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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弦妃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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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她在使节、译长和护兵、侍女们的陪伴下来到祭台,看到黑压压的人群、猎猎作响的彩旗,和熊熊燃烧的篝火时,仍被这盛大场面给震住。
翁归靡挺立在祭台前的篝火边,在他身旁围绕着乌孙国的王公长老,和来自匈奴、龟兹、大宛、康居、车师等邻国的使者。
一看到解忧走近,人群就自动分开。
翁归靡双手托着一根以红柳木为柄,用细牛皮编制的马鞭迎向她;他先将马鞭贴在额头,再送到她面前。「公主,请接受此马鞭作为吾王的定情物。」
听到他的话,解忧大吃一惊,虽然她知道乌孙人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要交换信物,但绝没想到这礼物可以来自另一个人之手,因此身不由己地后退一步,疾言问道:「这不是该由大王来做吗?」
翁归靡看出她的疑虑和排斥,忙解释道:「吾王有事无法亲自前来,特令臣下代替吾王行礼。公主不必多虑,这只是一个仪式而已。」
一边的长老们和译长,也纷纷向她说明,在迁徙频繁的乌孙国,兄弟间互相代娶妻看家,是很平常的事,希望她能够谅解。
陪伴她的汉朝使节也对她说,这确实是草原部落常见的婚娶方式。
尽管明白这是他们的风俗,但解忧仍觉得难以接受。「如果我与大禄行婚礼,那我嫁的人究竟是谁?」
翁归靡咧嘴一笑。「自然是吾王军须靡,臣下只不过是他的代理人而已。如果公主配合,我们就能早点结束这累人的仪式,享受美味和狂欢了。」
他言辞间透露出他也不乐意扮演此角色,这让解忧稍感安心。尽管对他很有好感,而他的声音和笑容也具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但她不希望嫁错人。
在翁归靡又一次的暗示下,解忧接过马鞭,模仿他的做法,将长鞭梢绕在鞭杆上插入腰间,再让侍女取来在长安时按汉使要求制作的礼物──一个用红线绣着奔牛图案的皮革箭囊,双手递给他。「这是我亲手缝制的,希望大王喜欢。」
翁归靡双手接过,先看了看那代表着国王军须靡所属红牛部落的红色奔牛图,然后将它贴在胸口,大声说:「吾王一定喜欢!」
随着他的动作,一片欢呼声,震天动地的响起。
翁归靡将箭囊交给随从,托着解忧的手肘带她转向篝火,面对火焰,在一排装点着牛角,雕刻着鹰、狼、大雁等的石柱前跪下。
一个萨满法师,站在火与石柱间用乌孙语大声朗诵祷文;尽管听不懂,但她知道乌孙人信奉萨满教,认为火是万物之源,因此重大典礼中必要行祭祀拜火之礼。
当法师的诵读结束后,翁归靡在王公长老、异国贵宾及族人们的见证下,代表国王签下了婚书,和新的联盟协议,并与送亲的汉使交换了盟约。
随后,他扶起解忧,向她要来自己刚刚送给她的马鞭,再取出自己的马鞭,然后转向人群,将这两条马鞭,交叉着插在他们前方的草地上。
顿时,四十八个身上绑着红、白、蓝三色彩旗的男子,吹响了牛角号。
嘹亮的号声与欢乐的歌声,混合成雄壮的乐曲响彻云霄,久久回荡在草原上,开启了这个不眠的狂欢之夜。
解忧惊讶地看到,当翁归靡插下马鞭时,不仅号角响起,就连本来围在他们身边的人们也都纷纷退开;甚至侍女和汉朝使节等,都在长老和乌孙侍者的簇拥下,退至十步之外的篝火边。
「这两条马鞭,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她惊奇地问。
翁归靡带她至篝火边,早已铺设好的座席前双双落座。「插马鞭是乌孙人定情的习俗,表示马鞭主人从此要生活在一起,别人不可干涉。这有点像汉人成亲时的夫妻对拜,喝交杯酒──」
正说着,两个女子举着盛满食物和酒的大盘,来到他们面前,请他们享用。
