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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已情深-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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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安圣晞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个,只是莫名的心悸。“怎么了吗?”
她舔了舔丰润的嘴唇,手指有节奏的敲在了那个离她最近的气球上,一下一下,甚至有了奇怪的旋律。“其实,在那之前还发生了一些事情。”
一般来说,有这样的开头,一定还会有很长的描述。
柯小米憋起一口气,猛然间想起了一些事情,“关于沈泉的对不对?”
“是啊,在我遇到沈秋之前,是先遇到沈泉的。他比沈秋还爱在酒厅里听我唱歌,或许,是他把沈秋带进了酒厅……那个时候,是沈泉邀请我,去他家。而沈秋也很积极的在一旁说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沈秋和沈泉是亲兄弟。
哥哥沈秋性格非常温柔,不过在打理事业方面一窍不通,所以由小他一岁的弟弟沈泉来打理,他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是我,毁掉了他们。
沈泉爱着我,但我喜欢的人就只有沈秋一个人。”她意味深长的笑。
“在那段时间内,沈泉有意无意的靠近我,送我东西,我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为了不在让他误会什么,我就坦白告诉他我喜欢沈秋,但那之后……沈秋却为了自己的弟弟远离我,他说他不能够抢自己亲人的挚爱,何况对方还是他爱护有加的亲弟弟。
我很诧异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要为了兄弟背叛我们之间的爱情。后来我顺了他的意,和沈泉在一起了。
甚至,为了以后还能接近沈沈秋,答应了沈泉的求婚。婚礼进行时的时候沈泉很开心,就连在和我对换婚戒的时候,他激动的连手都是颤抖着,他套了好几次那只戒指还没有完全套上我的手指时,我离开了,当着所有人的面从那个戒指中收回了自己的手指,因为那一天……沈秋为了不成为我和沈泉之间的隔阂,准备吞安眠药自杀。
邻居的人找到了结婚会场,所以我放弃了那场婚礼,选择了还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昏迷不醒的沈秋。
当时我很害怕,很怕沈泉为了那场丢尽他脸面的婚礼而责怪我。而他非但没有,还祝福着我和沈秋的新恋爱。其实,沈泉真的是一个好到没有话说的人,他太过体贴,太过隐忍,太过自负,有时候还会扮演着属于沈秋的角色,一直在我身边默默的照顾我。
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可我什么也不能给他,反而要在他的面前和沈秋恩恩爱爱。我原以为,事情会一直这么下去,这么纠结。但在不久之后,沈秋向我求婚了,我答应了。所以继续了那场没有完成的婚礼,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主角换成了我和沈秋。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能够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甚至组成一个家庭,以后还会有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家……你知道的,后来沈秋死了,那场婚礼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红地毯上,所有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我来来回回的在地毯上走,跳舞、唱歌,用尽一切沈秋喜欢的方式等待他回来。
可是那天之后,接我的人,是沈泉。
他告诉我我最爱的人出车祸死了,我不相信,所以他带着我从会场到了葬礼上,而我,却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沈秋的父母不让我打开棺木,他们还一直嚷嚷着让我这个狐狸精从沈秋的葬礼上离开,我想,如果不是沈泉帮我说话,我这个沈家的罪人,恐怕真的不敢再在那个地方呆下去了……
参加完沈秋的葬礼之后,我为了逃避现实,想要忘记在这里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所以离开了B市……”
她笑了笑,好像真的对于过去的事情已经不在乎了,云淡风轻的叹了口气,黑亮的眸子在身后那人的身上飘忽不定着。“小米,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他……过的还好吗?”
