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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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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孙大志打过招呼,留他下来继续和于得水闲磨牙,我和董仲来走出了房间,于得水的住处并不难,叫来天香楼的李老板,三拐两拐便来到了一间木屋前,木屋非常低矮,像董仲平那样的个子必需低着头进门儿,否则肯定会在脑袋上撞一个大包。
“李老板,你就让人住在这样的地方吗?”推开房门,屋里边又阴又暗,还散发着一种霉气,说的不好听,就连警察看守所里的看押普通犯人的牢号都比这儿强些。
“就是,李老板,怎么说于得水也曾经给天香楼出过不少力,赚了不少钱,这么对待,似乎过了点儿吧?”董仲平也是直皱眉头,显然是为于得水抱不平。
“哟,二位,这您可就是冤枉死我了。我李德隆怎么说也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不要说于得水曾经为天香楼出过不少力,就算他是一个普通的小伙计,我也不能不讲良心呀!其实天香楼有专门的宿舍,房室敞亮,干净通风,虽说住的人多一点儿,不过也只是四个人而已,其它方面,和普通客房几乎没有两样。一开始,我也是让于得水住在那里,可是他自已不愿意,非得一个人住。您想,他那时已经不是大厨,我如果给他一个单间儿住,那其他伙计会怎么想?没办法,我只有把这间原来堆放杂物的小房收拾出来让给他住了。”李老板连忙解释道,他可不想被人误以为是过河拆桥的势力小人。
“呃?他为什么非要坚持一个人住在条件这么差的地方呢?”我随口问道。
“这我也想不明白,宿舍里除了住的人多一点儿,其他无论哪方面都比这里强,为什么他不愿意住呢?我又不要他的住宿费,就算省,也没必要省在这种地方吧?或许他是因为身上被烫伤的疤痕太难看,不愿意被别人看见吧”,叹了口气,李老板答道。
这样的理由倒也说的通,没有几个人喜欢把自已的伤疤展示给别人看,尤其是那些伤疤是造成自已由云端掉到地面的原因,只不过,这只是表面的说法,我其实另有别的判断。
走进小屋,屋里的霉味更重,也难怪,这原先是堆放杂物的地方,建造时并没考虑通风的问题,只在一人多高的地方开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窗,不要说通气,就连采光也成问题,明明是大白天,里边暗阴得就象黄昏日落。
屋里的布置很简单,靠墙处是一张单人小床,一床被子也没叠好,只是凌乱地摆在上面,床头两条板凳上架着一个老旧的樟木箱子,一边铺着一张旧报纸,旧报纸上放着一个粗瓷大碗,碗里还有几根吃剩下来的面条,房子的另一角有一张方桌,方桌只有三条腿,靠墙的那边是用碎砖头垫起来的,桌子上大的瓶,小的罐有好几个,桌子旁边的墙上钉着几根木钉,木钉上挂着几件衣服。
这就是一个单身男人典型的住处,一个字,乱。
“开始搜查吧。”扫视了一遍室里的情况,我对董仲平说道。
“呃?查什么呢?”董仲平一愣,这间屋子里的东西几乎一眼就全能看到,有什么好查的呢?
“砒霜。”我简短答道。
“砒霜!什么?”两个人都是大吃一惊——酒楼刚刚出了投毒案,我就来于得水这儿来查砒霜,这岂不等于说于得水就是投毒凶手吗?李老板认识于得水多年固然不信,董仲平也觉得太过突然,因为怀疑归怀疑,至少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为什么我就能那么肯定?
“对,砒霜。”我再次重复一遍。
“啊?江先生,不会吧?您是不是搞错了?于得水是天香楼的老人,他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呢?”李老板紧张地问道。
“呵,投毒是一回事,有没有毒药是另一回事。有砒霜未必投毒,但投毒必须先要有砒霜。”我微微一笑。
“呃?江先生,这我就不明白了,你既然说不能肯定于得水是不是投毒犯,又怎么肯定他有砒霜呢?”董仲平也提出自已的疑问。
我微微一笑,如果什么事都被他们先想到了,那我还混个什么劲儿?