翁归靡端起食盘上的酒碗,对解忧说:「我们不喝交杯酒,只饮大碗烈酒、吃大块羊肉。今夜,臣下饮下这碗酒,以示对吾王与公主的祝贺和敬意。」
说完,他双手举酒,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饮尽,侧转空碗向四周的人群举了举,在人们的欢呼声、笑声和号角声中放下碗。「是否饮此烈酒,公主可随意选择,但不能不吃肉,否则她们不会离开。」
解忧看那两个手捧食盘的女子,见她们面带笑容,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她明白翁归靡没有骗她,因此不服输的举起另外一碗酒,大大地饮了一口。
本来她想学翁归靡的样子,将整碗酒喝光以表诚意,没料到那酒远比故乡的酒烈;才入口,嗓子眼便彷佛被火烧灼似的,害她咳出了泪水。
「公主,快吃肉。」翁归靡的声音响在耳畔,手里的酒碗被取走的同时,一块热呼呼、香喷喷的羊肉,被送到解忧嘴边。
来不及擦拭悬挂在眼睫毛上的泪水,她抓过羊肉塞进嘴里。
吞下几口羊肉后,她终于缓过气来,发现自己正用手抓肉吃,而除了翁归靡,还有很多双眼睛注视着她,于是不好意思地说:「你们的酒太烈,我喝不了,可你们的羊肉味道很美、很好吃,我可以多吃一点吗?」
「当然可以。」听到她的话,翁归靡心头一悸,忙转过身,对那两个送食物的女子说了几句话。
两个女人高兴地响应,然后将食盘放在他们面前的木台上,笑着退开了。
因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也不懂他们的风俗,解忧不禁问道:「你们说什么?」
「我告诉她们,公主说羊肉很好吃,她们很高兴,因为那是她们煮的。」
「确实很好吃。」解忧赞美着又取了一块肉,但这次她没有用手去抓。
虽然饮酒让她出了小小的丑,但她豪迈的举止和平易近人的神态,获得了众人的好感,人们不再拘束,全部纵情饮酒吃肉。
当视线不再聚集在她身上时,解忧紧绷的身躯才得以放松,加上陪伴她的翁归靡,不时用轻松的语言与她交谈,她感到很自在,因此她尽情的品尝可口的羊肉,欣赏草原牧民热情奔放的舞姿,和粗犷豪迈的歌声。
她的侍女和几个护兵,也被牧民们拉入狂欢的人群中,与大家一起畅饮猛吃。
这时解忧想起,曾与冯嫽有过「西域人茹毛饮血」的担忧,不由感慨地想,传言不可全信,羊肉经过这样的烹煮后,确实是道美味佳肴。
一堆堆篝火将夏夜的草原照耀得火热而明亮,此刻,一群衣着绚丽的男女,走到场地中心最大的篝火边,有的击鼓吹号,有的边舞边唱,还围绕着篝火转圈;篝火上架着一口大得惊人的铜鼎,里面熬煮的,正是美味可口的羊肉。
喝着浓郁芳香的羊肉汤,解忧对翁归靡说:「用这么大的铜鼎来煮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是乌孙人特制的『天锅』,一次可以煮二十只羊。每逢重大聚会时,我们就用它来煮肉,大家共享一锅食,表示我们亲如一家。」
「二十只?」解忧咂舌,再看看多个篝火堆上烧烤着的野味,惊叹地说:「这么多肉,能吃得完吗?」
「能。」翁归靡肯定地回答。「乌孙人乐意与人分享食物,等天亮赛马后,公主将会发现,所有过路的游人和牧民,都会成为我们的客人。」
他的话让解忧对乌孙人豪迈好客的天性,有了更多的了解。
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妳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由翁归靡的话中,她联想到不幸早逝的堂姊,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乌孙王求亲得亲,她奉召不远万里来嫁他,却连在婚礼上都见不到他的面。
尽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释了他的缺席,可他的冷漠,仍在解忧心里留下很深的阴影。
她忧虑,在这样的阴影下,她要如何开启她的新生活?
「公主不必想太多,吾王是个公正诚实的男人,一定会善待公主。」
翁归靡的声音穿透过她迷惘的思绪,她倏然一惊──这个男人会读心术不成?