“很好。”坦白的柯小米又在心中默默补充道,除了有点冷和挑剔之外,没有看出什么不正常的事情。
只是没有想到过,沈泉还有这么一段悲惨的恋爱经历,不知道曾经深爱的女人站在他的面前,他会有什么感受。至少,刚才在他脸上没有察觉到痛苦的表情。
安圣晞把手从气球上抽回,莫名其妙的颔首。“嗯,应该过得很好,这样我才安心了一点点呢。”
热气球缓缓下降,跳完舞发完疯的两位新人拍着手掌,“马上就降落到大草原上了,我早就想来这个地方看看了呢,听说这里扎的风筝特别的漂亮呢!”东东霸气的跳下热气球,顺手牵走了绑在绳上的五个气球,一个人分了一个,“走,跟着队长我买风筝去。”
草原的周围还有一些小摊子,卖着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其中就不乏东东说的那种卖的很漂亮的风筝的小摊子,几个人围在一起,看着摊子上挂着的东西,有做好的,还有刚涂上颜料、没有编好的半成品。老板是个年迈的老人,但手上的动作非常的利索。
用好几条蒲苇编织成的一只又一只的风筝,炉火纯青到一个非人的境界。“要风筝吗?”老人慈祥的开口。
“三个,我要三个……”
安圣晞和沈泉的故事①
她姓安,叫圣晞,听起来像一个男孩子的名字,其实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很有意义的,她出生的时候不像其他的小孩子一样是大哭着的,医生就怀疑她有问题,所以就连着拍了她N下小屁股,虽然她一点也不理解当时她会有多痛,但是爸爸妈妈取这个名字也是想要她像男孩子一样活泼开朗。
可是很不幸的,从小的时候,她的加减乘法口诀表一连N天没有背下来,她很气馁于这样失败的自己,于是她决定越挫越勇、再战天明的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会背了。
怎么说呢,她小时候其实很笨的,就是上六年级还不会看钟表的笨蛋学生。
不过这种症状,被她的同桌小琳称之为胸大无脑,头脑简单,她生长在韩国,一个非常独立的国家,所以她个人也非常的独立,不乏每次背着父母和小琳一起去逛商店,当然回来的时候还是抄了好几篇的安家家规。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谈起她们安家在整个市里头都分布了很多的血脉,离她最近的一个家伙是她表弟,叫安圣志,人看起来很帅但就是傻傻的,对什么人都这么有耐心,动不动就说你不礼貌,你要怎么怎么样才行,谁都没有空去理他,所以偶尔的时候,她也会以看望表弟的借口和小琳出去逛街,这些他居然都不告密,只是说下次不要在这样了。
下次?还能有下次?应该有下下次才对!
当她高中快要毕业时,她又在为了她要报考什么专业比较好,她在心里左选右挑的最终还是决定了报考艺术学院,就是那种很严格,且非常有名,一出来就非常有名气的艺术学院。
所以当经过她不懈的努力之后,她成功的被老师挖掘出了自己的专业:唱歌。
她开始很爱写歌,有事没事就坐在教室里写歌,脑袋里莫名其妙的幻想着,自己万一要是哪一天在大马路上乱逛被帅哥看中娶回家做媳妇,或者被星探发现她有做演员的潜质拉过去当明星这种异想天开的梦想。
但是最后从艺术学院出来的时候,她仍然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歌手。
只不过幸得某个电台垂青,做上了NJ主持人,每天下午一点到下午三点的时候主持一档歌唱节目,由观众们点歌,然后她来唱,试着做了几天,虽然挺不错的,虽然有大堆的人也夸赞她的声音真的很不错。
可她并不满足于这些平淡的小生活,她也不喜欢在冰冷的话筒下,唱着一首又一首麻木不仁的歌曲,她想要把自己创作的歌曲搬上舞台,她要让每一个人见证她的存在,见证她犹如奇迹一样的歌喉。
所以她辞掉了NJ主持人的活动,并在一家小酒吧里驻唱,酒吧里很热闹,大家都起哄着,欢呼着,她开始拥有了自己的粉丝和属于自己的人气,甚至连报纸上也偶尔可以看见关于她的一点点的消息。
所以她很雀跃,每天都很愉快的唱歌,可是时间一久,她才发现,这些人看重的并不是她的歌声,而是看重她整个人,一个漂亮而又虚伪的外表。她有认真、仔细的想要发现倒地有没有人在意过自己的歌曲,可惜,一个人都没有。
所以她对这座城市很失望,也对这些人追求艺术的想法感到可笑。
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她又雷厉风行的做了一个大决定,她要成为一个流浪的艺术家!她要声名远播!