“于得水为什么非要坚持独自住在条件这么差的屋子里呢?他真的只是不愿意别人看到他身上的烫伤吗?”我笑着反问道。
“呃;难道不是吗?”两个人面面相觑。
“呵,伤疤虽然难看,但于得水又不是女人,没理由因为这样的原因就放好好好的宿舍不住,非要住这么阴暗潮湿的木板房,原因其实很简单,李老板,我先问你个问题,酒楼饭店在招收员工的时候,如果这个人有病,比如说皮肤病你会收吗?”我笑着问道。
“呃,当然不会收了可于得水不一样啊,他是烫伤,那不是病呀。”李老板答道——皮肤病是能传染的,酒楼是吃饭交际的地方,留下这样的员工,那不是自找麻烦吗?万一客人吃坏了肚子,谁担得起这样的责任?
“烫伤当然不是病了,可是牛皮癣呢?”我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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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证据】………
“牛牛皮癣?”李老板惊住了。WenXueMi。com
牛皮癣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皮肤病,其特征是在红斑上反复出现多层银白色干燥鳞屑。中医古称之为“白疕”,古医籍亦有称之为松皮癣。西医称为银屑病,俗称牛皮癣,其特征是出现大小不等的丘疹,红斑,表面覆盖着银白色鳞屑,边界清楚,好发于头皮、四肢伸侧及背部。春冬季节容易复发或加重,而夏秋季多缓解,民间之所以称为‘牛皮’,一是因是有些患者的皮肤因反复发作以及种种治疗后,变得肥厚、暗红,互相融合成斑块,表面呈皮革状,而鳞屑较少,好像牛身上的皮肤,二是此病反复发作,难以根治,其韧性堪比‘牛皮’,一旦染上,几乎就没完全治好的可能。
正是因为这种特点,所以饮食行业对这种皮肤病极为忌讳,一旦发现有员工患上此病,必定开除不用,以免传染开来,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
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就不解释于得水为什么非要坚持独居的原因为,因为一旦被同室的伙计发现患有皮肤病,就算李老板再怎么念旧,再怎么照顾,也不能不保护天香楼的利益而把他辞退。
“,尽管于得水掩饰的很好,但我还是发现在他的颈部左侧靠近肩膀的地方有一块钱币大小的斑状皮损,我可以肯定,那是牛皮癣治好后留下的痕迹。而砒霜正是治疗牛皮癣的药材之一。牛皮癣是慢性病,想把病情控制住不是一天两三能够办到,以于得水现在的状况,不可能三天两头去看大夫,所以,我肯定保存一些砒霜用来治疗。”
敏锐的观察力是我谋生的本钱,别人眼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在我看来却别有意义。
既然知道要找的东西是什么,那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个字——搜!
房间不大,有心要找一样东西并不是什么难事儿——打开那个被当作床头柜使用的木箱,里边杂七杂八塞满了不应时的旧衣物,在重重旧衣物的最下面塞着一个一寸见方的白色小瓷瓶,瓷瓶口上塞着一个小拇指粗细的软木塞。
从质地上看,这并非是什么上等级瓷器,只是大街上随便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便宜货,通常被人用来盛鼻烟儿。
一个普普通通的鼻烟壶至于这么仔细地保存吗?如果里边装着的是鼻烟,为什么不随身携带,又或者象其它瓶子那样摆在三腿方桌上?