「大禄认为我在想什么?」解忧转回头问他。
翁归靡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公主不是在思乡吗?」
☆、第2章(2)
不是读心术……不过这个男人倒是满可爱的,居然会猜测她的心事。
看着对方纠结的眉宇,解忧的心情陡然放松,微笑道:「我没有思乡,只是在想贵国国王和我自己。我相信大王向吾皇求亲,并不是想要得到一场婚姻,而是想要一个保障;因此,身为和亲公主的我,不该有太多的期待。」
她的话直接而坦率,让翁归靡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骗人的话也决定不再说。
而解忧似乎并没期待他回答,才说完,就飞快地掉头,看了看天空和狂欢的人群,纠正道:「不对,我还是有很多期待的。既然已经来了,我就要尽快学会你们的语言、融入你们的生活。我喜欢草原和蓝天,喜欢草地上奔跑的牛羊和骏马;我要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让自己快乐,也让其它人快乐。」
她神情认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将心里话告诉给一个认识不足一天的男人,也没有察觉她的话,竟让那个男人无比感动。
翁归靡没料到,同样是年轻漂亮的大汉公主,这位却与前一位有着天壤之别。
他对细君公主初到草原时,整日以泪相伴、哀怨幽歌的情景记忆犹新。
那时,纵使王上付出全部时间和精力,小心地呵护她、宠爱她,也没能止住她的泪水。
可眼前这位公主,即使面对国王的冷落,却一心想着她的「和亲」责任,想着要尽快融入他们之中、适应草原生活。
对此,他怎能不感动?
「只要公主有这样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他强抑着内心的澎湃回复。
「你真的认为我能做到吗?」想到不愿见她的夫君,解忧不甚确定地问。
「绝对能!」听到她不再称呼他的头衔,翁归靡双目迸发出热情的光芒。
注视着他闪亮的黑眸,解忧既兴奋又怀疑地问:「我和细君是堂姊妹,细君来了几年,都无法融入你们的生活;我与你只刚认识,你如何能确定我不会像我堂姊那样哀愁悲戚、郁郁而终?」
翁归靡神情专注地凝着她,毫不讳言地回答:「妳与妳堂姊不同。虽然我们刚认识,但臣下和族人们,都已经看到了公主的坚毅和勇气、开朗和快乐。试想一个喜欢草原和毡房的王妃,怎能不被她的子民爱戴?」
没想到在这个莽荒之地,还能听到如此暖人心扉的话语,解忧激动地说:「希望大王也像你一样了解我。」
说完后又觉得不妥,她赶紧补充:「我是说,我希望能与大王和睦相处。」
「不必解释,我明白。」翁归靡温和地微笑。「两天后,贵国的送亲使节和护兵,就要返回大汉了,臣下希望他们走后,公主也能保持这种乐观开朗的个性,那将有利公主很快达成心愿。」
解忧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装出愁苦的样子。「如果我的个性,在过去二十年都不曾变过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担心它会在此刻忽然改变?」
「说得也是。」她的话和顽皮的神情,惹得翁归靡哈哈大笑。
他的笑声宏亮,解忧望着他英挺的面容,开心地问;「那我们呢?」
翁归靡止住笑声说:「臣下陪同公主等留居夏都,秋分时再返王庭。」
解忧颔首,她知道乌孙国由于气候差异显著,因此有冬、夏两个都城。
特克斯城是夏都,而冬都赤谷城,距此地大约九百里,是乌孙国主要的都城。
如此算来,她将在这里停留近两个月,不知国王是否会来这里与她相会?
这时,一群乌孙少女涌来,将翁归靡拉起。
解忧注意到,喧腾的人群正逐渐向场中心集中。
数十名男女或弹拨胡笳,或吹奏竹笛,其它人则一圈又一圈地,围绕着巨大的篝火,和着音乐唱歌,跳起舞步简单,却节奏感强烈的胡舞。
在少女们叽叽喳喳的笑闹中,翁归靡转身对解忧说:「公主一起来!」
解忧摇摇手。「我从来没跳过舞,还是让我看看吧。」
于是,翁归靡单独被姑娘们拉进了舞蹈者的行列。
解忧惊奇地发现,踏着音乐的节拍,翁归靡高大的身躯竟一点都不笨拙;他刚劲奔放的舞步,灵巧的移动和旋转着,与他优雅的舞伴配合得十分有默契。
更让她惊讶的是,不仅身为族长、翕侯和乌孙国相大禄的翁归靡在跳舞,就连其它王公贵族和长老,也纷纷出现在舞场上,安坐在原处的,只有她和邻座的大汉使节等。
明亮的火光照耀着每一张快乐的脸庞,看着这些地位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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