所以她卖艺的第一站,就想到了才刚到中国没有多久的表弟,联系了一下自己的表弟,他们一家人表示很欢迎她的到来,她当然兴高采烈的就收拾起自己所有的东西,然后跟养育自己的父母道别,虽然临走之前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但是这丝毫不妨碍到她要去中国的开心心情,连续三四个小时的行程,安圣晞到了中国,安圣志也站在接机的地方举着牌子:安圣晞,我在这里。
用七彩色的水笔写的牌子,安圣晞很快就看见了,然后奔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在中国混的不错嘛,怎么样,呆在中国这么些日子,有没有泡到自己喜欢的妞?”
一项雷打不动的安圣志这回居然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我有,女朋友了,回头……介绍给你。”
“哈哈哈哈哈哈,小侄子居然脸红了,得了得了,现在先不谈这些,你帮我把行李提回家,我自己在这里逛一逛。”
安圣志点点头,“那么有事情,或者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请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知道了,就你废话最多。”安圣晞背上了自己的挎包,就开始行走于这座新的城市。
很快,她就在离自己小侄子家不远处发现呢一个酒吧需要驻唱的歌手,已经励志成为流浪艺人的她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迅速的将自己艺术学院的身份报出,还忽悠忽悠着大堂经理,在众多抢饭碗的家伙中脱颖而出啦!
她又开始了新的征途,每天早上早早的就跑进酒吧里准备好要今天要唱的歌单,而又是逃脱不了的命运是,许多慕名而来的人只是在意她的身份,一个不是因为穷迫潦倒而来驻唱的女人。
所以很多人都会来欣赏一下她这个被人一传十十传百的女人,还有的人大胆的向她求婚,她毅然的伸出脚将那些流氓都踹了个半死,可惜这样踹踹也不是个办法,总有那么一天,麻烦就找上门了。
在后台的时候,忽然闯进了好几个人,人长的熊高马大的,他们强硬的扯着她的头发,还甩了她一耳光,警告她不要再这么不识抬举下去。
她毅然一意孤行、内心坚定的冲着这群贼人离去的背影大吼大叫,只不过狼狈的样子连自己也接受不了。
还记得是在酒吧的外面,见到那个男人的第一面,当时他正在打电话,仅仅是留下一个侧面,也是有如最完美的雕塑一样让人心动不已,更何况他还有一双能够捕获任何人的深邃眼睛。
可她自认为,和这样的男人此生都不会有半点的交际,所以她忍着被那些王八蛋弄伤的小腿的痛苦,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自己当时是如此的不小心,居然神作一样的踩着地面上一颗圆润的小石子往前跌去。
当然,小说中那种英雄救美、一个箭步、飞速的超人,都是假的。
这个男人并没有注意到她这边的动静,即使是在身侧,他也依然从容镇定的打着电话,好似除了手里头的电话,周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这种漠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着实的可恶!
于是乎安圣晞当即就夺过了他的手机,冲着他大吼,“你眼睛瞎了,没看见我摔倒在地了吗,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居然不帮着扶一扶,你责任心到哪里去了,你还是个男人嘛?!”