拔下瓶塞,倒转瓶底在一张白纸上轻轻嗑了两下儿,白色的粉末从里边掉落下来。
“真的是砒霜?”李老板惊得瞪大了眼睛——如果这就是砒霜,那天香楼的麻烦可就大了。
没有回答李老板,我从衣袋里摸出一块银元在白色的粉末上轻轻粘了一下儿,然后举在空中甩了两甩让反应变得更快一些,不大一会功夫,原本闪着白光的银元一角出现了一块黑色的斑点。
“真的是砒霜!”李老板如遭重击,双腿无力,一**重重坐在了床上——这件事,还真是和天香楼脱不了干系了。
“当啷”,也许是李老板的动作在猛了一些,放在床板底下的什么东西被震得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听声音象是刀铲之类的铁器。
董仲平撩起床单,半蹲下去,床底下更是阴暗,除了几双鞋外,便只有一把生锈的菜刀。
“呵,原来是它。”董仲平把菜刀从地上捡起在手里晃了晃笑道。
“唉。”看清是一把菜刀,李老板叹了口气,似乎是勾起了什么心事。
“哦,李老板似乎是有所感呀?”我好奇问道。
“唉,是呀。这把刀我认识,那是于得水当大厨时的专用刀,想当年,他就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功赢得三省厨王的美称,刀法之精纯情,可以以人背为案剁肉,肉碎如泥,而后背丝毫无损,以刀雕刻豆腐观音,观音活灵活现,如真人一般,那份功力,当真是妙绝巅峰,让人探为观止。唉,可惜了,一次意外失手,满满一锅热油浇在整个胳膊上,不仅烫得满身的伤疤,更把手上的经脉烫坏,不要说表现刀雕豆腐的绝技,就连掂炒大勺都没有办法。一代厨王,就这样废了!”看见刀,回想起当初于得水掌厨天香时的风采,李老板不由得连连叹惜。
人背肉案,刀雕豆腐,这的确可以称之为绝活,所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这位于得水于大厨,当时也该算得上是厨艺界里的状元吧?
从董仲平手里接过菜刀我仔细端详起来,从外观上看,这把菜刀和普通菜刀的样式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不过刀身更长一些,刀脊也更厚一些,此外,刀的正面雕着几个字,虽然被锈蚀的厉害,几乎难以辨认,但依稀还能分辨出‘三’‘省’‘王’几个字。
想必这把刀就是于得水夺得三省厨王时的奖品吧?
常言道,红粉赠佳人,宝剑赠壮士,对一位大厨而言,一把合手的厨刀就相当于剑客手中宝剑吧?而现在,刀已锈,手已废,心已颓,怎能不让人唏嘘感伤。
“咦?”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这把菜刀上的锈迹并不均匀,前半部分明显要浅了许多,特别是靠近刀尖的地方甚至还有些发亮,似乎被擦拭过。
“怎么了?”见我对一把锈了的厨刀如此仔细研究,董仲平和李老板都是大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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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地下藏宝】………
来到窗前,对着从窗口透进的光线缓缓将刀身转动,我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刀的确是被什么东西擦过,不过擦的不是很仔细——三省厨王四个字是凹进去的,而在‘三’字中间那横的一端,有一块小小的褐色物体。23Us.com
“是泥。”我轻声说道。
“泥?这应该不奇怪吧?床底下乱七八糟,把刀放在那种地方,没有一点泥土才让人奇怪吧?”李老板更加糊涂。
“呵,老董,是你老警察,这个问题你来回答吧。”我笑笑答道。
董仲平虽谈不上是多优秀的警察,但从警多年,见识和阅历还是很丰富的,虽说刚开始时也有些疑问,但到我发现刀身上有泥土痕迹时便已明白过来。
“呵,刀放在床下,沾上泥土并不奇怪,但长时间不用,表面上肯定会落满灰尘,可是你看这把刀上的泥土,虽然锈迹斑斑,可上边并不是灰尘,且刀尖处的锈迹很不正常,有些地方露出刀的的本色,这就说明这把刀最近被使用过,至于做什么,很可能是被当做挖土的铲子。”
“挖土的铲子?他挖土干什么?”
道理李老板是明白了,可是他想不明白,于得水为什么拿他曾经视做宝贝的厨刀去做掘土挖地的勾当?这种作法和煮鹤焚琴有什么两样?
