写了一份备用,一时间大家你看完了给我,我抄完了给他,教室里很是一阵热闹。只是那时候谢一鸣的整个心思都围绕着前一天莫钟书从齐成章房里出来时手中拿着的东西打转,竟然没注意到身边这么大的动静。
谢一鸣的手在袖子里握成了拳头又松开,然后又握成了拳头,最后一锤重重地落在书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自己也疼得叫了起来。他忙活了那么多那么久,原来都是些无用功。
他忿忿地望着坐在教室前头的那个小背影,那人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故意用这一招来恶心自己?
莫钟书却根本没留意到这边,他正在全力忽悠几个公子哥儿。
因为莫钟书亲手抄写的那几份文稿,笔意瘦挺,让许多同窗惊叹不已,连声赞叹:“好字。”
莫钟书已经练了好几年字了,虽然李夫子看着他的字还是一边摇头一边说:“你是个女子还是没钱吃饭怎么的?写的字都有气无力风吹就倒的不成样子。”可这些风吹就倒的字在同窗们看来却已是极好,刚劲有力,算得有了几分柳体字的风骨,让他们羡慕得两眼放光了。
于是莫钟书就大大地得意了一把,开始充大虾指点小菜鸟:“要想写好字,不光要讲究笔法与字法,要多思考勤练习,还要练习腕力。”
他看了一眼前面的同窗,煞有介事地道:“你的腕力不够,所以写出来的字也不好,软绵绵的,毫无气势。”
那人看看自己的大手,又看看前面那双小了两号的手,“那要怎么练呢?”
“很简单,你去外面捡块砖头或者石块回来,抓在手上,平举不动,最起码要坚持一刻钟才可以放下。每天练它十遍八遍,要天天练,持之以恒,才能有效。”
让他天天去练举重,就没功夫再来烦自己再想什么新鲜点子取乐了。莫钟书现在得收心读书备考了,没时间再陪他们玩。
不过这个倒不是他胡诌,是李夫子教他的。开始练字时他实在还太小,李夫子只让他天天抓着砚台平举上一刻钟,歇一会儿,又举上一刻钟。也亏得他生下来就带着一个磨砺了三十年的脑袋,不然才几岁的小孩子有几个能有耐心坚持下来?
正文 第53章 被赖上了
时间就在学子们的书页中间一页一页地被翻过去了。
这时候与莫钟书同班的学子,已经少了一小半。不少人自觉功名无望,也就熄了读书的心,回家去跟着父辈们操持营生。莫钟银也退学回莫府去和莫钟玉争地盘了。
剩下的学子,大多数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明年的童生试。不过,方睿和李长义都不在这个队伍中。
方睿是归德候世子,天生的富贵闲人,来书院读书不过是打发时间,他的精力除了跟齐成章学琴,余下的就用来玩乐或者捣蛋。
至于李长义,他的户籍不在澄州,不能应考,他自己的心也从不在四书五经上。
莫钟书为了自己心底的那个梦,几年来没少给他灌输些海贸常识,尤其强调海洋运输的高额利润。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等,一百两银子的东西,到了南洋,就可以卖到一百四五十两,如果到了西洋,就最起码要卖二百两甚至三百两银子了。
他不知道李长义能听进去多少。在海上做生意;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轻松。以这个年代的航海技术而言,做海贸的绝对是拿生命去搏富贵,风浪无情,海盗出没,但凡有点别的出路的人都不愿冒这个风险。不过,对别人来说充满风险的事情,对李长义却未必。他本来就是个小海盗,终年漂在海上。如果能说动他,绝对是个非常理想的合作伙伴。
半个月后,方睿回到侯府,才知道自己放心得太早了。
那日被救的女子姓周,家里也有些产业,是陶县的一家富户。出事那日,周小姐带着几个家人去寺庙上香,半路上却被贼人虏去。周小姐不甘受辱,趁贼人不备时与丫鬟一起投河自尽,失去意识后顺着澜河往下漂,幸好遇到方睿几人才捡回性命。
那日方睿三人一见两女醒转,就匆忙离去。但那农人知道他们是观澜书院的学生,周家人顺藤摸瓜,没费多少力气就得知了三人的姓名身份,因为莫钟书和方睿的知名度在书院里太高了。
那周小姐的家人第一时间就找到侯府,礼仪周到地表达了谢意,末了又表示愿意把女儿送给候府。他们把话说的漂亮,没提方睿的名字,更没说女儿到侯府来是做丫鬟还是什么。
侯府的人心领神会,倒也没多推辞,周家跟侯府门不当户不对的,就算没这回事儿,周小姐来了顶多也只能是给方睿当个小妾而已,归德侯府家大业大,自然不会介意多养一两个吃闲饭的。也正是因为太容易了,竟然没有人想到要先征求一下方睿的意见,就收拾一个小院子出来安顿周小姐主仆,比安排小侯爷心血来潮要养的猫儿狗儿还简单。
方睿回到家中,边换衣服边听留在家中的小厮说这些日子里侯府的新鲜事儿,一听到这个消息,吓得连衣服都顾不上了,拔腿就跑了出去。
此时,莫钟书在牧场里刚刚吃过晚饭,和老太太坐在院子里纳凉。夜色晴朗,晚风轻拂,唧唧的虫鸣此起彼伏,中间夹杂三两声蛙唱,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远处的萤火虫一闪一闪,令人说不出的惬意。
老太太心情也很好,和莫钟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趣闻轶事。她其实是个很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一边说故事一边讲述各种人生处世的道理,虽然只是她那个立场的道理,也让莫钟书更好地了解他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
莫钟书很捧场地不时笑出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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