“……抱歉,我没看到。还有,请把我的手机还给我……”面前的人,五官精致线条分明的出奇,他灼灼的目光也同一刻打量起这个带着满身香奈儿味道的女人,他不是没见过有人故意搭讪自己,但大多数都是用装可怜的动作,但一般被他无视以后也就自觉的退走了,但是这个女人……
“我还?还你妈个大头鬼!去死吧!!!!!!”安圣晞怒火三丈的将他的手机扔进了垃圾桶里,要不是因为他,自己脚上的伤也不会更加的疼,而且,也算他倒霉,正好撞到了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的时候。
“你……”沈泉用冰冷的眼神盯着她。
她丝毫没有闪避的抬起头死死的瞪著他,“你什么你,有本事你就来找我报仇啊,我告诉你,我是坚决不会还给你手机赔偿的费用的,别想敲诈我!”说完此话,安圣晞就把两只高跟鞋脱下了,然后一手提着,两只脚崴来崴去的走着路,也不管路人盯着自己跟个鸟巢一样新颖的发型,还有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的样子。
他觉得自己吃了亏,但还是忍住了想和这个女人理论的冲动,而是无奈的想到在通话一般突然和他们断了联系,估计二位长老就要从北京养猪厂飞过来找他了……还是赶紧回去报个平安才是真的。
这是她与他的第一次相遇,意外、惊喜、怒火、缘分,交杂在了一起。
第二次见面是他被客户拖着进了那个狭小的酒吧里,客户说这里有个美女,不仅声音那叫一个酥,人张得也挺可人的,我就是来带你见见市面,省得你整天呆在办公室里都快成了清心寡欲的大熊猫了。
沈泉无奈的叹了口气,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向了台上,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外套着小皮夹克的女人,头发是黑色的,披在肩上,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衬得她如桃花一般柔嫩的皮肤和丝丝沁人的甜美声音。
他忽然想了起来,这个女人,就是将他手机扔进垃圾桶,连SM卡都因为泡在了废水里回收不了的家伙。
并没有任何的怒气,只是默默的看着台上的女人,唱歌中的专注,如同沉浸在歌声当中的天使,表情柔和而又平淡。
直到属于她的表演时间结束,客户带着他进了后台,女人正在卸妆,他刚走进去的时候,安圣晞正在擦额头的粉底,客户自认为优雅的露出一个微笑,“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我有幸能够得知你的电话号码吗?”
安圣晞翻翻白眼,然后转身,“其一,我不是小姐,其二,很不幸你长的太挫她看不上你,其三,别打老娘的注意,趁早滚开。”
面对这种花花公子,她是真的忍耐不了自己的怒气,可是当她看见客户身后的男人时,心中猛然闪过了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的走上前,尴尬的咳了咳,“那个,对不起,上次不小心丢了你的手机,也是在气头上,你别介意。”
客户好奇的向着沈泉一望,叹气,“唉,失策失策,早知道不带你过来了。”
安圣晞和沈泉的故事②
沈泉也颇为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没想到前些日子那个脾气爆到要一脸杀人样的女人今天会主动的服软给他道歉,这简直是想都没想过的事情。
一时之间,对这个女人产生了连自己也意料不到的浓厚兴趣。
“这么介意的话,就请我吃顿饭吧。”
“……好啊。”反正是一顿饭而已,她安圣晞不缺这一顿饭的钱,冷眼看了一眼客户,“你别指望我给你买单。”
客户心下一冷,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走了。
然后安圣晞带着他到离酒吧很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给他点了碗蛋炒饭,给自己点了碗鸭血粉丝汤……既然是请客嘛,客随主便,所以她要请他吃什么,这是她的爱好。
沈泉用筷子戳了戳那碗蛋炒饭,一股无奈的心情油然而生,“我的手机可不值一碗蛋炒饭。”
“我的心意已经表达完毕了,吃不吃是你的事情。”一边镇定的喝着鸭血粉丝汤,一边从自己的钱包里找钱,然后吆喝着老板,“老板娘,再给我朋友来碗韭菜炒大葱和一碗炒青菜,饭钱我先付了。”
转身对着异常震惊的他,面无表情的说,“这是我能够为了你手机做的最大的让步,你慢慢吃菜,我先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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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沈泉隔三差五就来酒吧看她了,虽然她也假装不在意,可是还是避免不了有时会与坐在前排的他眼神交错。
她很难过,这男人为什么纠缠着她不放,她正想着呆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呢,不如过几天就换个酒吧驻唱吧。
但沈泉又带来了自己的哥哥沈秋,两个兄弟的性格差异实在太大了,一个一棍子都打不出个闷屁来的烧包,一个是见人就笑比太阳的阳光还灿烂的男人。
更加难以置信的是,沈秋居然和自己情投意合了,他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他,原本以为沈秋就是上天注定好的另一半,可往往事实要比幻想残忍的太多了。
车祸夺走了沈秋性命,带走了她最爱的人,从那以后,她开始转变性格,变得不像自己,不再开朗的可以拍着沈泉的肩膀说,“我们一直都是朋友。”不再为了能够买到打折的商品而感到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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