“干什么,现在当然猜不到,不过找到挖土的地方,答案自然就揭开了。”我微笑答道。
刀身上的泥土还很新鲜,估计也就是这两三天时间里沾上的,于得水自烫伤以后,性格便变得孤僻起来,而后染上的牛皮癣更使他不敢和人交往,不敢信任任何人,挖土不是种花种草就是埋藏东西,种花种草,这样的事情想也知道不可能,而埋藏东西,除了这间矮小阴暗的木板房,他大概不会相信任何地方。
李老板吩咐伙计找来两盏马灯点上,屋里顿时变得一片光明,我和董仲平一人提着一盏马灯开始在地面上仔细查找,不大一会儿功夫,便发现一块铺地的青砖与其他青砖间的缝隙明显要大一些。
厨刀现在是证物不能使用,好在砖块之间的缝隙比较大,找来一把汤匙插到缝里轻轻一撬,青砖的一角便高出了地面。
把青砖拿到一旁,下边露出了泥土,用手按了按,泥土很松软,不用问,下边肯定有问题。
向下继续挖掘大约半尺左右,临时充当铲子的汤匙碰到了硬物。
“找到了!”董仲平脸上露出了喜色。
拨开表面的浮土,一个陶瓷的罐子出现在眼前,这是饭馆用来腌制酱菜的容器,不过显然,没有谁会腌酱菜腌到地底下。
酱菜坛子从地下启出,沉甸甸的很有些份量,晃了晃,里边传出硬物撞在坛壁的声音。
“会是什么呢?”李老板问道,他对这个坛子也充满了好奇。
“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钱。”虽然隔着罐子,但我的耳力又岂是常人可以想比。
将坛口盖子揭开,倒转坛底,哗哗啦啦一阵乱响,一堆银元掉落下来,粗看一眼,至少在两百多元以上。
“啊,真的是钱?!他什么时候攒了这么多钱?”李老板大吃一惊。
“哦,李老板,于得水曾经是‘三省厨王’,名气很大,以他的名气和厨艺,有些积蓄应该很正常吧?”我问道。
“不是,江先生,您不知道,于得水没出事儿以前的确很能挣钱,不过他花钱的本事也不小,特别是嗜了上耍钱,左手进,右手出,其实并没有攒下多少,不然的话又何必留在天香楼当杂工。”李老板答道。
的确,两百多块大洋绝对不是一个小数,一个人过活省吃俭用的话足够五六年的开销,有这样一笔钱,却甘心于住在这种阴暗破旧的木板房内,实在是让人感到费解。
临时调查室里,孙大志还在审着于得水,不过与其说审,倒不如说他在唱独角戏,因为于得水对他的问话始终是有一搭没一搭,有时候给面子回答一句,更多时候则是低着脑袋摆弄着手指。
“怎么样?”俯身在孙大志耳边我低声问道。
“什么怎么样?你也看见了,这个家伙简直就象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从当警察当现在,我审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还从来没碰上过象这样让人头疼的家伙。”孙大志抱怨道,不过也真难为他,问不出来东西还得坚持下去。
“你那边怎么样,有进展吗?”
“呵,幸不辱命。”笑一笑,我在旁边坐下。
“于得水,三省厨王,想当年也是厨艺界的头路角色,不说名满江湖也称得上是一时翘楚,可叹,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想不到短短数年时间里就沦落成今天这副模样,当真令人惋惜。”
听到‘三省厨王’这四个字,于得水身体明显一震,摆弄着的手指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再坚强的内心也有脆弱的一面,为了掩饰内心的脆弱,很多人习惯于把自已包裹在一层坚硬的外壳下,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已的弱点,然而,弱点始终是弱点,它可能因掩饰变得更难以发现,但却不会因此而消失不见。
显然,尽管现在的于得水已经心如死灰,自抱自弃,但曾经的辉煌记忆其实还深深埋在他的心底,一旦被人提及,仍然会感到阵阵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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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嘴硬】………
孙大志脸上露出佩服的表情,他在这里耗了半个多小时,好话,坏话,威逼,利诱,能想到的招他几乎都用到了,可是说到口干舌燥,嘴角白沫都出来的,对方还是不为所动,连个稍稍大点儿的反应都不给,然而我上来只不过短短两句话,于得水情绪上便出现波动,他也是审惯了人的人,知道这是被击中内心要害时的反应而这往往意味着嫌犯内心防线出现了裂隙,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为这小小的裂隙,很可能就此全面突破。wWw.23uS.coM
“从众人瞩目的名厨变成一位最底层的厨房打杂,你甘心吗?”我接着问道——我知道这样揭人的疮疤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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